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90年代的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历程

目录
• 环境保护政策的起源与初期发展 • 20世纪环境保护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 21世纪环境保护政策的新挑战与变革 • 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 环境保护政策的未来展望与挑战
01
环境保护政策的起源与初期 发展
工业革命带来的环境问题
01
02
03
大气污染
工业革命时期,大量燃烧 煤炭导致严重的大气污染 ,如伦敦烟雾事件。
地球峰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旨在推动全球应对气 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和行动。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通 过了《地球宪章》和《21世纪议程》 ,为全球环境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南。
各国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1 2 3
美国
1970年颁布《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 建立了严格的环境法规体系,成为其他国家制定 环保法规的参考。
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中国政府发起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土壤质 量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严格措施,如“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等。
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角色与贡献
国际合作与承诺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加入并履行国际环保公约和协 议,如《巴黎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同时,中国 还推动南南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环保支持和援助。
碳排放权交易
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为绿色产业和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促进绿色经 济的发展。
04
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历 程及成就
中国环保政策的起源与发展
起步阶段(1970s-1980s)
中国环保政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加速,环境问题逐渐凸显。政府开始制定一系列环保法规和标 准,如《环境保护法》(1979年)等。
环境法基本理论

生态性权利、经济性权利和精神性权利三位 一体的属性
……
(三)外国的环境权立法
1、在宪法明确创设环境权,如韩国,美国的伊 利诺州等五个州;
2、对宪法进行解释,以获得环境权的根据, 如美国、日本;
3、日本在90年代《环境基本法》的制定中, 国会认为,在理念上承认它,但在立法时对 它能否具体化表示怀疑。
3、非人类中心主义对环境立法的推 动
1、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完善 2、环境权的确立 3、动物等保护 4、对后代人利益的保护 5、环境救济权的完善
二、环境正义理论
(一)何谓正义 以一个适合方式,公平地、适宜地对
待地他人(简明牛津词典) (二)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 (三)正义与法律
(二)环境权的性质
财产权:“环境公共财产论”是其基础,该 学说来源于美国环境法对普通法中公共信托 原则的移植。萨克斯
人格权:环境污染的后果往往表现为对公民 身体健康的损害,环境权的内容是人身权益 (日本宪法学者大须贺明从《日本国宪法》第25条的 生存权条款中推导出公民享有的环境权)
新生人权:陈泉生,《环境权论》;徐祥民, 《环境权论-人权发展历史分期的视角》。
(二)产生
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的《世界自然资源 保护大纲》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我们共 同的未来》报告,正式阐述可持续发展的内 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 通过了《21世纪议程》使可持续发展理论走向
实践。
(三)含义
《我们共同的未来》: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 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环境管理)日本的环境问题

日本90年代的环境保护刘昌黎一,公害问题出现和环保对策的回顾1950-1960年代,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追求生产第一主义,日本的公害问题日趋严重起来,相继发生了“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哮喘病”和“疼痛病”等公害病。
1960年代后期,四种公害病的受害者把排污企业状告法庭,成了轰动一时的“四大公害诉讼”。
以四大公害诉讼为契机,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地面下沉、噪音、振动和恶臭等七大公害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时,一些人甚至非常气愤地说:“让GNP见鬼去吧”!他们认为,只要不停止经济增长,就不能消除公害。
由于采取公害对策会提高生产成本,所以一般企业都不肯主动地进行环保投资。
为此,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订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又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制法》,这是日本解决公害问题的开始。
由于国民的强烈要求,1970年末至1971年5月召开的第65次国会集中审议了公害问题,成了有名的“公害国会”。
公害国会是日本政府公害政策的重要转折,由此,解决公害就一时成了日本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政策课题。
在这次国会上,一连气修改和制订了14项环保法律,其中修改的有《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噪音规制法》和《废弃物处理法》等;新制订的有《水质污浊防止法》、《海洋污染防止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公害防止事业费事业者负担法》和《公害纠纷处理法》等。
1972和1973年,日本政府又分别制订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和《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根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日本政府又分别就大气和水质保护制订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在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1974 和1981年又分别实施了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
