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精神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即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折算成学分,以实名制形式和学分累计的方式进行登记。

第二条纳入学分制管理的继续教育活动,是指接受各种面授培训(含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络课程的培训。

第三条学分制管理对象为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实行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主管全市学分制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经信委、教育、卫生、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学分制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学分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受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杭州市继续教育协会承担全市学分制管理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学分制管理日常工作可委托当地继续教育协会承担。

第二章学分设置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分原则上按参训学时设置分值,由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组成。

第八条必修课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修习的课程,如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等;选修课是旨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程,如人文素养类科目等。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平均每年须完成培训学分不少于72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内可累计计算学分。

第十条学分折算

(一)接受面授培训每小时设定为1学时,1天设定为6学时,每个学时折算为1学分。(二)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非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选修课学分24分。

(三)参加境外培训15天以内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15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选修课学分24分;3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96分、选修课学分48分;6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144分、选修课学分72分;3个月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360分。(四)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每年每个合格科目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五)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每个模块折算选修课学分6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折算为选修课学分24分。

(六)参加学术会议

1、国际性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书面交流者,另加18分;大会发言者,另加24分);

2、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书面交流者,另加9分;大会发言者,另加12分);

3、省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9分(书面交流者,另加6分;大会发言者,另加9分);

4、市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书面交流者,另加3分;大会发言者,另加6分)。

(七)参与科研项目

1、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和完成课题(项目)所经历年度(下同),前10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96分、90分、84分、78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

2、省部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6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60分、54分、48分;

3、市厅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48分、42分、36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36分、30分、24分;(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1、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

2、发表论文(译文):

核心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第一作者另加9分;

一般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第一作者另加6分;

正式期刊的增刊及内部刊物: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第一作者另加3分。

(九)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0分;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

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2、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42分;

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分。

(十)同一成果或内容,按最高学分折算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在线继续教育学分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在线学习,根据课程内容和时间设定学分,由系统自动登分。第十二条各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如需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增设培训课程的,须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备案后,核定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完成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视作完成当年学分要求。

第三章学分登记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必须登记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915445619.html,)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各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可通过该系统查询相应的培训学分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

和验审的依据。

第十五条学分申报主体及流程

1、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设立二级管理员,各单位(含继续教育基地)设立三级管理员。

2、接受境外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等所获学分由各单位负责申报。各单位管理员在成果类学分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登分。学分申报须在项目结束后60天之内完成,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3、接受各种面授培训的学分由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申报。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员在培训项目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面授培训实施方案等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继续教育基地按实际培训情况进行登记,由系统登分。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

第四章学分运用

第十六条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为该年度学分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及时反馈给本人。

第十七条学分完成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时,作为必要条件。

对于一个晋升周期内,未达到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章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委托报备制。

市及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继续教育基地,并分配管理帐号。受委托的继续教育基地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师资、场地及教学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委托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实施继续教育的目标、内容、时间、经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大型企业自行建立继续教育基地的,需报市或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分配其管理帐号。

受委托和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市或区、县(市)授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但受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实名注册后,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员注册、学分申报等操作。

第二十条二、三级管理员调整,需在15日之内书面上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市)及市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doc

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 技术人员薪酬试行草案 一、目的 为了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体现团队协作精神,规范技术人员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部技术人员。 三、薪酬构成 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两部分构成,各自包含的付酬项目如下表所示: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其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薪酬=A+C = 岗位薪酬+能力薪酬+工龄工资 =(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能力薪酬基数×考核系数×岗位系数)+工龄工资 1、岗位薪酬是公司对岗位职责及岗位价值差异化的肯定,

