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

合集下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保证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7号)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二年二月六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为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及税企双方责任,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7号)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表样见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期网络版)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7.25•【字号】大国税发[2001]173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关税正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的通知(大国税发[2001]173号2001年7月25日)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现将修订后《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997]50号)文件的精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出口退税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执行本管理规定。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二、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第三条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政策规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997]50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及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以下简称退税机关》负责。

出口退(免)税业务操作流程

出口退(免)税业务操作流程

出口退〔免〕税业务操作流程一、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办理程序〔一〕出口企业持下述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手续: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二〕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持上述证件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并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齐全、表达准确、加盖印章,连同附送资料一并报送主管退税机关。

主管退税机关按现行退税政策规定进展审核,确定出口企业退税方法及申报方式,核发?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正、副本〕。

〔三〕出口企业发生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某某等事项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变更登记或者有关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变更登记。

〔四〕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手续。

〔五〕出口企业应在主管退税机关公告或通知的退税登记证年检期或换证期提供证件资料进展审验或换证。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程序及根本财务核算〔一〕“免抵退〞税申报程序1、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逐月按出口销售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各一式4份〕,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每月10日前〕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5份〕等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的预免预抵申报手续;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须附送经退税部门审核签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各一式4份〕。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流程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鼓励企业出口,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出口贸易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下面将介绍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具体流程。

首先,生产型企业需要在出口产品前办理退税登记。

企业在出口产品之前,需要到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登记手续。

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证明材料,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

税务局工作人员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定企业的退税资格。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退税申报手续。

在完成退税登记后,企业在出口产品时,需要向海关办理退税申报手续。

企业需要提供完整的出口货物清单、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并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海关工作人员会对企业提交的单证进行审核,并在核准出口后,办理退税手续。

接着,企业需要按照规定领取退税款项。

在海关办理完退税手续后,企业可以凭退税核销单到指定银行领取退税款项。

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办理退税款项领取手续,领取退税款项时需要提供退税核销单、企业银行账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企业需要做好退税记录和管理。

企业在领取退税款项后,需要做好相关的退税记录和管理工作。

企业需要将退税款项及时入账,并做好相关的财务记录。

同时,企业还需要妥善保管好退税相关的单证和材料,以备日后税务部门的查验。

总之,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一个需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

企业需要在出口产品前办理退税登记,按照规定办理退税申报手续,领取退税款项后做好记录和管理。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才能顺利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的出口贸易发展。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一、系统登录1.打开电脑,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输入企业账号和密码,并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二、货物信息录入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货物信息录入入口,点击进入。

2.在货物信息录入页面,按照提示依次填写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种类、货物数量、货物价值等。

3.点击保存按钮,将货物信息保存至系统中。

三、申报信息填写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申报信息填写入口,点击进入。

2.在申报信息填写页面,按照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企业信息、出口国家、进出口合同号等。

3.点击保存按钮,将申报信息保存至系统中。

四、退税申请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退税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2.在退税申请页面,选择需要申请退税的货物信息,并填写退税申请金额。

3.点击申请按钮,系统将自动进行退税计算,并生成退税申请表格。

5.将打印好的退税申请表格提交至相关部门。

五、退税审核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退税审核入口,点击进入。

2.在退税审核页面,选择需要审核的退税申请表格,并填写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

3.审核通过的退税申请将自动进行退税操作,审核不通过的退税申请将被驳回。

六、退税查询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退税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2.在退税查询页面,输入退税申请的相关信息,如退税申请号或企业名称等。

3.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显示相应的退税申请结果。

七、退税记录导出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退税记录导出入口,点击进入。

2.在退税记录导出页面,选择需要导出的退税记录的时间范围。

3. 点击导出按钮,系统将自动将选择的退税记录导出为Excel或PDF文件。

八、系统退出1.在系统主界面上方找到系统退出入口,点击进入。

2.在系统退出页面,点击退出按钮,系统将自动退出当前登录状态。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1、业务概述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附件4),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免)税。

2、报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3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份。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5)出口发票。

(6)委托出口的货物,应提供受托方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7)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2份。

——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8)《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9)属于收汇重点管理企业的,还应报送《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8218;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0)需要认定为可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总部必须将书面认定申请及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由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认定。

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成员企业不在同一地区的,或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8218;由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认定;总部及其成员不在同一个省的,总部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应将认定文件抄送成员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

3、纳税人办理时限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流程有哪些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流程有哪些

