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评优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是指南京师范大学为管理其研究生而制定的一套系列规定、措施和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设有对研究生管理的单独处,负责实施各项研究生管理工作。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文件,南京师范大学采取多项措施,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展有意义的研究项目,取得更大的成就。
首先,对于研究生申请录取,南京师范大学在申请步骤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保证研究生的学历水平和能力水平符合学校的要求。
本科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历证书、专业研究成果、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专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证明材料,由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录取。
其次,在学号签发、考勤和考试管理等方面,南京师范大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研究生的考勤和考试准确有效。
每个研究生都会发放一张学生卡,学生需签到进行考勤,考试需使用学生卡打卡签到,Moocs课程也需使用学生卡参加考试。
此外,南京师范大学针对研究生的研究开展,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以促进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成果。
学校设有“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提供研究生学术研究和创新科技领域的资金支持;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项目”,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技术支持,以帮助研究生完成研究;学校还设有“研究生论文指导基金”,支持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发表论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最后,南京师范大学采取加博士考试的形式,对研究生的学位审核进行把关,以保障学位的真实性。
每一位研究生都需要参加学校的答辩考试,进行学位论文评比,以确保学位的可信度。
总之,南京师范大学在研究生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研究生受到合理、有序的管理,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学校的科学研究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二、评选条件(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1.休学、推迟毕业、课程未结束期间出国、出境交流;2.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3.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未按规定修满课程;4.学费、住宿费欠缴;5.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免费下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新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 基本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一)欠缴学费者;、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
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
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
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
、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
发挥研究生评奖评优激励效能的对策探讨

综述·专著 课程教育研究 Course Education Ressearch 2015年2月 下旬刊探讨面粉不成型的因素。
在科学探索过程中,教师鼓励孩子们亲自感受,采取科学手段处理问题,启发指引孩子们自主解决疑惑,从而感受到真正成功的喜悦;在刺激孩子们求知欲时,在获取知识和经验的同时,增强了孩子们科学探究各方面的水平。
四、不同形式的探索主题,激发幼儿认知意识的创建孩子们的科学探索是幼儿获取知识、提高能力的起跑线,不同形式的探索主题,能够推动孩子们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的提高。
《不一样点心》的生活区域,是根据幼儿们的心理特点及爱好,专门为孩子们创造的。
在这个区域摆放的都是孩子们自己从家里带过来的各种点心制作工具,如不同造型的点心模具、电烤箱、蒸锅等,孩子们和教师一起将收集的工具进行分类与使用,从而加强对不同形式工具的了解和使用。
不同形式的探索主题,一方面促进孩子们的感官认识,另一方面保证在自身参与时,构建认知框架,体验劳动与成功带来的乐趣。
有学者曾说过,教师对于学生是启发与指引的作用,不能仅仅告诉孩子们答案或者简单明了地指出错误。
教师需要相信孩子们自主探索的本领,保持一颗童心,走进孩子们的世界,尊重孩子们,鼓励其科学探索的积极性,支持对任何现象的求知欲,强调亲自动手的重要性,保护孩子们的想象力,结合正确的教育手段,提高孩子们科学探索的能力,从而提高孩子们的科学素质,促进孩子们全方位的发展。
五、结束语在每一次的主题活动中,每个幼儿都保持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幼儿在幼年时期没有形成自我观念,教师需要指引与鼓励孩子积极探索,在这段时期,教师只有加以指引并鼓励,提供一个安全积极的背景环境,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分析掌握幼儿的行为方向,才能激发幼儿的开拓精神和发展性思维,从而提高每个幼儿的科学探索能力。
参考文献:[1] 钟杨,盛群力. 运用“超级三教学法”培养幼儿科学探究能力[J].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07年06期[2] 格日乐. 浅议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J]. 新课程(教育学术版) 2009年07期[3] 曹维青. 如何运用信息技术培养幼儿科学探究能力[J]. 家庭与家教(现代幼教) 2008年05期[4] 潘薇. 科学活动中幼儿探究能力的培养[J].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幼教研究) 2009年01期[5] 何亚柳. 科学领域中幼儿提问的特点及教师回应策略[J].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03期[6] 洪英. 在幼儿园科学活动环境中培养幼儿科学素养[J]. 科学大众(科学教育) 2011年02期发挥研究生评奖评优激励效能的对策探讨张富霞(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 南京 210046)【摘要】评奖评优机制中的激励效能对于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以及激励研究生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品学兼修、奋发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成才成长,我校特设立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第二条校长奖学金每年春季学期评选,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毕业学年参评。
校长奖学金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
第三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业综合测评名列前茅,在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三)在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科研学术成果;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1. 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SCI、A&HCI或有2篇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其中1篇为一级权威期刊;理工科博士研究生至少有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其中至少1篇在SCI TOP期刊发表;体育艺术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国家级参展、演出、体育大赛中取得突出成果或者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2. 文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SCI、A&HCI收录期刊、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或2篇—1—学术论文被CSSCI收录;理工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有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SCI期刊发表或者有1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体育艺术类的硕士研究生在省级及以上参展、演出、体育大赛中取得突出成果并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CSSCI 收录。
3. 专业学位硕士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4. 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第四条申请材料:(一)申报者情况简介;(二)本学历在读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三)本学历在读期间科研、创新实践成果复印件;其中成果要求:1. 权威期刊目录以《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为准。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以激励和奖励在研究领域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学术交流。
2. 方案概述本方案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奖励:学术研究奖励、学科竞赛奖励和学术交流奖励。
通过这些奖励手段,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到科学研究中,并在学术交流和科研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3. 学术研究奖励3.1 科研项目资金奖励针对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设立科研项目资金奖励,以资助研究生在科研过程中所需的经费。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的难度、创新程度和成果应用前景确定。
3.2 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对于研究生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论文的影响因子、被引频次和贡献度确定。
3.3 专利申请奖励对于研究生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应用前景确定。
4. 学科竞赛奖励4.1 科研成果竞赛奖励对于研究生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竞赛的级别、参赛人数和成绩排名确定。
4.2 发明创新竞赛奖励对于研究生在发明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竞赛的级别和奖项等级确定。
