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低视力

儿童低视力

导致儿童盲的主要原因有:先天性眼病、传染性眼病和眼外伤。先天性眼病有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高度近视等,传染性眼病主要是指沙眼。

低视力=全盲,要积极治疗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低视力是指用手术、药物治疗或常规屈光矫正无法改善的视功能损害,其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且等于或优于0.05。

低视力患者的视力很低,但是并非完全看不见,还有一定的残余视力。低视力者可通过助视器和各种康复手段让有限的视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改善和利用。

治疗低视力,0-6岁是关键期

那么针对儿童低视力,该如何治疗?在0-6岁的视觉发育关键期,给低视力儿童验配助视器,并在家长的帮助下认真进行视觉康复训练,一部分的低视力儿童可以“看得见、看得清”,一些康复较好的孩子今后可以去普通学校上学,不用去盲校。

低视力儿童的康复训练包括:视觉训练、听觉、触觉或运动知觉、嗅觉与味觉、自我照顾或独立生活能力、运动发育等方面的训练。

儿童低视力

儿童低视力 儿童低视力的重要性:据统计,我国低视力患者约有500万,每250人中就有一 人是低视力患者,14岁以下儿童低视力发病率为0.43%。低视力会对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患有先天性低视力的儿童,经常伴有智力或肢体残疾,成为其他儿童嘲笑的对象,使他们离群索居,精神苦闷,这对儿童心理及全面成长都会产生不利影响,需要得到社会足够的关爱。 目前,低视力患者通过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都无法再提高视力,配戴合适的助视器是保护残存的视力,从而满足日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唯一有效方法。特别是对低视力儿童来说,验配一副合适的助视器对于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非常重要。成功的低视力矫正能够很大程度弥补低视力儿童视力缺陷,减少视力严重损伤对学习生活的影响。 儿童低视力的特点: (一)、儿童低视力与成人低视力的不同点 (1)虽然低视力儿童所患的眼病可能与成人低视力患者一样,但其后果可能完全不同。 (2)小儿的调节力强,低视力的儿童也是一样,一般可以保持8D—10D甚至14D的调节力。 (3)患低视力的幼儿由于受到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是意识不到自己有视觉缺陷的,但是他们往往能自然的利用其残余视力,这也区别于成人低视力患者。 (4)助视器的需求也不一样,儿童对祝时期的反应较成人敏感得多,如果助视器对他们的帮助不是特别显著的话,他们会立即拒绝使用。 (5)低视力儿童有的需要戴普通的眼镜,但眼镜的屈光度可能发生变化,所以需要定期检查,必要时要更换眼镜,这一点不能忽视。 (6)低视力儿童也常合并其他生理方面的缺陷,如智力和肢体上的残疾以及其他器官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因此,对于他们的特殊教育的康复训练导向将是综合性的,比较复杂化,费用也较高。 (7)有些小儿出生即为盲或低视力,经过手术治疗后(如先天性白内障合并其他先天性异常),也常常不想预期的那样即刻就有视力恢复,应该认识到这些患儿的康复训练比成人所花费的时间要长。 (8)低视力儿童在成年以后,即使他们受过良好的特殊教育及特殊的职业训练等,但就他们的个人生活问题及参与社会的竞争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与正常人相比也是存在困难的,因而这是全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 (9)低视力儿童由于双眼视力都很低,而未建立双眼单视,又缺乏视觉经验,往往不需要双眼用助视器,而成人多需双眼用助视器。 (10)在屈光测定时,成人不需用睫状肌麻痹肌散瞳验光,而低视力儿童和一般的屈光不正小儿一样,强调用睫状肌麻痹肌散瞳后验光。(术后无晶体除外) (11)儿童低视力的病因是先天性/遗传性的眼病所致,而成年低视力,特别是老年低视

