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消保维权调研报告2篇汇总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显示,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对于虚假宣传和不合理售后政策的不满情绪也逐渐增加。
首先,调研数据表明,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最看重的因素是产品的品质和性能。
他们希望购买到安全、可靠、耐用的产品,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非常敏感。
消费者普遍认为,产品质量不仅关系到自身利益,还与厂家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有关。
因此,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企业应该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的期望。
其次,调研数据还显示,消费者越来越注重售后服务的质量。
消费者普遍认为,好的售后服务能够提升购买体验,并增强对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
然而,许多消费者在实际购买过程中遇到了售后服务不佳或不合理的情况,例如,客服不耐心解答问题、拒绝退换货或维修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可度和购买意愿。
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售后服务的建设,提供及时、专业、周到的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加强对售后服务流程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调研数据还显示,虚假宣传和不合理售后政策成为了消费者的不满点。
许多企业为了提高产品销售量,采取了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甚至以次充好的手段。
消费者普遍认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诈,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此外,在购买产品后,有些企业为了避免退换货或不合理扣除押金等问题,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的售后政策,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虚假宣传和不合理售后政策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要求日益增加,希望购买到高质量的产品,并获得优质的售后服务。
虚假宣传和不合理售后政策成为了消费者的不满点,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合理售后政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的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1一、xx市消费者问卷调查可行性分析1、调查目的与目标的针对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消费呈现出了高端化、网络化的特点,同时,消费与人们生活更加的密切。
尽管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但是,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本调查是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寻找与分析问题的所在,并且探寻相应的对策。
调查针对xx市居民消费者,开展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其针对性与目标指向性十分的明确。
2、调查人群的代表性与可接受性。
本次调查选取的是xx市大坪镇居民,选取的对象属于中层群体,里面既包括了xx市的现代居民,也有比较传统式的消费者,涵盖了不同的层次,因此更具代表性。
同时,这里的居民,人情好,对于公益事业十分的热心,目标的选取能够很好的保障问卷调查的实现,增强了问卷的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网上购物的普遍性与网络问卷调研的必要性。
首先,互联网形态下的外部大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对传统产业的影响不可忽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逐渐开放,更多的人加入到买电脑上网的行列。
网上购物人群迅速扩大,各种网络设施的完善,经济的持续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网上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热衷的消费方式。
其次,网络正在冲击着人们的传统消费习惯和思维、生活方式。
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到网上查找信息,进行消费。
同时网络具有很大的复杂性,信息当中有很多的无效甚至是欺骗性的信息。
网络消费者的增多同时要求我们更多的关注这样一个消费群体的权益的保护。
4、问题解决的紧迫性。
针对目前消费者的权益的问题,寻找相应的解决策略,压制各种各样的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已经是当务之急。
只有寻找有效的途径尽快的解决问题,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

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消费者维权工作中是一项与需求侧改革密切相关的社会工程,是“以民为本”科学研究核心理念的立即反映,对维护保养社会稳定与和睦拥有长远的危害,下边是我为大伙儿用心搜集的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供大伙儿参照,期待大伙儿喜爱。
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范文(一)近几年来,迅速邮寄业务流程(下称“快递公司”)做为物流行业的一个关键支系,凭着其点和点、迅速便捷的与众不同优点,席卷而来地进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给老百姓开启消費一扇门,但另外也产生了众多难题。
一、快递行业存有的关键难题物流服务品质名不符实。
一是无端推迟。
每到年末或节假日日在网上店家让价营销,快递服务量便陡然提升,发生订单信息沉积,产品不可以立即推送。
二是无法检验。
伴随着物流服务范畴的扩张,手机上、电脑上等电子设备进到快递公司范畴。
殊不知,应对这种新科技产品,仅根据外型一般没法分辨和分辨其在快递公司全过程中是否有被摔损伤的状况历经及其是不是还维持应该有的一切正常作用。
三是先签名后查验。
物流公司一般通用性的标准是先签名后查验,有的乃至立即把电子邮件交给物业管理或保安查收,避开快递公司电子邮件的毁坏风险性,而顾客先签名再查验,即便发觉物件有毁损,快递小哥还可以将义务推给寄包裹方,顾客遭遇的是质证难、理赔难等消费者维权难点。
快递公司员工素质参差不齐。
许多物流公司将一个地区划包给一个普通合伙人,物流公司向其扣除保证金后,受权其在该地区应用公司logo从业快递服务,并备用代步工具、独立招聘工人运营、自主经营。
地区承揽准入条件门坎低,物流公司分包时不核查项目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资产情况、信用度等,受权后都不对项目承包人开展管理方法、监管,某些员工行为规范差。
项目承包人聘请快递小哥后,不签署劳动合同书,不交纳社保,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有的雇佣临时性摩的工作人员,工作中随机性大,安全防范意识欠缺,提升了潜在性的个人信用困境,乃至会发生物流公司內部职工“损货、偷货”事情。
消费维权调研(★)

消费维权调研(★)第一篇:消费维权调研文成县消费维权调研报告【摘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新的消费问题不断出现,工商执法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承担着更大的职责也面临着更多挑战。
