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注意问题汇总
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所谓的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完成所承担的承包施工内容,并处理好各种施工交付手续后,根据合同规定,在原有的预算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编制,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交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
但是,在实际工程结算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结算久拖不审的问题普遍存在,合同的双方因部分条款理解分歧不下,从而影响工程款久久不能及时终结,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们建筑行业的整体秩序。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的方式来和大家进行简单探讨。
关键词:工程结算、问题及对策1、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1.1合同理解偏差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相对淡薄,对合同的理解与执行存在一定偏差,因此对合同职责的履行也缺乏足够的重视,无法在相关合同的条款规定时间之内进行洽商签认和材料认价等处理,进而对最终的工程结算工作形成影响1.2工程量变更及零星签证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会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增加一些合同之外的零星项目,或是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同原施工承包合同的施工工艺及技术参数不符。
对于这些额外增加的工程量及设计变更的施工内容,由于管理人员之间沟通和信息交流不及时,没有及时的办理变更审批签证手续和零星工作量签证认可,使这部分增加的内容价值无法得到确认。
1.3合同条款不规范,工程计价有隐患合同条款不严肃不规范,给工程决算留下许多漏洞,也是引起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重要原因。
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等没有明确规定或措辞不严谨,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合同等于没定。
1.4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的相辅相成合同内影响结算的条款主要是“竣工资料移交后”,竣工资料移交和结算是两个概念,竣工资料影响最终结算付款,可以约定资料保证金,但是不应该影响结算,正常情况下是在工程收尾阶段边整理资料边结算。
合同内应尽量避免竣工资料移交后结算的条款。
1.5质保金的支付约定时间不合理在一个特种大型行业的建设施工中,会出现几个甚至十几个不等的施工合同,在有的合同完成后施工任务后,在质保金的支付约定中,出现工程完工后一年或两年后,但是工程完工没有具体的效仿日期,是以最后一个部位完工日期还是整体的竣工日期没有明确。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问题汇总

工程结算问题汇总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更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照旧接受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询问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和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和投标也不尽一样,另外施工图和投标时图纸变更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确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
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
双方争吵不下,谈判陷入僵局。
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
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假如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
假如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假如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削减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假如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运用该条款呢?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当按合同约定。
清单项的变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更,其次是工作内容发生变更。
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
其次种要依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⑴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⑵干脆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⑶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答: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更而引起的变更,假如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
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注意事项

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注意事项在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暂估价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在结算时,需要明确暂估价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以便对结算金额进行准确的计算。
2.核查工程量:在结算时,需要核查工程量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增减情况。
如果工程量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调整暂估价的金额。
3.注意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动:在结算时,需要注意材料和设备价格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了变动,需要及时调整暂估价的金额。
4.关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在结算时,需要注意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否为固定总价合同还是按实结算。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需要核实合同总价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相符;如果是按实结算,需要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算。
5.审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在结算时,需要审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迟,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6.确认发包人是否已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在结算时,需要确认发包人是否已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如未履行,应及时催促发包人支付相关款项。
7.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在结算过程中,需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如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材料和设备价格凭证等。
这些资料将作为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后续审计和争议解决的证据。
8.沟通协商:在结算过程中,如果遇到争议或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沟通协商。
通过与发包人、承包人等相关方的沟通,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确保结算的顺利进行。
9.注意法律时效:在结算过程中,需要注意法律时效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
因此,如果发包人在结算过程中存在拖欠支付款项等行为,承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0.遵循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在结算过程中,需要遵循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如工程价款结算管理规定、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这些规定对工程价款结算有具体要求和程序,承包人应遵循这些规定进行结算。