低视力

低视力 1、低视力的定义:“低视力”(Low Vision)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指用手术、药物治疗或常规屈光矫正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但并非盲。新的低视力定义为:低视力是指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视功能性损害,其视力小于6/18(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0,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准备做各项工作。对于儿童,还特别强调了近视力和功能视力即包括了对比敏感度、暗适应下降而致残的低视力。值的注意的是,近年来人们较多关注的是“日常生活现状中按习惯使用的视力(包括裸眼或戴镜视力,从未检查、矫正的视力或检查后配戴未根据需要更换眼镜的视力现状)因为这将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2、低视力的分级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盲和低视力分级标准: 1级:最佳矫正后,0.1≤视力<0.3 2级:最佳矫正后,0.05(3米指数)≤视力<0.1 3级:最佳矫正后,0.02(1米指数)≤视力<0.05 4级:最佳矫正后,光感≤视力0.02 5级:最佳矫正后,无光感。 以上,1、2级为低视力类;3、4、5级则属盲的范畴。 注:中心视力好但视野小者,以其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而大于5度者3级盲;视野半径小于5度为4级盲。 3、低视力的病因 就传统的低视力的定义而言,全球的首要病因是白内障,而日常生活视力中的低视力,主要病因则是屈光不正。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发达,由于由

于经济文化不发达,也由于视光学知识的不普及,以及人们对眼镜存在不正确的传统观念,导致相当比例的人群,因屈光不正不懂得或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去作屈光矫正而生活在低视力的状态之中。 分析常见的低视力病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度近视 2)小眼球小角膜 3)视网膜色素变性 4)视神经萎缩 5)先天性白内障及术后无晶体眼 6)黄斑变性 4、低视力的检查 (1)病史 (2)远视力的检查 (3)近视力的检查 (4)眼科常规检查 (5)屈光检查 (6)视野检查 (7)色觉检查 (8)立体视觉检查 (9)其他检查 a)对比敏感度b)眩光c)视觉电生理检查。d)眼底血管荧光造影检查。e)眼B 超 5、低视力的治疗和康复

低视力康复 定向行走精编版

低视力康复 一、低视力的概念 双眼最佳矫正视力小于03,称为低视力。 低视力属于用手术、药物治疗或常规屈光矫正无法改善的视力功能障碍,但非盲目。它包括视力视野和对比度敏感度下降等多方面现象。低视力的病因很多,先天性或后天性眼部疾病,如先天性眼组织异常或缺损、眼球震颤、先天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眼白化症、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黄斑变性、青光眼、糖尿病性眼底病、高度近视、老年性白内障术后不植入人工晶体等都可以导致低视力。 二、低视力康复的主要方法 低视力康复的主要方法是, 配用适合的助视器,同时进行相应的训练。 常用的助视器有两大类:一类是非光学助视器(太阳帽、照明灯、阅读裂口器、大字印刷品等);一类是光学助视器,如眼镜式助视器、望远镜、放大镜(手持式、立式)等。助视器是通过放大作用增加物体的形象,来刺激患者更多的视觉细胞,给大脑提供更多的信息,使其更容易识别物体。 低视力康复训练,主要是针对低视力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助视器使用训练和配用助视器后的功能性训练,后者的对象指学龄及学龄前的儿童。视觉发育不能自然产生,以正常小孩视觉发育为例,婴儿出生后虽已具备视觉,但其功能是不完善的,而视觉的发育是在不断“看”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如不“看”,情况就会完全不同。同样,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后,也就要不断地训练“看”。上述训练工作由验光配镜人员或特教老师承担。低视力者可以去当地医院眼科低视力门诊或定点眼镜店,进行助视器的验光配镜和训练。 三、残联在低视力康复工作中的职责 低视力康复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残联、卫生部门、特教部门、眼镜行业及家庭等,需要各方面相互配合、协同完成。残联在 低视力康复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协调相关部门,制订本地低视力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达任务, 落实配套经费,组织实施。 (二)理顺各方面关系,建立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 (三)掌握低视力人群康复需求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患者到医院眼科低视 力门诊、定点眼镜店、盲校等进行检查诊断、验光配镜和训练。