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公害对策和环境标准,不仅制订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环境标准,而且各市町村还纷纷与区域内的主要企业签订了《防止公害协议》。
发达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做法与经验

发达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做法与经验今年“两会”期间,李源潮副主席在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时,指出“所有现代化国家在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化时期,都经历了大规模、长时期、艰巨的生态环境建设。
这实际上是一个再生态化的过程,几乎和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一样艰难”。
纵观发达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历程,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曲折之路,并无捷径可走。
现将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经验做法摘编如下,供参考。
一、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通过立法手段保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顺利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比较完善,内容十分详尽,操作性很强。
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如《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濒危动物保护法》等,凡构成环境污染威胁的都列为法律规定的内容,很全很细。
美国环境立法,均以科学数据作支撑,每一项法律背后,都有科研人员付出的巨大劳动,他们经过多年实验,得出精确数据,依据这些数据立法,可以说美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与实用技术实现了一体化。
法国在总结以往法律法规基础上,于2009年制定了《国家环境义务法》,从能源、住房与城市规划、交通、自然资源、垃圾处理、公众监督管理、税收等7个方面,制定了257个具体条目,不仅设定了更高的环境保护目标,明确了分阶段达标计划,还规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环境保护系统,90年代初,德国将保护环境的内容写入修改后的《基本法》,明确“国家应该本着对后代负责的精神保护自然的生存基础条件”,把环境保护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到经济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全德国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有8000部,除此之外,还实施欧盟的约400个相关法规。
德国的各种法律规定非常具体详细,有效避免和减少法律上的漏洞以及执行中的随意性和扯皮现象。
日本在1967年制定并实施了《公害对策基本法》,主要从污染控制的角度,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企业和公共团体防治污染的职责、措施和基本对策,解决环境公害问题。
世界环境日活动的宣传资料内容_世界环境保护日

世界环境日活动的宣传资料内容世界环境日到了,让我们一起宣传保护环境。
宣传可以用的资料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世界环境日的宣传资料,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世界环境日活动宣传资料: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地球是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共同家园,然而由于人类常常采取乱砍滥伐、竭泽而渔等不良发展方式,地球上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
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正使生态系统滑向不可恢复的临界点,如果地球生态系统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恶化,人类文明所赖以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环境条件将不复存在。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设立世界环境日,就是要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世界环境日也是联合国提高全球环境意识、敦促各国政府对环境问题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1973年1月,联合国大会根据人类环境会议的决议,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负责处理联合国在环境方面的日常事务,促进和协调联合国内外的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确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
这些主题基本反映了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很有针对性。
每年6月5日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布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
从1987年开始,unep每年还要选择一个城市作为联合国的宣传活动中心。
许多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和人民群众每年也都在这一天举行各种纪念活动。
世界环境日活动宣传资料:世界环境日的背景1972年6月5日~16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标志着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
出席会议的国家有113个,共1300多名代表。
除了政府代表团外,还有民间的科学家、学者参加。
“环境友好型社会”概念的由来

资料卡片环境友好型社会概念的由来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概念是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不断深化而逐步形成的。
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社会充分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开始了保护环境的征程。
经过3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由于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当造成的,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发大会通过关于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21世纪议程》,随后,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产品得到大力提倡和开发,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开始积极研发环境友好技术,数十个国家建立了产品的环境标志制度,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日本的生态标志等。
