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合集下载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就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和投入。

下面我将介绍一些典型案例。

首先是某市开展的“书香广场”活动。

该市政府通过与当地图书馆、文化馆等机构合作,在市中心的广场上设立了一个免费开放的阅读区域,为市民提供了一个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

同时,还组织了各种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吸引了很多市民前来参与。

这个活动既丰富了市民的文化生活,又提高了市民的文化素养,得到了广泛好评。

其次是某大学推出的“公共文化直通车”项目。

该大学为了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与当地的公共文化机构合作,利用校园资源开设了各种文化课程、展览、讲座等活动,同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和实施。

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了活力,也为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贡献了力量,校园文化与社会大众文化交流得到了更加紧密的联系。

最后是某民间组织的“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

该组织由一批热爱文化事业的青年人发起成立,通过自己的积极参与和推动,组织了一系列的公益文化活动,如读书分享会、书法比赛等。

他们真正做到了用自己的一份力量扶持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不断激发人们对文化的热爱和热情。

综上所述,社会力量的参与已经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将是未来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一大挑战。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计划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计划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计划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旨在为公众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为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各级政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对文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文化体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文化福利,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全面有效的工作计划。

二、目标1.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通过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文化服务走进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让每个人都能够受益于文化服务。

2.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

加大对文化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文化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3.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通过加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积极探索新的文化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等先进手段,提供更便捷、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4. 建设更加综合与协同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通过各级政府的协同合作,加强资源整合和共享,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强大合力,实现资源优势最大化和效益最优化。

三、措施1.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投入,建立更多的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等,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服务的需求。

2. 加大对优秀文化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支持力度。

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文化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提升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文化的深度融合。

利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推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文化服务。

4. 加强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文化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动员社会力量 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动员社会力量 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题 。主 要表现 在 :

起步较晚,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下属事业单位 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 、分i,  ̄N度改革还有待进一 F
步深 化 ;乡镇 文化 站 工作 人 员的身份 和待 遇 问题有 待进 一步 解决 ;文 艺创 作激 励机 制还 没有 到位 。 五 、文 化 的传 承 和 弘 扬 仍 然 薄 弱 。欠 缺 可 操
待 遇和 人才 结 构 比例仍 未 能合理 间分布 不均 ,经 济较 为 发达 的城 镇街 中心 区域 文体 设施 相 对集 中 ,而 一些偏 远 的村 居 仍存 在
“ 化孤 岛” ,其公 共文 体 设施 则相 对较 少 ,且 利 文
用 率低 。部分 设施 场所 由于建 成 时 间较长 ,需要 修 建 和完 善 。在 村 ( 区 )一级 基础 体 育设 施建 设 相 社
队伍 的发 展和 稳定 。分 散在 全省 各地 具有 本土 历史
对滞后,矛盾仍然突 出。 二 、文体 人才队伍结构不够 合理 。文体 人才 队伍仍存在总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 不平衡等 问题 ,尤其是文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待 形成机制予 以保障。同时,在 区域分布上不均等 。
资机制仍然没有建立起来 ,政府投入 占绝大 比重 ,
企业 赞助 、社会捐 助 较少 。这 就直 接制 约 了我省 公 共文 化建 设 的可 持续 发展 ,政 府有 限 的资金 不 能满 足 公共 文化 建设 的 实际 需要 ,造成 公共 文化 建 设发
展 的瓶颈 。 四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不 够 深 入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的网络 ,加强文化人才 的培
养 ,发 展 文化 产业 ,引导群 众 文化 活 动 的开展 ,创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政府组织和引导社会各类力量,通过提供文化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体系。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提升公众对文化事业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而政府单一的供给方式难以满足所有公众的需求。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

社会力量可以发展各类文化创意产品,丰富公共文化场馆的展览内容,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化的演出和表演。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角色主要是规划与引导,而社会力量的聚集和参与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技术支持,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社会力量可以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提高文化场馆的管理效率;社会力量可以引入专业的人才和团队,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度。

社会力量还可以通过与企业和社团等合作,实现资源和信息的互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整合与联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推动文化事业的创新发展,而政府单一的主导方式难以推动文化创新。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力。

社会力量可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和节庆,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社会力量可以发展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优质的文化教育服务;社会力量可以推动文化产品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和满意度。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公众对文化事业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贴近公众需求和利益,增加公众对服务的满意度。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文化事业也日益受到社会各层面的重视。

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除了政府机构的投入外,社会力量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典型案例,展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以及这些实践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一、教育公益慈善教育公益慈善是当前比较热门的公共文化服务。

参与者包括企业、机构、个人等不同的社会力量。

其中,许多知名的企业和机构都成立了专门的公益基金会,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

例如,美的集团成立了“美的公益基金会”,旨在为没有机会上学的贫困儿童提供助学金和奖励金,以此改善其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此外,阿里巴巴集团也成立了“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主要支持教育、医疗、环保等方面的公益事业,为社会贡献力量。

二、文化传承与保护文化传承与保护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方面。

随着文化多样性的日益重视,许多社会力量开始关注和支持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例如,在中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是一个致力于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

