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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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黑龙江地区国资委监视管理组织事项权力清单

黑龙江地区国资委监视管理组织事项权力清单

黑龙江省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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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必须作为、出资企业必须上报的具体事项,每一事项列一条;“监管事项内容”是对每项监管事项的具体化;“实施依据”是实施该项监管事项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按照级次递减顺序填列;“监管方式”包括审批、审核、事前备案、事后备案、报告等。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文件人才中心〔2013〕69号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2013年7月修定)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申报者及所在各单位:为便于准确掌握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简称•评定条件‣)、各专业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1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

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具备规定学历。

“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

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正副高级资格,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含单一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学历情况,下同)认定中级和评定正副高级资格。

其中: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

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取得中级资格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经积累达到•评定标准‣,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

三、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不再受学历层次、年限的限制,采取申报者自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后,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是否达到•评定标准‣的方法确定(详见附件1);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在规定学历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简称本专业2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的方法确定,即:“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每日一练(7月17日)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每日一练(7月17日)

一、单选题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应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下列关于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由同一家保荐机构承担B.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C.保荐机构应指定1名具有资格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D.发行人应与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协议,并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答案:C2、明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文件是( )。

A.《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B.《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C.《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D.《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答案:D3、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行使( )的权利,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P74A.提供证据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C.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答案:C4、不列入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投资项目类别是( )。

P64A.鼓励类B.限制类C.允许类D.禁止类答案:C5、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有( )。

P37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D.虽未约定不得转让,但债务人不同意转让答案:ABC6、下列关于企业外聘律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P114A.外聘律师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B.外聘律师应在律师事务所执业C.外聘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D.企业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答案:ABD7、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

P47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植物产品的生产方法答案:ABC8、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300万元。

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将甲公司所欠的300万元转让给丙公司。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1.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备案表
2.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备案表
3.中央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人员备案表
4.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申领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九日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法规[2009]37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领取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的申请文件。
2.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申领表(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各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自行掌握。
(一)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应当及时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情况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总体情况。
2.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备案表(附件1)。
3.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备案表(附件2)。
2.取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5年以上。
3.取得合伙人资格10年以上的律师。
4.各级国资委从事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负责人。
(四)经系统外单位委托,省级国资委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系统外单位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二、关于评审工作的备案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资格人员备案表(附件3)。

2015年员工劳动合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点通

2015年员工劳动合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点通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转让通知之时
C.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转让通知之时
D.甲公司发出认可通知之时
答案:C
14、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有( )。P37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C.外聘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D.企业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
答案:ABD
26、我国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度,企业开展的下列境外投资中,须报商务部核准的有( )。P67
A.在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的投资 B.中方投资额50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
C.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 D.在境外进行矿产类投资
C.乙,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1年
D.丁,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2年
答案:AB
3、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还款。下列关于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来收回贷款的救济程序中,正确的有( )。P83
A.软件首次发表之日 B.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之日
C.软件开发完成之日 D.软件商业使用之日
答案:C
18、并购在各国反垄断法中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反垄断法对并购采用了( )的称谓。
A.企业兼并 B.企业合并
C.《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D.《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答案:D
13、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3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将甲公司所欠的300万元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对甲公司发生效力的时间为( )。P37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八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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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标题】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国资发法规[2009]37号
【颁布时间】2009-3-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n1180/n1566/n11183/n11244/6237069.html
【全文】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
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法规[2009]37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权限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指导中央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

省级国资委负责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一级、二级、三级和助理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并根据需要,可以组建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中央企业应当组建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企业一级、二级、三级和助理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

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中央企业,可委托国务院国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也可委托企业所在地省级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1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1-2人。

评审委员会应当包括法律、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其中法律方面的专家人数占评审委员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评审委员会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总法律顾问或主管法律事务工作的负责人。

2.取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5年以上。

3.取得合伙人资格10年以上的律师。

4.各级国资委从事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负责人。

(四)经系统外单位委托,省级国资委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系统外单位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二、关于评审工作的备案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的申领
(一)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应当及时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情况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总体情况。

2.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备案表(附件1)。

3.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备案表(附件2)。

4、中央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人员备案表(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国资委统一印制。

各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在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情况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同时,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领取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

申请领取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领取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的申请文件。

2.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申领表(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各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自行掌握。

(二)被评审为企业一级、二级、三级和助理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的企业法律顾问,经企业聘任后,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三)企业法律顾问离开所在企业到新的国有企业工作的,原评审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经新单位审核同意后仍然有效。

附件:1.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备案表
2.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备案表
3.中央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人员备案表
4.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申领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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