多中心治理_我国城市治理的新模式_张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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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管理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摘要:多中心治理理论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治理组织来解决公共政策和管理挑战。

本文探讨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并对其在解决复杂公共管理问题上的优势和挑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治理组织、优势、挑战1.引言在全球化和复杂化的社会环境中,公共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传统的集中式行政管理模式已经难以应对多元化的公共问题和利益冲突。

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治理组织来解决公共政策和管理挑战。

本文将探讨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并对其在解决复杂公共管理问题上的优势和挑战进行分析。

2.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多中心治理理论源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领域,旨在通过多样化的治理组织来实现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的协调管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了跨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和公民治理的重要性,提倡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引入各种利益相关者,以便更好地解决公共问题和实现公共利益。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在公共管理中采用分散式的权力结构和多种治理组织形式,以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多中心治理理论包括了多种治理组织形式,如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跨国公司、社区组织等,这些组织形成了一个复杂的治理网络,共同协调管理公共事务。

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倡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引入多种利益相关者,以便更好地协调管理公共事务,提高公共政策的效果和公民参与度。

3.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包括了多种实践形式,如公共合作、社会参与、网络治理、政府合作、民间组织参与等。

这些实践形式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帮助政府更好地解决公共问题和实现公共利益。

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为公共管理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和可能性,为解决复杂的公共管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多中心治理理论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合作与协调。

浅谈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城市治理的启示

浅谈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城市治理的启示

确、操作透明以及有效约束的同时,也能 有效推进政府部门的深化体制改革进程、 提升政府部门的社会公共服务质量,以及 正确引导城市公民积极主动的广泛参与社 会事务管理自治和增强权益保护意识、民 主意识。本文首先介绍的多中心治理理论 对我国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影响,就是指, 要基于传统城市管理理念及其单一、片面 的运行模式为基础 , 结合当前建设现代化城 市的目标,实现城市治理的多元化创新发 展 , 旨在有效利用城市政府的主导作用,实 现公众、私企、自治、政府等多元主体, 共同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治理工作当中, 进而推动当前建设现代化城市经济、社会、 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理论;城市治理;启示
多中心治理理论当前在国内外众多城 市治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不错 的反响,当前我国现代城市在进行治理模 式的创新发展过程中,首先要顺应我国深 化改革、落实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发 展方针,结合传统城市治理方式存在的主 要问题,进而明确建设现代化治理模式的 价值标准,确保城市的公共治理模式得到 科学、有效的完善。基于当前我国城镇化 建设脚步的加快,完善城市的社会治理体 制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完 善治理模式,就要明确其价值标准 , 即城市 在进行治理模式的创新时如何明确发展方 向、制定对应的发展规划,进而实现健康、 科学、高效的发展状态。总的来说 , 应该顺 应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规范, 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智能现代化的发 展进程,进而逐步落实能够有效反映国家 特色、中华民族特性、现代化中国社会的 特征的价值目标。本文基于我国传统城市 治理模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研究分析, 进而结合国家建设现代化城市的整体需求 来确认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城市治理模 式创新的作用,以供相关城市治理工作者 参考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治理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治理的经验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治理的背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我国政府始终致力于探索符合国情的城市治理模式,不断改进城市管理体制,以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政府角色的转变1. 从“城市管理者”到“城市服务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治理的重要变化之一是政府角色的转变。

传统上,政府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是管理和控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逐渐转变为服务提供者和协调者,致力于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城市生活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2. 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政府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政府还加大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力度,推动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调控能力,为城市治理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三、城市治理体制的创新1. 探索城市治理的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不断探索城市治理的新模式,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城市治理,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各方面的良性互动,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城市治理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持。

2. 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城市治理体制改革还突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规则的健全,强调产业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升级,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城市治理中的社会参与1. 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我国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促进政府和市民之间的紧密互动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城市社会环境。

2. 强化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我国城市治理体制创新还突出了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的重要性,大力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创新,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居民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形成。

多中心治理理论_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

多中心治理理论_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

●公共管理多中心治理理论: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陈艳敏摘 要 作为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强调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区组织均可成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从而把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

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性治理,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搭便车”现象、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

关键词 多中心治理 自主治理 公共事物治理 自由社会靠的是一个精心的安排结构,它符合两项基本规则:一是古老的道德格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一格言可以发展为一种规范研究的方法,在此,人们考虑其他人,不因自爱而偏心,努力做到公平。

