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维权调研报告
涉军案件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军事改革的深入推进,军人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涉军案件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涉军案件法律援助的背景、意义、制度构建、实施现状及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与意义1. 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涉军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军事秘密、军人犯罪、军事合同纠纷等各个方面。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国家利益、军事秘密和军人个人权益,处理难度较大。
在此背景下,涉军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应运而生。
2. 意义(1)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涉军案件法律援助能够确保军人及其家属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
(2)保障军事秘密安全:通过法律援助,能够有效保护军事秘密,防止泄露国家机密。
(3)促进军事法制建设:涉军案件法律援助有助于完善军事法律体系,推动军事法制建设。
(4)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及时解决涉军案件,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
二、制度构建1. 法律援助主体(1)政府机关: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涉军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2)军队法律顾问:军队法律顾问作为军人合法权益的代表,负责为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3)律师: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实施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军事法律知识,为军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2. 法律援助对象(1)现役军人:包括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等。
(2)退役军人:包括复员军人、转业军人、退伍军人等。
(3)军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在军人犯罪、军事合同纠纷等案件中,相关亲属也可以成为法律援助对象。
3. 法律援助范围(1)军事秘密案件: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2)军人犯罪案件:包括军人犯罪、军人职务犯罪等。
(3)军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军事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纠纷。
(4)军人权益保护案件:包括军人合法权益受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损等。
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

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近年来,我院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机关拥军优属的新路子,于98年10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建立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
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28件,审结27件,执结11件,有力地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推动“双拥”工作的开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涉及部队官兵及家庭的各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也日益加大。
院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涉军案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对鼓舞军心,稳定部队官兵思想,提高部队战斗力,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此,我们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事关部队建设和官(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兵思想稳定、事关国家国防建设的高度,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军纠纷案件。
为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于98年专门在原仙营法庭设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原民事审判庭、仙营法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
2000年我院机构改革将原民庭和仙营法庭撤并后,他们又重新调整了巡回法庭组成人员,把巡回法庭建立在立案庭,专门负责涉军案件的立案登记、诉讼指导、审限跟踪和统计通报,并在审判业务庭指定一个合议庭,侧重审理涉军案件,继续担负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任。
涉军案件工作总结报告

涉军案件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涉军案件在我国逐渐增多,给军队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有效应对涉军案件,我军各级部队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对涉军案件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案件排查和预防。
针对涉军案件的发生,我们加强了案件排查和预防工作。
通过加强对军人的思
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有效减少了一些案件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军队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预防了一些潜在的案件。
二、案件调查和处理。
对于已经发生的涉军案件,我们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加强了对案件的调
查力度,确保了案件的真相大白,并严格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同时,加强了对案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官兵对法律和纪律的认识,有效遏制了一些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军民合作。
针对一些军民矛盾引发的涉军案件,我们加强了军民合作,加强了与地方政府
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化解了一些矛盾,有效预防了一些案件的发生。
总的来说,针对涉军案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要看到,涉军案件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涉军案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军队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希望各级部队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涉军案件的有效防控作出更大的贡献。
军事问题全面调研报告

军事问题全面调研报告军事问题全面调研报告本次调研主要关注军事问题,旨在全面了解当前国际军事形势和军队建设情况,以为我国军事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首先,国际军事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冲突和竞争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
各国逐渐提升军事力量,实施军事现代化建设,力争在国际上保持影响力。
特别是一些地缘政治热点地区的军备竞赛加剧了地区军事紧张局势。
其次,我国军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国军事实力持续增强,军事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
军队装备不断更新换代,新型武器装备和技术逐渐成熟。
军事训练水平不断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
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军事技术迅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给我国军队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我们需要加快军事科研创新,发展新型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提高军队信息化作战能力。
其次,军队人员培养和管理仍然存在问题。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军事人才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
此外,军队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如何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基于以上调研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军事科研创新,加大对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我国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自主创新能力。
2.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军事人才,加强军事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军队人才评价和晋升机制。
3. 加强与国际军事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军事合作活动,提升我国军队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4. 加强军队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当前国际军事形势严峻,我国军队建设面临多重挑战。
但我们也有能力和信心应对这些挑战,不断提升军事实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作出积极贡献。
涉军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度总结

涉军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度总结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防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涉军领域矛盾纠纷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维护涉军领域的稳定和谐,加强军民融合,我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涉军领域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为国防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单位对涉军领域矛盾纠纷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制度。
这些政策和制度明确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机制、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二、加强信息收集和存储工作为了及时掌握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情况,我们加强了信息收集和存储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各个单位和个人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
这为我们后续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三、建立协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我们建立了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协调机制。
通过定期召开涉军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协调各个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
同时,我们还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专业机构建立了联系,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和谐氛围为了防止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和谐氛围。
通过组织宣讲会、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国防政策法规,增强大家对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和弘扬涉军领域矛盾纠纷成功解决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社会上对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关注和关心。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为了进一步提升涉军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力,我们加强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培训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提升了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解决。
涉军维权调研报告

涉军维权调研报告涉军维权调研报告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关于涉军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孙振美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后的稳步发展时期,这个时候,维护稳定的任务压倒一切,涉军维稳工作显得异常重要而艰巨。
洛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2*]254号)、《河南省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豫政法[202*]9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军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豫高法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重任。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依法行使涉军案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作为审判机关,要把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作为主要工作途径,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
为了落实好该项工作任务,经党组研究,我院专门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两位主管民庭的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另外,我院借鉴“汤阴经验”,结合本区涉军维权工作实际,专门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在该小组下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设立在民事审判第三庭。
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把党的拥军优属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军人权益保护专题报告

