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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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加强药品储存与配送管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加强药品储存与配送管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加强药品储存与配送管理麻醉药品的储存与配送是医疗机构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并且加强药品的储存与配送管理。

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管理责任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醉药品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职责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制定职责责任的分工,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督导制度。

2. 麻醉药品购进和验收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购进和验收制度,明确药品的采购程序和验收标准。

采购时要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药品来源,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麻醉药品库房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合理的库区划分和标识,确保麻醉药品的分类存储和管理。

库房应定期清点库存,做好盘点记录。

4. 麻醉药品配送流程管理医疗机构需建立麻醉药品配送流程管理制度,明确麻醉药品的配送程序和要求。

配送过程中应加强对药品的监管,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麻醉药品使用记录与追溯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使用记录与追溯制度,对使用的麻醉药品进行记录和归档。

同时,建立麻醉药品使用追溯系统,及时追溯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二、药品储存与配送管理1. 药品储存环境要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储存室应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符合要求。

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

2. 药品储存分类管理麻醉药品应按照药物性质、储存要求等进行分类,建立清晰的标识和管理系统。

分类储存有利于药品查找和管理,避免药品混乱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3. 药品储存计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计量管理制度,对储存药品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药品储存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做好进货和使用的记录,对药品的流向进行追踪。

4. 药品配送监管医疗机构需建立严格的药品配送监管制度,确保药品的配送过程安全可靠。

麻醉药品的配送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管理,药品的配送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引言麻醉药品是指具有镇痛、镇静、催眠等作用的药物,由于其滥用可能导致依赖性,因此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合理使用。

本文旨在介绍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实施细则以及监管措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滥用,保障医疗需求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麻醉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许可生产麻醉药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麻醉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生产标准麻醉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第六条:原料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经营许可经营麻醉药品的单位必须取得《麻醉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销售管理麻醉药品的销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定点、计划、实名销售制度。

第九条:采购管理经营单位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麻醉药品,并建立完善的采购记录。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疗使用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处方应遵循“一病一处方”的原则,处方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患者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的档案,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

第五章:储存与运输第十三条:储存条件麻醉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药品储存标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四条:运输安全麻醉药品的运输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或被盗。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监督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经营、使用麻醉药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违法行为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麻醉药品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予以奖励。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发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采取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方案,合理调配库存。

除发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举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采取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记下,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该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严防走失。

专库和专柜应该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天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该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认真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否决发药。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否决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别管理药品。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一、药库管理制度:1、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4、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5、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____年。

6、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7、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8、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门诊、病区药房管理制度:1、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药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是指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麻醉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麻醉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温度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配送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配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配送政策,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遵循剂量控制原则。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当认真填写处方、病历,并做好用药记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评估患者对麻醉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管与培训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麻醉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麻醉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物,在医疗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药理特性的限制和潜在的风险,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应该更加严格和规范。

为此,制定一套完整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管理目的和原则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麻醉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防止麻醉药品的滥用和造假行为,减少相关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其主要原则包括合理规划、全面监管、科学使用、防止滥用、保证供应、追责问责等。

二、管理范围和责任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麻醉药品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的医疗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划定管理范围。

三、麻醉药品采购1. 公开招标:医疗机构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麻醉药品,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的质量。

2. 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供应稳定、质量可控。

四、麻醉药品配送和储存1. 配送环节: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的配送台账,监控麻醉药品的流向和数量,防止丢失和滥用。

2. 储存条件:医疗机构应建立符合规范的麻醉药品库房,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适宜,防止药品变质和失效。

五、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1. 开药、发药: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病人的需要进行麻醉药品的开药和发药环节,并建立详细的记录。

2. 使用操作:医疗机构应培训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使用技术,确保正确和安全地进行麻醉操作。

3. 档案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使用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用量记录、不良反应记录等,以备查验和追溯。

六、风险防控和事故处理1. 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麻醉药品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2. 事故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应对事故并进行后续的风险防控。

七、监督检查和评估1.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麻醉药品是一类具有麻醉作用的药品,其管理对于医疗单位和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麻醉药品的购进和使用1. 麻醉药品的购进a. 所有购进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过医疗药品采购部门审核同意。

b. 购进麻醉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c. 麻醉药品的购进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违规购买、走私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麻醉药品的使用a.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的麻醉师或医生,严禁非授权人员进行麻醉操作。

b. 在使用麻醉药品前,必须仔细核对患者的基本身份信息、过敏史、用药史等信息,并确保用药安全。

c. 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式进行,严禁超量使用或滥用。

d.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包括药品种类、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保管和核算1. 麻醉药品的保管a. 麻醉药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保管室或专用柜内,严禁与普通药品混放。

b. 药品保管室必须设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和验收。

c. 药品保管室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以确保药品质量和稳定性。

2. 麻醉药品的核算a. 麻醉药品的核算必须由医疗单位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b.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都必须进行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与库存进行核对,确保药品的流向清晰可查。

c. 对于过期、损坏或错误购买的麻醉药品,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1. 麻醉药品的安全储存a. 麻醉药品必须储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使用。

b. 对于易制毒化学品且具有麻醉作用的药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专门安全防护。

2. 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a. 麻醉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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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二、专柜要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一、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二、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三、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报告制度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现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进,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内容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

四、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制度
一、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时应回收空安瓿、废贴,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二、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核对批号和数量,详细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门窗有防盗设施。

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门诊、急诊和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周转柜的,应配备保险柜并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

三、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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