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节能政策(下)
德国节能减排政策

一、德国节能减排的经验 (2)(一)完善的制度安排 (2)(二)健全的法律法规 (2)(三)灵活的经济措施 (3)(四)先进的技术手段 (3)(五)广泛的公众参与 (4)二、德国节能减排低碳的措施和经验 (4)(一)德国节能减排低碳的主要经验 (5)1.注重法律、制度建设,重视循环经济 (5)2.通过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量 (5)3.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 (6)4.公众参与,形成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6)5.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力发展低碳能源 (7)三、德国经济低碳转型的政策环境和主要成就 (7)(一)三大政府中长期行动计划起主导作用 (8)1.欧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ECCP)。
(8)2.德国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EEAP)。
(8)3.德国能源与气候一揽子计划(IECP)。
(8)(二)部分措施在促进节能减排上表现出较好效果 (9)1.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实现减排定量控制。
(9)2.生态税等能效措施被评价为具有较好效果。
(9)四、德国经济低碳转型成就持续而显著 (11)五、德国经济低碳转型经历提供有益启示与借鉴 (13)六、附录:三大中长期行动计划具体措施简述 (13)(一)欧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ECCP)。
(13)(二)德国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EEAP)。
(15)(三)德国能源与气候一揽子计划(IECP)。
(17)七、德国环保财税政策及其启示 (18)八、德国发展节能环保事业的经验及启示 (21)(一)德国发展节能环保事业的经验 (21)1.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环境保护法 (21)2.德国政府有高效的环保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22)3.德国实施了一系列高标准节能环保计划。
(22)4.政府运用法律、司法手段和地方监督机构对环保进行有效的监督。
(23)5.德国政府从法律、经济政策上大力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23)(二)启示 (24)一、德国节能减排的经验在工业化道路上, 几乎每个国家都遭遇过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失衡, 德国也不例外。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浅析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浅析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的共同特点发达国家从1973年能源危机时开始重视建筑节能,经过30多年的努力,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已经减少到原来的1/3~1/5,其中节能政策的作用功不可没。
尽管各国制定节能政策的出发点不同,但采取的节能政策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共同点。
1.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节约能源一直是德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联邦层面由环境部负责,为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由联邦交通建设和住房部、环境部及KFW银行共同出资成立了德国能源署(DENA)。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技术、政策、法规多管齐下,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2、注重建筑节能立法许多国家不仅制定了节能法,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法规、标准等法律文件。
美国1978年就制定了《能源政策法》,德国1976年实施生效了《关于新建筑物节能法》;而日本制定的建筑节能法则要求建筑业主能自主进行节能应用。
3.采取经济政策鼓励建筑节能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筑节能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政府都有相应经济激励政策。
如美国对新建节能建筑减税,凡在国际节能规范(IECC)标准基础上节能30%~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可以分别减免税1000美元和XX美元;欧盟则提出了包括开征能源税、税收减免、补贴和建立投资银行贷款等规范性的财税政策。
4.加强节能与开发并重的科学研究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主要是建筑节能综合研究,建立“节能型”建筑体系;注重太阳能、地热等建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设节能试点工程和样板建筑,如美国政府为取得制定节能政策的定量数据资料,由政府出面组织办公楼建筑和住宅建筑的节能型样板工程。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发展经济激励政策1、美国美国政府从立法、经济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各方面积极鼓励节能住宅的发展。
在税收减免方面,新建节能住宅建筑可以获得税收减免。
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住宅,比国际节能规范(IECC)标准节能30%以上的,每幢减免税收1000美元;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住宅,比国际节能规范(IECC)标准节能50%的,每幢减免税收XX美元。
各国节能政策

3.1.1 美国美国是人均能源消耗量最多的国家。
在过去10 余年间,美国共出台了《21 世纪清洁能源的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战略计划》、《国家能源政策》等10 多个政策或计划来推动节能。
2001 年 5 月,由副总统切尼牵头的“美国国家能源政策发展小组”建议布什总统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2003 年出台的《能源部能源战略计划》更是把“提高能源利用率”上升到“能源安全战略”的高度,并提出四大能源安全战略目标,计划在2005 年至2010 年间,提供200 亿美元来发展节约能源技术。