军人权益保护专题报告军人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关乎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
下面是对军人权益保护的专题报告。
一、军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1. 军人是国家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在国家安全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护军人的权益,有利于激发军人的斗志和忠诚,增强他们为国家殚精竭虑的动力。
2. 军人的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军队建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只有军人在权益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提升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3. 军人权益保护还能够维护国家形象,向国民展示政府对军队的关心和支持,增强军民之间的连心和共识,推动国家和军队的团结和稳定。
二、军人权益面临的挑战1. 军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着高风险和极端环境,他们的身心健康处于相对脆弱的状态。
因此,需要加强对军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
2. 军人的人事安置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当他们退役或转业后,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价值。
3. 军人家属的权益保护也是重要课题。
军人的家庭往往会面临长期分离和不确定性,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军人权益保护的发展与措施1. 完善军人权益保障制度,确保法律对军人权益的保护无空白和歧视。
2. 加强对军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建立健全军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军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大对军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福利。
比如,提供优质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服务,满足军人和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加强军人权益保护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投诉与申诉机制,加强对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及时回应军人权益保护的合理诉求。
四、军人权益保护的意义与展望1. 军人权益保护是国家法治建设和军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强军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2. 通过加强军人权益保护,可以更好地调动军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军人的战斗力和忠诚度。
最新涉军维权工作汇报

篇一:2021加强涉军维权工作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平安、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
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大力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效劳、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表达。
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社会开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要进一步做好涉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
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成心泄露军事秘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军事禁区管理等纠纷案件,依法惩办成心杀害伤害军人军属、诱骗拐卖军属、破坏军婚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等民事纠纷,确保军队、军事信息、国防设施平安,确保军队稳定。
要继续完善涉军案件 1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
要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原那么,切实把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积极协调人武部门、部队政治机关,充分运用军地资源,增强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要根据涉军案件的特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部队驻地和军属所在地巡回审理,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诉讼便利。
要积极选聘军人、复退转业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切实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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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关于
涉军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孙振美
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后的稳步发展时期,这个时候,维护稳定的任务压倒一切,涉军维稳工作显得异常重要而艰巨。
洛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河南省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豫政法[2007]9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军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豫高法发[2008]18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重任。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依法行使涉军案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作为审判机关,要把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作为主要工作途径,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切实履
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
为了落实好该项工作任务,经党组研究,我院专门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两位主管民庭的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另外,我院借鉴“汤阴经验”,结合本区涉军维权工作实际,专门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在该小组下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设立在民事审判第三庭。
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把党的拥军优属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二、我院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近三年来,我院共审理涉军案件6起,涉案金额四十余万元,分析这6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军人或军属是原告的居多,6起案件中有四起原告是军人或军属。
这也显示了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军人军属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2、涉军的这6起案件中,2起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起买卖合同纠纷,1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起施工损害赔偿纠纷,1起离婚纠纷。
案件类型比较多样,不太集中。
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军人军属参与社会角色的增加。
3、在涉案金额方面,2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案标的分别为13万元和5.6万元,1起离婚纠纷涉及房产约20余万元,1起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5万元。
4、从结案方式上看,6起案件中有只有2起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也充分反映对军人军属的法律帮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对以上我院涉军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整体来说我院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运行良好,案件矛盾对立没有尖锐化,社会效果较好。
能取得以上成绩主要得益于近几年我们主要在以下几点上下功夫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1、加强涉军案件审判队伍建设。
我院主要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业务骨干充实涉军案件审判队伍。
优先安排涉军案件合议庭成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参观座谈等活动,激发法官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的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准确把握部队和官兵维权需求,提高我院涉军案件的审判水平。
2、畅通涉军案件诉讼绿色通道。
我院对涉军案件审判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案件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
对符合涉军案件立案条件的,我院务必做到快审快结,及时将诉讼材料移送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
对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3、深入扎实做好调解工作。
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深刻认识到:涉军审判要更加注重调解,要切实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于审判工作全过程。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涉军均分化解在诉讼之前。
该合议庭还在认真做好地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的同时,通过部队做好军队一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消除纷争。
重大涉军案件,积极协调部队政治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4、调动执行部门的积极性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及时执行。
切实加强涉军案件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向军队一方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释明有关法律规定,指导其及时申请执行。
三、现今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建议
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近三年来法院系统涉军维权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1、出于对新时期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的考虑,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相继下发有关涉军维权文件,但是个别人对涉军维权的积极意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专门成立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是维护军人“特权”,这些人对社会维稳和涉军维权的积极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还有些人认为,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制度已经相当完备,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是多此
一举,特别是在法院办案压力大、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此举更加重了法院的工作负担。
2、军地间的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捋顺。
做好涉军维权这项工作,光有法院的积极努力是不够的,在具体的操作中还需要军队的完美配合,但由于工作机制的差异,军地双方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协调配合上常出现脱节、错位等现象,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运行。
3、由于工作环境的因素,一些军人、军属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也是他们出现纠纷不及时处理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些军人军属利益受到侵害害怕打官司,很多人选择息事宁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救助。
另外还有些军人军属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当,结果小事变大事,有理变成没理。
针对以上问题,首先要端正思想,人民群众的思想要端正,军人军属的思想也要端正。
法院要加大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对此有更多的了解,再由了解到认同。
另外各级法院要吸收军人军属单人陪审员,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他们通过案件可以把学习到的东西在部队宣传,让多多的军人军属知法懂法。
法院也可以不定期到部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直接送法到部队。
其次,要完善军地协调机制。
各级法院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有具体案件时通过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与涉案部队及时联系,争取部队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决定诉讼费的缓减免
交,对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救助。
需要法律援助的,应积极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