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标准
2023修正版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物业的正常运营和住户的利益,制定本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内所有的空置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和办公用房。
2. 空置房定义空置房是指物业内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没有租户或使用者的房屋。
通常情况下,空置房是指连续三个月内无人居住或经营的房屋。
3. 空置房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对空置房的管理负有以下责任:- 监测和记录空置房屋的数量和状态;- 定期巡查空置房屋,确保其安全和卫生;- 协助业主或租户寻找潜在的租赁或售卖机会;- 提供相关空置房屋的信息和指导。
4. 空置房登记物业公司对所有空置房屋进行登记,并保持更新。
空置房登记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地质;- 房屋类型(住宅、商业或办公);- 空置房屋持有人的。
业主或租户在出现空置情况时,应主动向物业公司进行空置房登记和相关信息的更新。
5. 空置房管理费在空置房屋持续空置期间,空置房屋持有人需向物业公司支付空置房管理费。
空置房管理费的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业主或租户公示。
空置房管理费的收取是为了弥补物业公司在空置房屋管理过程中的成本,同时也是一种促使业主积极出租或出售空置房屋的激励措施。
6. 空置房的安全及维护物业公司对所有空置房屋的安全及维护负有监督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定期巡查空置房屋,确保其无隐患;- 处理空置房屋的漏水、漏电等问题;- 清理空置房屋周围的垃圾和杂物;- 维护空置房屋的外观和环境。
空置房屋持有人也应根据物业公司的要求配合维护空置房屋的安全和卫生。
7. 空置房租赁和出售空置房屋持有人应积极寻找租赁或出售机会,并在找到合适的租户或买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物业公司将提供相关空置房屋的信息和租赁/售卖指导,并协助业主或租户进行租赁/售卖合同的签订。
8. 空置房的违规处理对于持续空置超过一定期限或未履行空置房管理规定的空置房屋持有人,物业公司将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之一或多项:- 增加空置房管理费的比例;- 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照规定处理;- 向空置房屋持有人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出租或出售房屋;- 对长期严重空置的房屋,物业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收回。
空置房认定标准

空置房认定标准
一、空置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空置房的认定标准为最近连续半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子。
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法律依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第六条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二、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如下:
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2、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这种的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
青岛市房屋空置标准

青岛市房屋空置标准
一、空置时间
根据规定,房屋空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可视为空置房屋。
空置时间不满一年的,不视为空置房屋。
二、房屋状况
空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房屋结构完好,无损坏;
2. 房屋内设施设备齐全,无损坏;
3. 房屋周围环境整洁,无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三、定期检查
空置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完好。
检查周期可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确定,但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四、报告制度
房屋所有权人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报告房屋空置情况。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房屋空置时间、房屋状况、定期检查结果等。
未按照规定报告房屋空置情况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征收税费
对于空置房屋,政府可以征收一定的税费。
具体税费标准和征收方式应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闲置楼房认定标准

闲置楼房认定标准
一、空置时间
1.房屋连续空置时间超过六个月。
2.近三年年均入住率低于百分之五十。
3.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空置期间,必须保持房屋的基本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二、维护状况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
2.无严重损坏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3.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保
养义务。
三、使用状况
1.无连续不断的正常使用。
2.无长期性的使用行为。
3.无实质性的使用行为。
四、产权状况
1.房屋所有人拥有合法的产权证书。
2.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3.房屋无任何法律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五、地理位置
1.房屋所处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无法进行正常使用或发挥使用价值。
2.房屋所处地理位置属于政府限制发展区域,暂时无法进行正常使用或发挥
使用价值。
六、使用价值
1.房屋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发挥正常居住或商业用途。
2.房屋因各种原因导致使用价值严重受损。
3.房屋所有人无法通过使用房屋获得经济收益或社会效益。
七、配套设施
1.房屋及其周边配套设施不齐全,无法满足正常居住或商业用途。
2.房屋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芜湖房屋空置期收费标准是怎么样

芜湖房屋空置期收费标准是怎么样买了房⼦之后并不是马上就搬进去⼊住了,很多⼈会将房⼦空置⼀段时间,等⾃⼰想要搬进去住再搬。
房⼦⾃从交房了之后就应该要收取⼀定的物业费,只是⼈们对空置期费⽤不了解,芜湖房屋空置期收费标准是怎么样?店铺⼩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芜湖房屋空置期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物业服务⼈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
《民法典》第九百三⼗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付物业费的合同。
1、双⽅约定收费以往政府指导价“⼀统天下”的管理⽅式,⿎励物业相关各⽅约定收费。
根据规定,已经成⽴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其公共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会同意后,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
与此同时,业主委员会以招标⽅式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在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也可以作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物业按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的计费⽅式也已经“变脸”。
物管企业服务的内容、质量已经与收费标准紧密挂钩,要想多向业主收钱,唯⼀的途径,就是提升服务质量。
各个省辖市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将同物业管理⾏政主管部门。
根据物业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分项⽬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对于暂⽆条件制定分项收费基准价的,《办法》规定,可以制定等级收费基准价,逐步向分项⽬收费基准价过渡。
3、按空置率收费提⾼了空置物业交费的⽐例。
规定业主办理⼈住⼿续后,即使没有⼈住或未使⽤的物业,物业空置房服务费⽤由业主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交纳,具体⽐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政主管部门制定。
物价部门解释,物业管理带有公共性质,即使业主尚未⼈住,⼩区内的绿化、保安、秩序管理等服务也不可能取消或者打折,如果业主处于装潢施⼯阶段,产⽣的⽣活垃圾甚⾄会⽐平常还多,这种情况下因为不⼊住⽽免交物业费显得不合理。
房屋空置标准