低视力的名词解释

低视力的名词解释 低视力,指的是视觉功能出现障碍,无法清晰看到细节或无法辨认物体。这一 视觉问题可能是由于眼球结构异常、视网膜病变、屈光不正或神经传导问题所导致。低视力是一种常见的视觉障碍,影响着许多人的日常生活和学习。 1. 理解低视力 低视力常常被误解为完全失明,但事实上,低视力患者仍然能够看到一些东西,只是需将物体放得很近才能看清楚,或者需要依赖辅助视力设备。不同的人在低视力程度上有所不同,有些人可能只是对远距离的对象模糊不清,而有些人可能几乎无法分辨任何物体的轮廓。 2. 低视力的类型 低视力可以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屈光性低视力和病理性低视力。 2.1 屈光性低视力 屈光性低视力是指由于眼球结构问题而引起的视觉障碍。这种类型的低视力可 以通过配戴适当的眼镜来纠正,以使光线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图像。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问题可能导致屈光性低视力。 2.2 病理性低视力 病理性低视力是由于视网膜、晶状体、视神经或大脑等方面的病变引起的。常 见的病理性低视力包括黄斑变性、青光眼、白内障、眼底病变等。这些病症导致视觉功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无法通过常规眼镜来纠正。 3. 影响低视力的因素 低视力的程度和影响因人而异,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3.1 视力损失的程度

视力越严重受损,当然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就越大。一些低视力患者可能无法正 确辨认人脸、阅读书籍或看电视。但是,在适当的帮助和支持下,大多数低视力患者可以通过使用放大镜、高对比度或辅助技术来改善视力。 3.2 年龄 低视力的影响也与年龄密切相关。儿童在学习和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低视力 问题,可能会面临学习障碍和社交问题。而对于老年人来说,低视力可能会影响独立生活和进行日常活动。 3.3 心理和情感因素 低视力可以给患者带来心理压力和情感困扰。失去了正常的视觉功能可能会导 致患者感到沮丧、无助和社交退缩。因此,提供适当的情感支持和康复训练对于低视力患者特别重要。 4. 如何帮助低视力患者 帮助低视力患者提高生活质量和独立性是十分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帮助低视力 患者的方法和资源: 4.1 辅助视力设备 低视力患者可以通过使用放大镜、放大电视和计算机屏幕、语音助手等辅助视 力设备来改善日常生活。这些设备可以提供更大的文字、高对比度和更清晰的图像。 4.2 视觉康复训练 视觉康复训练可以帮助低视力患者通过特定的技巧和方法,提高他们的独立性 和生活质量。这种训练可以包括辅助设备的使用培训、摸索技巧、空间导航、远眼训练等。 4.3 教育和支持