到90年代中后期,环境友好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国际社会又提出实行环境友好土地利用和环境友好流域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城市,发展环境友好农业、环境友好建筑业等。
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
会议通过的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对环境友好的认同程度进一步提高,多次提及环境友好材料、环境友好产品与服务等概念。
同时,世界各国开始以全方位的视角认识环境友好的理念,涉及的范围也从技术、产品、产业、地区等领域上升到整个社会层面,涵盖了生产、消费、技术,甚至新的伦理道德等众多领域。
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是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实现新突破的关键所在载人航天作为尖端科技领域的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处于科技创新的最前沿。
这次神六任务,由首次飞行的一人一天变为两人多天,技术要求更为189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增大。
只有充分发挥我们自己的技术特色和优势,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赢得更大的战略主动,为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物质技术保证,为今后我国载人航天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坚持牢牢掌握载人航天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创新发展的主动权。
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是重大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围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的协调性、安全性、可靠性,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群策群力、集体攻关,进行了成百上千次探索试验,对飞船、火箭系统进行了180多项技术改进创新,对发射场、测控通信、着陆场系统进行了十几个方面的优化完善,对飞行控制和应急救生提出了150多种故障模式的处置预案,确定了以空为主、空地协同的搜索救援模式。
国外环境政策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73.1日本环境污染问题产生与环保历程在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时期的环境污染情况和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及界定不同,日本政府在各个时期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日本的环境政策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所谓末端治理对策时期,时间跨度从1953年起、历经1967年的《公害对策基本法》和1968年的《大气污染防止法》,到1971年设置环境厅。
第二阶段是从1992年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到2000年。
其间颁布了《环境基本法》(1993年),制定了第一期《环境基本计划》,这段时期是环保重点从可持续性发展向循环型社会过渡的时期。
第三阶段以2000年确定第二期《环境基本计划》和《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为标志,环保政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战后,日本政府推行的国家战略是“经济立国”战略,即日本在所有方面都围绕着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务。
在“经济立国”国家战略下,日本战后长期以来以追赶欧美先进国家为目标,迅速推进工业化进程。
日本在迅速推进工业化过程中,特别是在推进重化工业化的时期,由于奉行“经济增长第一主义”理念,出现、发生了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污染的严重问题。
日本在重工业化过程中,企业在追求“生产第一主义”理念下,进行大量生产、大量排污,而没有考虑到公害对环境的破坏问题,使公害问题日益严重起来。
60年代,水俣病、哮喘病、疼痛病和四日市公害为代表的各种公害问题,造成了大量的公害受害者。
与此同时,由于公害受害者的上诉,还引起了各种纠纷。
据统计,1972年日本全国共发生了87764件公害纠纷(徐世刚,2003)。
可见,日本重化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公害问题之多是前所未有的。
由于上述公害问题己成为日本整个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日本政府开始着手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工作。
这个时期,日本政府主要的对策是通过制定、完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对企业进行排污限制。
如,1967年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则法》,1970年日本国会又全面修改了《公害基本法》,并制定了《海洋污染防止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14项法律。
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的资料

环境污染的资料一、大气污染1.污染现状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仍处在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见图3-1)。
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在3~248微克/米3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66微克/米3。
一半以上的北方城市和三分之一强的南方城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米3)。
北方城市年均值为72微克/米3;南方城市年均值为60微克/米3。
以宜宾、贵阳、重庆为代表的西南高硫煤地区的城市和北方能源消耗量大的山西、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及河南、陕西部分地区的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为严重。
2.污染来源能源使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量不断上升。
自1980年以来,中国原煤消耗量已增加了两倍以上。
1997年原煤消费已达13.9亿吨,预计到2000年将增至14.5亿吨。
以煤炭、生物能、石油产品为主的能源消耗是大气中颗粒物的主要来源。
大气中细颗粒物(直径小于10微米)和超细颗粒物(直径小于2.5微米)对人体健康最为有害,它们主要来自工业锅炉和家庭煤炉所排放的烟尘。
