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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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日本独特的“一元——二元”社会形态分析v_1.2

江山——日本独特的“一元——二元”社会形态分析v_1.2

日本独特的“一元——二元”社会形态分析学生姓名江山学号 07090121所属学校东华大学指导老师劳轶琛中文摘要本文对日本独有的一元二元之间不停转化的社会形态及其演变过程进行了分析研究。

日本从形成社会文明至今,其社会形态一直按照“一元”——“二元”——“一元”这样的规律不停变换。

它的一元形态是在收到外界刺激时,自发形成的一种保护态;在外界刺激消除后,这种一元形态无法长期保持,又会自动解体,形成独特的二元体制,作为稳定态持续下去直至下一次的外部刺激到来。

这种独特现象是其历史上的独特经历导致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一元——二元”社会体制、保护态、稳定态要旨本稿は日本独自の一元社会と二元社会の間に転化し続けた社会像とその過程を分析し、研究を試みたのである。

日本は社会の文明を形成されてきた以来、その社会の形態は「一元」——「二元」——「一元」という法则に基づき、絶えず変化してきた。

いわゆる一元の形态は外部刺激を受けて、自発的に形成された保守的な状態である。

外部の刺激がなくなったあと、このような体制が持続できず、自動的に解体し、独特の二元体制を構築した。

このように、安定の状態は次の外部刺激がくるまで維持されている。

このような独特な現象は、その歴史上の独特な経歴が生んだ必然的な結果であると思う。

キーワード:“一元——二元”社会体制、保守的な状態、安定態目录1 前言 (4)2 古代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与失败 (4)2.1 绳纹及弥生时代的日本 (4)2.2 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一元 (5)2.3 一元社会的解体 (5)3 “一元~二元”体制的成因及其必然性 (6)4 近代国家主义的形成与失败 (8)4.1 公武二元体制的解体 (8)4.2 一元政治的形成 (8)4.3 “第一次战败” (9)4.4 重返二元 (9)4 结语 (10)参考文献 (12)1 前言二元社会形态是日本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什么是二元社会呢?日本历史上有名的江户时代就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社会,以此为例来简要的介绍一下“二元”的含义。