通过对岗位价值的评价 确定岗位的系数,公司的岗位工资基数与该岗位的评定系数的乘积既是该岗位 的岗位薪酬。 公司(部门的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元。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公司发展规划或组织结构、岗位分工发生了变化,岗位的系数要重新评定。 岗位系数对应表 2、能力薪酬是公司根据研发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等要素,确定的能力薪酬标准,是公司对员工自身能力大小差异的肯定,是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更好的胜任工作的一种措施。 能力薪酬实行每季度评定,根据对员工上一季度的月度工作考核分值的汇总,确定该员工下一季度的能力薪酬等级。每年第一季度的能力薪酬值,由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汇总的季度平均分值(80%)与员工能力测试评定分值(20%)综合计算对应确定。 当员工离职时最后3个月的能力薪酬按其当月(季)度的实际绩效计算对应。 第一次开始执行时能力薪酬的评定,由公司统一测评人员能力分值结合某时间段员工的工作结果绩效分值进行统一定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习题答案

2017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密意识与保密常识教育(邵阳)》习题、考试答案大全 第一篇保密法律法规篇 1 . 保密法属于那门法律的下位法: A. 宪法 B. 行政法 C. 经济法 D. 刑法 正确答案: A B 2 . 定密权属于何种权力: A. 公权力 B. 国家权力 C. 行政权力 D. 私权力 正确答案: A B C 3 . 我国保密法隶属于那种法系: A. 英美法 B. 大陆法 C. 成文法 D. 判例法 正确答案: B C 4 . 国的保密法律法规有那几部分构成: A. 法律 B. 总统行政命令 C. 法规 D. 习惯 正确答案: A B 5 . 保密法与几个部门法有联系: A. 行政法 B. 刑法 C. 民法 D. 社会法 正确答案: A B C

6 . 涉密工程这一概念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正确答案: false 7 .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正确答案: true 8 . 国家秘密的基本保密期限是,绝密级国家秘密不超过25年,机密级国家秘密不超过15年,秘密级国家秘密不超过10年。 正确答案: false 9 . 涉密人员的权益就是所谓的合法权益,就是法律确认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一定的权利和利益。 正确答案: true 10 . 保密工作中的定密权可以委托给企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 false 11 . 鉴于保密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不同,我国把两法分列入不同的法律部门。 正确答案: false 12 . 保密审查的原则是领导负责制。 正确答案: false 13 . 涉密人员在非涉密区域和时间内,可以自由通行国内外。 正确答案: false 14 . 中国中央办公厅规定,中央电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五大类型。正确答案: true 15 . 所有超过解密期限的保密内容,都可以自动公开。 正确答案: false 第二篇保密管理篇 第一节保密管理概述 1 . 秘密包含____、____、____、____四种类型。 正确答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 . 在国家秘密具备____、____、____三个要素。 正确答案:实质要素程序要素时空要素 3 . 商业秘密具备____、____、____、____四种特征。 正确答案:秘密性价值性保护性实用性 4 . 保密管理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个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全程化最小化精准化自主化法制化

(完整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2015-08-13 【生效日期】2015-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5年8月13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0目的: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制定本办法。 2.0定义:本办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企业技术职务或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技术专业的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职业)书、从业证书、岗位合格证书(以下统称“书”)的集团公司在册人员。 3.0技术职务系列及分级 3.1公司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与国家标准同步,公司主要分为工程、经济、 统计、会计、质量、审计、信息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3.2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师级”、“中级”、“高级”。 3.3技师职务分为:“技工”“助理技师”、“技师”、“高级技师”。 4.0技术人员任职与技术职务资格的关系 4.1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必须与本人取得的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书等级相 对应。如该岗位职务技术无国家标准,则参照类似专业技术资格标准由集团公司技术考评专家组进行考核评定(自评)。否则,不予评聘该技术岗位职务。 4.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在取得对应技术职务书外,必须符合公司 对该岗位职务的学历要求和资历条件,经考核合格、公司批准,按照公司的《技术人员职务等级》任命或逐级晋升。 5.0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 5.1公司在职技术人员参加技术职务书考试或评审,可由公司行政部人资 处和主管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和管理。对未通过公司办理的证书,行政部人资处及各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书原复件,以确保其任职资格的合法性。 5.2本办法专业技术职务书考试评审包括: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每年3月或11月初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或评定条件的在职员工,可向集团行政部人资处询问或咨询相关信息。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答案(满分)