低视力

001 解答低视力患者的问题 一、学习目标 通过本单元学习能够了解低视力患者经常咨询的问题,并掌握回答这些问题的技巧。 二、低视力常见问题 1.什么叫做低视力? 低视力是指患者双眼的视觉功能减退达到一定程度,视觉功能减退泛指中心远视力和近视力低下,周边视野缩小或中心视野暗点,对比敏感度下降以及色觉、光觉、眼球运动或双眼单视异常等,且不能用手术、药物或常规的屈光矫正方法提高视力,生活和工作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者。 2.视觉功能减退到何种程度就算是低视力? 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低视力的诊断标准为双眼中较好眼的视力在≤0.3~≥0.05范围之内者。 3.低视力怎样分级? 低视力可以分为两个级别,如表1-1-1。 表1-1-1 低视力分级 级别最佳中心远视力 低视力一级≤0.1~≥0.05 二级≤0.3~> 4.低视力与弱视的区别? 低视力与弱视同样指患眼的最佳中心远视力发生减退且不能用手术、药物或常规的屈光矫正方法提高视力。但二者在程度上不同,区别见表1-1-2。 表1-1-2 低视力与弱视的标准 学龄前的弱视儿童,视其病因不同可以通过矫治恢复正常视力,而低视力患者则更多的是考虑更好地利用和发挥患者的残余的视觉功能。 5.低视力与盲眼的区别? 低视力与盲眼同样是指患眼的最佳视力减退,且不能用手术、药物或常规的屈光矫正方法加以矫正,二者仅在程度上不同,区别如表1-1-3。 表1-1-3 低视力与盲眼的诊断标准 类别级别最佳中心视力 盲眼一级盲≤0.02~光感,或视野≤5° 二级盲<0.05~>0.02或视野≤10°~>5°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1~≥0.05 二级低视力≤0.3~>0.1 低视力与盲眼的区别在于可望通过更好地利用和发挥患者的残余视力的功能,使患者获得一定的生活自理和阅读能力。 6.低视力患眼目前的严重程度如何?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 低视力儿童是指视力低于正常范围的儿童,他们在视觉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方面存在困难。低视力儿童的视力问题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包括遗传因素、眼球结构异常、视觉皮层发育不良等。这些问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社交和日常生活能力。因此,低视力儿童需要接受康复训练来改善他们的视力和适应能力。 低视力儿童的康复训练旨在通过增强他们的视觉功能和提高他们的自理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日常生活和学习。康复训练的内容包括视觉训练、感知训练、运动协调训练等。 视觉训练是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视觉训练,可以激发低视力儿童的视觉神经系统,促进视觉皮层发育。视觉训练包括眼球运动训练、视觉追踪训练、视觉注意力训练等。通过这些训练,低视力儿童可以增强眼球肌肉的协调性,提高眼球运动的准确性,增强对运动物体的识别和跟踪能力,提高注意力和集中力。感知训练也是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重要内容之一。感知训练旨在通过刺激低视力儿童的感知系统,提高他们对外界环境的感知能力。感知训练包括触觉训练、听觉训练、嗅觉训练等。通过这些训练,低视力儿童可以增强触觉、听觉和嗅觉的灵敏度,提高对外界刺激的感知能力,增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运动协调训练也是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重要内容之一。运动协调

训练旨在通过锻炼低视力儿童的身体协调能力,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和平衡能力。运动协调训练包括平衡训练、运动技能训练等。通过这些训练,低视力儿童可以增强身体的平衡感和协调性,提高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的控制能力和灵活性。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需要专业的康复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康复师会根据低视力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并指导儿童进行训练。家长也需要积极配合康复师的指导,帮助孩子进行训练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鼓励。 通过系统的康复训练,低视力儿童的视力和生活质量可以得到显著提高。他们可以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自信心和独立性。同时,康复训练也有助于预防低视力引起的其他并发症,提高儿童的整体发展水平。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对于提高他们的视力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视觉训练、感知训练和运动协调训练等内容,低视力儿童可以得到全面的康复和发展。康复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是康复训练取得成功的关键。让我们一起为低视力儿童提供更好的康复训练,帮助他们实现更好的生活和未来。

