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头煤矿供用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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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用电管理水平,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制定本办法。

二、用电设备的选型与安装1. 煤矿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用电负荷需求,合理选型用电设备,并确保设备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安全要求。

2. 安装用电设备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安装,并确保设备的接地、绝缘等安全措施完善。

3. 用电设备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尘和防爆要求,并按照规定的间距进行布线和安装。

三、用电线路的布置和维护1. 用电线路的敷设要符合防火、防尘和防爆要求,并按照规定的间距进行布置。

2. 用电线路的维护包括定期巡视、定期检测和定期保养。

巡视时要注意线路的磨损、裂缝和接头是否松动。

检测时要进行线路的电气性能测试。

保养时要清洁线路,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部件。

3. 用电线路的维护记录应及时填写,并保存至少三年。

四、用电设备的使用和保养1. 用电设备的使用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和未经授权的操作。

2.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保养内容包括清洁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部件。

3. 保养记录应及时填写,并保存至少三年。

五、电力供应的管理1. 煤矿应与当地电力公司签订供电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用电负荷需求进行使用。

2. 高峰用电期间,煤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以降低用电峰值。

3. 电力故障发生时,煤矿应立即通知电力公司,并配合电力公司进行排查和抢修。

六、用电安全管理1. 煤矿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2. 定期组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接地和绝缘情况等。

3. 对电气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煤矿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4. 具备高压电工资格的工作人员应在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进行排查和抢修。

七、违章用电的处理1. 煤矿严禁违章用电,对发现的违章用电行为应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

2. 违章用电行为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记录。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作为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用电量巨大,因此对煤矿的用电管理非常重要。

煤矿用电管理不仅关系到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益等方面,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能源消耗。

为了使煤矿用电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安全,以下提出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一、煤矿电力设备的统一管理
对于煤矿的电力设备,应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不同的生产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配置电力设备的数量和性能,确保电力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煤矿的用电计划
为了避免煤矿电力需求量过大或过小,造成不必要的电力浪费或电力不足的情况,应对煤矿进行用电计划的编制。

该计划需要考虑煤矿生产的用电需求、电力设备的性能和电力供应的情况等。

三、煤矿的用电节约措施
为了节约煤矿的用电成本,应实施以下措施:
1. 优化煤矿电力系统,尽可能降低电力消耗
2. 采用先进高效的设备,减少用电量
3. 使用高效的照明设备,降低能耗
4. 加强电力设备的维护,减少电力浪费
四、煤矿的用电安全
1。

2023年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用电行为,确保煤矿用电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煤矿的用电行为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煤矿应当按照国家能源政策,合理安排用电计划,确保用电供应安全。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台账和数据管理系统,对用电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

第五条煤矿应当开展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用电计划第八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需要、电力供应情况和国家能源政策,制定用电计划。

第九条煤矿用电计划应当合理安排,确保用电供应安全,并且尽量减少用电峰值。

第十条煤矿应当定期更新用电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用电安全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制定用电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操作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用电安全设备,防止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能源利用效率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加强能源管理,制定能源利用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依赖。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加强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用电效率。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合理利用用电设备,减少用电损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废气、废水等排放的监测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积极推广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煤矿用电行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煤矿,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范文一、煤矿用电管理的重要性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用电管理关系到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的煤矿用电管理办法对于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煤矿用电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煤矿用电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电气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2. 经济合理,节约用电。

在保证煤矿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要合理控制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

3. 环保可持续,降低能耗。

煤矿用电管理应注重节能减排,采用清洁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三、煤矿用电管理的具体措施1. 用电设备的合理配置和管理煤矿应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合理配置和管理用电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实施和监督。

要加强对用电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要配备必要的电气安全设备,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确保用电安全。

3. 提高用电效率,降低能耗煤矿应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优化用电系统,提高用电效率,降低能耗。

要合理规划用电负荷,避免用电高峰时段,避免产生电压跳动和供电不稳定等问题。

4. 加强用电数据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用电数据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用电数据,掌握用电趋势和变化,为科学用电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要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监测和数据采集,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提前预防和排除故障。