该基金会的成立,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喜爱传统文化,并通过文化活动和展览等形式,将其展现给更多的人。

三、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是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

许多社区和组织都会定期组织各种公益活动,例如志愿者活动、街头义卖等。

例如,“搜狐公益基金会”、联合利华中国等企业,都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在这些活动中,人们通过互动和交流,增强了互信、互助、友爱等精神品质。

四、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是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另一种形式。

许多社会力量都会为贫困地区的学生和群众建造公共性文化设施,例如图书馆、阅览室、音乐厅等。

这些设施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文化娱乐水平,而且也是构建美好城市和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迪斯尼公益基金会”在中国的多个地方,都为儿童乡村学校建造了图书室,为贫困地区的孩子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案
3.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定期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4.宣传推广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计划,提升社会影响力。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活动,增强公众认同感。
五、实施时间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2年):重点推进设施建设与改善,启动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项目。
(2)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3)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
4.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
(2)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文化发展。
(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文化交流合作。
-推动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拓宽服务渠道。
4.促进公众参与和互动
-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增强公共文化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三、具体措施
1.设施建设与改善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计划,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第二阶段(3-4年):深化服务效能提升,实施文化资源均等化配置。
第三阶段(5年):全面评估实施效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六、结语
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高效、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全体公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我们期待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核心策略
1.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
-对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提升服务半径覆盖率。

关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案

关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案

关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874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文化部会同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财政部办理提案人:言恭达主题词:文化事业,财政政策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承担这一重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此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这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近年来,许多地方以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创新力为核心,以形成当地人民高度文化自觉为方向,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热情高涨,全社会文化氛围日渐浓厚。

一些地方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民间文艺团体活跃基层在许多地方的定期广场演出、群众文化周周演、“剧(节)目走进社区、村镇”等特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这些演出都充分调动了民间文艺团体以及民间文化人士积极参与,营造了基层文化的活跃氛围。

(二)特色文化场馆建设初显成果一些地方积极立足本土文化资源,借助社会力量,鼓励和扶持集体或个人兴办各种图书馆、博物馆。

如江苏常州市现有民营博物馆10多家,图书馆4家,美术馆近10家。

该市还充分调动民间力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5月29日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正式开馆,汇集了常州市12个国家级、38个省级和40个市级,共计9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在社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指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种机制和体系。

在过去,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由政府机构提供,但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正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随着文化多样性的提倡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企业、非营利组织、个人等,纷纷投身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行列中,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本文将通过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分析,探讨其作用、影响因素、对策以及案例分析,旨在深入了解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对当前形势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其在文化领域中的作用和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研究,旨在揭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价值,为政府部门、文化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推动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通过案例分析和结论总结,总结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不断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研究的目的,旨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建设的不断进步。

1.3 研究意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当前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话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文化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由各级政府及事业单位主办,不但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单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效率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而且在这种“政府出钱办、群众围着看”的传统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中,人民群众只是消极被动的享受者,不能激发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提升。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与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重要分野在于,政府及其事业单位不再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一提供主体,各种社会力量都将积极参与进来。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既有利于转变政府文化行政职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又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文化活力和创造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新格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参与的社会力量一般是指政府及其设立的文化事业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具体而言,它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公民个人。

(一)企业企业是一种营利性组织,它通过生产和出售商品达到营利的目的。

尽管如此,它却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不可忽视的补充力量。

首先,它生产和出售的商品也包括一部分公共文化产品或公共文化服务,这些公共文化产品或公共文化服务主要通过市场提供给消费者,主要是满足民众个性化、多样化或高层次文化需求。

其次,在许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往往是由政府向企业购买后免费或低费向民众提供的,以弥补政府及其附属机构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所衍生的缺乏弹性、效率低下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单一等不足。

再次,企业还可以通过捐助公益性文化服务(产品)或者投资兴办文化实体(譬如民办博物馆、艺术馆、私人图书馆、文化公司等),获取声誉、树立形象、行销品牌乃至直接从中营利。

(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一般是非营利组织(NPO)[1]。

在我国,社会组织一般包括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在许多发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产品主要是由这些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提供的。

这种公共文化服务模式被西方学者称为“便利提供者模式”[2],以美国、加拿大、德国、瑞士等为典型代表。

在这种模式中,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机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坚力量[3],政府扮演“提供便利者”角色,不直接经营文化事业或文化设施,而是培育、支持民间的非营利艺术机构,通过政府直接拨款、鼓励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捐助等多种形式,对这些机构及个人给予有力支持。

政府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立法、经济政策、中介机构、民间文化机构间接管理文化事业,通过各种基金会来引导文化事业发展。

从这些国家经验来看,非营利的文化类社会组织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社会力量。

(三)社区和社区组织社区和社区组织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中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由于社区是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共同体,社区和社区组织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与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紧密相连,因而更加具有在地性、日常性、可及性、便利性、可参与性等优势和特点,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十分注重发挥社区和社区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公民除了上述组织,公民自身也是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种社会力量。

公民不仅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或享受者,而且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主体或提供者。