专业技术人员工匠精神读本? 1.我国最早对于工匠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商税则例 o B.物勒工名 o C.官山海法令 o D.四民分业 ? 2.()是工匠精神的延伸。(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职业素养 o B.精益求精 o C.创造创新 o D.爱岗敬业 ? 3.下列人物最能体现工匠精神的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蒯祥 o B.诸葛亮 o C.宋江 o D.刘备 ? 4.世界上持续存在200年以上的企业中,分布最多的国家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日本 o B.德国 o C.中国 o D.法国

o A.蔡伦 o B.李春 o C.鲁班 o D.黄道婆 ?世纪30年代,成功完成青蛙卵细胞剥除手术,震动欧洲生物界的中国人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鲁迅 o B.袁隆平 o C.童第周 o D.钱三强 ?7.焊接LNG运输船殷瓦钢内胆钢板的大国工匠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高凤林 o B.宁允展 o C.张冬伟 o D.马荣 ?8.“工匠”一词最早指的就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木工 o B.陶匠 o C.侍卫 o D.手工业者 ?9.研磨CRH380A型高铁列车定位臂的大国工匠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B.宁允展 o C.张冬伟 o D.马荣 ?10.工匠精神的理念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爱岗敬业 o B.勤奋踏实 o C.责任心 o D.精益求精 ?11.工匠精神的核心思想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品质 o B.意识 o C.价值观 o D.责任心 ?12.德国朗格手表对工匠技术和制作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每年出产的数量为大约()只。(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只 o只 o只 o只 ?13.研制生产出代表世界最新水平的马蹄形盾构机的大国工匠是()。(单选题1分)得分:1分 o A.王津 o B.方文墨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我公司各部室(车间)所属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的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条件与资格、任用与考核等。 第一章招聘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按定员职数、满负荷、高效率和一岗多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聘在全公司在册在岗职工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任用条件与资格 第六条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 精神强5能力突出5廉洁自律,身体健康5遵纪守法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群众公认,女同志45岁及以下,男同志50岁及以下。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了解与所上岗位 工作有尖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工作思路清晰,有创新意识, 立足本职和实干精神; 2?有较强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能力,能起草

业务文件,熟悉计算机操作应用;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有相尖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业务和技术问题; 5?特别优秀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上岗资格 (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或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对已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达到上岗资格,对不能达到上岗资格的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资格。 (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5应具备上岗资格5不具备上岗资格的原则上不能上岗。 (六)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部室(车间)提出意见,经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公司总经理会研究批准,方可上岗。 第三章公开招聘 第八条招聘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二)公示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提出人选。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为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继续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体制〕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组织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

好相关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技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沿性,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六条〔培训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启发创新思维、提高综合素质。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第七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继续教育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主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 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一)高级职称职责 1.工程类 (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doc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1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拓宽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定管理体系,鼓励技术人员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实现技术人才晋升双轨制,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 3 职称定义及晋升等级设计 3.1 本制度中的“职称”特指:在公司范围内,根据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工作成绩,由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小组评定的等级称号,与各省、市(地)人社局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制度中称“社会专业职称”)无关,应区分开来。 3.2 技术职称等级分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和高级工程师(高级)四个等级;每个职称等级分为一、二、三档,不同等级及档次对应不同的薪资水平。 3.3 技术人员管理水平突出者,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可按照《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条款向总经理办公会推荐,选拔为管理干部。技术职称和管理干部等级所对应的薪资水平有差异的情况下,按高水平执行。

4 职责权限 4.1技术人员提出职称评定申请。 4.2职称评定小组负责评定技术职称等级和档次。 4.3 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负责选拔、推荐管理干部。 4.4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解释、推行和完善;组织实施年度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5 职称评定小组构成及人员分工 5.1评定小组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成员:评审前1个月由研发副总根据评审具体情况组建(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5.2 人员分工 5.2.1组长负责指导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5.2.2副组长负责组建评审小组,主持评审工作。 5.2.3部门经理对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进行初评。 5.2.4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实施年度公司技术职称评定。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答案(全)

