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成为了重要的话题。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还能鼓励同学们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定流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申请过程。
一、奖学金申请的准备工作1.1 研究奖学金要求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之前,首先要了解奖学金的申请要求。
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了解这些要求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1.2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学们需要在申请之前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以及科研项目等。
1.3 科研成果除了学术成绩,科研成果也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
同学们可以尝试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以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优异能力。
1.4 推荐信推荐信是奖学金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同学们可以向自己的导师或学术辅导员寻求帮助,获得一封有力的推荐信。
推荐信可以证明同学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1.5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奖学金申请的重要部分之一。
在个人陈述中,同学们可以描述自己的学术兴趣、科研经历以及未来的学术目标。
同学们需要展现自己在学术研究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奖学金申请的流程2.1 填写申请表格奖学金申请表格是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同学们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等。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所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交的其他材料相互印证。
2.2 提供申请材料除了申请表格,同学们还需要准备一些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要求,可能需要提供成绩单、证书、推荐信、个人陈述等。
同学们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研究生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学校设立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以下简称腾飞奖学金)。
为做好腾飞奖学金相关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林业大学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腾飞奖学金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条腾飞奖学金在每年年初进行评定。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第五条腾飞奖学金奖励名额只设最高限,不设下限,可以空缺。
第六条腾飞奖学金分为A、B两类。
A类奖学金: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万元;B类奖学金:名额为5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第七条评定条件1、A类:延期毕业一年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强,取得在本领域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并有望产生重要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①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2以上;②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其中有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以上;③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其中有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以上,并同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培育至少一项者;④虽未达到上述条件,但经导师推荐、学科评定,确定1年内完成高于上述学术成果标准之一者。
2、B类:已获得A类腾飞奖学金,愿意继续延期从事科学研究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经专家评审,认为该生还能继续产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者可以获得B类腾飞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总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鼓励、奖励优秀研究生学习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提供资助和资助学习的上等学位生学费。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劈颇》(第641号)和《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劈狄l4商各项规定》(教学[2024]99号)制定。
二、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的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制度,学业成绩优秀,且有一定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门知识,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三、奖学金的评选1.奖学金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教授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2.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学金的评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查和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业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得到更高的分数。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将得到相应的分数。
3.个人素质:个人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包括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
申请人在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表现将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五、奖学金的发放1.奖学金的发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会按照规定的金额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2.获奖者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准确无误。
3.获奖者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学年。
如果获奖者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奖学金的资格。
六、评审结果的申诉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评审结果,可以向学校的学术部门提出申诉。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继续设立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为做好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制内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包括延期毕业一年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优秀奖学金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评定依据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类别第四条优秀奖学金分为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团队奖和个人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三类。
第五条奖励标准及比例:1、优秀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年,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2、学术创新奖:分为团队奖和个人奖两类,团队奖奖励标准为每个团队4000元/年,个人奖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年,获奖比例按标准确定,不设上限;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年,班级干部获奖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及社团组织干部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15%。
第六条评定条件(一)优秀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科研等方面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评:1、研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2、科研或实践创新能力较强、态度端正,并取得一定成果者;3、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积极影响者。
(二)学术创新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评:1、学术论著类①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以上,并被全文收录者;②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E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含)以上,并被全文收录者;③人文社科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EI检索源学术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含)以上者;④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EI检索源学术期刊、CSSCI或CSCD来源期刊、参编著作累计三项(含)以上者;⑤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完成专著一部(含)以上者。
最新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勇于创新、积极实践、有所作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自我提升、自我成长、自我提高意识,促进全面成长成才,特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评优量化考核包含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科学研究(学科评议及导师评价)四个部分。
第三条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测评内容有效时间范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第四条评定程序包括自我测评、班级审核、学科评议和导师评价、学院评定并公示等环节。
第二章量化考核办法与记分标准第五条评优量化各项指标说明:Q1=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Q2(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发表论文+撰写专蓍+专利;Q3(综合素质)= 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活动, 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算;Q4(学科评议及导师评价) =学科评议(培养过程、科研成果及承担学科、教研室工作) +导师评价(工作态度、工作量), 满分100分。