5. 提倡清洁能源使用煤矿应积极推广和应用清洁能源,减少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依赖。

通过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6. 加强用电管理宣传煤矿应加强用电管理宣传,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和节能意识。

通过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醒员工注意用电安全,倡导低碳节能的生活方式。

七、煤矿用电管理的效益和持续改进合理的煤矿用电管理可以提高煤矿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降低用电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煤矿用电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用电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用电管理制度管理办法1. 引言煤矿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电力是煤矿生产和运营中不可或缺的资源。

为了确保煤矿用电的安全与高效,制定和实施煤矿用电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用电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以保障煤矿用电安全、经济、稳定的运行。

2. 用电管理组织2.1 用电管理组织架构煤矿用电管理组织应设立用电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用电设备的维护、检修、管理以及用电安全的监控和控制。

2.2 用电管理人员用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用电管理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用电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3.1 设备清单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和维护煤矿用电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安装位置、使用状态等内容。

设备清单应定期更新并备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设备维护和检修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护和检修计划,并按计划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维护和检修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3 设备管理记录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管理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设备管理记录应包括设备的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有助于后期的追踪和分析。

4.1 安全培训和教育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电力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制定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种用电设备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开关操作、插拔电源线、防止漏电和电气火灾等方面的内容。

4.3 用电安全检查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检查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用电安全检查应包括用电设备的接地、绝缘、过载保护等方面。

5.1 用电能耗监测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监测和记录煤矿的用电能耗情况,包括用电量、功率因数等指标。

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用电行为,优化用电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确保煤矿用电安全有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矿的电力供应与用电管理。

第三条煤矿用电应遵循“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五条煤矿应建立用电设备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用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设备结构合理,运行稳定。

第七条煤矿应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措施修复。

第八条用电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加强电气火灾防治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煤矿应设立专职电气工程师,负责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用电效率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制定用电计划,合理预估用电量,做好用电安排。

第十四条煤矿应采用节能型设备,推广节能技术,降低用电能耗。

第十五条煤矿应对用电设备进行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避免设备闲置浪费。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能源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用电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第五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制定环保用电措施,减少用电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八条煤矿应采用清洁能源,降低用电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十九条煤矿应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减少电子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条煤矿应建立用电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办法的人员,将予以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煤矿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的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供电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管理责任1. 煤矿总经理负责矿井供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供电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 班组负责人负责班组供电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三、供电设备维护管理1. 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及时进行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配备专职维修人员,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

3. 统一制定供电设备的保养记录表,定期检查设备保养记录,确保保养工作的落实。

4. 发现供电设备故障时,及时上报,由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供电安全管理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操作,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矿井供电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设备严禁使用。

3. 班组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4. 供电过程中,班组人员必须佩戴好帽灯,并遵守供电操作安全规程。

五、供电维修记录和报告1.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

2. 每季度,煤矿总经理应召开供电管理会议,对供电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告上级部门。

六、奖惩措施1.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和供电操作安全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理。

2.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发严重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本公司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各班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二)(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供用电安全,保障煤矿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电气维修班负责矿井供用电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

4. 各生产区队、辅助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供用电设施的管理1. 矿井供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非合格的电气设备。

2. 供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用电设施应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禁止私自改动、拆除、挪用供用电设施。

四、用电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2. 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非合格的电气设备。

3. 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5.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