1.(易)微信收到“微信团队”的安全提示:“您的微信账号在16:46尝试在另一个设备登录。登录设备:XX品牌XX型号”。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单选题2分)得分:2分 A.有可能是误报,不用理睬 B.确认是否是自己的设备登录,如果不是,则尽快修改密码 C.自己的密码足够复杂,不可能被破解,坚决不修改密码 D.拨打110报警,让警察来解决 2.(易)U盘里有重要资料,同事临时借用,如何做更安全?()(单选题2分)得分:2分 A.同事关系较好可以借用 B.删除文件之后再借 C.同事使用U盘的过程中,全程查看 D.将U盘中的文件备份到电脑之后,使用杀毒软件提供的“文件粉碎”功能将文件粉碎,然后再借给同事 3.(易)你收到一条10086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是这样的:“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手机号码实名制认证不通过,请到XXXX网站进行实名制验证,否则您的手机号码将会在24小时 之内被停机”,请问,这可能是遇到了什么情况?()(单选题2分)得分:2分 A.手机号码没有实名制认证 B.实名制信息与本人信息不对称,没有被审核通过 C.手机号码之前被其他人使用过 D.伪基站诈骗 4.(易)网盘是非常方便的电子资料存储流转工具。不仅不占用空间,而且在任何电脑上都能访问,下面这些使用网盘的做法中,哪一项会造成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风险?()(单选题2 分)得分:2分 A.将自己的信息分类,不重要的信息例如游戏文件、视频文件上传到云盘,个人身份证等信息存放在自己的电脑上 B.自己的照片等信息加密后再存储到云盘,或者使用云盘的保密文件夹功能 C.将所有信息保存在云盘,设置一个复杂的云盘密码,然后将密码信息保存在电脑D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是 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 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 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 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 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三)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程序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单位提出聘任报告,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公司机关、直属项目部由本单位提出聘任报告,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聘任;二级公司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聘任意见,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二级公司行文聘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聘任资格审查 (一)对考取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专业与岗位一致且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对参加国家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以聘任与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聘任资格审查内容: 1、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2、初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六年。 3、中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五年,大学专科毕业满七年,中专毕业满十年。并且有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四)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考取国家(内蒙)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四、考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后进行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3、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体系,包括专业知识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 4、工作业绩,包括承担的工作职责、创造的经济效益,解决施工生产中的难题; 5、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的学习与应用; 6、传授专业技术,指导帮助低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须填写《年度技术业务考绩表》。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档次,考核为优秀人员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为基本胜任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考核为不胜任的人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 五、凡专业技术资格与本人工作岗位不一致人员的聘任,由各单位提出聘任意见,报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后确定。 六、待岗专业技术人员重新上岗,工作满六个月并经年度考核达到胜任以上者,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满六个月或虽满六个月但未经年度考核的,按其专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1 总则为拓宽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定管理体系,鼓励技术人员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实现技术人才晋升双轨制,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 3 职称定义及晋升等级设计 3.1 本制度中的“职称”特指:在公司范围内,根据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工作成绩,由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小组评定的等级称号,与各省、市(地)人社局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制度中称“社会专业职称”)无关,应区分开来。 3.2 技术职称等级分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和高级工程师(高级)四个等级;每个职称等级分为一、二、三档,不同等级及档次对应不同的薪资水平。 3.3 技术人员管理水平突出者,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可按照《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条款向总经理办公会推荐,选拔为管理干部。技术职称和管理干部等级所对应的薪资水平有差异的情况下,按高水平执行。 4 职责权限 4.1 技术人员提出职称评定申请。 4.2 职称评定小组负责评定技术职称等级和档次。 4.3 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负责选拔、推荐管理干部。 4.4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解释、推行和完善;组织实施年度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5 职称评定小组构成及人员分工 5.1 评定小组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成员:评审前 1 个月由研发副总根据评审具体情况组建(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5.2 人员分工 6 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的基本标准 6.1 技术员 6.1.1 基本条件

