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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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及公司资产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子公司及合作供应商,全部人员必需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落实,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构成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为不同层级,包含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工个人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领导安全职责公司领导层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最高的责任,他们需要: —订立安全方针和目标,确保安全生产纳入公司战略规划中;—供应安全生产所需的资源和支持;—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做出改进措施;—下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他们需要:—承当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订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掌控措施;—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检查和评估本部门安全情形,及时解决安全隐患;—搭配公司领导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供应必需的数据和报告。

第七条岗位责任人安全职责岗位责任人是各个岗位上的安全管理责任人,他们需要:—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订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组织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转达安全操作要求;—监督和检查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并及时进行矫正;—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改善建议。

第八条员工个人安全职责每位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个人责任,他们需要:—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设备,保护本身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避开扩大;—乐观参加安全培训,提升个人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公司将依据员工不同工种、不同层级的需求,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定目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则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五、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六、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七、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八、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九、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十、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十二、施工班级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三、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四、施工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五、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六、材料、设备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应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企业领导、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目标。

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1.企业以总经理为核心,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贯彻目标;在施工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项目部管理职能,增强项目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体的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企业“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明确企业内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

3. 安全生产目标和绩效评价:确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制度。

4.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聘任和培训:确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5. 组织架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包括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等。

6.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沟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沟通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和事故情况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8.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同企业和行业在具体层面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一、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安全权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企业最重要的工作,安全生产责任是管理层的首要责任。

2.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 全员参与:安全生产责任是全员参与的,每个企业员工都要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责。

4. 综合治理: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适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始至终保持持续改善的态势。

三、安全生产责任单位1. 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资质证书、安全措施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情况。

四、安全生产责任人1.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高级以下技术职称。

2. 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规定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进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风险评估和安全设备管理等内容。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1.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

2.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履职不力或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是各级、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级、企事业单位、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由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共同承担。

其中,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组织、指导、监督职责。

企事业单位负有主体责任。

个人负有自我保护责任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

第六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措施。

第八条个人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参加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第九条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1.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规划、方案。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5.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

2.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层层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对于维护企业的生产运营正常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来介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它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同时,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下达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1.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3.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对所属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他们还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法人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的一种制度安排。

以下是常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企业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作为主任,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总结和分析事故经验教训,并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

3.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对实现目标负有直接责任,并将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岗位上,确保责任人履行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责和义务。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6.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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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总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总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某股份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现状,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协同管控”的安全工作机制,突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则,在各自岗位上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形式,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应结合本岗位特点制订。

本规定是公司奖惩或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依据,个人收入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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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现状,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领导实行安全生产任期目标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则,在各自岗位上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形式,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应结合本岗位特点制订。

本规定是公司奖惩或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依据,个人收入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

第二章公司党政领导安全职责第五条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全职责一、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二、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重要议事日程;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营、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四、按规定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在选聘干部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坚持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予聘任的原则;六、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及奖惩等;七、主持或委托安委会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八、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演练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九、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管理;十、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党委书记安全职责一、依照党规党纪的要求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二、在选聘干部时,坚持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予选聘;三、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引导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教育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协助公司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紧密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制定、实施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四、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五、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六、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表的七、组织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工作,定期检查监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八、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创新和安全管理创新;九、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一、其他副总经理是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负责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三、督促和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职责。

第九条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职责一、协助公司党委书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依照党规党纪,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及时对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在选聘干部时,坚持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对安全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予聘任。

四、组织指导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

第十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承担技术管理责任;二、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下级技术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编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技术专题研究;审批公司直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和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四、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防治的课题研究;五、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情况分六、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资料的编写和修订工作,组织审定公司自制设备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七、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审定事故技术方面的鉴定意见和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职责一、组织做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工作;二、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资金;三、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抚恤等工作;四、检查各单位安全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济师安全职责一、参加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二、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技术经济分析活动。

第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依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总监安全职责一、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的审定;三、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四、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职责第十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一、研究、部署、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二、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维护其有效性;四、研究、部署和督促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或整改工作;五、组织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六、研究决定重大安全生产投入;七、研究决定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或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职责一、每年组织召开二次及以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起草会议纪要;二、研究提出改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建议;三、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直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四、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防汛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章制度,保持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常联系和沟通;二、起草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三、负责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换发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公司三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以及合格证书的管理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委派,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五、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工作;六、负责公司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危化品、自然灾害防治(台风、滑坡、泥石流…)等专项安全的监管工作;七、负责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日常管理,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做好外审的配合工作,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八、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机动车年检的协调工作;九、统筹管理和协调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保险工作;十、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十一、负责汇总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编发安全生产简报,负责安全生产日常资料报送,起草安全生产考核报告和奖罚意见。

第十八条安全督查员职责一、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帮助项目部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按照公司领导批准的督查计划,对公司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对新开工项目和危险性较大项目可适当增加督查次数;三、对每个项目部督查结束后,应形成一份完整的安全督查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阅批,并及时送安全监管部备案;四、每季度末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一份安全督查报告(季报)。

第四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十九条总经理工作部(应急办公室)安全职责一、及时传递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二、负责公司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三、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监督办公楼电梯使用安全以及办公楼用水、用电和冬季取暖安全;负责大客车往返天津-德州的交通安全和总部工作人员交通工具在办公楼停放的安全管理。

四、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公司层面总体应急预案,承担公司应急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五、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六、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网络服务平台。

第二十条市场开发总公司安全职责一、负责对拟投标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形成评估报告,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二、把安全、环保列入标书评审及合同评审的内容,负责对项目部进行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合同交底;三、负责做好投标公司内部人员的安全培训,对公司内部人员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一、参与审核较大规模和直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讨论和决策;二、负责对质检员、施工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指导各单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施工进度的关系,指导、监督各单位和项目部选择合格的分包商,建立公司合格分包商资源库;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统筹公司工程一切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一、建立并管理公司机械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公司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和重要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采购设备物资时保证符合国家安全、节能、环保标准要求,负责新购设备技术交底;三、负责组织制定和修编各种设备(包括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设备专业技术培训;四、负责公司机电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分包队伍自带设备及租赁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五、负责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监督检查特种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方案的落实,必要时参与验收;七、负责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八、负责起草和修订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一、负责把安全培训列入公司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建立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卡,做到安全培训档案卡随人员一起调动;制订部门职责时,应明确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内容;二、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记入绩效考核档案;三、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项目部的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公司职工的工伤保险事宜;四、负责组织做好新员工、出国工作员工、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做好公司各单位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五、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做好项目安全总监的选派工作;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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