①另外一个规则就是W.R.阿什比得多样化法则:为了实现特定的效应,有效的策略也要像现有的条件那样具有多样性②。

因而,简单的制度安排对于复杂的世界来说是不够的。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O str o m)教授和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 O str o m)教授共同创立的多中心理论,是多元社会中公共事物的治理理论,包含了相应的分析单位、分析框架、经验研究方法等一系列知识;多中心治理提供了操作、集体和立宪三个层次的制度分析框架,发现了公共领域的“看不见的手”;多中心的制度安排打破了单中心制度中最高权威只有一个的权力格局,形成了一个由多个权力中心组成的治理网络,以承担一国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责。

作为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强调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区组织均可成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从而把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

一、多中心的概念以及基本假设多中心作为一个概念,包含着一种审视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秩序的独特方法。

③“多中心”(Polycent2 rity)一词最早是由迈克尔・博兰尼在《自由的逻辑》中使用的。

城市治理重要论述应知应会知识

城市治理重要论述应知应会知识

城市治理重要论述应知应会知识在当今社会,城市治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紧缺等。

了解城市治理的重要论述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城市治理的概念、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城市治理的重要论述。

1. 城市治理的概念城市治理是指城市各种力量在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过程。

城市治理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和公民治理等方面。

在城市治理中,政府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市场、社会和公民等其他力量也不可或缺。

了解城市治理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2. 城市治理的基本理论城市治理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契约理论、公共管理理论、民主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其中,社会契约理论强调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城市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效率;民主理论强调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权利和义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强调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

了解这些基本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城市治理的本质和规律。

3. 城市治理的实践经验城市治理的实践经验主要包括国内外一些城市的成功案例和教训。

新加坡在城市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方面都堪称典范;而我国的一些城市则在城市规划、环境治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我们也可以从一些城市的失败和教训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了解这些实践经验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城市治理的现实挑战和应对之策。

总结回顾在我看来,城市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过程,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和公民等各种力量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只有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城市治理才能取得长足的进步。

城市治理也需要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创新,不断改革,以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

只有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制和机制,才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论多中⼼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性2019-10-13摘要:多中⼼治理理论不仅具有极⾼的理论研究价值,⽽且在实证研究领域中也对各国的治道变⾰有指导作⽤,其核⼼理念是在纯粹的市场化与单⼀的政府主导之间存在⼀种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中⼼的治理模式。

本⽂对多中⼼理论进⾏简单介绍,并结合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公民社会的发展、社会资本存量的分析初步研究了多中⼼理论对于我国的适⽤性,同时指出要结合我国,审慎地借鉴多中⼼理论,建⽴有我国特⾊的治理模式。

关键词:多中⼼治理理论适⽤性服务型政府社会资本⼀、多中⼼治理理论简介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多中⼼治理理论,其核⼼观点就是在政府的指令管制与完全市场化之间,存在许多其他有效的治理⽅式。

(⼀)多中⼼要求主体的多元化。

多中⼼通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产与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形成⼀种竞争机制,使得各主体之间相互竞争,降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产成本与提供成本,提⾼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以确保公众能够在不同主体之间进⾏选择,使得政府提⾼对公众的回应性,以及公共意愿得以表达。

(⼆)多中⼼要求政府与市场通⼒合作的共治。

多中⼼理论指出,单纯的政府管制与市场化不能够满⾜公共治理的要求。

政府的权⼒扩张会导致垄断与腐败,再加上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缺乏动⼒,使得公共产品供给不⾜。

⽽⼀味地市场化只会追求效率,⽽不能满⾜公平的要求。

因此,多中⼼理论提倡⼆者共治,⽽不是政府与市场⾮此即彼。

(三)多中⼼要求政府转变⾓⾊和职能。

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存在“⽣产者、消费者和中介者”三种,政府应该转变⾓⾊,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作为市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在公共产品的⽣产与提供过程中制定法律和规则来保证正常的秩序,⽽不是进⾏垄断。

⼆、多中⼼治理在中国的适⽤性(⼀)多中⼼治理理论对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

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由来已久,取得了许多成绩,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问责制等。