在建筑节能标准方面,美国联邦政府制订的《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涉及到了建筑节能方面的一些相关标准。
而具体到确立建筑行业标准的任务,则属于各州政府的职权,比如加利福尼亚、纽约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州,其建筑节能标准比联邦政府的标准还要严格。
在实施建筑节能尤其是公共建筑节能方面,美国都是从政府机构做起。
它在一系列法律中对政府机构节能问题进行了规定,如《国家节能政策法》对各政府机构提出具体节能目标。
为完成法定目标,美国能源部实施了“联邦能源管理项目”,各政府机构根据规定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同时制定了“白宫节能计划”。
美国政府自身节能的成功做法,取得了明显的节能效果,也推动了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1996 年联邦政府的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比1985 年下降了23.4%,节约了2 亿多美元的能源费用支出。
除此之外,美国能源部下属的劳伦斯伯克利实验室对住宅节能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并和一些州政府合作建设“节能样板房”予以示范。
比如能源部和佛罗里达州合作建设的“零能耗住宅”、“太阳能住宅”等,通过利用佛罗里达地区充足的太阳能和采取建筑节能措施,使住宅不再需要使用外来能源。
美国推行建筑节能,除了立法以及制定相关的节能标准以外,更重要的是采用市场手段,对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节能型建筑材料及产品、建筑节能服务公司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政策,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德国节能政策(下)

国际视野·GLOBAL PERSPECTIVE76电器 2014/7财税政策为推广节能政策,防止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和减少温室气体,提高能效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德国政府积极制定了多种激励政策与措施(详见表1)。
(1)直接财政拨款。
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资助与对生产者的低息或优惠贷款。
德国政府一直对德国先进低碳技术的研发给予经费投入方面的持续支持。
一方面,通过直接拨款支持公立的研究所和大学开展基础技术研究;另一方面,以研究项目的形式,资助各类研究机构、企业公司、行业产学研联盟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技术研究。
自2002年以来,德国政府对低碳技术的公共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约6%。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部统计,2007年颁布实施的“能源气候集成计划”( Integrated Energy and Climate Program)已带动每年数十亿欧元的新增投资。
(2)税收优惠。
德国工业蕴藏着能效提高的巨大潜力,如动力装置、照明系统、热量使用和锅炉设备等都有节能改造的空间。
德国政府计划在2013年之前与工业界签订协议,规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与企业是否实行现代化能源管理挂钩。
对于中小企业,德国联邦经济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建立节能专项基金,为企业接受专业节能指导和采取节能措施提供资金支持,用于促进德国中小企业提高能源效率。
(3)财政补贴。
德国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和经济行为给予补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为了鼓励私人投资新能源产业,德国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给予可再生能源项目政府资金补贴。
德国政府还向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甚至将贷款额的30%作为补贴。
德国提出,2012〜2014年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3000〜5000欧元的补助。
德国于2002年4月生效的《热电联产法》规定了以“热电联产”技术生产出来的电能获得的补偿额度,例如2005年底前更新的“热电联产”设备生产的电能,可获补贴1.65欧分/kWh。
德国推动节能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等 , 其在使 用 寿命 周期 的采 暖能 耗降 到只 有 1 W h 使 5k /m a, 只 在 特 别 寒 冷 的 天 气 并
下 才 使 用 采 暖 设 施 。 国 钢 铁 协 会 下 属 的 钢 铁 研 究 中 心 , 节 能 减 排 作 为 重 点 研 究课 德 将 题 , 过 优 化 工 艺 流 程 、 发 新 型 钢 材 和 提 高 废 钢 材 重 复 利 用 率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 国 通 研 德
减 少 15-20% 的 能 源 消 耗 。因 此 , 业 为 了 减 少 能 源 消 耗 , 低 生 产 成 本 , 纷 通 企 降 纷 过 专 门 的节 能咨 询机 构 , 求科 学 管理 方 法 。 多企 业还 采 取合 同能源 管 理方 式 , 谋 很 委
托 节 能 机 构 对 本 企 业 进 行 能 源 管 理 , 到 节 能 减 排 目的 。 加 强 节 能 管 理 , 业 普 遍 达 为 企
设 立 了 专 职 的 节 能 人 员 , 责 企 业 节 能 降 耗 工 作 。 德 国 奔 驰 汽 车 公 司 发 动 机 生 产 制 负 如 造 部 有 专 职 节 能 人 员 60多 人 , 分 厂 还 配 有 兼 职 的 节 能 员 , 建 有 一 个 监 控 中 心 , 各 并 负 责对 全 厂 能源 情 况 进行 监 控 , 时处 理 各种 问题 , 大 限 度 降低 能 耗 。 及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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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 发 挥 行 业 协 会 在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中 的 作 用 。由 于 德 国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政 策 扶 持 和 经 济 补 贴 是 由 注
