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解读
图解新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课件

1-一架空走府
4
二 、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 算 规定
3 、新条文:3.0.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图2 地下室出入口 1--计算1/2投紫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
4--封闭出入口侧墙;5-一出入口城道
A-A
3
二、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 规定
2、 新条文:3.0.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 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
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
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原条文:3.0.24第6款,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 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面积。
条文解释:3.0.24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规范之一,其主要目的是规定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面积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各种空间的面积之和,是计算建筑物规模和建筑成本的重要参数。
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分类标准,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建筑总面积(Gross Floor Area,GFA)建筑总面积是指同一建筑物内从首层到最高层的所有建筑层面(包括店铺、走廊、走道、储藏间、厕所、电梯间、管道井、机房等)的平面面积之和。
建筑总面积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一个指标,是评估建筑规模、建筑成本和建筑功能的重要参数。
2. 地上建筑面积(Above Ground Floor Area,AGFA)地上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从首层到最高层的所有地上层面(包括店铺、办公室、会议厅、走廊、走道、储藏间、厕所等)的平面面积之和。
地上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功能和规模的重要指标,通常用于衡量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的大小。
3. 地下建筑面积(Below Ground Floor Area,BGFA)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下层面(包括地下车库、仓库、机房、储藏间、管道井等)的平面面积之和。
地下建筑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功能和成本,通常用于评估建筑物的空间利用率和经济指标。
4. 净建筑面积(Net Floor Area,NFA)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所有可使用的空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商铺、住宅等)的平面面积之和,减去公共用途的空间所占用的面积(如大堂、走廊、走道、储藏间、电梯间、厕所等)。
净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利用率和租金收益的重要指标。
二、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正确的计算方法和规则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合法性。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介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 仓库等),层高超过2.20m者。(3.0.5条)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 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 。(3.0.6条)
建 筑 物 的 门 厅 、 大 厅 , 层 高 超 过 2.20 m 者 。 ( 3.0.7条)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层高低于2.20m者。(3.0.7 条)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低于2.20m 者。(3.0.8条)
建筑立体书库、仓库、车库,高层低于2.20m者。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层高低于2.20m者 。(3.0.9条)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 廊、檐廊、其层高低于2.20m者;对于其有永久性顶 盖虽无围护结构的,也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着手起草初稿。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计 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高度;三是补充和修订建筑外 保温厚度计算建筑面积和坡屋顶建筑物、电梯井、 立体仓库、临时简易建筑、吊脚架空等计算建筑面 积等。
2、编制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在初稿基础上,编制征求意见稿。为使“计算规 范”准确可行,2002年6月至7月印发征求意见稿在 全国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0多个省、市40多条意见; 2004年6月7日和17日分别在北京市和黑龙江省召开 了两次征求意见会议;2003年4月17日在北京召开 了第三次征求意见会议。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0.24-2条)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 布景的天桥、挑台等。(3.0.24-3条)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天游泳池。(3.0.24-4 条)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 平台。(3.0.24-5条)
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

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通常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以便对施工过程进行正确的量化和控制。
下面是关于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的详细说明。
1. 规范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工业厂房等。
不同建筑类型可能有一些特殊的计算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统一的计算方法、准确的测量数据、合理的计算误差控制和严格的标准规范。
3. 建筑物分部分计算面积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结构,通常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部分进行面积计算,包括建筑物整体面积、各楼层面积、房间和区域面积等。
不同部分的面积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4. 面积计算的基本单位建筑工程面积计算通常使用的基本单位是平方米(㎡),但对于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某些特殊部位,也可以使用其他单位进行计算,如平方厘米、平方英尺等。
5. 建筑物整体面积计算建筑物整体面积计算是对建筑物外围轮廓进行测量,包括建筑物平面面积、建筑物各楼层面积之和以及建筑物各个立面的面积。
6. 楼层面积计算楼层面积计算是对建筑物内部各个楼层的平面面积进行测量,包括楼板面积、各个房间的面积之和以及走廊、梯间等公共空间的面积。
7. 房间面积计算房间面积计算是对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的面积进行测量,包括房间的长、宽两个方向的尺寸,并计算出房间的总面积。
8. 区域面积计算区域面积计算是对建筑物内部的某一特定功能区域进行面积测量,如厨房、洗手间、会议室等。
计算方法一般与房间面积计算相似。
9. 面积计算误差控制面积计算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为了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需要对测量数据进行校验,并控制计算误差在一定范围内。
总之,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在建筑工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施工过程的量化和控制的准确性。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 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应计算1/2面积。
• 2.0.21 楼梯 stairs
•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 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 2.0.22 阳台 balcony