解放前景颇族的社会形态

解放前景颇族的社会形态

解放前景颇族的社会形态景颇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约八万,主要居住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潞西㊁瑞丽㊁陇川㊁盈江㊁梁河等边沿五县山区,也有少数散居在临沧专区的耿马和思茅专区的澜沧等县㊂由于社会的和历史的各种原因,不同地区的景颇族,社会发展不平衡㊂近百年来,帝国主义的侵略,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景颇族经济㊁文化的发展㊂这一切使解放前景颇族的社会形态错综复杂㊂以农业为主的各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景颇族的主要物质生产部门是农业㊂农业用地有水田㊁旱地和宅旁园地㊂农作物以水稻和旱谷为主㊂铁质农具主要有犁㊁锄㊁长刀㊁镰刀等㊂据各地调查,铁质农具的普遍应用,还只是近四五十年的事㊂百年前,景颇族还不会耕种水田,而是经营粗放的旱地农业,用 刀耕火种 的方法种植旱谷和小米等杂粮;使用的主要生产工具是一把长刀,点种㊁脱粒等所用的工具,都是竹木制的㊂旱地耕作十分粗放,不翻土,不施肥,不灌溉,也很少除草,没有抵抗自然灾害侵袭的能力,因此产量很低,一般正常年景,收获量不过种子量的10倍左右㊂景颇族耕种水田是较晚近的时候才从附近汉族㊁傣族处学得的㊂解放前,大多数景颇族地区都已经营水田;其面积数量虽还少于旱地,但单位面积产量高,一般为种子量的30 50倍(一般每亩下种子五六斤左右),因此水稻产量在谷物总产量中占的比重一般已达50%以上,有的地区达70%以上㊂整个边五县,景颇族以种水稻为主的,约占景颇族总户口的70%;以种旱谷为主的,只占30%左右㊂水田农业基本上已成为景颇族的主要生产部门㊂随着水田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技术过程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犁㊁耙㊁锄等较大的铁质农具已普遍采用㊂这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㊂铁质大农具的应用,也改进了旱地农业,适合犁耕的缓坡地改成了犁耕地㊂同时,旱地采取了轮作制,即一年种豆 练地 ,次年种旱谷,收成就较好,产量一般可达种子量的15 20倍㊂解放前这种犁耕地已在旱地中占优势,刀耕火种地已大大减少了㊂景颇族水田农业的生产水平虽比 刀耕火种 的旱地农业要高得多,但与周围民族相比,仍然是落后的㊂一般只二犁二耙,翻土深只三四寸,薅草一次或不薅草,也不施肥㊂某些生产环节还应用较落后的工具,效率很低㊂如稻谷脱粒是用 甘色 (三叉形的小竹片)敲打,一天一个劳动力仅能脱粒六七十斤㊂这样,田间的脱粒工作往往从十月间收获起延续到春节前后㊂劳动力的利用也不充分,一个整劳力每年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不过120 150天㊂土地利用率也很低,按这里的土壤㊁气候条件,年可二熟或两年五熟,但景颇族的水田旱地都只种一造,全未复种㊂这一切都说明其农业生产水平还是较低的㊂783解放前景颇族的社会形态㊀883㊀朱家桢集与农业密切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在景颇族中还很不发达,更没有独立的手工业㊂制陶㊁冶金等重要的手工业都没有㊂比较普遍的家庭手工业是妇女的纺织和男子的竹木器制造;工具很简单:制造竹木器只用一把长刀;纺线是用一根七八寸长的小竹签,下端坠几个小铜钱,用手边捻边绕;编织是在地上插两根木桩,中架一横木,线串横木上,织者席地而坐,用九根竹签编织㊂这种纺织技能成年妇女都会㊂家庭手工业的产品是自给性的,本族内部一般不发生商品交换关系㊂但与外民族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却很普遍㊂景颇族以自己的农畜产品㊁山货野菜,以及出卖劳动力,换得货币,然后在集市上买回各种铁质农具和陶器㊁布匹㊁毛线㊁棉纱㊁盐巴㊁银饰㊁枪支等生产生活用品㊂这种民族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一方面对景颇族社会生产力和私有制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使景颇族原有技术较低的手工业生产渐趋淘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独立的手工业部门的形成㊂据调查,在盈江县铜壁关㊁勐典乌帕乡和陇川县邦瓦寨等地,曾有景颇族向汉族学习打铁技术,兼营铁匠的,但后因与兄弟民族间的商品交换日益发展,他们质量低成本高的产品就逐渐被淘汰,到解放前都已停止生产了㊂这说明民族间所形成的分工关系也限制了景颇族独立的手工业部门的形成㊂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便认为景颇族还处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以前,因为它已与周围民族结成了紧密的经济联系,形成了共同的区域经济㊂如果离开这种联系,孤立地去考察其内部的社会分工和交换关系,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㊂商业在景颇族地区随着交换关系的发展也早已产生㊂19世纪以来,德宏地区以汉商为主的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㊂1885年英帝国主义侵吞缅甸后,其商品经济影响也扩展到德宏地区,因此在边沿邻近交通线地区,产生了某些小商小贩的商业活动,。

中国古代社会形态五段论

中国古代社会形态五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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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形态五段论
社会形态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性质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

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

斯大林认为,社会形态可以划分为五种,即历史五段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

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依次经历了上述的五段论。

一、中国经历的原始社会,起自于大约170万年前的元谋人时期,直到公元前21世纪,由夏王朝的建立宣告结束。

二、随后,中华民族迈入奴隶社会(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6年),包括夏、商、周和春秋:形成于夏,发展于商,强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

三、封建社会是对中国社会形态演变影响最大一个时期(公元前221年到公元1912年),萌发于先秦,发展与秦汉,成熟于隋唐,强化于宋元,最终衰败于明清。

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步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截止于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

四、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封建社会彻底完结,中国由此步入了短暂的资本主义社会时期(1912年——1949年)。