工程按实结算注意事项

工程按实结算注意事项工程按实结算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结算的一种方式。
它依据施工单位实际实施的工作量和工程质量来确定工程款支付的金额,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能够保障施工单位的切实利益和权益。
那么,在进行工程按实结算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将从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四个角度来进行说明。
首先,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在进行工程按实结算前,需要做好以下几个准备工作。
首先,施工单位应准确记录工作量,包括人工工时、机械工时、材料用量等,并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系统。
其次,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同时,施工单位还要保持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对于业主来说,他们在进行工程按实结算时,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业主应及时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的工程量计算依据和材料调拨等配合工作。
其次,业主要对工程进展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最后,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保证施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
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按实结算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监理单位要进行现场巡查和抽查,对施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其次,监理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和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
此外,监理单位还需履行监督职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
最后,设计单位在工程按实结算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设计单位要对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其次,设计单位要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和技术难题,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
同时,设计单位应按时交付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配合工程结算工作的进行。
总之,工程按实结算是一种合理科学的结算方式,在进行工程按实结算时,不同参与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预结算不准确的原因

工程预结算不准确的原因在进行工程预结算时,需要格外认真、仔细。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汇总了其中容易忽视也影响工程预结算准确度的部分,赶紧来看看吧.一、忽视定额章节说明内容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在拿到定额时都会留意到定额的说明,但在实际的工程结算编制,有些技术人员在定额的套用中将一些重要的说明忽视了。
所以在例行的套用后,为保证计算准确,不给工程造成遗留问题,应该认真核对是否有漏项以及忽略说明。
二、忽视定额的必要换算安装定额中包括有许多辅助材料需按实调差。
比如:电气工程中作为辅材列出的电线,配管;各册安装定额中作为辅材所用的水泥、砖、型钢材料等。
同样,土建工程的建筑面积等项也存在着需要注意的换算问题。
很多的施工方所报的结算中虽常常会有高估冒算的现象,但却很少会注意到这一点,这样无疑会造成工程造价偏低。
三、忽视部分项目的计取在平屋面保温屋面中排气孔楼梯栏杆中的预埋铁件户内管道安装的吹扫室外管道安装的超高费沟槽土方单侧弃土的系数外运土的人工系数电缆、电线等上清单只是提供净工程量,在组价时还需加上预留、弯曲、损耗等长度风管穿墙的封堵调节阀试压冲洗临时短管制作安装设备安装吊装机具摊消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的基数包括6层或20m以下的全部人工费;在高层建筑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时,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增加费是叠加计算的屋面分格缝,特别有架空隔热层时,水泥砂浆找平层有分格缝,而且在隔热板上也要做分格缝设备安装加垫铁、管道安装时支架制作、安装、油漆防腐通风管道安装的帆布接口各种建筑的伸缩缝:屋面的分格缝、外墙与散水交接的沥青嵌缝构造柱的突出部分预制板间的现浇带打预制桩的,桩头、接桩、送桩等钢板桩打、拨分开套子目、在基坑作业和在坑上作业的系数没有详细的布置图,但图纸说明中提到的项目,如填充墙的构造柱、砌体加筋等支撑钢筋用的马凳不规则墙面抹灰、墙面钉钢丝网等人工增加墙面抹灰垂直高度超高抹灰厚度调整电气竖井桥架工程量统计有出入,原设计没有具体的安装大样图,由预算人员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安装方式脚手架费用应以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做法计算装饰中的门的特殊五金,尤其是防火门室外台阶的底面抹灰大体积混凝土里设置的金属导热管不同混凝土等级浇筑时设置的快易收口网照明系统灯具安装超高费和其系统调试散水的油膏灌缝地下室工程中的照明费用女儿墙变形缝的沥青麻丝出屋面烟囱土方人工清底时的难度系数室外工艺管道安装时的脚手架费用。
工程预结算管理存在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

工程预结算管理存在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工程预结算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
综观当前工程预结算管理现状,不难发现,工程预结算管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亟需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优化。
对此,笔者分析了工程预结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工程预结算管理的控制措施,以期为实际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关键词:工程预结算;管理问题;控制措施1工程预结算管理常见问题1.1虚报工程量虚报工程量是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中严重问题,表现在虚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人员谎报不存在的费用,使工程造价审核严重失误。
分项工程计算时,篡改图纸数据,使工程预结算定额提高,重复计算工程量,使工程量大大增加。
另外,许多工程的工程量存在计算规则混淆,定额项目内容较多,合同签订量与施工量差异较大,计算工程量时放大数据,对采购、施工费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结算时工程总造价增加。
虚报工程量对审核工作可信度、质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1.2施工材料管理力度不足在建筑工程中,施工材料的购买费用占据工程造价总额的绝大部分,因此,施工材料的购买费用严重影响着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工作。
一旦施工材料的管理出现任何漏洞,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工作便将面临难题。
然而在当下的建筑行业中,施工单位为了提高自身的利益,虚报施工材料造价、造假材料编制、有意隐瞒材料原始单价甚至是虚报材料使用数量等都是常见现象。
更甚者,部分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而利用报价差以次充好,使得建筑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预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此,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工作便将无法保证质量,也极易导致工程造价偏高。
1.3合同不规范、图纸设计混乱设计图纸是重要施工材料,完整的图纸可以加快施工进度,但实际中图纸不完整的情况较多,图纸设计混乱,导致施工混乱,设计图纸管理不足,丢失、缺少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会造成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中工程量不准确,丢、拉项等情况不断发生。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0大要点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0大要点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工程任务后,向业主提供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报告的过程。