6.2 助理工程师 6.3 工程师为受益人及第一发明单位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着作、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公司为受益人及第一发明单位)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 项及以上。 6.4 高级工程师以公司为受益人及第一单位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着作、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公司为受益人及第一发明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 项及以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7 技术职称等级档次评定 7.1 评定标准 7.1.2 专业条件 7.2 按技术职称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原则上定为第一档。 7.3 毕业于985、211 院校的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同等条件下,提高一个档次。 8 实施流程 8.1 评定时间 技术职称等级及档次评定每年一次,个人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11月30 日。评定小组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1日?12月25日,所有职称证书在12月31日前 颁发。 8.2 评定流程 8.3 评定原则 8.3.1 原则上,每次评定只能晋升一个等级或一个档次。对于技术成果突出,对公司技术进步有重大贡献者,可跨级别或跨档次晋升。 8.3.2 任职一年内绩效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降级调整。 9 其他说明 9.1特殊引进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可以不从助理工程师开始晋升,直接靠到相应的职 称,但任职一年内绩效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降级调整。 9.2严重违章违纪的技术人员,参评资格延迟一年。 9.3为了鼓励技术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专业职称”评定,技术人员取得“社会专业职 称”,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发展》

1 以下几条描述中,哪一条不属于职业的含义( )C A:社会分工的产物,依托社会环境,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 B:劳动者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符合职业的要求 C:职业提供给劳动者较高的报酬,满足其各方面的物质保障和精神需求 D:职业意味着系统完备的知识体系、意味着一种精神层面的追求和社会道德体系建设、意味着人生价值观的改变2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不包含( )D A:专门人才 B:知识工作者 C:脑力工作者 D:高学历人才 3 美国著名学者杰弗里·H·格林豪斯对职业生涯的概念进行了归纳总结,并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关于格林豪斯的职业生涯定义描述正确的是( )C A:职业生涯必须具有专业化的特点,必须获得一个确定的职业或是达到某种社会地位才能构成一个人的职业生涯 B:职业生涯理解为一种职业或一个组织中的某种职务 C:强调职业生涯的定义既包含客观部分,也包含对工作相关事件的主观知觉 D:强调职业生涯是一个稳定的、长期的、可预测的和组织驱动的纵向移动系列 4 下面几项不属于外职业生涯范畴的是( )A A:心理素质 B:工作单位 C:工作职务 D:工作地点 5 下面几项属于内职业生涯范畴的是( )B A:工资待遇 B:工作能力 C:工作环境 D:工作内容 6 关于外职业生涯和内职业生涯描述正确的是( )D A:专业技术人员最重要的是关注外职业生涯的成长 B:一个人的内职业生涯和外职业生涯在大多数时候是一致的,几乎没有差别 C:如果外职业生涯足够强大,内职业生涯的成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D:如果自己的内在职业生涯和外在职业生涯是统一的,是乐业的,这是一种最佳状态 7 按照规划的时间维度,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划分为短期规划、中期规划、长期规划和人生规划4种类型,其中中期规划是指( )B A:2年以内的规划 B:一般涉及2-5年内的职业目标和任务 C:5-10内的规划,主要是设定较长远的目标 D:整个职业生涯的规划,时间长达40年左右8 正确抉择的黄金法则不包括( )B A:择己所长 B:知己知彼 C:受益最大 D:择世所需 9 下面关于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描述错误的是( )C A: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个人对自我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特点和兴趣,评估自己的能力、优势和不足 B:职业生涯犹如人生之靶,当它树立在面前时,就会提醒和鞭策我们一步步向它迈进 C:职业生涯规划是对人才与职业进行匹配的过程,是一个静态的过程 D:职业生涯规划和管理是进行自我工作评估的重要手段 10 一份完整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应多个环节,对此描述正确的是( )D A:完整的职业生涯规划应包括职业素质分析(自我识别与测评定位)、职业环境分析、实施策略与措施及反馈调整4