低视力和盲童学习特点

低视力和盲童学习特点 视觉是人获得知识和经验的主要渠道,人类获得的信息80%以上来自于视觉。低视力儿童和盲童由于视觉的缺陷,会有自己独特的学习特点。了解并掌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视障儿童的需要,并根据他们的特点,设计与其相应的教学内容,最大限度地促进他们的发展,真正发挥教育对视障儿童的补偿与训练作用。 一、视障儿童的感知觉特点 (一)低视力儿童感知觉特点 1、视觉在低视力儿童认知中起主导作用,但认知的广度和深度会受到一定限制。他们可利用残存视力,观察到物体的形状、颜色、大小等方面内容,还可以看电影、电视、手机等,丰富头脑中的视觉表象。 2、在文化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大多数低视力儿童不用摸读盲文,他们可以利用残存视力,通过阅读大字课本来获取知识。这是比盲童有优势的地方。 (二)盲童的感知觉特点 1、盲童的听觉非常灵敏,可以通过听觉来进行空间定位,利用声音判断方向。 2、盲童的触觉非常灵敏,可以通过触觉认识物体的形状、大小、温度、硬度、光滑度、重量等。 3、由于空间知觉的形成主要靠视觉,所以盲童在空间知觉方面比正常儿童困难得多,尤其是对距离的准确知觉和深度知觉。 4、盲童的嗅觉也很灵敏,结合嗅觉可以更加完整的认识事物。 二、视障儿童的注意特点 (一)低视力儿童的注意特点 低视力儿童虽然有残余视力,但残余视力是有限的,在正常情况下会出现“想看却看不清”的现象,结果会使得注意资源白白浪费,在低年级随班就读中甚至出现了低视力儿童的有意注意和学习不如盲童的现象。 (二)盲童的注意特点 盲童在认知方面有一定滞后,但他们的注意方面发展很好,他们通过听觉、触觉、嗅觉等通道来获取信息,在这些过程中,他们的有意注意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补偿作用。 三、视障儿童的记忆特点 1、缺乏视觉记忆表象。视障儿童主要靠听觉和触觉等获取信息,获得的信息往往也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视觉经验的匮乏,视觉表象难以形成,致使低年级视障儿童表现出以机械记忆为主的特点。

儿童低视力矫正的方法及效果评估

儿童低视力矫正的方法及效果评估视力问题在儿童中相当常见,其中低视力是指儿童在正常视力测试 中显示出较差的结果。低视力不仅会影响儿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更 可能对其未来的视觉发展产生长期影响。因此,针对儿童低视力的矫 正方法和评估效果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儿童低视力矫正的方法,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一、眼镜矫正方法 眼镜是最常见的儿童低视力矫正方式之一。通过配戴相应的近视或 远视眼镜,可以帮助儿童纠正视力问题,改善他们的视觉体验。近视 眼镜适用于近视儿童,远视眼镜适用于远视儿童,通过减轻散光或屈 光不正引起的视觉障碍,保证儿童拥有明亮清晰的视野。 二、视力训练方法 除了眼镜矫正,视力训练也是一种有效的儿童低视力矫正方法。视 力训练旨在通过一系列眼球运动和眼睛对物体的聚焦训练,提高儿童 的视觉能力和对细节的感知能力。这种方法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 进行,并结合特定的训练设备和游戏,以提高儿童的视觉功能。 三、药物治疗方法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医生可能会考虑采用药物治疗来矫正儿童低视力。例如,在儿童青光眼或白内障等视觉问题中,使用药物可以帮助 减缓病情的进展,恢复儿童的视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药物治疗 需要严密的监督和专业医生的指导,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疗效。

针对儿童低视力矫正的方法,其效果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几种常用的评估方法: 1. 视力测量评估:通过常规的视力测试来评估儿童的视力功能。这包括使用视力表、自动抄表机或计算机视觉测试等方法。通过定期进行视力测量评估,可以监测儿童视力的变化和矫正效果。 2. 功能性视觉评估:该评估方法旨在评估儿童的功能性视觉能力,如远近视觉、聚焦能力、视野范围等。通过各项视觉任务的表现,可以了解儿童在不同视觉功能方面的进展和改善情况。 3. 家庭和学校观察评估:视力问题不仅会在医疗机构中表现出来,儿童在家庭和学校环境中的表现也是评估的重要参考。通过观察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的视觉行为、学习成绩和对物体的反应等,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儿童的视力矫正效果。 通过综合以上评估方法,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估儿童低视力矫正的效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儿童的情况都是独特的,矫正效果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低视力矫正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儿童的表现和反馈,根据其个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矫正计划。 总结而言,在儿童低视力矫正中,眼镜矫正、视力训练和药物治疗是常见的方法。然而,不同儿童可能需要不同的矫正方案,且矫正效果因人而异。因此,使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儿童的矫正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对于确保他们的视力发育和未来视觉健康至关重要。同时,与专业医生的定期沟通和随访也是提高矫正效果的关键。最终,通过

