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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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监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监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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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大全(完整版)

监理工作制度大全(完整版)

监理工作制度大全本合同总监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全体监理人员应自觉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勤奋工作,诺尽职守,遵守公司和总监办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清正廉洁。

监理人员应按照颁布实施的施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其它监理依据文件,规范化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本合同总监实行监理内部会议制度。

例会包括:日碰头会(需要时)、周工作例会、月工作例会。

周工作例会对本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月工作例会对本月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月工作例会也是本合同总监办月度考评会,将按照公司贯标程序,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监理人员在现场如遇重大问题,应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

为保证现场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理人员应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监理人员外出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度,监理人员一般吃住在施工现场,以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只要承包人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监理人员考勤,考勤用公司考勤表记录。

考勤表每月报公司。

公司深知,监理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总监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还取决于现场监理部的内部管理。

所以公司十分注意加强现场监理部的内部管理,首先选好总监,要求总监不仅业务能力强,还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其次配备好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不仅专业搭配合理,还要有整体团队精神。

公司制定了一套现场监理部的管理制度以及用人制度,从监理人员的聘用、培训、使用、考核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公司还制定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用以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将持续改进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将公司优秀的监理人员派遣至本工程。

监理各项工作制度

监理各项工作制度

监理各项工作制度一、监理工作制度概述监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监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监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招标准备工作制度、编制招标文件制度、标底编制及审核制度、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组织招标实务制度、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总监验收制度、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周报月报制度、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监理费用预算制度等。

二、招标准备工作制度招标准备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招标准备工作的组织、招标准备工作的程序、招标准备工作的内容等。

招标准备工作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三、编制招标文件制度编制招标文件制度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发布等。

招标文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编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标底编制及审核制度标底编制及审核制度主要包括标底的编制、标底的审核、标底的发布等。

标底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编制,确保标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条件的拟定、合同条件的审核、合同条件的发布等。

合同条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拟定,确保合同条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六、组织招标实务制度组织招标实务制度主要包括招标实务的组织、招标实务的程序、招标实务的内容等。

招标实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招标实务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监理工作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行为,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监理工作制度_规范

监理工作制度_规范

监理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复杂程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设立监理员,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监理工作。

监理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第九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期限等事项;(二)编制监理规划,确定监理工作重点、方法和措施;(三)召开监理启动会议,介绍监理组织、职责、工作程序等;(四)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六)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八)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九)组织工程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指标;(十)编制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成果。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一、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召开监理组织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3)工作会议的决定应及时传达给项目监理部的全体成员。

2. 外行文审批制度(1)监理部发出的文件,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监理部收到的文件,应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重要文件应留存复印件,以便查阅。

3.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监理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

(2)监理工作日志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虚假记录。

(3)监理工作日志应定期汇总,以便进行工作总结。

4. 监理周报、月报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监理周报、月报,反映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2)监理周报、月报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虚假记录。

(3)监理周报、月报应提交给建设单位,以便及时了解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展。

5. 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1)监理部应建立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2)监理部应按照要求归档各类技术、经济资料,便于查阅。

(3)监理部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并建立索引目录。

6.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1)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监理费用预算。

(2)监理费用预算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理部应按照监理费用预算执行,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规划1. 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1)监理规划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编制。

(2)监理规划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3)监理规划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更新,以适应项目发展的需要。

2. 监理规划的内容(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等。

(2)监理目标:明确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进度,制定本监理工作考勤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考勤管理要求,强化工作时间纪律,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监理人员,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中间休息1.5小时。

3. 特殊情况下,如项目需要,可按照以下规定调整工作时间:(1)加班: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2)调休: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调休。

调休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照请假制度提前申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为公司规定的电子考勤系统或纸质签到表。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与工资、奖金、晋升等挂钩。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3)签到次数不足或迟到、早退的,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公司后及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且未及时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1)如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提供相应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明等)。

(2)经核实后,可予以补签。

连续或多次忘记签到的,按迟到、旷工管理制度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2)各级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规定。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三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三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维护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减少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监理安全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程的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巡查和监督。