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可修改).doc

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2年3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二、选聘程序 (一)医院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 由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工作需要和在编人员的比例情况, 按岗位需要定出低职高聘的名额数。 (二)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 (三)医院组织评审委员会, 根据科室发展需要,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测评,同意票为2/3以上者为有效。 (四)根据评审结果,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根据医院标准由科主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签定聘约, 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五)引进人才需低职高聘者直接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聘约与待遇 (一)聘约 1.履行岗位职责, 服从科主任安排,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如有违约,可以解聘。 2.高聘人员聘期内应在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l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聘期 1 年, 晋升职务后聘约自然终止。 (参加2 次低职高聘仍未能正常晋升职务者取消继续低职高聘资格) 。 (二)待遇 1.低职高聘人员享受高聘后职务的待遇 ( 包括专家门诊、专家查房 )。 2.晋升职务时优先推荐, 并作为一项重要评审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 (二)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评审委员会。 五、要求 (一)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的原则, 实行“六公开”制度, 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公开低职高聘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述职报告;公开成果材料;公开聘任结果, 以加强民主监督, 增强低职高聘工作的透明度。 (二)在聘任工作中强化人才意识, 不搞论资排辈。严格条件, 坚持标准, 严肃纪律, 坚持原则, 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 为培养和造就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卫技人才打好基础。

技术人员职务管理晋升制度

技术人员职务管理、晋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职称”仅指公司内部自行制定的技术人员职务称谓,与社会中的职称评定无关; 第三条各职称为浮动职称,根据员工的表现,职称可以随时升降;第四条技术人员职称分为技术职称和管理职称两类。 第二章技术职称 第一条技术职称级别共分为四级: 1、初级工程师(JSE/JuniorSoftwareEngineer) 2、工程师:软件工程师(SE)、测试工程师(TE)、实施工程师(IE) 3、高级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SSE)、高级测试工程师(STE)、高级实施工程师(SIE) 4、技术专家(ARC/Architect) 第二条技术职称的范围涉及产品开发部、测试部、系统实施部及其它部门技术岗位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各职称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技术人员职称一览表》。 第三章工程师 第四章高级工程师

第五章管理职称 第一条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技术专家”职称的技术人员有资格申请管理职称; 第一条职称调整分为职称晋升和职称下调两部分; 第二条调整时间: 1、加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在项目里程碑(或结束)评审时进行职称评审; 2、未加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职称评审; 3、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以随时进行职称调整。 第三条职称调整标准:各职称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参见《技术人员职称一览表》; 第四条调整程序 1、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结合职称调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填写《职称调整建议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批; 2、主管经理审批后,由企业管理部发布职称调整通知; 3、相关材料由企业管理部存入员工档案。 第七章职称晋升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在职称晋升时优先考虑: 第一条在项目中,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 第二条进行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第三条在产品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四条提出关于技术开发流程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发现重大技术隐患。 第八章各职称的相关利益 第一条在薪酬调整、奖金分配、员工持股、继续教育等方面,优先考虑职称较高的员工; 第二条在同等需求下,优先安排职称较高的员工参加外派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四章考核 第五章待遇 第六章继续教育 第七章流动 第八章退、离休管理 第九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各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 某建设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本企业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在市场准入中的硬件要求提供有力保障,现对《**集团公司加强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发[2008]**号)的有关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在企业管理岗位工 作并取得与企业资质相关 .......的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书、岗位合格证书(以下统称“资格证书”)的集团公司在册人员。 第二章资格取得与晋升 第三条本企业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职称证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政工系列职称证书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办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由企业发展部统一办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由生产安全部统 一办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造价事务所统一办理。对未通过本企业 办理的证书,各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本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证书的合法性。第四条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取得方式有定职取证、考试取证、评审取证以及考评结合取证: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如所学专业与 岗位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经单位考核合格、领导批准 后,可直接取得初级职称;达到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 试,可取得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初、中级职称;达到申报条件的专 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可获得工程系列、 政工系列初、中、高级职称及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会计、审计、统计系 列高级职称,须参加专业考试取得评审资格,再参加评审,通过后可获得高 级任职资格。 第五条符合定职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每年6月底前、1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编版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5年8月13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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