这个过程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工程付款、合同履约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十大要点:1.技术文件齐全:包括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质量检测报告等。
这些文件可以作为审核的依据,用以确认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
2.工程质量达标:审核人员要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重要节点及关键部位,如结构安全、防水、电气等方面。
3.工程量清晰明确:包括工程量表、施工图、设计变更等,要清晰明确地记录下来,方便审核人员核实工程的完成情况。
4.工程款项合理合法: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需要核实工程款项是否合理、合法。
比如工程用料是否浪费、项目费用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等。
5.施工期限符合要求:工程竣工结算涉及到工期,审核人员需要核实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
6.未竣工的工程部分清楚:有时候工程竣工结算时,可能会有一些工程未能按时完成,这些部分需要在结算中明确列出,以便与已完成工程进行区分。
7.工程验收文件齐全: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文件应该齐全,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和验收意见等。
审核人员需要核实这些文件是否存在并且合法。
8.现场施工记录准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
这些记录包括施工日志、质量问题记录和变更记录等。
9.安全生产无事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需要核实施工过程中是否有安全事故。
如果有发生事故,需要看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并核实是否进行了合理的处理。
10.各方责任合理分配:太建议在工程竣工结算中,要核实责任是否得到合理分配。
如果有责任争议,需要进行合法合理的调解或仲裁。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审核人员仔细核实相关文件和现场情况。
准确无误的审核可以保证工程竣工结算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目前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其次,就是施工单位在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在用词上的不严谨而导致了最后的结算和现实有很大 出入。
再者就是因为施工单位因为担心结算审计过紧而使结算价格虚高从而导致的造价较高。
2.对做好竣工结算提出的可行建议分析
首先,做好竣工结算的前提就是要求企业一定要重视这个环节的工作。企业要在竣工结算中有 其严格的管理制度,要制定一套严格投标和结算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以项目部为单位来设 立负责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由这个负责人牵头来实现从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结束的全过程的 工作管理,并且还要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据此,就需要企业的领导不仅需要重视投标 工作,还需要在结算方面配备足够多的有素质有水平的工作人员,让其参与到投标的决策分析 中来。
最后,就是要做好对于公共关系的处理工作。竣工结算是一个涉及多家单位和多种因素的工作 项目。施工单位如果想要做好竣工结算工作,就不仅需要考虑自身因素,还需要正确的处理好 和每一个参与到施工中的单位的关系,具体的包括业主、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施工单 位应该要根据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结构关系,和工作中已经建立起的友好合作关系,尽可能的让 各方面都配合其竣工结算的工作。在合同的履行中,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样才可以为竣 工结算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为争取一个有优势的结算数额打下基础。
第三,要做好手机资料的相关工作。在建筑工程的实际实施中,做好对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 的收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方面,这可以保证竣工结算在内容上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 以保证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免发生疑问和矛盾等。在资料的收集上主要包括以下几 点:首先是工程的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等重要文件,这是进行结算编制的最基本和最为直接 的一句,直接影响到结算时项目的费用能否计入;其次是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其会审记录 等,这是对工程量进行结算的主要依据;第三十投标报价,这是清淡增减项和合同外项目等费 用调整的一句;施工组织记录和施工签证等;有建筑工程有关的国家或地方法规和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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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注意问题汇总一、工程计算的依据1、招标书:指业主或其委托单位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说明、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
2、投标书:指我方为响应招标书而投出的并且已经中标的投标文件。
3、合同:指经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其内容与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合同组成内容一致。
4 、变更:指由设计院开出的签字齐全并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其它文件。
5 、委托单:指业主或其他单位开出的委托我单位施工的本标段范围以外工作的有效单据。
6、联系单:指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本单位就施工协调等方面开出的工程联系单。
7、施工方案及措施:指由我方编制经业主(发包方)、监理批准的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的方法和程序。
8 、价格确认单:指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另行委托由乙方采购设备或材料时,必须经业主确认价格和数量的单据。
9 、工程量签证单:根据合同和图纸实际情况,必须由业主及监理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据。
10 、工程索赔:指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二、工程合同(一)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依照约定的总价进行承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招标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或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差异超过某一约定的百分比之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总价。
2、调整总价合同:在报价及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
但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中由于市场价格浮动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总价应如何做相应调整。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内容分别填报分项工程的单价。
(这是参考工程量,一般不作调整)(二)单价合同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不能十分确定,或是可能出入校大,此时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就不再合适,而应改用单价合同方式。
单价合同有以下形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招标人在准备此类合同的招标文件时,委托咨询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列出工程量表及估算的工程量,承包商投标时在工程量表中填入各项的单价,据之计算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之用。
但在每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最终结算工程的总价款。
2、纯单价合同,在设计单位还来不及提交施工详图,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时采用这种合同。
招标文件只向投标者给出各项工程内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商只要给出工作项目一览表中各项目的单价既可。