五、1949年,中国共产党一举击退国民党,结束内战,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建立,中华民族走入了又一个全新的时代——社会主义。

在一步又一步的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一步步的从最初野蛮的原始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文明社会。

或许到以后的某一天,还会有一个全新的社会形态代替今天的形态,但是人民追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心态永不会变,并将为之不懈努力。

论述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含义和表现

论述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含义和表现

论述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含义和表现:
答:
(1)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是指各国历史发展过程所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

这种统一性表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

以五种社会形态划分为例,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统一性,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发展的横向统一性,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体系,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

(2)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是指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

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种的特点;第二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具有典型意义不同;第三,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所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第四,有些国家和民族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超越某一个或几个社会形态。

为什么说新民族社会是过渡性社会

为什么说新民族社会是过渡性社会

为什么说新民主社会是过渡性社会
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独立社会形态: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1)由于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决定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

(2)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才能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是走历史必由之路。

(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
(1)资本主义因素占有很大比重:第一,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民族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因素。

第二,农民具有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

(2)社会主义因素占据领导地位: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带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

第二,工人阶级领导权、人民民主专政是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

(3)两种因素斗争及其结果:第一,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

第二,由于社会主义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加上有利的国际形势,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取得最后胜利。

第三,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灭,从而使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三皇五帝时代的中国社会

三皇五帝时代的中国社会

三皇五帝时代的中国社会三皇五帝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原始社会阶段,也是中华民族远古时期的开端。

据《史记》和《山海经》记载,三皇五帝时代共计五千多年。

虽然这段历史是远古时代,但是对于我们理解中华民族文明的起源以及了解古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古代社会的组织和形态在三皇五帝时代,中国社会的组织形态是以氏族为基本单位的部落社会,每个氏族由血缘亲属组成,拥有自己的领土和土地。

每个氏族内部由长老们共同组成的宗法委员会来管理和处理事务,氏族之间则通过联姻、劳作和贸易等方式实现联系和互相支持。

由于部落社会的特殊性质,各个氏族之间的秩序和权利是不平等的,领袖地位通常由雄性家族继承,而女性家族在政治上处于次要地位。

2. 原始生产与生活方式三皇五帝时代属于原始社会,经济生产和文化生活都处于萌芽状态。

人们的主要生计来自于狩猎、捕鱼、采集和农业,主要种植的作物是粟、稷、麻、蓼等。

人们住在简陋的竹木和泥土房屋中,衣服主要用兽皮或植物纤维编织而成,没有货币的概念,交换主要依赖物物交换。

在生活方式方面,原始人们信仰多神、动物崇拜和自然崇拜,在不断探索自然的同时,开展了诸如太极、八卦等传统文化形式。

3. 社会文化和法制三皇五帝时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原始文化阶段,虽然没有文字、书籍、起居册等文化工具,但是古人却用丰富多彩的传说流传下来。

《山海经》、《大禹治水》、《太公钓鱼》等文化传播的历史故事深深感染了中华民族文化气息。

在法制方面,古代的社会义务和法律主要是宗法的规范,根据特定地域的习俗和传统形成的常规惯例作为惯例法则,人们依据习俗和传统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例如,刑罚可以是捶打、刺耳、断手、处死等。

由于当时社会结构极为落后,法律制度制定不够完备,很多时候需要依靠群众才能维持秩序和正义。

4. 总结三皇五帝时代是中华民族古代社会发展阶段的开端,是中华文明的源头。

那个时代,虽然拥有原始匮乏的生产手段和落后的文明程度,但人类在积极探索自然规律、发掘文化瑰宝等方面仍然难以估量的贡献。

中国古代社会形态

中国古代社会形态

中国古代社会形态中国古代的社会形态可以简单地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其中,奴隶社会是中国古代最早期的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在宋元明清时期达到巅峰,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则是中国近代史的主要社会形态。

一、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是中国古代最早期的社会形态,大约始于公元前21世纪,结束于公元前221年。

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是社会的基本劳动力量,贵族阶级占有大量土地,奴隶则负责耕作,生产农产品。