但随着公民参与度的提⾼,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公众期望的升⾼,政府服务质量有待提⾼、“服务型政府”⼝号流于形式等问题出现,我国公共治理模式需要进⾏进⼀步的改⾰。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城市管理学》机考终结性第二套真题题库及答案2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城市管理学》机考终结性第二套真题题库及答案2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城市管理学》机考终结性第二套真题题库及答案盗传必究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客观题一、选择题(共20题,共40分)1.一般认为,城市化的影响因素包括()。

【答案】人口的流动【答案】总人口的增长【答案】技术进步【答案】经济增长2.()社会大分工是人类社会中城市形成的直接原因。

【答案】第三次3.在我国城市中,城市国家政治权力系统包括()o【答案】市人大【答案】中共市委【答案】市政府4.在我国城市中,城市政治权力系统包括()。

【答案】市法院【答案】中共市委【答案】市检察院【答案】市政府5.()是市政体制存在的前提。

【答案】市行政管理体制6.()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城市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市人民政府7.城市现代化目标体系,主要包括()。

【答案】生活质量指标【答案】生态环境指标【答案】社会进步指标【答案】经济发展指标8.城市发展战略通常由()组成。

【答案】战略措施【答案】战略反馈【答案】战略愿景【答案】战略依据9.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容包括()的协调与统一。

【答案】生态可持续发展【答案】经济可持续发展【答案】社会可持续发展10.城市规划的新趋势包括()o【答案】规划的主体多元化【答案】规划的空间形态多样化【答案】规划的价值取向人本化11.城市财政管理的内容包括()o【答案】预算管理【答案】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的管理【答案】税收管理【答案】预算外资金管理12.在公共选择理论出现之前,对政府行为的假设有()o【答案】慈善模式【答案】民主模式【答案】巨物模式13.依据一座城市的人口年龄比例可以将城市划分为()o【答案】稳定型【答案】衰退型【答案】增长型14.政府主导型模式是政府主导、居民响应参与、自上而下推行的社区治理模式()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答案】新加坡15.城市环境的特征是()o【答案】脆弱性【答案】开放性【答案】复合性16.城市环境管理治理方面的制度包括()o【答案】谁污染谁治理制度【答案】排污权交易制度【答案】奖励制度【答案】排污收费赔偿制度17.城市环境保护的手段中()是根本保障。

北京的城市社 会治理创新有哪些

北京的城市社 会治理创新有哪些

北京的城市社会治理创新有哪些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是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复杂社会结构的国际化大都市。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社会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然而,北京通过不断创新,探索出了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模式和方法,为城市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智慧社区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北京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通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了政务服务、物业服务、商业服务等多种功能,居民可以通过手机 APP 或网站轻松办理各种事务,如缴纳物业费、报修、预约社区活动等。

同时,智慧社区还配备了智能安防系统,包括人脸识别门禁、高清监控摄像头等,有效提高了社区的安全性。

此外,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社区居民的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为社区服务的精准供给提供了依据。

例如,根据居民的消费习惯和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商业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二、多元主体参与北京注重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了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如养老服务、青少年教育、心理咨询等。

社会组织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也成为政府与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企业也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些企业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回馈社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

同时,企业的技术创新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如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的共享经济平台,在解决居民出行、住宿等问题的同时,也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居民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通过参与社区自治、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为社区发展建言献策,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例如,一些社区成立了居民议事会,让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提高了居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精细化管理北京在城市社会治理中推行精细化管理,注重细节和人性化服务。

在城市规划方面,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合理布局公共设施,如公园、学校、医院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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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济】多中心治理:我国城市治理的新模式○张文礼(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西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 兰州 730070)内容提要:在城市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公民权日益彰显的今天,单纯依靠“单中心”的政府组织去提供公共服务、管理经济与社会公共事务,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因而有必要将多中心治理模式引入到我国城市治理中。

城市多中心治理的基本点,是改变政府对于社会的行政性管理和控制,让城市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系、冲突矛盾化解等多种领域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多中心;城市治理;民间组织;公众参与;公共精神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1-0047-04 1.我国城市治理的现状“城市治理是政府协调非正式组织、私人利益集团,实现集体目标的过程,是政府与市民,社会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的互动过程,它反映了政权与市民社会,传统的约束与被约束、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新型关系”。

[1]良好的城市治理不仅要求城市政府的效率、有效性、责任性、透明性和回应性,而且要求非政府部门的充分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市民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民主意识的增强。

