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高级职称评审范围及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3
查看论文
任现职以来,须呈现一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公开发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或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国家一级教育学会及国家级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论文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记3分;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记2分;获市级二、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记1分,获县级二、三等奖记0.5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记分。
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
8
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电教、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一师一优课”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4分/次、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微课、说课、录像课、教学片段、在线备课记分减半。校级每次记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
(国家、省教育学会二级学会、市教育学会的降一等计分,其他学会、协会等机构的不计分)
示范作用(17分)
指导培养教师能力
5
查看相关资料
任现职以来,签订师徒结对合同(可跨校)并进行了指导工作记2分。
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武竞赛,本人获指导奖(有荣誉证书或文件或徒弟的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奖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奖项不累计取最高值。
乡村工作经历
10
查看评审表第16项
①现在农村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30年(含30年)加10分,满25年加8分,满20年加7分,满15年加5分,满10年加3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②曾经在农村现在城区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20年加3分,满15年加2分,满10年加1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12•【文号】人社厅发〔2018〕93号•【施行日期】2018.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职称评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培养选拔高素质教师队伍,增强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成就感和获得感,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二、突出分类评价,完善评价标准。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
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9.03•【字号】豫人社办〔2018〕110号•【施行日期】201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精神,促进我省律师队伍健康发展,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5〕9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3日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律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业务能力,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结合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在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中执业的专职律师。
三、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名称为:三级律师、二级律师、一级律师。
其中,三级律师为中级职称,二级律师为副高级职称,一级律师为正高级职称。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 申报人应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 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备案结果均为称职。
4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1 申报三级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执业律师4年以上或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执业律师2年以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09-13十职改办〔2018〕9号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十堰市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全市2018年度在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不在教学教研岗位上人员(含借调人员)、课时量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目前在教学教研岗位上未承担教学教研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允许申报。
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推荐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且累计担任班主任均需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教师的,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且累计担任班主任均需3年以上。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二、有关政策规定(一)职数管理中小学教师推行评聘合一。
实行岗位管理的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对应岗位级别设置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职称,特殊情况需申报的,视情况可采取退一补一的办法申报,且申报人员必需在现职务最高级别岗位聘任满三年以上。
关于正高级教师申报,申报日期截止前、单位具有正高级职务空岗,符合正高级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双肩挑”人员不得超过申报正高人员的30%。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2018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2018一、背景信息高级工程师是企业和组织中具备较高职业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工程技术人员。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也有所差异。
本文将介绍2018年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学历要求: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工程或相关工程技术类专业。
2.工作经验要求:申请者应在工程或相关领域具备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3.业绩要求:申请者应具备出色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负责和完成一项重大工程项目。
申请者的工程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
4.职业道德要求: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伦理,能够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专业知识要求:申请者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工程软件和技术工具。
申请者还应保持学习和提高的态度,持续跟进相关工程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6.论文要求: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能够完成一篇与工程领域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并能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
7.考核要求:申请者需要通过相应的职称评定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等环节。
职称评定考核组织机构会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考题和评分标准。
三、申请流程1.申请:申请者需要向所在机构或组织提出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交个人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等。
2.资格审核:机构或组织会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业绩等情况。
3.论文评审:若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审核通过,需要提交相应的科研论文,并由专业评审组进行论文评审,评估申请者的科研水平和能力。
4.考核:申请者需要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定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等环节。
考核组织机构会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评分标准,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5.评定结果: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分,评定组织机构会对申请者进行职称评定,并最终决定是否授予高级工程师职称。
2018年天津市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2.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3. 博士毕业当年,可直接参评中级。
二、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五年以上。
4.获得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可直接申报副高级工程师。
5.博士后人员可根据相关政策申报高级职称(具体参考津人社局发〔2014〕75号)。
特别注意:如使用后取学历评定职称,须在规定年限基础上增加一年。
三、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学历证件原始件及复印件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从取得现资格至申报当年每年一份)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5.按评审标准规定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两篇,3000字以上)。
6.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7.破格晋升人员,按规定提供有关破格材料。
8.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需从取得现资格至申报当年每年进行继续教育,具体学时要求详见关于存档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及审核工作的通知)9.报评副高及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额外递交本人专业技术述职报告(字数要求2000-2500字)及单位的公示证明。
10.从2016年开始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硬性挂钩,是否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因素,由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自主确定。
具体申报材料明细以当年各专业评委会开评文件为准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程序及要求:1. 安排: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整体申报流程,在时间上统一安排。
2. 申报: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上填写本人职称业绩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进行推荐、公示后,提交至呈报单位(北方人才)。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皖教秘师〔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3号)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8年度我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精神,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其中,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副高级职数的5%,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中级职数的10%。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所属学校的人事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的管理和监督。
三、评审标准2018年,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皖教师〔2016〕13号) 执行;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执行;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豫人社办〔2018〕119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结合《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订了《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0日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更好的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省内各单位各组织从事特种设备、质量、计量、标准、产品(含纤维、食品、药品等)检验检测等技术监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工程师。
三、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持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1 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高、中级职称评审范围、条件
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各级各类学校中不从事教学工作的管理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
二、申报条件
1、高级教师:博士学位,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两年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硕士、学士、本科毕业学历,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以聘任期限为准,计算到2018年12月;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或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专科学历在初中从事教学工作,须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含4年)且最近3年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以聘任期限为准,计算到2018年12月。
3、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参加工作以来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资格(正式在编)需承担过承担班主任工作3年以
上。
需填写《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公示表》,凡是一直在一中工作的教师必须由级部主任以上领导证明。
在其他学校任教的必须由原单位主要负责人证明,证明人签字,并提供联系电话,无法出具证明的不能申报。
6、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2胎的仍执行菏发(2011)17号文件,不准申报。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下午6点前
2、报名地点:办公楼三楼纪检工会办公室
3、说课和述职时间:暂定11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工作时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者,需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包括综合荣誉和教学单项荣誉,各限三件)、论文刊物原件,只限三件,同时提交网上下载的刊物注册证明和论文网上查询证明。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