奴隶制度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奴隶革命也使得后来的封建制度的形成成为可能。

二、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社会形态,始于周朝的分封制度,终于清朝的灭亡。

在封建社会时期,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和商品,农民阶级则被迫为他们劳动。

封建社会具有等级制度、家族制度、礼教制度等特点。

在封建社会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黄色皮肤的华夏族,通过文化、经济和政治等手段对其他少数民族进行融合和支配。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现代中国的主要社会形态,始于鸦片战争后的1840年代,终于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

在这一时期,中国遭受了外国列强的侵略和压迫,通过不平等条约被迫开放通商口岸。

同时,中国又受到封建王朝和农民阶级的压迫,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在这一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十分薄弱,而外国资本的侵入则助长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膨胀。

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呼声日益高涨,成为近代中国主题性隽文的重要内容。

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的斗争,在1949年宣告成立新中国。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社会形态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三个时期。

每个时期都有其特点和矛盾,这些矛盾和变革促进了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发展和变革。

论我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主体

论我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主体

论我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主体社會发展的主体是人。

少数民族人民作为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主体,既是少数民族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又是少数民族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享有者,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依靠力量。

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主体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必须正确处理各阶层的关系,达成少数民族社会的和谐,实现少数民族社会人的全面发展。

标签: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主体;社会阶层;人的全面发展一、民族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一)民族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创造活动,推动着少数民族社会人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而一切生产力都是人在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创造的。

文明的进步程度是以人类社会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的成果所达到的程度为标志的,而一切文明成果都是广大劳动者实践和智慧的结晶。

首先,少数民族人民是少数民族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之所以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从根本上讲,在于人民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的决定性力量——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最伟大的客观物质力量。

人们如果不能首先获得物质生活资料,就连人本身的生存都不能维持,更谈不上从事政治的、科学的和艺术的活动,也就无所谓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是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的。

其次,少数民族人民是少数民族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在人类广泛的精神中,在哲学、科学和文艺领域里,作为人民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对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对人类科学文化的发展是有重要贡献的。

历代少数民族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成果,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有的甚至被视为世界瑰宝。

但归根到底,任何真正有价值的精神财富都来源于社会实践。

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的作用,在于对人民的实践经验作了抽象的或形象的反映、概括和升华。

科学的理论将人民的实践经验概括为系统的规律性的知识,文艺作品则以集中的、典型的形象表现人民的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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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形态包龙源2013年11月13日一、社会形态与民族学研究(一)“社会形态”的定义社会形态是指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以一定的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社会形态是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

社会形态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范畴。

二、研究民族社会形态的意义意义:1 民族学的社会形态研究为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提供了生动的活材料。

2 社会形态研究是认识各名族社会现象的基础。

3 民族社会形态研究在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交叉研究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4 民族社会形态在后进民族实现现代化进程中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三、民族社会形态研究的特点1.侧重研究前资本主义形态特别是原始社会形态。

2 .侧重研究现实社会中后进形态向先进形态演变的实际过程。

四、人类社会形态发展历程(一)原始社会形态它一种社会组织类型,以亲族关系为基础,以母系社会为前提,人口很少,经济生活采取平均主义分配办法。

对社会的控制则靠传统和家长来维系,而无习惯法和政府权力。

在典型的原始社会里,没有专职的领袖。

年龄与性别相同的人具有同等社会地位。

如有争执就按照传统准则进行调停,人们普遍遵守这些准则。

世界各地都有原始社会,形式多样。

有些以狩猎和采集经济为主,有些则以渔业为主,或者以简单的自然农业为主,部落组织是某些原始社会的特征,但是并非所有的原始社会都有这一特征。

根据文化进化论者的学说,有些原始社会保持著平均主义的性质,但另一些则已经逐步变成等级制度的社会,并进而发展成为酋长领地,其组织形式更为复杂。

1.原始群:是指从猿到人过渡时期正在形成中的人的群体,是刚刚脱离动物界的原始人共同生产和生活的集团。

2.前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的第二阶段。

这是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的原始共产制公社的头一个阶段。

它属于人类学上的直立人(包括能人即早期直立人)阶段,为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或相当于恩格斯所说的蒙昧时代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的前期,距今已有二三十万年到三四百万年的历史。