本文所指的城市治理就是在摒弃传统城市管理一元价值观及其“单中心”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坚持城市治理的多元价值取向,强调在城市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城市公共事务,以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善治,最终达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治理的特点就在于它既要有正式的赋予各主体合法进行城市管理权利的体系和制度、又要有非正式的各主体间自主的网络,通过政府部门、营利组织和公众群体之间的博弈、综合和安排来建立一种共同的战略目标和利益。

城市治理与传统的城市管理的区别在于传统的城市管理把城市政府作为唯一的权力中心,包揽一切关于城市发展建设的决策过程,并依赖其严格的城市政府组织的等级结构来执行,忽略了城市社会中各个主体的共同利益和个别利益。

而城市治理则除了城市政府的决策,还包含着非政府因素在内的多元化决策,它一方面显示了传统城市政府职能和角色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在城市功能不断膨胀和城市利益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有更多的城市利益相关者来主动参与城市的发展。

我国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党政不分、政企不分、非政府组织的行政化等集中体现了“单中心”的总体特征,它意味着城市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结构呈现出一元性、一体化、等级制、命令性的特点,只有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来决策,供给什么、供给多少、怎么供给公共物品和服务,只有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来决策、组织和生产,这个单一的决策中心就是政府(只不过在改革开放前的高度集权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个“政府”是中央政府;而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实行地方分权体制后,这个“政府”是城市政府)。

政府作为供给方,拥有权威,采取垄断方式,提供作为消费方的全社会成员或一定区域内的社会成员所需要的公共物品和服务。

可以说,我国传统的城市治理是一种“单中心”治理模式,其突出特征是公共权力资源配置的单极化和公共权力运用的单向性。

基层政府以完成上级政府的指令为主,其管理手段主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而不是对话、协商、协调的方式。

在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下,上级领导作决策,技术部门规划,专家进行论证,行政部门行政式地安排发展项目的主要活动,社区居民按部就班地完成任务。

许多发展项目没有得到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也未能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切实利益,因而他们没有积极性,对政府部门设计的发展项目缺乏责任感和拥有感,其行为缺乏持续性。

因此,“单中心”治理模式极易陷入一系列困境难以自拔:“首先,集中化的行政权力只能使它治理下的公众萎靡不振,因为它在不断消磨公众的公民精神和基本民主权利;其次,行政组织的全面官僚化和层级化将越来越多的经济与社会事务管理纳入其控制的体系中,使得市场机制自我调节和公民的自主管理能力发生了同步的蜕化;再次,单中心政府所具有的权力扩张的天然缺陷,不仅意味着其在传统的行政范围内,依行政固有属性增强其管理事项的广度和深度,而且在于它已超越出行政原有的属性大举侵入到立法和司法领域,取得了通过委任立法而得来的行政立法和裁判纠纷的行政司法权。

这给作为法治主义前提的有限政府思想和权力制约思想构成了冲击,损害了文明社会的法律理性。

”[2]对此,美国学者麦金尼斯就曾忧心忡忡地论述道:“在家长式治理下,政府本身可能变成一种私人财产。

因为如果统治权集中于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那么政治就变成一个决定谁可以运用这种权力以及谁拥有这一职位的简单的问题。

一旦实施法律和规则的能力变成政府官员的一种收入来源,则争夺和保持权力就至关重要了。

如果选举堕落成那些孜孜以求统治权的自私的代理人之间的争斗,那么即使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秩序也会变成一种暴政。

”[3]随着城市发展环境的变化,城市化的加快,城市之间的竞争加剧,城市竞争力、城市管理的绩效和城市管理的科学性问题都突显出来,单纯依靠“单中心”的政府组织去提供公共服务、管理经济与社会公共事务,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因而有必要将多中心治理模式引入到我国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中。

2.城市治理:从“单中心”走向“多中心”在现代城市社会中,存在许多单纯的政府行为所不能干预的领域,如公司、社区、俱乐部、职业社团等民间组织、国际社会等,这些都不在政府限制的范围之内,政府如何才能把这些团体和资源有效地利用和结合起来,为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以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制度分析学派提出多中心治理的概念并论证了在大城市地区实行多中心自主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他们认为,“多中心”治理结构意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意味着公共组织为了有效地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实现持续发展的绩效目标,由社会中多元的独立行为主体要素(个人、商业组织、公民组织、政党组织、利益团体、政府组织)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弈、相互调适、共同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成多样化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或组织模式。