第七条监理人员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将其纠正。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监理工作方案。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监理和报告。

第四章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复核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举报和揭发可能对工程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监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危险行为。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限制区域。

第六章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内容。

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当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完成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监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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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司、业主制度、规定、要求等,完成监理工作。

11.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11.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单位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11.3开工申请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提出意见报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11.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11.5变更设计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报业主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工作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

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11.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3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1.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1.7.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做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11.7.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11.7.3分部、单元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发《单元、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11.7.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11.7.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后补书面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1.8.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和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11.8.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

11.8.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11.8.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监理部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业主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1.9.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11.9.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10造价监督制度11.10.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造价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11.10.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造价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控制造价。

11.11监理报告制度监理单位应遂月填写《监理月报》,并于工程结束提出总结报告,报业主。

《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1.12.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11.12.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准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11.12.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保管。

11.1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11.13.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1.13.2监理部每周六上午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11.14监理例会制度11.14.1第一次协调会议:介绍发包人代表、监理机构及施工人在现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检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图纸、施工占地征用等);检查施工人的施工准备情况(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进度计划);明确监理程序,并陆续下达施工人各种有关表样。

11.14.2监理部例会工程开工后,每周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监理部成员,小结上周监理工作,布置下周监理要求,讨论监理中的有关共性问题,协调监理内部工作关系,讨论监理工作中和近期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11.14.3协调会总监理工程师每月25日(或施工中发生问题和纠纷)主持召开协调会,参加人员除监理部有关人员外,主要有施工人和发包人的有关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是检查上次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听取施工人当月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研究施工人提出的施工技术问题,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和其它问题,协调发包人和施工人关系。

11.14.4施工现场会监理部不定期在施工现场召集施工人有关责任人,就工程质量、技术要求、施工程序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11.14.5监理与承包人联席会议时间和周期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每周不少于一次。

由承包人召集主持,项目监理工程师参加,必要时请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内容及方法:合同段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代表联合巡视工地,发现质量、进度问题,需要而且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等。

11.14.6临时性会议索赔、变更、安全、质量事故等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进行研究的,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指定记录人员,会议后写出会议纪要。

11.14.7监理日记和监理大事记每天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认真填写施工现场日记,妥善保管,作为归档重要技术资料。

施工现场日记要求详细记载监理过程中的主要事项,内容包括:当天的天气情况;当天的施工及验收情况;当天投入的人力;当天投入的机械;当天工程完成情况;当天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每周由信息员对本周监理工作进行汇总,重要事件记入监理大事记。

11.15监理旁站制度11.15.1现场监理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11.15.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11.15.3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

11.15.4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11.15.5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11.15.6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当天交给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11.16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监理部档案资料由资料员统一管理,监理部人员可借阅,并可根据需要制作备份。

借阅时应办理登记手续,阅毕及时归还资料员。

监理部应建立以下监理档案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11.16.1施工、监理的合同文件。

含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等。

这部分文件,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合同工程师制作备份。

11.16.2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和概预算文件)。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制作需要的备份。

11.16.3监理部机构档案。

含成员简历、分工、进退场日期。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4监理部设备档案。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试验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根据需要制作备份。

11.16.5与业主单位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监理月报另行建档。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6与承包人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7与质监站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制作备份。

11.16.8所有与其他部门单位(含设计单位)的往来的文书函件。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9监理月报。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10全部工程检查记录、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资料、中间交工证书、材料试验报告、抽检试验报告等。

这部分资料,工程实施过程中原件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保管,制作备份报监理部。

工程结束后,原件分阶段整理交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11监理通知与监理指令。

这部分资料,施工过程中原件由签发的专业工程师或合同段监理组长保管,制作备份报监理部。

工程结束后,原件整理交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12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文件。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制作备份。

11.16.13计量与支付凭证。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制作备份。

11.16.14会议纪要。

含工地会议纪要、临时性会议纪要、内部会议纪要等。

这部分资料,原件由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15监理日记。

这部分资料,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制作人保管,工程结束后交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11.16.16工程照片。

这部分资料,工程实施进程中由制作人保管,分阶级交监理部资料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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