房屋空置标准房屋空置是指房屋在一定期限内无人居住或无人使用的状态。
在现代社会中,房屋空置现象日益普遍,对于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城市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建立和规范房屋空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房屋空置的定义需要明确。
房屋空置应包括长期空置和短期空置两种情况。
长期空置是指房屋在一定时期内无人居住或使用,通常超过半年以上;而短期空置则是指房屋在较短的时间内无人居住或使用,通常不超过半年。
针对这两种不同情况,应有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政策规定。
其次,应当建立房屋空置的监测和登记制度。
通过对房屋空置情况进行监测和登记,可以及时了解房屋空置的具体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监测和登记制度应当覆盖城市和农村各类房屋,确保全面准确地了解房屋空置情况。
另外,对于房屋空置的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标准和政策。
例如,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可以采取税收调节、强制使用或租赁等措施,鼓励房屋所有者积极利用房屋资源。
对于短期空置的房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其用于临时性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应当加强对于房屋空置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房屋空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空置管理标准的房屋,应当依法进行处罚或强制执行。
同时,也应当加强对房屋所有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其积极利用房屋资源,推动城市资源的合理配置。
最后,应当建立健全的房屋空置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合作,形成房屋空置管理的合力,确保房屋空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那些积极利用房屋资源的所有者,同时对于违反空置管理标准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总之,建立和规范房屋空置标准对于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明确的定义、监测登记、管理政策、监督检查和管理机制,才能有效地减少房屋空置现象,推动城市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住宅空置房标准

住宅空置房标准
空置房屋的定义和标准在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空置房屋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无人居住或无法合理使用的房屋。
空置房屋可能是投资性质的、暂时性的,或者因为维修、出租困难等原因而处于闲置状态。
一些地区和国家针对空置房屋制定了相关政策或标准,旨在防止房屋长期闲置并鼓励有效利用住房资源。
这些标准和政策可能包括:
1. 定义时限:规定了房屋被视为空置的时间段。
通常这个时限可能是数月或一年以上。
2. 登记和申报:要求房屋所有者登记空置房屋或向相关部门申报空置情况。
3. 税收政策:可能会对空置房屋征收额外的税费或罚款,鼓励所有者出租或出售空置房产。
4. 监管措施:可能会采取监管措施,如提供出租服务、执行空置房屋使用的相关法规等。
这些标准和政策的实施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
因此,在了解特定地区或国家的空置房屋标准时,最好参考当地政府部门或住房管理机构发布的官方信息和政策文件。
认定空置的标准

认定空置房屋的标准
在房地产领域,空置房屋是指未被用于居住或出租的房屋。
以下是认定空置房屋的一些标准,这些标准主要考虑了房屋的使用状态、维护状况以及与社区的联系等方面。
1. 房屋未出租超过6个月:如果房屋在六个月内没有被租出,那么它很可能被认为是空置的。
2. 长期无水电使用记录:如果水电公司没有该房屋的水电使用记录,这通常意味着房屋是空置的,因为没有人在使用这些设施。
3. 物业管理费停缴超过3个月:如果物业管理费停缴超过三个月,这也是房屋空置的一个明显迹象。
4. 未发现长期有人居住迹象:如果社区管理人员或邻居没有观察到有人长期居住的迹象,如日常生活痕迹、频繁的人员进出等,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认为是空置的。
5. 房屋未用于居住目的超过30天:根据一些地方的规定,如果房屋未用于居住目的超过30天,那么它可能被视为空置房屋。
6. 房屋设施设备齐全且维护良好:虽然这并不直接说明房屋是空置的,但如果房屋的设施设备齐全且维护良好,没有使用过的迹象,这可能是一个空置的标志。
7. 无邻居或社区管理人员反映房屋使用情况:如果邻居或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关于该房屋使用情况的反映或报告,这
可能表明房屋是空置的。
8. 房屋未办理入住手续超过90天:如果房屋在购买或租赁后未办理入住手续超过90天,这通常被视为空置房屋。
9. 房屋无日常生活痕迹:例如,没有垃圾、没有烹饪或洗涤的迹象、没有植物或宠物等,这些都是房屋可能空置的迹象。
这些标准并非绝对,具体判定还需考虑当地法规、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以及个案的情况。
同时,对于空置房屋的处理也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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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空置标准
一、空置房屋的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
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
二、空置房
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空置房的认定标准,目前来说可以按照空置的时间来进行确定,而且还不能有人进行居住,或者是有人偶尔进行居住,空置房一般的时候在交物业费方面是按照70%的费用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