行 业 协 会 执 行 的 , 此 政 府 、 业 协 会 和 企 业 有 着 非 常 紧 密 的 联 系 。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中 , 府 非 常 重 因 行 在 政 视 发 挥 行 业 协 会 的 作 用 , 们 把 目 标 任 务 下 达 到 各 行 业 , 各 行 业 协 会 负 责 执 行 。 业 协 会 不 仅 投 人 资 他 由 行 金 ( 府 的 资 金 由 行 业 协 会 执 行 ) 助 企 业 对 老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 通 过 加 强 节 能 减 排 技 术 研 发 和 行 业 监 政 帮 还 管 等 措 施 , 进 本 行 业 完 成 政 府 的 节 能 减 排 目标 任 务 。 时 , 府 非 常 重 视 行 业 协 会 建 设 , 仅 给 予 促 同 政 不
建筑节能施工的法规政策

建筑节能施工的法规政策建筑节能是当今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议题,而建筑节能施工作为其中的一环,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
为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对建筑的影响,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政策。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建筑节能施工的法规政策,以期增强人们对节能施工的认识和理解。
一、能源性能标准为了推动建筑节能施工,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能源性能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建筑的能源效率要求,以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节能措施。
例如,美国的能源政策法案(Energy Policy Act)要求在新建建筑中采用高效的隔热材料和隔热窗户,并进行能源利用模拟分析。
二、绿色建筑认证绿色建筑认证是许多国家推广的一种评估和认证体系,它对建筑的节能性能、资源利用和环境效益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认证等级。
例如,美国的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认证系统为建筑提供了一系列节能设计和施工准则,鼓励建筑师和施工方在项目中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水措施。
三、能源审查与监测为了确保建筑节能施工的有效实施,一些国家对建筑项目进行能源审查和监测。
这些审查和监测过程可对建筑施工中的节能措施进行评估,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纠正。
例如,中国的建筑节能审查制度要求在建筑项目启动之前进行能源性能计算,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财政激励政策为了鼓励建筑节能施工,一些国家提供了财政激励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是补贴、奖励或税收优惠等形式,以降低建筑节能施工的经济负担,促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例如,德国的能源转型计划(Energiewende)为采用节能设计和技术的建筑项目提供了经济支持。
五、职业培训和认证为了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许多国家开展了建筑节能施工的职业培训和认证工作。
通过培训和认证,能够提高施工人员对节能施工技术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并推动节能施工技术的推广。
例如,欧盟的建筑节能培训和证书项目(BUILD UP Skills)旨在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以适应节能建筑市场的需求。
德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CATALOGUE目录•背景介绍•德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策略与实践•德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成效与影响•德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验与启示•未来展望与建议•参考文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义减轻环境污染建筑行业是全球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节能改造可以减少建筑物的碳排放,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提高生活质量通过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可以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生活质量。
减少能源消耗低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量,进而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德国建筑能耗现状及挑战高能耗老旧建筑技术瓶颈德国政府对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支持提供资金支持德国政府通过提供补贴、贷款等方式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简化审批流程德国政府简化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审批流程,加快了改造项目的实施速度。
推广节能技术德国政府鼓励并支持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持。
010302节能改造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源消耗量。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通过节能改造,提升建筑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
实现社会经济效益通过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0102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提高气密性高效节能窗户安装太阳能系统配备高效空调和采暖设备节能改造的技术措施030405节能改造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补贴对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绿色贷款能效证书01020403推行能效证书制度,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透明度。