文章针对近年来文成县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事实,深入地剖析原因,阐述消费维权中存在的困难,最后立足工商职能,多角度提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项对策:一是完善网络建设,落实维权工作制度;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三是强化素质培训,在提高解决维权纠纷的能力。
关键词:文成县工商部门消费维权一、文成县消费权益受侵犯现状分析文成县工商局非常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状还是屡有发生。
(一)商品质量投诉占主流。
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严重侵犯和威胁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
近几年来,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始终高居榜首。
2011年上半年文成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件数为106件,其中投诉商品质量问题的就有64件,占总数的60%,其范围涉及食品、啤酒、家具等各个方面。
(二)投诉内容日益多样化。
房产、汽车、快递、保险等新型行业投诉开始出现。
如2011年3月,文成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朱某投诉,称其在文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房产后,开发商擅自提高双方事先约定的首付比例。
这是文成消保委调解的首例房产买卖纠纷。
这些行业因其行业内部的潜规则和其价格缺乏透明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权,价格欺诈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虚假广告的投诉增多。
一些经营者用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对必须说明的内容含糊其辞或故意夸大功效,引诱消费者上当。
如去年3月,文成珊溪工商所接到市民投诉,称珊溪王某经营的电器店,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申请财政补贴麻烦的心理,打着“家电下乡,价格直补”的幌子欺骗消费者。
消费权益调研组工作总结

消费权益调研组工作总结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权益保护情况,消费权益调研组成立并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深入调研,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首先,我们对市场上常见的消费品进行了调研和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和数据统计,我们了解了消费者对于各类商品的购买偏好、消费习惯以及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需求。
这为相关部门制定消费者保护政策和法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其次,我们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调研。
比如,近年来网络购物成为了消费者们的主要购物方式,但也伴随着一些纠纷和投诉。
我们对网络购物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了消费环境的改善。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调研,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我们将继续关注消费者的需求,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公平、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享受到自己的消费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而努力!。
2020年维权调研报告文档5篇

2020年维权调研报告文档5篇2020 Rights Protection Research Report2020年维权调研报告文档5篇小泰温馨提示: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维权调研报告文档2、篇章2:快递服务业消费维权文档3、篇章3:关于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文档4、篇章4: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文档5、篇章5: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文档篇章1:2020年维权调研报告文档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
12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具体来说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
以下是关于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欢迎阅读!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1【内容提要】随着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由垄断问题引起的对消费权益的保护也应提上日程。
【关键词】反垄断消费者消费者权益引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
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
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
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
关于消保维权调研报告

关于消保维权调研报告近年来,消费者维权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消费者对于维权机制和维权效果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为此,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积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更多地关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法律权益和社会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消保维权调研报告”应运而生,旨在研究消费者维权的现状和问题,为实现更好的消费者维权机制提供有力支持和倡议。
消费者维权调研报告的背景和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升级的进程,消费者的维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方面,消费者的购买力不断提高,需求不断扩大,消费权益保护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共同诉求。
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在商场上遭遇不合理、不公平的对待时,却往往面临着维权难、获得赔偿难等问题。
因此,消费者维权调研报告的目的就是要全面地了解消费者维权的现状和问题,深入剖析维权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以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消费者维权调研报告的研究方法和过程消费者维权调研报告是基于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的。
通过对消费者、企业、律师和政府监管机构等多方面的调研,对消费者维权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研究和分析。