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多种形式:一是公民通过纳税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财政保障;二是公民通过捐资、集资等方式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公民直接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既包括有偿的劳动,也包括无偿的志愿者活动);四是公民通过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五是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

如果从改进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的角度来看,公民表达合理的文化需求也可以视为一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

还有一些特殊的公民,他们作为艺术家,本身就是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另外一些公民,他们以专家、学者身份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决策咨询、制度设计、调查研究、监督评估等工作,给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智力支持。

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模式在现代社会,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在内的“公共问题的解决需要广泛依靠协作关系,远远不能只依靠政府本身,因此需要用‘政府治理’(governance)代替‘政府管理’(government)”[4]。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也可被视为一种“文化治理”形式,这种“文化治理指的是为文化发展确定方向的公共部门跟私营机构、自愿/非营利团体组成的复杂网络。

其中包括来自公共部门、私营企业、非营利团体等各种性质的机构和个人”[5]。

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主体合作供给的网络。

依据政府与社会力量在这个合作网络中的联结方式以及各自发挥的角色作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一般可以划分为政策引导型、公私合作型和群众自主型等参与模式。

(一)政策引导型参与政策引导型参与是指政府运用各种政策工具,鼓励、促进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区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工具包括制度创新、平台建设、财政支持等,项目引导。

譬如,通过“政府采购、公司运作、全民享受”的服务外包运行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合理合法、有序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民办政扶”“民营政管”“民享政补”等制度化政策扶持文化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发展;通过成立文化发展基金会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专项资金;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荣誉授予等引导企业、民间资本和个人无偿捐赠;通过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费金减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企业、社会资本、本地名人等投资公共文化服务实体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通过资金扶持、登记评估、指导培训、培育精品、搭建平台等方式培育和扶持基层业余文化团队的发展壮大;通过注册招募、服务记录、定期评估、荣誉激励等引导有文艺专长的业余骨干和热心公共文化服务的志愿者组建文化义工队伍,开展文艺辅导、组织文化活动、参与文化设施管理,形成一批活跃于我国城乡基层的文化义工队伍;通过“公益创投”、搭建平台、声誉授予等鼓励和支持地方艺术家、文化名人、非遗传承人通过展览、展演、传授和培训等方式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二)公私合作型参与公私合作型参与是指政府借助市场化机制,跟社会力量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活动。

常见的公私合作模式有如下三种。

(1)政府采购。

政府通过招标购买的方式,由社会力量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政府根据其服务绩效埋单。

(2)国有民营。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原则,把公益性文化设施乃至机构委托给专业公司管理或者民营企业、非营利组织经营,提升其服务效能。

(3)国助民办。

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积极举办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兴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或兴办公共文化服务实体,免费或低价向公众开放,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

公私合作参与是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协作互动,可以有效地整合和优化现有的文化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激发文化活力,促使政府职能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得以转变。

(三)群众自主型参与群众自主型参与主要是指在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下,民间力量自发组织、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文化活动等各种实践之中,“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6]。

群众自主型参与在我国城乡基层尤其活跃。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丰富自身的文化生活也越来越重视,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组成各式各样的文化团体(社团)、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政府除了必要的引导、监管以外,还要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场地(空间)、设备、技术和资金等支持。

群众自主型参与是民间力量发挥潜在能力的一种路径,可以调动更多的群众自主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之中,不但可以培育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而且在实际的公共参与中孕育出公共精神或公民意识。

三当前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已经成为政府普遍性的政策共识并被付诸实践,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公民社会发育有待成熟,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依然存在着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技术能力等诸多限制。

(一)政府管理理念有待转变传统的政府管理理念存在着“统治”的意味,统治意味着国家只有一个权力中心且是单向度的,政府依据强制力成为管理主体。

在这种管理理念影响下,公共文化服务一般是由政府及其事业单位“包揽”的。

其弊端十分明显,最主要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渠道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单一,且缺乏弹性,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即便是在大力提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当下,仍然有相当多的地方政府难以摒弃根深蒂固的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虽然它们口头上声称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依靠其隶属的“文化事业单位”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以致政府“管文化”“办文化”难以分离;有些所谓的社会力量,也主要是从原来的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而来,与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带有严重的“准政府”“准事业”特点,由这些社会力量承担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不但不能改进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挤压了真正的社会力量的生长空间,势必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极大地挫伤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政策法规不健全政策法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社会力量的培育和发展限制过多。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基本法规,只有相关的行政管理条例或文件。

这些现行的管理条例对于非营利组织设立与登记、管理仍然有诸多限制和控制,甚至存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对于非营利组织发展缺乏应有的政策支持。

二是政府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国家针对社会力量办公益文化,已经出台了各类税收和进口优惠政策,但是具体到基层执行,相关的政策环境还不成熟。

可操作性的细则与程序、可量化的评估机制以及安全性的监管机制均尚未建立起来。

部分地区虽然发布了一些政策法规,但这些政策法规过于笼统,无法具体实施,使得社会力量难以享受政策优惠。

总之,我国目前对于非营利组织“限制过多、支持不足”,严重地阻碍了社会力量的成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