第二学年评优量化成绩(对研一学年评价)= 0.5 Q1+0.2 Q2 + 0.15 Q3 + 0.15Q4第三学年评优量化成绩(对研二学年评价)= 0.7 Q2 + 0.15 Q3 + 0.15 Q4第六条Q1课程成绩、Q2科研成果、Q3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指标说明:1、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均为北京林业大学,非研究性论文和会议论文不计算在内;如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只认定一次,总分不变,按人数均分。
2、国内期刊要求正式见刊,国外期刊要求在线发表或正式见刊,相同文章一经使用下一学年评优不可重复使用。
毕业班学生文章见刊时间放宽至提交材料前。
第七条 Q4导师评价及学科评议指标导师评价主要考察研究生的日常科研表现(工作态度、工作量),满分50分。
详见《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导师评价用表》。
学科评议主要考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科研成果及承担学科、教研室工作方面,满分50分,经学科公开评议取平均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关键词1、研究生2、学业奖学金3、评定4、标准5、流程三、详细阐述1、评定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进行评定。
2、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秀。
3、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导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评定标准:主要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成果。
此外,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团队协作精神等。
5、评定流程:首先,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1、如有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
2、在评定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的激励措施,如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评价。
通过特别说明,为有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引导林学院研究生积极学习、努力攻读学业,提高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国内外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规定和林学院研究生的特点,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定和发放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第三条学业奖助学金按照综合评定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定和资助。
第四条学业奖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和贷款组成,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学生多人奖。
第五条学业奖助学金每学年设定评定人数上限,名额有限,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评定。
第六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已修满一定学分的在读研究生,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德优良,学术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第七条贷款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研究生,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德优良,学术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第八条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
第二章评定办法第九条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按照综合评定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并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论文情况等进行评定。
第十条综合评定主要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绩进行,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竞赛获奖情况等。
第十一条个人申请主要根据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和申请专利等。
第十二条评定办法采取分数制,综合评定和个人申请分别占总分的50%。
第十三条评定办法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初评主要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复评则是对初评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深入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初评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三年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和获奖情况;个人申请书和推荐信等。
第十五条复评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参与、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等。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提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为进一步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层次人才的目标,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学校要求,对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公正、科学的评定,为学年评奖评优、推荐入党、就业、困难帮扶等提供依据,实现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综合素质的评定分为日常管理、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四部分。
基本分为分,在此基础上根据表现加分或扣分,同一活动内容不重复计分,满分共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一、学术活动表1 研究生学术活动加分表备注:1)会务组织类工作,有劳务费的情况,此处不加分;2)院级活动均以院研会提供的签到名单为准,校级活动以研工部记录刷卡名单为准,其中校、院要求全院研究生必须参加活动不予加分,未按要求到场的每次扣1分;3)校外其他各类培训、参加各类展览会属于学科科研要求的,有参会证和主办方盖章认证可加分,按照会议级别进行加分;4)国家及国际会议,在会上做口头报告并提交附有导师签字的证明材料,方可按照对应分值加分;5)学术活动加分上限为20分,其中校院两级学术活动和校外学术活动加分上限分别为10分。
二、文体活动表2 研究生参加文体活动加分表备注:1)文体活动竞赛获奖者须写出参赛时间、何种类型比赛及所获奖项,附证书复印件,上学年未评出的奖项加入下一学年;2)学院提倡研究生按照自身需求,自行组队举办学术类活动(讲座、分享等),提前在学院申请立项,学院会根据举办效果和影响力,评定A、B、C登记给予相应加分。
其中组织成员不超过3名,且既组织又参与,只能计算一次。
3)参加同赛种活动并多次获奖者,取两次最高加分;同一赛事经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均获奖者,取最高加分;同一赛事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加分。
4)参与竞赛类活动者是指真正参加比赛但未得奖者,并非观众、拉拉队等;5)获奖指一二三等奖,运动会前六名记为获奖;6)团队活动不超过5人团队,按要求加分,超过5人团队只有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加分,人员由团队负责人确定;三、社会工作表3 研究生参与社会工作加分表备注:1)校研会干部由研工部评价并签字;院研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情况由学院评价并签字;研会其他成员由研会主席团评价并签字;支部支委的工作情况由支部评优小组评价并签字;班长、班委的工作由工学院评优小组评价并签字;2)对一人兼有多项职务的,第一职务按得分计,第二职务奖励分为职务相应的分数乘以10%,第三职务及以上不予加分(原则上不鼓励担任多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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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研究生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学校设立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以下简称腾飞奖学金),为做好腾飞奖学金相关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腾飞奖学金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
第四条腾飞奖学金奖励名额只设最高限,不设下限,可以空缺。
第五条腾飞奖学金分为A、B两类。
A类,名额最多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B类,名额最多为5人,奖励标准为12万元/年。
第六条评定条件
1、A类:延期毕业一年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强,取得在本领域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并有望产生重要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①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
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2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其中有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其中有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以上,并同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培育至少一项者;
④虽未达到上述条件,但经导师推荐、学科评定,1年内完成高于上述学术成果标准之一者。
2、B类:已获得A类腾飞奖学金,愿意继续延期从事科学研究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经专家对其学术成果评定后可以获得。
第三章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七条腾飞奖学金评审按照“自愿申报、公开答辩、专家评审、择优奖励”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
料(原件),经导师同意、学科评定,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到学校进行评定。
第八条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公开答辩。
由评审专家对其继续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的潜质进行评价,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九条对腾飞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申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评审原则
第十条腾飞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要遵循“平等、回避、保密”的原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腾飞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在每年的1月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上下学期将腾飞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将《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装入研究生档案,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者,学校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追回已发的奖金。
第十四条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