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计价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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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计价规则的变化

提纲

一、营改增改革的背景与动态

二、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三、工程计价规则的变化

四、工程计价的解决方案

一、营改增改革的背景与动态

营改增,顾名思义,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两税互斥,增值税是所有税种中最复杂的。建筑业营业税3%,增值税1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营改增不只是税制的变化,而是一切都变了,甚至一切都乱了。其影响的规模和深度,可能不亚于1994年的那一场分税制改革。一些建企必然会因税制变化而没有调整经营策略而被淘汰,剩下的是强大的应变能力强的建企,他们与房企的谈判能力和定价能力更强,最后,建企税负的增加或转嫁给房企,建企的经营风险蔓延到房企。所以,谁也不能掉以轻心,谁能不能破坏行业的生态。

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营改增涉及中央、地方、企业之间的利益调整。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文)“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李克强说:“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

营改增是为了实现结构性减税和消除重复性征税,果真如此吗?

根据理论测算,营改增减轻税负83%;而根据实际测算,增加税负93%,折合营业税率5.8%。根据之前的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大幅增加。

营改增是大势所趋,可以消除重复性征税,若取得成功,必须降低税率,否则,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二、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产生全面又深刻的影响。

“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解构目前的造价体系,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工程招投标、计价规则、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约规划等都发生深刻的变革。工程规则也随之变化。

1、计税方法的区别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率(3%)

增值税分两种:

a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b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11%)

增值税税制下的销售额均指价外税,即不含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需进行换算。含税销售额就是价税合计。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税额

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价税分离

工程造价必须“价税分离”,否则,无法确定进项税额,建企按税前造价交纳增值税。

(1)采用“裸价”计入税前造价

因税率不同,可抵扣规则也不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和造价就变得异常繁琐。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价税分离”,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价税分离”,还须考虑市场

价格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新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更加复杂。之前,造价税金按综合费率计取为3.41%,已考虑建企的其他附加税。

(2)材料价“价税分离”

材料价格包含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和保管费等费用。涉及更复杂的换算。实际操作不能这样细分,材料价格一般为综合价格,然后价税分离。

(3)机械费“价税分离”

机械台班较复杂,包括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性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台班进出场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等。除人工费,均进行价税分离,以除税价进入造价。

(4)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也要“价税分离”

信息价中要素价格也要价税分离,格式相应调整。

序号要素编码要素名称单位除税单价税率税额

170.94017094 17% 29.05982906 1 203368

APP防水卷材卷

(5)定额的调整

不和管是政府定额、行业定额还是企业定额,均需作出调整:

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耗量不作调整;

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不调整,材料费、机具使用费均扣除其进项税额;

其他材料费、其他机具使用费,以金额“元”表示的应以适用增值税率扣减其进项税定额;以百分比“%”表示的不作调整,与材料费、机具使用费同比例下浮。

3、抵扣链打通

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条打通,环环相扣,层层抵销,抵扣链条完整。但由于实际操作中存在有的可抵扣,有的不能抵扣;有的抵扣多,有的抵扣少;有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小于500万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通常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换的流程复杂。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它完全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不仅对建企自身产生影响,而且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产生影响。

有的明赚实亏,有的明亏实赚,这完全取决于有多少可抵扣的进项税。

三、工程计价规则的变革

1、新计价规则

根据建标办[2016]4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11%为增值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原文件无,此为笔者所加,此项必不可少)。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即全部以“裸价”计算,如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是含税价格,那么,还得剥离其中的税额。

2、营改增计价实例

以APP防水卷材为例

APP防水卷材除税单价170.94017094元/卷。

除税金额29914.53元。

进项税额5085.47元。

含税价款(价税合计)35000元。

税前造价29914.53元。

税后造价=29914.53×(1+11%)=33205.13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9914.53×11%-5085.47=-1794.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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