消费者维权调研报告主要研究内容消费者维权调研报告主要研究了以下内容:一、消费者维权的现状和问题: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消费者维权状况存在不少问题。
消费者往往对自己的权利和维权方式了解不足,面临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同时,一些企业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不规范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者维权机制的建设和完善:针对消费者的维权问题和困境,需要建设和完善有效的维权机制。
消费者维权机制包括法规建设、法规实施、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在消费者维权的过程中,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也必不可少。
通过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消费者可以更有效地获得维权信息、维权指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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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消保维权调研报告2篇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
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2020关于消保维权调研报告2篇,欢迎大家阅读。
消保维权调研报告近些年来,快速邮递业务(以下简称“快递”)作为物流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凭借其点到点、快速方便的独特优势,潮水般地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给百姓打开消费方便之门,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快递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快递服务质量名不副实。
一是无故拖延。
每到年底或节假日网上商家让利促销,快递业务量便骤然增加,出现订单堆积,商品不能及时发送。
二是难以检测。
随着快递服务范围的扩大,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快递范围。
然而,面对这些高科技产品,仅通过外观一般无法判断和辨认其在快递过程中有没有被摔受损的情况经历以及是否还保持应有的正常功能。
三是先签字后验货。
快递公司一般通用的规则是先签字后验货,有的甚至直接把邮件交由物业或门卫签收,规避快递邮件的损坏风险,而消费者先签字再验货,即使发现物品有损毁,快递员也可以将责任推给寄件方,消费者面临的是举证难、索赔难等维权难题。
快递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很多快递公司将一个区域划包给一个自然人,快递公司向其收取押金后,授权其在该区域使用公司商标从事快递业务,并自备交通工具、自主招工经营、自负盈亏。
区域承包准入门槛低,快递公司发包时不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财产状况、信誉度等,授权后也不对承包人进行管理、监督,个别员工素质差。
承包人聘用快递员后,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进行岗位培训、安全教育等,有的雇用临时摩的人员,工作随意性大,安全意识薄弱,增加了潜在的信用危机,甚至会出现快递公司内部员工“损货、偷货”事件。
快递纠纷处置差强人意。
因受外部因素影响,快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难免发生延误、损毁甚至丢失。
但个别快递公司在收寄时,没有向用户做必要提示,发生问题时采取搪塞、拖延等手段逃避责任。
还有部分快递公司在保价快件丢失、损毁后,以用户无法提供发票为由拒绝承认。
快递契约存在霸王条款。
快递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推卸责任制定了一系列的霸王条款,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索赔较难。
如快递公司不履行保险、保价告知义务;货物遗失或损坏只按邮资赔偿。
例如,某快递公司《快件运单契约条款》第9条规定“寄件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本公司的运费,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拒付,亦不得擅自从所欠运费中直接扣除。
”二、几点建议针对快递业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强化企业内部规制。
一是提高快递人员的从业门槛,严把入门关。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考试招聘等形式吸纳素质高能力强的职工,加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提高企业商业信誉,严把服务关。
快递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运营机制使客户服务水平跟上消费者的需求,要加强对货运产品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跟踪服务,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重视客户的需求,不断提升企业形象。
三是提高设备更新能力,严把过程关。
现阶段由于我国快递服务的设备比较陈旧相对落后,这大大制约着快递服务的运营速度,由于网络加盟模式使得快递企业管理比较松散,快递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的缺乏也限制了客服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电子等科技产品的网购也对快递企业的检测能力给以考量,因此更新快递服务的设备迫在眉睫。
四是提高纠纷处置能力,严把售后关。
首先,快递服务公司应该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自查, 在整个快递流程中,存货、搬运、发送时做到严格对照检查,避免送错和误送,避免货物损坏。
当快递业务出现问题时,快递公司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完善服务纠纷的解决机制。
其次,快递企业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内容,如限制赔偿、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条款加以修改,提高自纠能力。
强化外部行政监管。
一是严把主体准入关。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和审查从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快递执业人员资格以及经营场地情况,对早期未取得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吊销。
二是严把规范经营关。
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快递经营主体监管,坚决取缔“黑快递”,督促快递经营者证照齐全并亮照经营;强化行政指导,针对快递服务市场的现状制定措施,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格式合同使用,认真审查目前快递服务市场中常见的格式合同,着力清理“霸王条款”、模糊条款,对快递业契约条款实行备案制,定期对快递业务合同条款进行点评,积极推广使用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消费维权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受理消费申投诉和举报,强力推行快递物品保价赔偿制度,不断提高快递企业提升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
三是严把行业自律关。
建议由邮政牵头,成立快递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交流业务经验,协调业务纠纷,共同维护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严把监督惩戒关。
