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研究会章程
研究会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研究会内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研究会的内部管理,保障研究会的正常运作,促进研究会的发展,加强对研究会成员的管理,提高研究会的整体素质,维护研究会的形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会内部所有成员。
第三条研究会内部管理需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研究会的理事会负责制定,并经研究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会员遵守会纪、遵守本规定,认真参加研究会各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研究会组织架构第六条研究会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第七条研究会的成员大会是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研究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八条理事会是研究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监事会是研究会的监督机构,监督研究会的管理运作。
第十条研究会设立秘书处,协助理事会处理研究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研究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研究会成员享有参加研究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研究会成员应当遵守研究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研究会的决定。
第十三条研究会成员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但应当合理、客观并通过规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研究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研究会的活动,履行研究会赋予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研究会经费管理第十五条研究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成员的会费和外界合作。
第十六条研究会的经费应当规范使用,不得挪用。
第十七条研究会的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报销。
第十八条研究会应当定期对经费进行审计,向成员公开审计报告。
第五章研究会活动管理第十九条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循研究会宗旨和规定。
第二十条研究会应当定期组织各项学术活动,提高成员的学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研究会组织的活动应当充分考虑成员的意见和需求。
第六章研究会纪律第二十二条研究会成员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研究会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研究会成员应当遵守会纪,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状态。
第二十四条研究会成员应当尊重他人,保持团结和谐的团队氛围。
成立基层党建研究会的必要性

成立基层党建研究会的必要性作者:吕永生来源:《企业文化》2018年第18期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和对党的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列宁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也就不可能有革命的运动。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坚强的社会主义政党。
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是理论建设。
党的理论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党的兴衰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加强党的理论建设离不开党建理论研究,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指南针、定盘星。
党的建设根本原则、方针、主线、统领、布局、目标,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呈现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格局,只有深刻领会总要求,贯彻落实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研究质量,才能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
成立基层党建研究会,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积极投身统筹推进伟大事业的具体体现。
政治性是开展基层党建研究工作的“魂”,必须遵循政治为先的原则,紧密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注重破解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服务于实践。
特别是民族地区党的建设更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总结执政规律。
一、聚焦运行机制,探索构建管理体系成立党建研究会,目的在于协助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壮大基层党建研究的社会团体力量,发挥基层党建研究会的服务、参谋、协调的职能作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手段,促进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审批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成立党建研究会,研究制定《党的建设研究会章程》,建立会员和理事动态管理机制,要形成统筹化实施与项目化突破相结合的党建创新对接模式,按照党建课题研究成员的工作岗位、兴趣爱好、地域划分、成果运用、交叉协调的原则建立党建课题研究组,组内可以进行跨区域深入交流,共享最新党建理论成果、交换研究资料、课题研究互相辅佐,加快课题研究效率,实现各领域深度融合,为新形势下政治理论创新提供更多源头和线索、议题和题材、灵感和方法,确保党的理论完整传播、有效覆盖、深度抵达。
研究会 章程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会员制度 (3)第三章组织机构 (4)第四章导师制 (7)第五章活动 (7)第六章考核制度 (8)第七章例会制度 (8)第八章人事任免制度 (9)第九章财务 (9)第十章附录 (9)第一章总则社团名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社团性质: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院团委主管成立并发展的一个以学习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为己任的学生政治性学术团体。
第一条:研究会作为一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的新方式,是响应时代号召、倡导理论学习、深化社团改革的产物,也是做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研究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研究会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研究会的宗旨是“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素质教育”。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得阶段性特征结合起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深入了解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光辉成就和宝贵经验,不断坚定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与弘扬爱国主义精结合起来,坚持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际行动。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积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共产主义崇高理想作出贡献。
党建研究会讲话

党建研究会讲话我们召开党的建设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改选换届,回顾总结党建研究会六年来的工作,研究部署新一届研究会的工作,很有意义,十分重要。
同志们推选我当会长,这是对我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我将与同志们一起,倾心尽力、兢兢业业,共同努力开创党建研究工作新局面。
我代表新当选的理事会,讲三点意见:第一,要把深入学习贯彻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党建研究的正确方向一是牢牢把握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任务。
党建研究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关键是三看:一要看研究成果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要看研究成果是否符合党建工作的客观规律,三要看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围绕这三看,加强对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
二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重大课题。
党的xx 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对以改草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新任务,为我们开展党建研究指明了方向。
党建研究会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对会议精神进行系统解读,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进党建工作改草创新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积极主动宣传科学理论和引导正确舆论。
党建研究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意识形态领域的较量仍然存在,有的斗争还很激烈。
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关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极少数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否定改革开放、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反对和驳斥。
要科学回答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问题,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第二,要紧紧围绕党的建设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一是加强对科学发展观重大理论的研究。
科学发展观是全党的指导思想、领导干部的从政准则、广大党员的思维方式,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
要认真总结全市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情况,紧扣学习、宣传、研究党的创新理论这个主题,努力在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的认识和成果,不断推出有份量、有价值的党建研究成果,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