低视力儿童教材

低视力儿童教材 由于低视力儿童独特的学习特点与特殊需要,我们有必要为他们创设一种无障碍的物质环境和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以利于他们在随班就读中的学习和发展。因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仅有助于激励低视力儿童的学习热情,提升随班就读教师的教学效能,还能减少低视力儿童的一些不良行为。 一、创设安全适宜的无障碍物质环境 (一)校园环境 校园环境要规范、整洁,方便低视力儿童的各种活动。如校园中不堆放杂物,楼梯上无危险物品,道路平整无坑洼状,花草灌木定期修剪,走廊保持平面接触,走廊墙壁装扶手板,必经路设地面标识(如在大楼入口处、楼梯起始处、过路转弯处、教室、食堂、厕所等门口地面或墙壁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使低视力儿童能利用其残余视力觉察到),常去之地设置路标,透明玻璃额外加标(如红外线感应器)等。 (二)教室环境 在首次进入教室时,教师要带低视力儿童熟悉教室的布局、课桌椅的排列,了解讲台、书架、黑板、门窗、纸篓、电脑桌、开关等相应位置。 教室地面采用防滑、防眩光而且能增加声学质量、减少声音损失的新型地板材料。 教室的墙面最好是淡蓝、果绿或乳白等颜色,以营造一种宁静、舒适的气氛,同时也有助于缓解视觉疲劳。如果与地面颜色接近,则应涂上墙裙或踢脚线以便建立空间感。

黑板一般安装在窗户右侧,以避免在书写时由于身体的遮挡而产生阴影。黑板应选用绿色或黑色的哑光材质,并使之轻微内凹,形成圆弧形, 防止眩光对低视力学生的影响。黑板上方还要安装符合标准的照明设施, 以便在自然照度不够时补充照明。此外,教室内最好准备有可移动的小黑板,供低视力儿童练习与教师辅导使用。 课桌选择能倾斜、能升降的类型,桌面一般为浅色,可加配深色桌垫,便于不同科目的不同需要。如美工课上需要寻找不同的工具,物品与桌垫 颜色有较大反差,低视力儿童可迅速找到。桌面不用太光滑、易反光的材料,'而是适当地增加其摩擦力,防止桌面产生眩光和桌上的物品滑落。 课桌的桌面应足够大,以便放置低视力儿童所需要的辅助器材,如大字课本、助视器等。 教师要充分重视低视力儿童的座位问题。一般情况下,低视力儿童的 座位要安排在靠近讲台和黑板以及离教师最近的位置,这样,他们不仅听 得清楚,也可利用残余视力看到黑板上的字。座位附近应该方便他们行走,教室内过道尽量减少障碍物。 学校要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了解低视力儿童对照明的不同要求,并 根据他们的特点,考虑他们座位处的光线问题。如把视网膜、视神经萎缩 等喜光患者的座位选在靠窗户的一边,把白化病、先天性无虹膜、角膜中 央浑浊等畏光患者的座位选在远离窗户的一边,当然也可以让低视力儿童 自己选择不晃眼的位置。若该儿童两眼视力差距较大,则选择面向黑板视 力较差的那只眼的一边的前排位置,以保证充分利用视力好的那只眼睛在 学习上发挥作用。此外,教室内的照明强度不能恒定不变,因为当照度恒 定不变时,会使人疲乏困倦,注意力下降,对空间的感觉难度加大;但光亮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 低视力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力受损的儿童。这些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许多困难,如无法正常看清黑板上的字、无法阅读书报、无法参与运动等。为了帮助他们克服这些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显得尤为重要。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训练和疗法,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残存的视觉能力,提高他们的视觉功能和生活技能。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方法。 视觉训练是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核心。通过一系列的视觉训练活动,如眼球运动训练、视觉注意力训练、眼球协调训练等,可以帮助低视力儿童改善眼球运动和眼球协调能力,提高他们的视觉注意力和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视觉功能训练也是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一系列的视觉功能训练活动,如视觉辨认训练、视觉空间训练、视觉记忆训练等,可以帮助低视力儿童提高视觉辨认能力、空间感知能力和记忆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能力。 辅助设备的使用也是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重要手段。例如,放大镜、视觉辅助器具、电子助视器等可以帮助低视力儿童更好地进行阅读、写作和观看远处物体等活动。这些辅助设备的使用可以弥补他们视力受损的缺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还包括生活技能训练和心理支持。通过生活技能训练,可以帮助低视力儿童学会独立生活的基本技能,如自理能力、社交能力等。同时,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咨询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心态,增强自信心,克服困难。 在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中,家长和学校的支持和配合也是至关重要的。家长应该积极参与康复训练,与康复师密切合作,了解孩子的康复进展,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鼓励。学校应该提供适应低视力儿童学习的环境和教学资源,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对于提高他们的视觉功能和生活能力至关重要。通过视觉训练、视觉功能训练、辅助设备的使用、生活技能训练和心理支持等多种手段,可以帮助低视力儿童克服困难,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家长和学校的支持和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低视力儿童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和生活权益。