目前快递行业监管制度还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快递业存在服务标准混乱、收费混乱。
作为快递业的主管部门-邮政主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大对《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监督其依法取得快递服务经营资格,并守法经营,对非法经营者加大惩处取缔力度,另一方面应着力规范行业标准,有效遏制标准乱收费乱的行为;建立从业人员备案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通过工资、保险、绩效奖金等激励手段,实现人员相对稳定,通过教育培训、人文关怀等企业文化,实现人员素质提升;建立快递业惩罚纠错机制,必要时以交纳从业保证金的形式为消费者承诺并实行先行赔付,尽量减少遗漏、失误或故意拆件等问题发生,保证服务安全性、快速性。
强化消费综合教育。
在选择快递服务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接受服务前应认真核查公司经营是否合法,信誉是否良好,不能只考虑价格因素;在选择快递方式上,要根据货物质量、大小、价格等决定是否需要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在填写快递单据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详细情况,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应及时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
对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过程中附带的快递服务,要向卖家了解清楚是哪一家快递公司负责货物投递,其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是什么,尤其要注意“先验货再签收”,避免“先签收后验货”发现货物缺少、破损难以维权。
强化快递纠纷赔偿执行力。
《邮政法》第84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邮政法》第45条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规定。
而《合同法》是我国民事基本法之一,是民法通则的特别法,因此快递企业与消费者实际是一种承运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合同法》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厘清这种法律关系并予以明确,便于消费者遇到此类纠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消保维权调研报告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工程,是“以人为本”科学理念的直接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有着深远的影响。
消费维权的调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立足于“科学发展”的前提下,全面认识、有效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如何落实消费维权调解工作,笔者认为首先要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法定职能进行探讨。
一、从法定的职能确立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法理原则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具体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这一法律规定,意味着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开展,必须置于国家法律的现有框架之下,这是消费维权工作者必须要有的第一点清晰认识。
可以说,依法维权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工作准则,这个工作准则与党和国家推进“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相适应的。
有了上述这个认识的前提,再来看看我们日常工作中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导则》中规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要时可参照规范性文件或行业标准、民商惯例、使消费纠纷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处理”,“受理投诉是指消费者协会运用法定职能处理消费纠纷争议的工作”。
上述规定,是从法定职能确立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基准性的法理原则方面的理解,是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必须遵守的基准性的法理原则,也是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应用于构建和谐社会,在“依法治国”精神层面上具体的体现。
在清楚我们工作的准则性规定的.同时,作为一名消费纠纷调解人员应该知道,调解工作是符合科学发展的前提下的工作开展,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投诉是一名分会干事的基础性工作,要科学地将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要求从事调解人员都能科学地掌握相应的调解技能。
二、掌控调解技能,科学开展消费维权调解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人员应根据受理投诉的性质、难易程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立场,选择调解的方式和方法,灵活、巧妙掌握调解技巧,尽可能缩小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促成一致调解。
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处理态度、立场和技巧,对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起主导性作用。
调解的操作(一)联系调解,力避早市。
一般商家对开门迎客后的第一笔生意比较注重,若此时上门调解或电话调查投诉情况,往往会引起对方反感,成功率不高,所以应当尽量避免在早市的时段组织调解,这是对调解时机的科学把握。
(二)现场勘查,仔细取证。
调解需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尽量注意搜集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相关证据,如照片,店堂告示或宣传,及有关资料等。
同时要善于寻找线索解决关键和疑点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以便确定投诉事项双方当事人的叙述是否符合实际,合乎逻辑,注意除去其中的主观成分,抓住主要问题,询问当事人和知情者曾发生事件的过程,以便作出进一步的准确判断。
(三)抓切入点、迎刃而解。
调解投诉应抓住产生纠纷的切入点,了解消费者的投诉目的,引导其提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找到争议双方的“最大公约数”——双方皆容易接受的方案。
(四)热情接待,掌握火候。
在接待上门咨询或投诉的消费者时,应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招待,一句好言抚慰,一番宣传释法,一声再见相送”。
尤其对怨气大、语气激动的消费者或经营者,更要稳定其投诉和调解情绪。
学会将接待咨询和处理争议的过程变为引导双方学法用法的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若出现双方或某方语言偏激、情绪失控、立场悬殊的紧张状态,应采取“冷处理”措施,暂时将双方当事人隔离,分别进行单独谈话,对照法规让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责任,软化双方的立场,消除对立偏激情绪。
待双方责任分配和赔付额度的意见逐步趋于接近时,再组织二次调解,促成矛盾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