政府提供补贴,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节能改造。
提供绿色贷款,帮助企业和个人进行节能改造。
德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在实施后显著降低了能源消耗,从而减少了能源进口,降低了能源成本。
此外,改造后的建筑在运营过程中的能源效率提高,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建筑节能改造不仅使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同时由于减少了能源消耗,也保护了环境,对居民的健康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主要发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践及启示
DOI: 10.14092/11-3956/c.2020.06.006主要发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践及启示黄 韧,张素芳(华北电力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2206)摘 要:电力需求侧管理(Demand-side Management, DSM )是指电力部门采取行政、经济及技术等综合措施,影响消费者用电行为,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电力需求响应(Demand Response, DR )与能源效率管理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主要内容。
中国DSM 发展较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对我国DSM 工作的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分析了DSM 在美、英、德三个发达国家的实践,从发展DSM 的动因、政策法律体系、需求响应模式及能效管理措施几方面作了详细阐述。
在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建议中国首先应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抓紧完善DSM 相关法律政策体系与设备标准,同时加大对能源效率管理的支持力度并积极创新DSM 商业运作模式。
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需求响应;能效管理中图分类号:F407.61;F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03(2020)06-0047-09电力需求侧管理(Demand-side Management, DSM)最初由美国电力研究所的Clark Gellings 所提出,它是指电力部门采取行政、经济及技术等综合措施,影响消费者用电行为,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1]。
DSM 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其意义与内涵也在不断深化:1970—1990年DSM 在全球主要体现为:紧急需求响应与简单的能效管理;1991—2008年随着各国法律制度与市场模式的不断完善,市场机制逐渐被引入到需求侧管理中来;2009年至今随着分布式电源、智能电表及相关技术规范的成熟,DSM 正向电力供需耦合发展过渡[2]。
自1990年代初引入DSM 后,由于电力市场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中国DSM 发展缓慢,一直处于紧急响应的初级阶段。
从战略到行动德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历程及启示
德国作为全球主要工业国和欧盟成员国中经济、技术最发达且总量最大的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形成了有效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并在应对经济危机的绿色复苏一揽子计划中得以成功延续、优化和加速推进。
德国绿色低碳转型“从战略到行动”的一系列积极实践,其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一、制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德国绿色低碳转型的行动框架(一)制定《气候行动计划2050》,为实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描绘现代化战略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是继《京都议定书》之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达从战略到行动:德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历程及启示杨 艳 谷树忠 李维明 路 娜 孙 溪【内容提要】德国作为世界主要制造业大国和欧盟经济实力最强成员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形成了一套有效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以行动计划、具体措施、法律体系为战略的核心内容,并成立气候内阁以加强统一领导。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德国推出的绿色复苏计划,实质是对德国2050年气候目标导向下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框架的延续、优化和加速推进。
从德国气候治理的进程和效果来分析德国绿色低碳转型“从战略到行动”的一系列实践,至少有以下4点经验值得中国借鉴:一是合理对接经济政策与气候政策以促进全面的绿色复苏;二是重视战略行动框架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三是建立健全重大战略或治理政策的执行评估与调整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合作机制。
【关键词】绿色低碳转型 应对气候变化 绿色复苏 德国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670(2021)4-0058-062021年第4期成的一个相对松散、灵活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体系,它强调实现全球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和可持续发展是当下人类的最核心利益,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作为主要工业国和欧盟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成员国,德国认为其对承担《巴黎协定》义务负有特殊的责任。
