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冀工信消费[2010]383号关于印发《落实轻工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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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厅制定了《落实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重点工作方案(2010年度)》(不含食品工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谢雨晨
联系电话:0311—87908717
(五)加大淘汰落后和节能减排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2号)精神,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改造现有生产线。2010年重点淘汰37家造纸企业的落后产能63万吨,淘汰10家制革企业的落后产能600万标张。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全省轻工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350亿元,增长20%;工业增加值达到630亿元,年均增长20%;实现利税165亿元,增长20%,其中利润155亿元,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认真督促列入《2009年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项目落实各项条件,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唐山顶热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太阳能利用设备生产线项目、河北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毛皮动物新品种培育及精深加工项目等4个项目竣工投产;指导企业按照《轻工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09-2011年)》要求,积极谋划筛选一批轻工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列入《2010年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计划;做好2011年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继续抓好《实施意见》中的100个产业振兴项目的实施,重点推进石家庄华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器皿、石家庄鸿锐集团PVC手套生产主业工厂核心园、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家具生产等150个在建项目建设,力争76个项目年内竣工投产(见附表1)。谋划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新开工81个重点项目(见附表2),省产业发展资金应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升轻工业技术水平。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11.09•【字号】•【施行日期】2022.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省有关部门:《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2022年11月9日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部署,加强对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参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建立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指导和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统筹协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等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未尽事宜,巩固脱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工委、省外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等10个部门组成,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文号】工信厅运行[2013]3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3]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我部联合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结合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安排,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抓创新、调结构、促融合、提效益”的中心任务,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把减负工作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职能转变等紧密结合,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协调配合,更加注重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在规范涉企收费、落实惠企政策、开展调查评估、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督促检查等方面创新工作内容、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一)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落实税收优惠等各项惠企措施。
(二)继续规范涉企收费。
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收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纠风工作安排适时开展治理。
(三)建设负担调查体系。
进一步完善调查报表、统计软件和网络系统,做好地方减负机构和相关企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负担调查体系,夯实减负工作基础。
(四)探索建立负担指数。
组织课题研究,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企业负担构成,形成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继续开展相关调查,完善地区、行业负担评价报告,探索建立负担指数,并以适当形式对外发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办字[2012]102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办字〔2012〕10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9月3日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监督和加强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河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冀政办函〔2002〕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联席会议是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而联合召开的工作会议,是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加强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工会组织从宏观和源头参政议政、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机制性的重大问题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和同级工会均可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工会与同级政府商议,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联席会议议题一般由工会在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也可由政府直接确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通知-冀政字〔2015〕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通知冀政字〔2015〕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2月11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19日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为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实现节能减排削煤目标,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要求。
明确各级政府治理任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燃煤锅炉治理。
根据企业所在地集中供热、天然气、新能源等具体条件,按照锅炉所处区域、实际用途、时限要求,逐台确定治理方式、时间等。
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严格安全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规章标准约束。
组织实施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176台、22368蒸吨。
到2017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402台、27018蒸吨,城乡结合部和其他远郊区县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3669台、10478蒸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同时,完成保留的23562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提升,确保燃煤锅炉安全高效运行、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涉企保证金自查清理工作,提出了清理规范意见和拟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进行审核。
目前,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已审核完毕,现予以公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各地区要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涉企保证金进一步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及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行政机关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加快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2017年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和审计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增长遏制工业经济下滑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增长遏制工业经济下滑若干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15]131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0.13【实施日期】2015.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增长遏制工业经济下滑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3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稳增长遏制工业经济下滑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13日关于稳增长遏制工业经济下滑的若干措施一、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一)组织开展多层次产需对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每年组织2次以上产需对接活动,支持钢铁、装备、消费品等重点行业协会每年开展1次产业链上下游、跨区域、跨行业的产需对接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工经联、省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二)扩大地产品销售。
继续完善省内地产品政府采购推荐目录编制和发布机制。
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中小企业产品采购比例,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和办法。
建立新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新软件首版次等省内新产品推广的保险补偿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河北保监局负责)(三)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模式。
全面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加快创新企业营销模式,支持企业自建电商平台、电商龙头企业、省级电商基地等项目。
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省内及区域性展会,全力推介河北产品。
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名优冀货促销、展销活动。
(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经联、省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四)大力推广绿色建材。
加快制定《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大力推广钢结构、新型建材、节能门窗、环保装饰材料等优势产品,年内组织实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服务雄安新区建设

重大保障I Extra Guarantee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文I河北省保定无线电管理局张天骄雄安新区设立以來,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坚强领导F,保定无线电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j: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的文件粘神,门觉把工作放到雄安新区建设人局中谋划推进。
同时,保定无线电管理局左动作为、粘准发力,通过足访调研、加强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I:作,极人地促进了雄安新区5G、车联网等新业务的发展。
加强调度部署摸清台站底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雄安新区的新业务幵展工作,副厅长郝莉笑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于今年4月在保定召开推进调度会,听取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的5G工作汇报,并了解其在5G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要求保定无线电管理局尽快予以解决。
会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通知,明确雄安新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由保定无线电管理局代管。
收到文件后,保定无线电管理局积极沟通,向雄安新区管委会介绍了新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情况及管理现状,强调了无线电管理在新区建设中的重要性,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沟通联络机制,以保障雄安新区的无线电通信安全。
雄安新区管委会认真对接,目前双方已建立了联合机制,并共同幵展多项工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雄安新区设台单位,保定无线电管理局一方面幵展了新区无线电核查,对所有无线电设台进行重新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另一方面,加强对重点设台用户的走访和调研,了解他们的新需求。
雄安新区是新技术、新业务“先行先试”的前沿,保定无线电管理局紧跟5G、车联网的规划建设步伐,贴近企业幵展技术指导和政务服务,针对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和广电部门工作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
经核查,目前,雄安新区已建成5G基站879座(其中,移动416座、联通312座、电信150座、广电1座),年内计划再新建376座(其中,移动150座、联通183座、电信33座、广电10座);已建车联网基站12座,年内计划再新建288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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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
会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冀工信运行[2010]5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0.01.06
【实施日期】2010.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工信运行〔2010〕5号)
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河北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年一月六日
河北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为增强对宏观经济走势的把握和判断,及时监测预警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可能遇到的风险和矛盾,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运行监测协调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工业生产创造良好运行环境,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更有效的信息依据,建立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综合分析经济走势,对经济走势和重要经济指标变化及时做出预警,向省政府提出工业经济运行趋势判断和应对措施的政策建议。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要工业经济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分析工作,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向社会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为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决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