[4]多中心治理模式打破了传统单中心治理方式中最高权威只有一个的权力格局,形成了一个由多个权力中心组成的治理网络,以承担特定范围内的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责。

与传统的单中心治理相比,多中心治理的优点在于:(1)治理主体的多元性。

“多中心治理结构为公民提供机会组建许多治理当局。

”[5]多中心自主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

这就是说,管理社会并不只是政府一个公共权力中心,除政府以外,社会上还有一些志愿性的或属于第三部门的所谓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他们共同来负责维持秩序、参与政治、经济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调节。

(2)治理权力的非垄断性。

无论政府官员、普通公众、企业家,还是政府以及其他组织,在决策上都只享有有限的且相对自主的决策权。

每一个治理主体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力,拥有自己自主作出决定的自由。

(3)治理方式的民主性。

多中心强调决策中心下移,以制度化、协商、适度竞争为治理方式,自主为治理基础,治理范围可大可小,事务多样。

治理主体多元性提供了实现多种不同规模经济、表达不同组织与公众利益偏好的机会。

多中心治理存在着多个选择机会,公民能够“用脚投票”或“用手投票”来享受类似消费者权益一样的更多的权利。

多元主体在竞争与合作、冲突与协调过程中共同发挥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作用,使得民主力量得以壮大、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可见,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并非只有政府一个主体,而是存在着包括中央政府单位、各种地方政府单位、各种非政府组织、各种私人机构及公民个人在内的许多决策中心,他们在一定规则约束下,以多种形式共同行使主体性权力。

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国家的城市政府将“多中心理论”引入城市治理,相继采取了许多新的应对策略:政府将公共服务委托给私营部门进行经营管理,让其介入到城市管理中来,这在各国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力求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这种城市多中心治理的基本点,是改变政府对于社会的行政性管理和控制,让城市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系、冲突矛盾化解等多种领域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从而拉近地方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距离,恢复草根民主和公共精神,尽可能地实行多层次的地方治理,依靠多元治理,通力合作,共同解决地方性问题。

3.实现我国城市多中心治理的路径多中心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有两层含义:(1)在政府内部,强调多中心的、分级的政府制度。

对于这个论题,奥斯特罗姆作了非常经典的阐述。

在他看来,多中心是指为公民提供机会组建许多个(不是一个)治理当局,每一个政府可能会在特定地理区域的权限范围内行使重要的独立权力去制定和实施规则。

其内涵在于:一是把有局限的但独立的规则制定和规则执行权分配给无数的管辖单位;二是在单个政府单位行使独立权力的地方,每个政府官员的选任独立于其他地区管辖单位的选举过程;三是不同管辖单位中的公务员具有平等法律地位。

多中心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复合型的制度安排。

其特有的优势在于“提供了一种虽不完美但却很重要的手段,来聚集时间和地点信息以用于决策”,[6]因而能够减少投机成本,并遏制搭便车的现象。

(2)在公共组织内部,强调治理空间的多中心。

这种治理结构是多中心的、自主的、分工合作、互为补充的,在公共生活中,存在私人经济部门和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第三部门或公民社会的自治、自主管理的秩序和力量,这些力量分别作为独立的决策主体围绕着认同或共同的公共问题,采取弹性的、灵活的、多样性的集体行动组合,以寻求高绩效的公共问题解决途径。

空间的多中心必然要求各空间维度中主体强势分布。

其中,政府并不完全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力,政府之外,社会上还有一些其他机构和单位负责维持秩序,参加经济和社会调节。

多中心城市治理模式认为,传统的单中心的城市治理模式之所以效率低、缺乏可持续性,首当其冲的就是,城市政府治理范围的漫无边界,对城市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缺少必要的区分,导致了长期以来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的界限模糊。

因此,多中心治理模式强调城市治理的对象就是具有公益性的城市公共服务与城市公共事务。

城市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核心是实现城市政府由“划桨的政府”向“掌舵的政府”的转变,经过适当分权或授权,还权于企,还权于社,实现从生产性向调控性的转变。

城市政府应该对城市管理进行宏观控制,从宏观上把握和分析城市发展的总体态势,就像“掌舵人”那样不断引导城市治理走向“善治”;而对具体的微观领域,政府则应该尽可能地退出,引入市场机制,实行社会自治,鼓励更多的参与者参与到城市治理过程中来。

一是区分城市公共物品的“提供”与“生产”,推行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与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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