将来施工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但对其中某些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3、成本加奖罚合同4、最高成本加变动酬金合同三、目前现行的招投标文件1 、总价包干(工程量与价格均不作调整)2、单价包干(只调整工程量单价不变)3 、施工图预算结算(下浮率)4、暂列价四、工程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同样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广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构成要素的主体、客体、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要素的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包括合同转让。
狭义的合同变更不包括主体变更中的主体改变,即不包括合同转让。
这里的合同变更指狭义的合同变更。
2、合同变更的条件:1)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有效合同关系。
2)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4)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
3、合同变更的效力:1)变更后的合同部分,原有的合同失去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2)合同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不对合同中已履行部分产生效力,除了当事人约定以外。
即合同的变更不产生追溯力。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合同变更分类: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通常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1)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
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或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
如果变更不可避免,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变更指令,还是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
2)工程变更后,应尽快落实变更。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3)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
工程变更的影响往往是多方面的,影响持续的时间也往往较长,对此应当有充分的分析。
五、工程变更的程序1、设计变更的程序: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3)设计变更事项。
能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a、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b、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c、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其他变更的程序:从合同角度看,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
如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双方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
这些变更的程序,首先应当由一方提出,与对方协商一致签暑补充协议方可变更。
3、变更估价:变更估价的原则:a、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改变,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b、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新价格。
c、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
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六、项目索赔管理1、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即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
但在工作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要困难一些。
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给预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2、工程索赔的性质1)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者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索赔不是惩罚,而是补偿。
3)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的合作,而不是对立。
3、索赔的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4、索赔产生的原因1)当事人违约。
2)不可抗力事件。
3)合同缺陷。
4)合同变更。
5)工程师指令。
6)其他第三方原因。
5、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合同中默示的索赔、道义索赔。
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合同被迫中止的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其他索赔。
6、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7、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议记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会谈记要只有经过各方签暑才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进度计划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的文件,是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议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证。
七、工程价款结算1、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只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价款的经济活动。
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项目实施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在: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也就是说,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就应越多。
所以,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就能够近似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掌握工程进度。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承包商能够尽快尽早地结算回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也能够降低成本。
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工程款得到如数结算,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承包商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2、工程价款结算的办法1)程资金计划(工程款收款计划)及请款表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发包方)要求,在工程开工前(每年年初)需报出工程资金计划(工程款收款计划)者,由公司经营计划部指导并协助项目经营人员依据工程计划进度安排和报价书(或经核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上报,以此作为该工程(或该年度)的收款计划。
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发包方)要求,每一付款期满,项目应编制请款表(或统计报表、预算书)报业主(发包方)核准。
2)工程价款收取预收工程款: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发票、办理纳税、收取预付工程款,做好收款台账。
本市项目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外省市项目由项目经营(财务)人员办理,并及时报公司经营计划部和财务部。
一般:包工包料工程的预收款按合同约定,原则上预收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10%,不高于合同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收。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