3.原始共产制公社。

与氏族制度的形成、发展、繁荣和衰落大体同步,原始公社先后经历了母系氏族公社,母系家庭公社和父系家族公社。

亦即由母系到父系,由大型到小型的演化过程。

这一阶段,相当于恩格斯所说的蒙昧时代中级阶段后期至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前期,或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晚期。

4.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继父系家庭公社之后,人类社会进入农村公社或家长制家庭时期。

它相当于恩格斯所说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晚期,或相当于考古学上的金石并用时代到初期金属时代。

这个时期从各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二重性,说明它是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过度的最后一个阶梯,或者说,是原始公社制度彻底崩溃、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最后形成的前夕。

(二)奴隶社会形态奴隶社会又称奴隶占有制社会,是以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占有和剥削生产者,奴隶为主要基础的社会,亦即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社会。

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剥削人的社会,在人类社会的演变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奴隶社会的基本特征:1.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不但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占有直接生产者--奴隶2 .奴隶是会说话的创造财富的工具,在奴隶制下,监督劳动达到最大限度。

3 .在奴隶制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

关于奴隶社会的判断依据:判断一个社会是不是奴隶社会,主要看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是否是主体,是否占支配地位。

判断是不是奴隶制,最主要的一条是劳动者人身是否被剥削者完全占有。

(三)封建社会形态封建社会指的是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西方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1.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1 )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地主阶级和农奴主阶级占有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和不完全占有主要的直接生产者---农民和农奴。

2)在封建社会里,封建领主和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依靠农奴和农民来耕种。

3)封建剥削形式主要表现为封建地租。

2.中国封建时代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特点:1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2 )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

3)不但土地、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而且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缉拿贡献,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的劳役,去养活一大群国家官吏和主要地是为了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4)保护这钟封建剥削制度的权利机关,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

五、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形态及其向社会主义过渡(一)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不平衡性1.不平衡性是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

2.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缩影。

(二)中国少数民族中的原始公社残余形态两种经济文化类型:1.林海雪原中的游猎经济2.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经济六、凉山彝族奴隶制(一)凉山彝族奴隶制实行家长奴隶制,等级森严,在家支等级制度下,形成由最高统治阶级“兹莫”统领上百个“黑彝”家支和近千个“白彝”家支以及被征服的奴隶构成的等级世袭社会。

有明确的统属关系。

(二)凉山彝族奴隶制的特点:1.闭塞的自然经济和落后的生产力。

2凉山彝族奴隶制的阶级关系,通过特有的森严的等级关系表现出来。

3.特有的社会政治结构--以黒彝父系为纽带的价值制度。

4.在凉山彝族奴隶制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复杂的民族关系问题。

(三)中国少数民族原始公社制残余特点:1 血缘共同体公有制2 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形态--农村公社3 .剥削和奴役关系产生形式--家长奴隶制七、中国少数民族的封建领主制封建社会中封建领主在他的领地上建立起来的剥削、役使农奴的经济组织和制度,称为封建领主制。

这种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称为封建领主社会。

由于这种在所有制下被剥削的主要对象是农奴,因而又称为农奴制社会。

隶农制“无领主的土地”,庄园制度。

封建地主制是地主将土地分租给农民,对农民榨取地租(主要是实物地租)的剥削制度。

一、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新中国解放以前的封建经济形态。

其特点是建立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政治统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合为一体,实行劳役地租,并逐渐向实物地租转化,阶级关系表现为严格的等级结构。

它属于封建领主制经济范畴,既不同于汉族地区战国到秦汉以后的封建地主制经济,与西欧中世纪封建农奴制也有区别。

二、西藏农奴制中国西藏历史上存在的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为基础的黑暗、野蛮的社会制度。