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也大多来自这些排放源。
工业锅炉燃煤占我国煤炭消耗量的33%,由于其燃烧效率低,加之低烟囱排放,它们在近地面大气污染中所占份额超过其在燃煤使用量中所占份额。
虽然居民家庭燃煤使用量仅占消耗总量的15%左右,然而其占大气污染的份额常常是30%。
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呈急剧增长之势。
90年代初,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00多万吨,到1997年,已上升至2300万吨,预计到2000年将增至2800万吨左右。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二氧化硫排放的头号大国。
研究表明,我国大气中87%的二氧化硫来自烧煤。
我国煤炭中含硫量较高,西南地区尤甚,一般都在1%-2%,有的高达6%。
这是导致西南地区酸雨污染历时最久、危害最大的主要原因。
机动车尾气。
近几年来,我国主要大城市机动车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日本90年代的环境保护刘昌黎一,公害问题出现和环保对策的回顾1950-1960年代,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追求生产第一主义,日本的公害问题日趋严重起来,相继发生了“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哮喘病”和“疼痛病”等公害病。
1960年代后期,四种公害病的受害者把排污企业状告法庭,成了轰动一时的“四大公害诉讼”。
以四大公害诉讼为契机,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地面下沉、噪音、振动和恶臭等七大公害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时,一些人甚至非常气愤地说:“让GNP见鬼去吧”!他们认为,只要不停止经济增长,就不能消除公害。
由于采取公害对策会提高生产成本,所以一般企业都不肯主动地进行环保投资。
为此,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订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又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制法》,这是日本解决公害问题的开始。
由于国民的强烈要求,1970年末至1971年5月召开的第65次国会集中审议了公害问题,成了有名的“公害国会”。
公害国会是日本政府公害政策的重要转折,由此,解决公害就一时成了日本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政策课题。
在这次国会上,一连气修改和制订了14项环保法律,其中修改的有《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噪音规制法》和《废弃物处理法》等;新制订的有《水质污浊防止法》、《海洋污染防止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公害防止事业费事业者负担法》和《公害纠纷处理法》等。
1972和1973年,日本政府又分别制订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和《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根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日本政府又分别就大气和水质保护制订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在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1974 和1981年又分别实施了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
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公害对策和环境标准,不仅制订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环境标准,而且各市町村还纷纷与区域内的主要企业签订了《防止公害协议》。
根据防止公害协议,企业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例如发电厂的燃料就必须使用不含硫磺的天然气和低硫石油。
这样,防止公害协议就体现了地方居民的利益,受到了地方居民的欢迎,成了企业必须遵守的社会规则。
由上述可见,日本政府的环境对策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与当时环境迅速恶化,必须及时采取立竿见影的严厉对策有很大的关系。
由于防止公害的协议,企业的环保行为不仅受到了社会的监督,而且还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检查。
凡是排污达不到协议标准的企业,都不得不根据地方政府的劝告,缩短开工的时间。
这种严厉的社会监督系统,是欧美各国所没有的。
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上述政策措施,日本成了世界上公害限制最严厉的国家。
从而,公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控制,日趋恶化的环境也很快得到了改善。
根据附表1的统计,日本大气中二氧化碳、二氧化氮、颗粒悬浮物和光化学污染物含量都明显降低了。
从国际比较看,日本单位GDP的污染物排放量大都下降到了发达国家中的最低水平。
1990年,日本每 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公斤,只相当于加拿大的1/16、德国的1/11、美国的1/9;二氧化氮排放量为0.8公斤,只相当于加拿大的1/6、美国的1/5,英国的1/4;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0.57吨,虽略高于法国的0.49吨和意大利0.54附表1 日本大气污染的变化情况(年平均浓度)注::1。
括号内为1997年度的有效测定局数;2。
*为1996年度测定数值。
资料来源:〖日〗财团法人矢页恒太记念会编《日本国势图会》,1999/2000年版,第489页。
附表2 日本公害纠纷受理件数的变化情况(地方公共团体受理,单位:件、%)注::1。
其他公害包括路旁停车、停放自行车、养狗、养猫、猫狗粪便等。
2。
*为噪音和振动的合计。
资料来源:〖日〗财团法人矢页恒太记念会编《日本国势图会》,1999/2000年版,第489页。
吨,但与美国的1.12吨和加拿大的1.05吨相比,都只相当于其一半左右。
尽管日本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日本也成了世界上治理公害最先进的国家,但其环境保护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日本环境改善的步伐不仅明显放慢,而且某些方面还有所退步。
以大气污染为例:1997年,大气中二氧化碳和颗粒悬浮物的达标率各为95.3%和61.3%,分别低于上年的96.4%和69.8%;汽车尾气中颗粒悬浮物的达标率1997年为32.9%,比上年的42.4%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
再以水质污染为例:1997年,海域、河流和湖泊的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4.9%、80.9%和41.0%;其中,河流水质达标率虽然比1980年的67.2%有所提高,但海域和湖泊水质达标率却低于1980年的79.8%和41.6%。
至于噪声,1992年,大城市噪声观测点的达标率只为7%。
另外,由于污水渗漏和化学农药使用等原因,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化学物质增加,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又成了新的环境问题。