•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 的室外空间。
• 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使用面积: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辅助面积: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的净面积,包括房屋的楼梯、走 道。 ➢结构面积:建筑物各层中的墙体、柱、垃圾道、通风道等结构在平 面布置中所占的面积。
作用
表示建筑技术经济效果,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如它可以表示土 地利用系数、每平方米预算造价、每平方米材料消耗量等;同时,它 也是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的依据,如计算平整场地、综合脚手架、楼 地面工程等。
•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 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 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
预留的构造缝。 • 2.0.25 骑楼 overhang •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 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 •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建筑面积直接关系到建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建筑成本的把控。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中的建筑面积计算,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计算规范和方法。
1. 建筑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的总体占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两个概念。
建筑的总体占地面积是指建筑在地面上所占据的实际面积,包括建筑的底板及外围结构的面积。
而总建筑面积则是建筑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包括地上与地下建筑面积。
2. 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2.1. 总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计算通常是根据建筑的平面布局图通过测量计算得出。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按图纸标注尺寸计算、按实际测量得到的尺寸计算等。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对于局部结构或特殊形状的部分,可以采用分割计算的方法以确保计算准确。
2.2. 可用建筑面积计算可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中可以使用的实际面积,通常需要扣除非使用面积如墙体、柱子等。
计算可用建筑面积时,需要根据建筑功能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扣除标准。
2.3. 建筑总体占地面积计算建筑总体占地面积计算一般是通过测量建筑底板外围的尺寸来得出。
需要注意,一些与建筑功能无关的外围结构可以不计入建筑总体占地面积。
3. 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3.1. 结构柱、墙厚等的计入在建筑面积计算中,结构柱、墙厚等构件通常需要计入建筑总体占地面积,但在计算总建筑面积时需要扣除。
3.2. 合理使用各项面积指标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来选择合理的面积指标,如建筑面积、建筑总体占地面积等。
合理使用各项面积指标可以保证计算的准确性。
3.3. 建筑功能影响不同功能的建筑对建筑面积计算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功能性需求,以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结语建筑面积的正确计算是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保证面积计算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文介绍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方法,相信读者在实际工程应用中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解读首先,该规范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上的用地面积总和,包括建筑物的外部尺寸墙体面积、内部封闭空间面积以及半封闭空间面积。
此外,规范还进一步细化了建筑物内部各个部分的计算方法,如房间面积、走廊面积、楼梯面积等。
其次,该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规范。
例如,对于挑空空间的计算,规范要求挑空部分的上部必须为封闭结构,且挑空部分的高度只计算到下部层面的高度。
此外,规范还对走廊、阳台、露台等半封闭空间的计算进行了详细的要求,以确保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另外,规范还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有屋面花园的建筑物,规范要求将花园面积纳入总建筑面积中,但建筑物下方的车库、地下室等不计算在内。
此外,规范还对阳台和露台的计算进行了具体要求,要求按一定的标准计算面积,并明确了计入面积的条件。
此外,规范还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位和精度进行了规定。
规范要求建筑面积的计算单位为平方米,并对计算结果的精度进行了要求,要求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进行四舍五入。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详细解释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标准和要求。
该规范主要包括对建筑面积的定义、计算方法、常见问题和特殊情况的解释以及计算单位和精度的规定。
这些规定和要求的制定,对于确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规范建筑业界的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国标梳理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国标梳理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面积的规范性文件。
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方法和要求,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024年国标梳理版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做了一些更新和调整,下面将对该规范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
1.规范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包括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学校等。
2.术语和定义:规范中对于建筑面积计算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以确保在计算过程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建筑面积的划分:规范明确了建筑面积划分的原则和依据,包括建筑物的界限、分隔物和围护结构等。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用途,对建筑面积进行了划分,如建筑物总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层面积、净平面积等。
4.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范详细列出了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和步骤。
其中包括了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计算公式和参数的确定方法。
例如,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可以根据建筑物外围的尺寸和各个房间的面积进行累计计算。
5.公共部位面积计算:规范对公共部位的面积计算进行了具体规定。
比如,对于多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和走廊等公共部位,规范明确了其面积计算的方法和参数。
6.设备用房面积计算:规范对设备用房的面积计算进行了要求。
对于特定功能的设备用房,规范提供了相关的计算公式和参数。
7.附属用房面积计算:规范详细说明了与建筑物主体功能相关的附属用房的面积计算方法。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了厨房、卫生间、阳台等的面积计算方法。
8.面积计算的精度要求: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精度进行了规定。