5. 学术交流奖励5.1 国内学术交流奖励对于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会议的级别、论文被接收的情况和演讲效果确定。
5.2 国际学术交流奖励对于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会议的级别、论文被接收的情况和演讲效果确定。
6. 奖励评定与发放机制为了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设立研究生评优奖励委员会,由学院领导、专家学者和学术导师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项目的申请和发放。
具体评定和发放流程将在委员会章程中细化说明。
7. 结语以上即为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通过这些奖励手段,希望能够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到科学研究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为学术界的发展做出贡献。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评选标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说明:1.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1)硕士研究生中的推免生、“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和“21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其余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
(2)博士研究生中“985”高校、“211”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入选者,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8000元;其余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和助教、助研、助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综合评定。
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激励先进,逐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根据《XX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热爱祖国,拥护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四条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活动,能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第五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第六条参评当年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为专业排名前10%。
第七条上一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一)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二)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者;(三)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者;(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六)导师及所在学院(部)提出充分理由并证明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第三章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第八条评选工作于每年的10月份在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各学院(部)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评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九条研究生部负责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条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为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于XXXX年5月修订,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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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评优办法
总则
一、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述本校研究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第一学年原则上不参加各项奖励评选。
三、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种类和方式
一、学校设立以下研究生评优奖项
(一)优秀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
(五)优秀毕业研究生;
(六)科技之星
(七)单项奖
1. 文明风尚先进个人;
2. 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3.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4.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5.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研究生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表彰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三)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四)颁发奖金。
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勇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热心集体活动,团结同学;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应是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科协成员,研究生党、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干部,研究生社团、助理团主要负责人;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品行修养,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三)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
(一)符合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三)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科研成果突出。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一)符合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
五、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一)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种先进称号,或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警告以上处分。
六、科技之星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重品行修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学期间有一定的科研或发明创造成果。
七、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文明风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事迹突出。
(二)科技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和科普活动,表现突出;
3.积极参与研究生各项科技活动的筹划组织和服务工作,富有开拓精神,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三)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全校性文体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省级以上的文化展演、体育竞赛中有优异表现者。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一定影响的实践成果。
(五)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参加或组织各类社会活动,成效显著,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评选机构和奖励办法
一、研究生党工委与研究生院院务会组成联席会,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各类评优活动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各项评优的具体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各项评优的初评、推荐工作。
三、各类评优的初评工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由各学院评审小组具体实施。
四、学院应本着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初评、公示、推荐工作。
五、各项评优的奖励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5%确定推荐人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确定推荐人数(校研究生会、研究生科协单列),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五)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设比例,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六)科技之星每年评选10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七)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确定推荐人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八)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确定推荐人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九)文明风尚先进个人由研究生党工委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确定推荐人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十一)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确定推荐人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相关材料记入档案。
附则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科技之星、单项奖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
二、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三、其他相关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党工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经 2012年 6月修订,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