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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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购置、论证审批制度

一、设备采购年初由使用科室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申请,填写医疗设备请购单、

论证表、经费审批表,十万以上须论证报告、分析论证申购设备对医院现有的诊断、治

疗以及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在经济效益分析、技术可行性、安装

配套条件和资金落实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由设备科编写年度计划,提交设备委员会讨论、

审核,形成年度计划报设备委员会审批,民主理财委员会备案,报集团总部批准才可执

行。

二、年度计划批准后向集团总部提交经费预算,购置前对申购设备应进行收集了解同类设备

的型号、品牌、性能、配置和参考价,并对设备的功能、性能、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

先进性等因素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选型建议。

三、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及集团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程序

执行。程序是购置前进行临床评估、成本效益核算,编写可行性报告,填写大型医疗

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或国家卫生部批准后才能购置。(以省卫生厅文件为准)。四、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

理。

五、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

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六、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七、对科研项目所需要的医疗设备,应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部门统一提出计划,

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八、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

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

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

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询价,五万元以下货比三家,邀请招标询价或单

一招标,五万元至十万元由院内组织招标或委托代理招标。招标人员由院领导、集团投

资管理部、财务部、后勤部、使用科室人员组成。十万元以上设备由集团总部委托招标

采购,百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由集团总部直接采购。投标单位必须经院招标委员会审核,

凡列入黑名单的均不得参加招标。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

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三、电脑、空调、打印机、照相机等列入集团集中目录的填写集团采购执行建议书,报集团

总部批准,按集团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批准的价格到集团采购办指定的中标单位进行采

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集团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

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

报单位领导批准。属集团采购范围的应报集团采购部门批准。

六、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七、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八、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

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

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临床验收。

二、仪器到货后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

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三、医疗设备验收应由使用科室、设备科、厂商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

十万元以上的由院内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并签字,百万以上的外聘专家进行验收签字,如

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

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万元以上的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并存档。四、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

赔。

五、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

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进行。

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六、临床验收应根据设备特点,进行各种典型应用测试,符合要求后由使用科室签字验收。七、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按先使用事后

补办验收手续的程序进行,但必须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八、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二联,一联资产保管,一联交会

计作记帐凭证。

九、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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