德国公布新的节能减排措施法案
【变电站】深圳首座数字化变电站竣工近日,深圳第一座数字化变电站一一1l0kV五村数字化变电站竣J:典礼在南山第五工业区举行。
这一变电站将数字化电网的概念首次应用于变电系统,是目前I司内数字化改造最彻底、数字化程度最高的变电站。
五村变电站位于深圳高新技术同北区,建成于1996年.i俞主变压器总容量为15万kV A,承捐着周边海于等数十家高新技术食qk的供电任务,负荷醺,用电可靠性要求高,负荷转移闲难,转负荷成本大。
对此,市供电局对该变电站实施数字化改造,将常规电磁式互感器更换为电子式互感器.将原微机保护、R TU装置及二次电缆更换为新型的数字化微机保护、测控装置及光缆。
同时.对传统的断路器及主变设备加装智能终端单元,最终实现变电站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控制过程的全数宁化运作。
改造1:程从2007年9月正式立项以来,深圳供电局深入调研,了解目前全国其他数字化变电站_芙键技术、建设方案、运行经验,会同设计单位、设备厂家技术人员研讨设计方案.组织技术骨干编制工程实施方案。
2008年工程正式启动,供电局技术人员克服施工复杂、实施时i'n】短等闲难,与施工方、厂家攻克一道道难关,最终取得r提I{茸10天竣工.创造了仅用5个月时间就实现从调研、设计,到施工、验收投产的奇迹。
记者昨天走进该变电站实地“探营”。
令人好奇的是,高压室内不见技术人员踪影,只有一台台小巧的钾能化开关柜正在高速运转。
“以前的传统开关柜设备,好比体积臃肿的‘大哥大’(砖头机),如今的设备就像新式手机,不仅体积变小,而f j l功能更多。
”技术人员向记者介绍,与传统的变电站r】动化系统相比,数字化变电站具有明显的优势,变电站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控制过程,均采用全数字化运作,不仅能够实现无人值班,而且提高了电网的现代化水平,增强丫输配电和电网渊度的能力。
增强了电嘲的可靠惟和安全性。
深圳供电局负责人表示,五村数字化变电站作为深圳第一庵数字化变电站成功竣工,是深圳供电局创建H际先进水平供电局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该局向国际先进水平供电局义迈出了峰实的一步,为今后深圳数字化电网的建没,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为全目电力行业数字化发展作出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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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节能政策(下)-电气论文
德国节能政策(下)
UNDP驻华代表处刘世俊
GIZ德国技术合作机构尹玉霞
财税政策
为推广节能政策,防止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和减少温室气体,提高能效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德国政府积极制定了多种激励政策与措施(详见表1)。
(1)直接财政拨款。
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资助与对生产者的低息或优惠贷款。
德国政府一直对德国先进低碳技术的研发给予经费投入方面的持续支持。
一方面,通过直接拨款支持公立的研究所和大学开展基础技术研究;另一方面,以研究项目的形式,资助各类研究机构、企业公司、行业产学研联盟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技术研究。
自2002 年以来,德国政府对低碳技术的公共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约6%。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部统计,2007 年颁布实施的“能
源气候集成计划”( IntegratedEnergy and Climate Program) 已带动每年数十亿欧元的新增投资。
(2)税收优惠。
德国工业蕴藏着能效提高的巨大潜力,如动力装置、照明系统、热量使用和锅炉设备等都有节能改造的空间。
德国政府计划在2013 年之前与工业界签订协议,规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与企业是否实行现代化能源管理挂钩。
对于中小企业,德国联邦经济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建立节能专项基金,为企业接受专业节能指导和采取节能措施提供资金支持,用于促进德国中小企业提高能源效率。
(3)财政补贴。
德国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和经济行为给予补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为了鼓励私人投资新能源产业,德国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给予可再生能源项目政府资金补贴。
德国政府还向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甚至将贷款额的30%作为补贴。
德国提出,2012 ?2014 年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3000 ?5000 欧元的补助。
德国于2002 年4 月生效的《热电联产法》规定了以“热电联产”技术生产出来的电能获得的补偿额度,例如2005 年底前更新的“热电联产”设备生产的电能,可获补贴1.65 欧分/kWh。
以上激励政策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小企业能源效率特别基金和市场激励计划。
设立中小企业能源效率特别基金与德国中小企业居多的基本国情相符,市场激励计划则体现了欧盟对可再生能源的高度重视。
联邦政府经济与技术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服务设立了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能效的特别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资金支持。
该计划主要包括方案部分和资金部分。
方案部分会给中小企业提供专款以寻求提高能效的专业咨询意见。
方案建议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克服信息不足的障碍,使中小企业能够审查自己在节能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潜力。
咨询方案可以是深入的,如进行深入的节能分析得到全面的战略性节能措施。
资助拨款可补贴最高800 欧元的日常费用。
最多60% 的日常费用可以使用此拨款(每日最高480 欧元),总额最高4800 欧元(含评估费用的,最高可以达到8000 欧元)。
资金部分是为中小企业的节能举措提供低息贷款。
作为“亿元计划”的继承计划,“市场激励计划”于1999 年开始实施。