在南充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换届大会上的讲话

以创新的思维开阔的眼界推进机关党建研究工作更上新台阶——在南充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换届大会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贾松青2012年3月22日同志们:非常高兴我们一行三人能受邀参加南充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换届大会。
在前面的会议议程中,我们和大家一样感受了换届的全过程,大家对上一届理事会五年来的工作和研究会章程的修改都表示了高度认可,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南充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换届成功必将推动南充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更上一层楼,促进机关党建更好的为南充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事业服务。
昨天,我们一行三人一抵南充就马不停蹄的去参观了罗瑞卿将军故居,紧接着又于今天上午分别调研学习了南充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成果,参观了西山万卷楼陈寿读书台遗址。
一路走来,我们深受感染、深受熏陶和教育,南充二千多年的历史既是一堂生动的历史课,又是一堂鲜活的现代教育课。
南充历史绵远而厚重,纪信的忠勇,舍身救主,忠义可嘉,可以和武圣关羽相提并论;张澜老先生民主之澜,澜兴而国安,澜兴而国荣。
历史将南充城过去和现在的繁荣都深深镌刻在波涛滚滚的嘉陵江畔,西山峰峦让我们一靠近他就感受到了南充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巨大进步。
双迁变故的万卷楼还在,西山的亭台楼阁和庙宇还在,历史没有老去;嘉陵江水缓缓流淌,五星花园还在,北湖公园更显优雅多娇,他们的历史变成了一条河,轻轻柔柔的在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缓缓流淌,细细读来使我陶醉其间。
如今的南充,更是嘉陵江畔一颗璀璨明珠。
嘉陵美景、阆中古城、将帅故里、绸都风韵为主的特色旅游魅力独具;交通枢纽,投资热土,成渝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地位日趋凸显。
尤其是南充全市上下坚持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推进南充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在新的起点上保持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这一些既是经济主战场上广大职工奋斗的结果,同时也凝聚着我们党务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是我们共同的财富、共同的经历。
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章程

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简称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
英文译名:Jiangsu Province Research Association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Development in education system 。
第二条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是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自愿组成的研究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非赢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政治稳定,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在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指示精神,组织和开展教育系统党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二)组织和开展教育系统党建教学、科研和党建工作的经验交流活动;(三)组织和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与国家、兄弟省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研究成果与经验的交流;(四)联系、协调、指导会员和协作片开展调研、考察和课题攻关活动;(五)组织评选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并负责向上级党建研究组织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及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六)介绍国内党建工作动态,汇编出版优秀学术论文和党建信息资料;(七)承担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委托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设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加入本会的条件:(一)单位会员必须是省内下列单位:部、省属、市属普通高校;民办高等学校(含中外合作办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各市委教育工委;入会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为本会单位会员代表;(二)个人会员原则上是从事党建研究、教学、科研或党务工作卓有成效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同志;(三)承认本会章程;(四)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全国高校党建研究会章程
全国⾼校党建研究会章程全国⾼校党建研究会章程 全国⾼校党建研究会是⾼校党建理论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的学术团体,下⾯是你⼩编给⼤家整理的全国⾼校党建研究会章程,欢迎阅读。
全国⾼校党建研究会章程 第⼀章总则 第⼀条:本会名称为全国⾼校党的建设研究会,作为集体会员挂靠中国⾼等教育学会。
第⼆条:本会为⾼校党建理论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泽东思想和邓⼩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深⼊研究新时期⾼校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为加强党的建设服务,为"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章任务 第四条:宣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和要求,并结合⾼校特点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办法。
介绍全国⾼校党建动态及党建科研信息。
为⼀年⼀次的全国⾼校党建⼯作会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第五条:办好"⾼校党建研究"会刊与⽹站,向有关报刊和出版部门推荐会员有关党的建设⽅⾯的优秀研究成果。
第六条:组织和开展⾼校党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组织和开展⾼校党建理论调查研究和协作活动。
第⼋条: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会员、党员和⼴⼤⼲部群众对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积极为⾼校党委加强党建⼯作做好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条:⾼校党的建设研究会以吸收团体会员为主。
各⾼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部门等,凡承认本会章程、⾃愿申请,均可作为团体会员加⼊本会。
第⼗⼀条:在⾼校从事党务、党建理论⼯作,有党的⼯作经验和理论研究能⼒的同志,承认本会章程,由个⼈申请,经所在院、系、处总⽀以上党组织推荐,并经本会批准,可作为个⼈会员参加本会。
第⼗⼆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加或选派代表参加本会召开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党建课题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究; 四、检查和监督理事会的⼯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获得本会印发的资料; 六、有退会的⾃由,但须提出书⾯申请交本会备案。
党委文件
张致全(男) 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工委副书记
兰喜忠(男) 河北北方学院公教部主任
沈明秀(男) 河北北方学院数学系党总支书记
王世华(男) 河北北方学院物理系党总支书记
郝芬珊(男) 河北北方学院化学系党总支书记
陈新亮(男) 河北北方学院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协商或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主持
本会日常工作,下设秘书处为办事机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申请学院有关方面拨款。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河北北方学院党建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3、讨论、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4、交流党建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5、协商或选举产生理事会。
第八条 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3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4-6人。
第九条 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总结、检查本会的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围绕党建工作,制定研究规划,井组织实施。
2、通过研讨会、报告会、信息经验交流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党建研究活动。
3、倡导会员学习、研究党建理论,积极探索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规律,提高会员的思想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评选并向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及有关刊物推荐党建研究优秀论文和著作。
庞永熙(男)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玉芬(女)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一总支书记
滕秀荣(女)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二总支书记
党建研究会章程
党建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的理论研究和思想交流,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特成立党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
第二条研究会是一个非营利性学术组织,以党的建设为核心,以研究党的理论和党的建设实践为主要任务,同时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出版等活动。
第三条研究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智囊服务。
第四条研究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开放包容,坚持科学研究。
