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从新总规看首都超大城市治理转型

从新总规看首都超大城市治理转型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符合中国城市特点的城市治理体系,有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作为首都,还承担着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的职责,需要以“城”的更高水平发展服务保障“都”的功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新总规”)的编制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城市治理的重要性。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指出,“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7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以北京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以解决人口过多、交通拥堵、房价高涨、大气污染等问题为突破口,提出解决问题的综合方略,形成有效的特大城市治理体系”。这既是党和国家对北京城市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北京做好城市治理的重要保障。

北京城市治理的客观环境变化

积极应对城市发展转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全国80%以上的经济总量产生于城市、55%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城市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镇化主动迈向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发展动力转型和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北京城市发展逻辑逐渐从增

长导向型转为发展导向型,发展模式由量变转为质变,对北京城市规模、社会秩序、空间管理提出了新挑战。规划工作同样面临转型要求,城市治理应发挥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引领作用。

积极应对城市发展挑战。近十年来,首都城市发展建设不断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北京已经步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行列。然而,伴随着北京城市常住人口的迅速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张、各类功能过度集聚,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城市发展问题,“大城市病”日益凸显。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严峻,城市运行模式的资源利用效率仍需提高,尤其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全市人均水资源量17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上500立方米极度缺水警戒线,对北京乃至更大范围的环境承载力也构成了巨大挑战。高强度、高速度运转的城市和社会本身即具备巨大的动能,如何合理防范潜在风险,保障首都城市安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谈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2017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也指出,“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要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这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也是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要求中“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延续与深化,为我们“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指明了方向。

新总规的治理转型探索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落实党和国家要求,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新总规以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提出了全面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大城市病”得到缓解,到2035年“大城市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到2050年全面形成具有首都特点、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现代化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强化新总规在城市发展中的统领作用,体现综合治理。新总规全面建立了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管控体系。以新总规为统领,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级各项规划,实现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确保各项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始终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国际一流标准,结合北京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统筹各类规划目标和指标,新总规建立了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评价指标体系,共42项指标,涵盖了城市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常住人口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等。以此为基础,对城市发展的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强化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夯实规划统筹实施的基础。

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服务保障功能,支持国家治理。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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