由于环境改善的放慢和某些新公害的出现,一度减少的公害纠纷就又出现了增加的趋势。
从附表2可以看出,1972-1980年度,各地方公共团体受理公害纠纷的案件虽然由87764件减少为64690件,但1990年度又增加到74294件,1997年度仍为70975件。
其中,大气污染的纠纷案件1997年度为19688件,不仅相当于1980年度的2倍多,而且比1972年度也增加了30%以上。
另外,噪声、恶臭和其他公害(包括新出现的公害)的纠纷也依然很多,其中其他公害纠纷1990年度达到了高潮,1997年度纠纷案件仍相当于1980年度的1.76倍。
二, 90年代的环境问题和环保对策1.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及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①能源消耗的变化和环境问题。
自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以来一直到80年代中期前后,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居高不下,日本石油的进口量一直处于减少的状态。
其中,1987年为116200万桶,只相当于1979年176900万桶的2/3。
然而,1987年以后,由于原油价格由升转降,日本石油的进口量自1990年恢复到141700万桶后,就一直是增加的趋势,1994年达到了167900万桶,1997年仍为164500万桶。
由于原油价格和原油进口量的上述变化,企业环境保护的压力减小,80年代一度迅速增加的节能投资到90年代就转为了减少了。
1990年,日本企业环境保护的投资为3054亿日元,不仅大大低于1985年的水平,而且连1975年9645亿日元的1/3还不到。
1996年,环保投资虽回升为4449亿日元,但1998年又减少为2605亿日元,只相当于1975年的27.0%。
②产业高度化和环境问题。
为克服1985年以来日元大幅度升值的影响,日本企业通过一系列的日元升值对策,到1990年前后基本上实现了产品的高附加价值化、产业的高新技术化、经营的多样化和信息化。
由此,企业的环保政策就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例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虽然不会像重化学工业那样产生大气和水质污染等方面的环境问题,但由于各种化合物的消耗量增加,企业原材料的利用方式和废弃物的形态就发生了新的变化。
这样,不仅可能产生一些新的环境问题,而且有些问题还很可能被忽视。
其次,由于信息化的迅速进展特别是由于办公自动化的普及,不仅大大增加了信息化投资的资金,而且还缩短了设备淘汰的周期,扩大了纸张的消费量。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大量报废的设备和日益增多的废纸,提高设备和造纸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就成了防止公害、保护环境的新课题。
③“东京一极集中”和环境问题。
高速增长以来所出现的“东京一极集中”问题,不仅因人口过密而带来了东京地价昂贵和市内交通压力大的问题,而且还导致了大气和水质污染等公害问题。
多年来,尽管日本政府在解决“东京一极集中”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扰日本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痛问题。
由于地价暴涨,不仅直接导致了严重的泡沫经济,而且还给下水道等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财政压力。
特别是在泡沫经济崩溃以后,由于不良债权的压力和长期的经济停滞,企业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减少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
④生活多样化、高级化和环境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和特别是由于日元升值,日本人均国民收入不仅在80年代后期迅速提高,而且在1995年还一度超过了美国。
以此为背景,国民生活就出现了多样化、高级化的趋向。
由此,不仅因生活的奢侈和浪费而导致了能源需求的增加,而且日渐增多的生活垃圾也增大了新的环境破坏因素。
另一方面,国民生活多样化、高级化还对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即日本国民在物质生活感到富裕的同时,随着余暇和旅游消费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都希望回归大自然,迫切希望建立一个环境舒适、充分体现人与大自然协调的社会。
⑤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问题。
1950-1960年代的高速经济增长,是以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为代价的。
然而,面临资源枯竭特别是能源危机的威胁,不仅日本经济的新增长已成泡影,而且社会的未来也笼罩了一层乌云。
特别是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不仅严重破坏了日本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国民的身心健康,而且还增加了下一代人的经济负担,威胁了子孙后代的生存安全。
这样,从80年代后期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就尖锐地摆在了日本的面前,环境保护也就面临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
⑥地球环境问题。
由于大量地消耗资源和能源,人类在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建立了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自然和生态平衡,造成了日趋严重的地球环境问题。
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地球温暖化、臭氧层破坏、酸性雨、森林资源减少、土地沙漠化、野生动植物资源减少、生态平衡破坏和海洋污染等问题。
地球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不仅在世界各国普遍发生,而且其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地球环境问题既不是那一个国家自己的问题,也不是靠那一个国家自己就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由世界各国共同合作来解决。
发达国家消耗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资源和能源,是地球环境问题的主要肇事者。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必须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在解决地球环境问题方面起带头作用,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2.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①环境基本法。
面临90年代环境问题的特点特别是日趋严峻的地球环境问题,必须把以前分别实施的公害对策、自然环境保护对策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由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加的环境保护体系,实施综合的环境行政。
为此,日本政府于1993年11月制订了《环境基本法》,这是一个在《公害对策基本法》和《自然环境保全法》基础上,全面体现政府环境政策的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