第五条研究会的工作重点是:开展党的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和讲座,开展培训活动,出版学术著作和研究成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研究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秘书处是研究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由研究会会员推选产生,理事会主席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第八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主席任命,负责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管理。
第九条研究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研究会的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研究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党的建设事业有较高兴趣和研究水平的个人,需经过推荐并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
第十二条特邀会员是指对党的建设事业有重要贡献或者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士,由理事会主席特邀加入。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学术交流、培训等活动的权利,有权参预研究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研究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预研究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研究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研究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研究会的经费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做到公开透明,合理有效。
第十七条研究会的财务状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发布,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八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全体味员三分之二以上允许通过。
章程第一章总则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豕今蝌%获隹广东省日化商会,英文名称是GUangdO11gChamberOfDaiIy-USedChemica1s,缩写是GDCDC0第二条豕会是由从事洗涤用品、化妆品、口腔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检测的企业、机构和社团组织以及情报、广告等相关专"单色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维护权益,和谐发展,共学共进,做强品牌。
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引东省民政厅。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空置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不得设立地域性分会,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不带有地域性特征;分支(代表)机构不再下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六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七条不整捌隹版谀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羊城晚报同创会编辑楼1406茎。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八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三)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四)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六)参与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A)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十)开展内外交流促进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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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建研究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县党建研究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从事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人员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在中共***县委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研究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充分发挥党建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为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中共***县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点设在山西省***县党校办公楼二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实践调查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会员、党员和广大群众对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向报刊和出版部门推荐会员有关党的建设方面
的优秀研究成果。
第九条组织开展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协作活动,加强与全国、省及其他兄弟省、市、县党建研究会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权利与义务,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批准后可作为单位会员加入本会。
第十一条凡从事党务、党建理论工作,有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的同志,承认本会章程,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并经本会批准,可作为个人会员参加本会。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或选派代表参加本会召开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党建课题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究;
(四)检查和监督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获得本会印发的资料;
(六)有退会的自由,但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退回会员证书,交本会备案。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作出的各项决定;
(二)承担和完成本会委托的调研任务和其他任务;
(三)向本会提交调研成果、信息和资料,为本会刊物提供稿件;
(四)向本会报告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
(五)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无特殊原因,会员两年以上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行退会;
(六)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宣传本会宗旨。
第十四条本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如有违犯党纪国法及本会章程宗旨,经常务理事会议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机构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领导机构。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通过或修订本会章程;选举理事会理事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十六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一般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的重要问题,通过个别领导成员更换,通过增补理事和撤销理事资格等。
理事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时,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接替人选,报理事会确认。
理事会推选常务理事若干名,确定副秘书长人选。
理事会聘请特邀研究员若干名。
如有变动,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报理事会确认。
第十七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有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研究理事会工作和会员提出的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在代表大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主持工作。
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代表本会签署以本会名义形成的文件等。
会长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和贯彻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秘书长根据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主持和领导秘书处工作;筹备召开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和理事会议;收集和反映会员的意见;讨论和吸收会员;办好会刊;向有关部门推荐会员的论文和研究成果;负责经费管理。
秘书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秘书处等办事机构,配备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条经费主要来源
(一)业务主管部门提供;
(二)会费;
(三)社会资助;
(四)其他。
第二十一条经费开支
(一)调研活动费用;
(二)会议和办公费用;
(三)刊物及资料的印刷发行费用;
(四)奖励优秀党建研究成果;
(五)其他业务开支。
第二十二条经费管理按照国家财税法规、财务制度和本会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
第二十三条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议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为法人单位,其活动接受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会如需解散,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并报县民政局批准注销,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会章程的修订,须经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