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对精度的要求有所不同,规范在此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通过对2024年国标梳理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梳理,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规范。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遵循和准确计算建筑面积,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准确报价,对于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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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办法
解读:墙体不等厚、墙 体与地面不垂直的情况, 均按照墙体与地面交接 处的外轮廓线计算面积。
左下角情况需注意:面 积计算规则同坡屋顶计 算规则,即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 高在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 计算1/2面积;结构净 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 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办法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规划局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按半地下室计算,其建筑面积1/2计入地上,1/2 计入地下: 2-2-1 超过1/2周边外墙在相邻室外地面以上,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 不大于1.5米,且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层层高1/3,并不超过 1/2的建筑部分。 2-2-2 建筑物一个立面全部在地上,其他立面在地下的。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 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解读:半地下室面积计算的难点在于是否计容。应按照规划局规定进行计算。
附图: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建筑密度与容积率的规定。
计算办法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 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 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计算办法 此类半嵌入主 体的阳台,青岛规划 局规定分段计算面积, 位于主体内部的计算 全面积,挑出的计算 半面积。
计算办法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注意区分幕墙 作为围护结构与装饰 结构的区别。
计算办法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是指 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计算办法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 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注意区分结构净高与结构层高的区别,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 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名词解读 用地面积:用地红线所属范围的总面积。(此面积应以规划主管部门下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实际设计中黄证面积与红线面积可能有微小出入, 以黄证为准。) 容积率:在一定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注意并非 所有地上建筑面积都需要计容) 绿地率: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建筑密度: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办法 情况3:需根据右侧道路 处标高+0.2米作为室外 地坪基准高度。然后根 据第一条规定计算容积 率。(图中所示需按照 全部计容进行计算)
情况1:室内地面低于室 外地坪的高度超过了层 高的1/2,应计为纯地下 室,面积全部不计容。
情况2:符合规划局规定, 半计容。
计算办法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 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 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此类变形缝不属于任何 一个房间,不计算面积。
此类变形缝房间内可见, 应正常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办法 2-4、花池、结构板、分体制冷(供热)的空调外挂机搁板等建筑部件,须飘出建 筑外墙、无维护结构、面积不大于1平方米、净深尺寸不超过0.7米且不与阳台 等连通,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 算建筑面积。 解读:此条为规划部门对于规范的补充。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解读
设计依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
各地规划部门对于本地区面积计算的要求。 青岛市: 《绿强度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文修订》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问题 的通知》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补充 通知》
计算办法
3.0.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1/2面积。 解读:需注意围护结构与围护设 施的区别。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 体、门、窗。
维护设施是指为保障安全而设置 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解读1:建筑架空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计算建筑面积但 不计入容积率: (1)建筑底层架空公共开放空间仅作 为优化小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的公共休闲场所,不作为经营性项目 使用。 (2)建筑底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使用 时,除了电梯、楼梯门厅、门卫、信 报间等必要设备使用空间外,全部架 空,不进行围合,并设置室外居民休 闲、健身设施的空间。 解读2:底部架空层地面如做绿化,不 可计入绿地率。
计算办法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 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规划局规定: 2-6、飘窗(凸窗):突出外墙面的窗户。外立面造型上须突出外墙墙体结构,且 不得用实体墙封闭。 2-6-1 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做法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室内地面起至窗台面高度不小于0.45米; (2)外挑尺寸不超过0.7米; (3)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结构净高小于2.10米。 2-6-2 飘窗窗台高度小于0.45米或进深大于0.7米且窗台结构净高小于2.10米的, 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6-3 飘窗结构净高大于或等于2.1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2-6-4 项目含有飘窗设计的,须在申报图纸标准层中提供飘窗大样和具体位置。
注释:结构层高为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 距离。覆土偷面积的做法不再可行。
注释:面积仅计算保温层厚度,不含抹灰层。
计算办法
青岛地区计算建筑面积的几个关键数值: 居住建筑层高在3.6米以上(不含3.6米)的计算1.5倍建筑面积, 4.7米以上( 不含4.7米)的计算2倍建筑面积。 注:居室上空的吹拔空间,应参照此规定执行(入口大堂除外)。 网点(大型商场除外)层高在5.6米以上(不含5.6米)的计算1.5倍建筑面积, 6.7米以上(不含6.7米)的计算2倍建筑面积。 办公建筑层高在4.7米以上(不含4.7米)的计算1.5倍建筑面积,5.8米以上( 不含5.8米)的计算2倍建筑面积。 注:办公用房上空的吹拔空间,应参照此规定执行(入口大堂除外)。
计算办法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 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 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 筑面积。 解读:有柱雨篷,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也不受跨越层数的限制,均计算建筑 面积。无柱雨篷,其结构板不能跨层,并受出挑宽度的限制,设计出挑宽度大 于或等于2.10m时才计算建筑面积。出挑宽度,系指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 构外边线的宽度,弧形或异形时,取最大宽度。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 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规划局规定:2-3-1 阳台进深尺寸不应超过1.8米,进深超过1.8米的部分按水平 投影计算全面积。 2-3-2 封闭阳台视为室内空间计算全面积。 2-3-3 阳台当其上盖高度超过两个自然层的,不计算建筑面积。(此条作废制, 并计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