最初的5年计划每年预算为1 亿欧元。
由于各种原因,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免除生态税是不可行的,德国政府决定用该项税收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
年度初始预算反映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生态税的估算水平。
2005 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约6.59 亿欧元)的税收收益来自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这些收益被纳入了该项计划。
“市场激励计划”主要致力于推广生物能、太阳能和地热能。
私人投资者小规模安装可以获得拨款,由联邦经济与出口控制局负责管理。
较大规模的装置投资可以申请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和部分债务清偿。
在住宅业,“市场激励计划”的重点是推行太阳能热收集系统和生物加热器。
优惠贷款可用于地热供热站、地热发电站、大型生物系统和大型太阳能热的应用。
借鉴意义
中国的五年计划为国家和行业制定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如何定期监测目标的实现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疆域面积广阔、产业结构复杂的中国意义重大,但监测体系本身的成本又不可过高,德国及欧盟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1. 全球领先的宏伟目标
自2012 年德国政府提出“能源转型”的政策和目标后,德国成为世界能源领域关注的焦点,德国在能效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目标可谓雄心勃勃。
纵观世界能源安全供应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那些如今看起来是“特立独行”的政策和目标,也许会成为未来世界各国的一致行动纲领。
作为欧洲火车头的德国不可能凭空喊出这样的口号,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科研工作的保驾护航,转型过程中对经济、行业和邻国乃至世界的冲击和带动作用等都牵动着全球能源领域的神经。
为了实现目标,德国政府制定了五大任务:一是可再生能源份额的扩充必须要与电网的扩建同步进行,二是通过燃烧化石能源的电厂确保未来能源供应的可靠性,三是在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时注意成本控制,四是通过激励政策提高能源效率而非法律手段强制实施,五是资助能源领域的相关研究和未来技术的开发。
这些目标和任务都可以成为其他国家借鉴的范本,关注德国能源转型的进程和经验教训,势必可以帮助其他国家在能源领域方面取得更快发展且少走弯路。
2. 健全的法律体系
德国节能法律法规的制订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早。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德国逐步完善在节能和能源利用方面的法律和制度。
节能标准和要求具体到各行各业,尤其是节能和排放以及可再生能源在立法方面的相互结合和体现,使整个法律体系成为有机整体。
3. 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
电价对德国的工业竞争力具有特殊的意义,德国多年来在此领域一直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
这一现象与2000 年以来不断上涨的能源税收息息相关。
2011 年,德国工业电价(中等电压)税收的比例高达40%。
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德国的电价超出了平均水平。
在此背景下,德国能源转型不应该给人们带来过重的成本压力,也不应该损害国家的竞争力。
在转型过程中,以市场经济原则实施一揽子能源政策以及对成本效益进行控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转型成功的关键是保持经济的可承受力,且未来市场和竞争具有创新能力。
能源供应必须可靠且可支付。
能源转型为企业带来无数的机会,德国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方面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国际市场为德国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能。
2010 年,在世界范围内,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达到了2110 亿美元,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比2009 年提高了30%。
德国政府一再强调,能源转型要控制成本并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进行。
因此,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出台了多种宣传手段,在此基础上对社会各个阶层进行广泛的咨询,提供资金帮助,以此唤醒能效这个“沉睡的巨人”。
在个别情况下,需要法律的调控,但工作重点依然是宣传、咨询和资助三位一体,并尽量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促进节能。
鉴于国情不同,在借鉴德国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全社会节能的同时,也要注重中国节能制度和法律的完善。
4. 完善的检测监督体系
能源转型需要时间,需要企业对新建电厂、电网、蓄热技术、建筑节能改造和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上进行大量投资。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单个企业的投资决定不受政府的约束,因此,德国政府会定期检查相关单位在能源方面
目标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投资环境是否良好。
企业每年的年末会出版一份年度检查报告,并成立独立的专家委员会支持联邦政府的检查工作。
企业每隔3 年会制定一份总结性的进度报告,并于2014 年第一次提交。
企业进度报告的资料和信息,来自多年积累的数据库和深度分析。
报告将对阻碍因素进行分析,对采取额外措施的需求进行评估。
欧盟用《欧盟能效指令》为所有成员国规定了9% 的指导性节能目标,对德国而言,即截止到2016 年底,德国的节能目标为2001 ?2005 年五年间总能耗的9%。
成员国应每隔3 年以国家能效行动计划的形式向欧盟汇报其执行能效指令的情况,并提交实现节能指标的证明。
为此,德国分别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能效评估法对节能进行统计和监测,并通过两种方法结果的比对加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