⽣产企业出⼝退税的流程有哪些出⼝退税系统是增值税申报系统的⼀个重要的辅助系统,它解决的是企业出⼝业务应当享受的退税问题,就是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撇开增值税不说,只要有出⼝业务,税务局就要求企业使⽤出⼝退税系统.出⼝退税系统通过企业、税务局和海关使⽤的不同版本,将三者的数据进⾏对⽐和计算,形成了⼀个有机的整体。

但是对于没有出⼝业务的企业来说,不会运⽤到这个系统。

企业在做每个⽉的出⼝退税申报之前(企业每个⽉都要做申报,即使当⽉没有出⼝业务0申报),应准备好两份资料:当期出⼝货物明细和当期收齐出⼝单证明细,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进⼊出⼝退税系统。

初始⽤户名:(注意⼤⼩写);初始密码为空。

⼆、当期所属期设置。

填⼊的所属期为业务的所属期。

如:2006年10⽉10⽇对9⽉份业务进⾏处理,应填⼊200609。

(该⽇期为退税所属期的⽇期)三、基础数据采集——出⼝货物明细申报录⼊——新增。

1所属期⾃动⽣成。

2序号编制规则是从0001到9999,记销售⽇期⾃动⽣成。

3所属期标志⾃动⽣成。

4进料⼿册登记号填对应的进料加⼯⼿册号,如果是⼀般贸易(不是进料加⼯业务),则为空。

5出⼝报关单号视情况⽽定。

(1)如果当期出⼝并且当期已经收齐了单证(出⼝报关单和核销单),则填实际的报关单号,取报关单右上侧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份报关单会有好⼏笔业务,必须逐笔录⼊,于是第⼀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报关单和核销单为出⼝退税核销联原件,不能为复印件)(2)如果当期出⼝,没有收齐单证,报关单号视税务局的要求,若没有要求则为空,若要求填虚拟报关单号,则为年4位⽉2位00A00X,共12位数字。

如2006年9⽉的第⼆单第⼀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1,2006年9⽉的第⼆单第⼆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2。

(因我公司使⽤信⽤证结算,当⽉的业务⼀般都难以在当⽉收齐单证,但可以取得报关信息,是指报关单复印件,可填列报关单号)6出⼝⽇期为报关⽇期。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5篇)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5篇)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5篇)第一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附件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章):纳税人识别号:所属期:年月申报批次金额单位:元至角分企业填表人: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制表日期:年月日第页填表说明:(一)表头填写规则:1.企业代码:出口企业在主管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取得的10位编号。

2.企业名称:出口企业名称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出口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的编号。

4.所属期:按申报期年月填写,对跨年度的按上年12月份填写。

5.申报批次:所属年月的第几次申报,企业一个月的最大申报批次为99。

(二)表体项目填写规则:1.序号:填写四位流水号,从0001开始编排。

当序号大于9999时,可以填写A001,A002,……英文字母A加数字组合。

序号不允许出现断号、重号。

2.关联号:进货和出口数据唯一关联的标志。

建议编写规则:申报年月后4位+部门代码1位+申报批次2位+流水号3位。

3.税种:若为增值税,填写“V”;若为消费税,填写“C”。

4.进货凭证号: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共同组成的18位数字。

5.开票日期:一般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日期。

6.商品代码:按出口报关单的商品代码对应的退税率文库中的基本商品代码填写。

如属于特准退税范围的按照进货凭证中货物名称对应的退税率文库中的基本商品代码填写。

7.商品名称:应按商品税率库中该商品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或按商品实际名称填写。

8.计量单位: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如属于特准退税范围的按照进货凭证中计量单位填写。

9.数量: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商品的计量单位与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第一计量单位不符,则应按报关单计量单位折算进货数量。

加工费、辅料、配套产品等(视同)委托加工方式的进货凭证,“数量“项目填0,备注项目填英文字母“WT”。

10.计税金额:如果对应的出口报关单为同一商品代码,发票为可录入专用发票计税金额总和;否则应拆分录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18-11c


当期应退税额
20(如16>19则为19,否
则为16)

当期免抵税额
21=16-20

出口企业
退税部门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 (公章)
企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复核人: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5


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
6=4+5

不予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
7

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
8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9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0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1(如8>9+10则为8-9
-10,否则为0)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2(如9+10>8则为9+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
单位:元至角分
所属期: 年 月
项 目
栏 次
当期
本年累计
与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差额
(a)
(b)
(c)
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1

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
2=3+4
其中:单证不齐销售额
3

单证齐全销售额
4

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
销售额
10-8,否则为0)


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
13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4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5

免抵退税额
16(如13>14+15则为13
-14-15,否则为0)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7(如14+15>13则为14
+15-13,否则为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
税额
18


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