五、用电操作规程1.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正常。

4.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5. 操作结束后,应关闭设备,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供用电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2. 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 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七、奖惩1. 对在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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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头煤矿供用电管理办法
(修订)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供电和用电,减少电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为此,特成立大水头煤矿供用电管理小组,并制定《大水头煤矿调荷避峰管理办法》和《大水头煤矿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供用电管理小组
组长:荆亚勤、黄波
副组长:白凤彪、靳克应
成员:吴国桥、马进升、刘建设、闫智君、唐银平、赵廷金、江峰、王富忠、杨时强、苏学友、孙忠浩、陈有强、杨转成、张应芳、曾玉林、宋秉福、赵生界、赵存严、王吉斌、赵江红、赵根太、宋国荣、王吉成、刘志祥、居家杰、章斌、李万福、孙自理、陈亚鹏、董晓辉、腾廷忠、赵崇柏、吴琛、曹鑫、雷红兵、高延洪、路兰
二、调荷避峰管理办法
1、坚决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调荷避峰的指令;
2、井下主排水泵、东运下山水泵运行时间:23:00~6:00之间;其它时间运行按设备空运转考核;主井皮带机检修时间为:8:00~14:00之间;
3、井下综采工作面设备检修时间安排在早班或中班,采煤机割煤时间尽可能在夜班进行;早班或中班减少割煤时间,增加放煤时间,夜班减少
放煤时间,增加割煤时间;
4、井下掘进工作面喷浆工作要各队合理分配,要安排在夜班进行;减少白天压风机的运行台数和运行时间。

5、生活公司路灯、广告灯箱开启时间(特殊天气例外):
夏季:21:30~5:30 冬季:18:00~7:30
6、文化广场喷泉、霓虹灯在重要节日和矿上有重大活动时限时使用,其它时间不得使用;
7、必须满足职工家属生活用电,但要加强管理,减少浪费,杜绝窃电行为,遇到重大情况时才可拉闸限电。

三、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㈠、范围、责任划分
1、矿生产部机电组是全矿节约用电管理机构,负责全矿计划用电、调荷避峰、节约用电等供用电管理工作。

负责矿属各单位用电指标的分配、考核、奖罚工作。

2、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分管区域内用电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节约用电的管理工作;执行矿生产部机电组下达用电指标。

3、矿经营部根据生产部当月用电指标考核情况执行奖罚。

4、各单位用电严格年初矿制定的各单位电耗分解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㈡、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1、矿生产部机电组必须根据矿生产接续及时确定供电方案、合理选择用电设备。

尽可能减少大马拉小车现象。

2、车间、机房、库房严禁随意使用大灯泡(功率大于500W及以上)、
长明灯、电暖气。

3、严禁设备空载运行。

用电设备无负载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视为空载运行。

4、东一采区掘进工作面割煤、运煤时间与综采工作面出煤时间一致,遇到检修班多个工作面应集中割煤、运煤,减少东大巷、东运下皮带启动次数和运行时间;
5、严禁擅自增加用电负荷;严禁生活公司擅自向商店、自建民宅进行外转供电。

确实需要外转供电时,必须经矿生产部审批后,方可供电。

否则,按窃电论处。

6、办公室与监测无关的电脑使用后,立即关闭,严禁长时间待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7、6KV变电所功率因数不得低于0.95。

8、机房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电暖气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经申请、审批后方可使用。

㈢、考核奖罚
1、生产部机电组负责各单位当月用电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2、无故使用电炉子、大灯泡(功率大于500KW及以上)、电暖气、长明灯等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0元;责任单位500~1000元。

3、发现一次设备空运转,处罚直接责任人300~500元;跟班队长100~300元。

单位负责人100~200元;责任单位5000元。

4、发现损坏计量设备、窃电等行为,处罚责任人2000元,相关责任人200~300元,责任单位集体1000~2000元。

5、居民区发现损坏计量仪表、窃电等行为,处罚责任人承担窃用电量200%电费,并一次性罚款1000元。

6、居民生活用电指标:夏季70度/户,冬季90度/户;指标之内电价0.57元,指标之外电价1.10元。

7、当月本单位用电量超过或低于考核指标,按超出或降低部分按平均电费的25%进行奖罚。

8、6KV变电所功率因数按水电处结算数对机运队对等奖罚。

9、生产部、生活公司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分管的区域进行用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㈣、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

大水头煤矿
2011年10月19日
报:马矿长、杨书记、张书记、荆矿长、王矿长、王总、黄矿长、张矿长、相关副总
报:生产部、安检室、调度室、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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