始于10世纪,到13世纪普遍确立,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

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运动时被废除。

八、中国少数民族的政治制度一、原始民主制:(一)“瑶老制”和“石牌制”“瑶老制”是解放军以前广东连南县存在的一套比较系统的社会管理制度。

瑶老有“天长公”、“头目公”、“先生公”、“烧香公”、“掌庙公”、“放水公”。

“天长公”是这一瑶排的最高首领,由各姓、房的老人轮流推选担任,一年一换,一个人一生只能担任一次。

主要负责调解纠纷、处理盗窃事务和指挥对外战斗。

“头目公”两年一换,是天长公的副手,协同先生公负责选择农事活动日期,并在排内高声通知大家。

“掌庙公”、“烧香公”主要掌庙公负责宗教活动。

“放水公”负责掌握灌溉以及食用水道的分派管理。

所有这些遥老,一般都不脱离生产,但每年需由每户凑一、二斤米给他们作报酬。

(二)基诺族的“长老制”基诺族的“长老制”。

基诺族的长老制与珞巴族的氏族首领制十分相似。

基诺族的长老制以村社为单位。

村社一般有两个长老首席称"卓巴",次为"卓生"由特定的古老氏族的最年长者充任。

(三)苗族的“议榔”议榔,苗语称为“构榔”,是苗族地区不同宗的家族组织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是一种民间议事会组织。

现今贵州省黔东南及广西融水是这种组织及活动的典型地区,湘西苗族叫做“合款”,云南一带称为“丛会”。

议榔是农村公社时期民主制度的残留,由某一区域各寨子共同参与。

议榔每隔几年或更长时间,召集一次会议,制定新的榔规。

这些榔规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习惯法”。

会议由榔头主持,榔头由各寨寨老、理老等推举产生。

每次议榔首先由各寨寨老或理老们商议议榔内容,然后召集群众大会议定,由大会通过,然后宣读生效。

议榔组织对内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生产劳动,调解民间纠纷,对外抵御外侮外患,包括组织军事行为等。

榔规一经制定,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背。

议榔制度对维护苗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净化民情、保持民风曾发挥过积极作用。

(四)侗族的“款”侗族的“款”组织历史悠久,最早出现宋代文献,其实际意义包括村寨内部自制订立的“款约”,村寨之间联合订立“款约”,宣讲款词和执行“款规款约”南部侗族传统社会的“合款”组织由小款、大款和联合大款三个层次组成。

1. “小款”是最小的“款”单位,一般有几个地域较大的自然村寨或者一个主寨联合附近的几个小寨子组成,是实施民间自治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实体。

这一层次的“合款”组织在本区域内订立民间自治的规约,解决族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社会矛盾,处理村寨内部无力解决的社会治安案件。

2. “大款”则是由若干的小款联合结盟而成的,多为特定历史背景下根据侗族社会需要临时组合。

联合大款和大款一样,也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临时组合而成,是又若干的大款联合而成,一般多是在民族利益和生存受到威胁或者遭遇生存危机的时候,但当这种危机或威胁不存在是,联合大款因在不具有实际意义,就自动解除了。

“小款”和“大款”都有其“款首”,基层小“款首”是从寨老,乡老中推选出来而众多的小“款首”经过选拔而产生大“款首”。

大“款首”是行政首老,是众多“款民”中的佼佼者。

由于“款”的领导者是从德高望重,忠厚正直,秉公执法的‘款民’中经过多层次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享有很高的威望。

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再加上款“首”很少脱产,作为“款民”中的一分子,他从事领导活动完全是尽义务的,没有报酬,因此,他了解“款民”的疾苦,最能代表“款民”的利益。

二、血缘纽带型:(一)黎族合亩制“合亩制”主要分布在五指山市地区,是黎族特有的一种生产和社会组织。

从生产关系上看,合亩制属于原始社会末期的一种生产方式,“合亩”意思为“有血缘关系的集体”,是进行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由若干户有血缘关系的父系小家庭组成,土地和耕牛公有,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成员有互相帮助的责任和义务。

“合亩”内有“亩头”,由父系长辈担任,处理合亩内一切大事。

后随社会发展,逐渐接受了非血缘的外来户参加,并由非剥削关系向剥削关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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