简述儿童低视力常见的原因

简述儿童低视力常见的原因 儿童低视力是指儿童在正常视力范围之外的视力问题,主要表现为视力模糊、视角有限或者难以对焦等。儿童低视力的原因有很多,包括遗传因素、眼睛结构异常、眼部疾病、眼睛疲劳等。 首先,遗传因素是儿童低视力的主要原因之一。近视、远视和散光等属于视力问题的常见类型,这些视力问题往往与家族遗传有关。如果儿童的父母或近亲有视力问题,那么儿童患上低视力的风险就会增加。遗传因素可以导致眼球形状不正常,进而影响儿童的视力发育。 其次,眼睛结构异常也是儿童低视力的原因之一。在儿童视力发育过程中,如果眼球的形状或者位置异常,就容易导致低视力问题。比如,眼球变形可以导致屈光不正常,从而影响视力。此外,儿童青光眼和白内障等眼部疾病也可能导致低视力。 另外,眼部疾病也是儿童低视力的常见原因之一。眼部疾病可以直接影响儿童的视力发育和保护。比如,儿童角膜炎、视网膜脱落和斜视等疾病都可能导致视力下降。这些疾病往往需要及早治疗,以防止视力的进一步恶化。 此外,儿童眼睛疲劳也容易导致低视力问题。儿童长时间盯着电视屏幕、手机或者书籍等近距离的物体,会导致眼睛疲劳和视力下降。因此,家长应该督促儿童定期休息眼睛,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

最后,心理因素也是影响儿童视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些儿童可能对学习压力过大,或者存在注意力不集中等心理问题,这会影响儿童的视力发育。面对这种情况,家长和老师应该共同努力,帮助儿童减轻学习压力并提高注意力,以保护儿童的视力健康。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述只是儿童低视力的常见原因,并不代表所有情况。当出现儿童视力下降的情况时,家长应带其到专业眼科机构进行综合检查,以确定具体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及早发现和治疗视力问题可以帮助儿童恢复或改善视力,促进他们的视力发展和学习进步。

儿童残疾评定标准

“两基”工作中残疾儿童少年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一)视力残疾评定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注: ⑴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⑵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⑶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⑷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注:本标准适用于3 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评定标准 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列表如下:

(四)智力残疾评定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注:⑴*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 ⑵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二、残疾的检查方法 (一)视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板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检查方法:检查应用此二卡,在足够明亮处被检查者与视力卡相距5 米,遮盖一眼看0.3卡,E字方向任意调换,若有一眼能看到0.3,即不属视力残疾人。若被检查者不能分辨0.3卡,则用针孔镜矫正再看,若仍不能分辨0.3卡,则改用0.1卡,若好眼通过矫正能看到0.1卡,则属二级低视力。若被检查者好眼通过矫正在5米距离看不到0.1,则嘱被检查者向前移动,每向视力表移动1米,则由0.1减去0.02,即患者视力为0.08,如被检者向视力表移动2米,则视力为0.06(0.1—0.02×2),属一级低视力。移动3米为0.04,为二级盲,以此类推。 也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视力=0.1* 被检眼与视力表距离(米)/5 矫正方法:定残标准必须为最佳矫正视力,为了调查方便,可用串镜或针孔镜进行矫正,串镜是由不同屈光度的正及负球镜镶嵌在木制的镜框上,被检者在5米不能看到0.3时,应用此镜进行矫正,但这必须由有一定的眼科知识的医生进行,简单的方法用针孔镜,当被检查者在5米看不到0.3时,将针孔镜置于眼前进行矫正。针孔镜的制作方法简便,应用一易拉罐空筒剪一圆片,中间扎一0.5—1mm直径的孔即可。 儿童视力的检查:对于较年长儿童可用儿童视力表,制作方法及检查方法同上述。年幼儿童可用实物估算,用以下公式计算: 视力=[1.5/ 实物大小(mm)]*[ 实物距离(m)/5]

八低视力儿童的教育

八低视力儿童的教育

低视力儿童教育

一、低视力儿童的含义 1、低视力(low vision)的传统定义是指手术、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而等于或优于0.05者;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者称为盲。 2、新的定义是指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视功能损害,其视力小于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对于儿童,应强调近视力和功能视力即包括了对比敏感度、暗适应下降而致残的低视力。 二、低视力儿童教育的发展历史 整个低视力儿童教育发展的历史,就是其与盲教育相生相伴却又逐步走向分化的历史。这种历史发展的轨迹,突出地表现在低视力儿童的教育安置上。 20世纪以前,在利用还是保护低视力儿童的残余视力的问题上,人们多数选择了保护,认为低视力儿童用眼做细致工作会伤害眼睛,并把这种保护看作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行为。因此,纵然低视力儿童可以模糊地看到这个世界,也被安置到了盲校,学习盲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认识到了低视力儿童不是盲童,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认知及学习特点,不应在盲校学习,应该接受适合他们的教育。因此各地开始为低视力儿童提供专门的教育,满足其发展需要。1908年,伦敦学校委员会第一位医学专家詹姆士·克尔创办了专门为低视力儿童开设的特殊教育班。1913年,美国一所类似于今天的帕金斯盲校的机构创办了第一个低视力儿童班。但是在那个时期人们仍然用眼罩蒙住低视力儿童的眼睛以保护他们的残余视力,此后才慢慢开始赞同儿童在学习过程中使用残余视力。然而对于如何利用残余视力及应采取什么样的教学策略的探讨与实施却很匮乏,“视力保护班”仍然存在。 20世纪60年代初期,美国乔治·皮博底学院的博士生巴拉哥对盲校学生的调查研究发现,通过系统的教学指导,低视力儿童的“视功能”可以得到显著提高。这项研究成果把人们关注的焦点从低视力儿童“损失多少视力”转移到“有多少可用的视力”上来,学校允许低视力学生使用他们喜欢的大字体印刷品,从而克服了阻止低视力使用的最后一道障碍。

儿童低视力与弱视防治问答

小儿眼科医生培训专用教材儿童低视力与弱视 防治问答 主编:刘志敏

一、人眼是如何看清景物的 眼睛是光的感觉器官,是一切动物外界联系的信息接受器。眼睛很象照相机,角膜和晶状体相当于照相机的镜头,能够聚焦成像,眼内的视网膜相当于胶卷底片,能够接收物像。 外界景物发出的光线,经过角膜、晶状体等聚集后投影到视网膜上,就显出景物的影像。视网膜的感光细胞,将影像变成讯息,通过视神经传递给大脑,经过大脑皮层的综合分析,产生视觉,人就看清了景物。 二、如何检查视力 视力检查主要指远视力,用视力表检查。 视力表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视力表悬挂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但不能让阳光直接照到视力表上,例如朝南房间的北墙上,或用均匀一致、亮度恒定的灯光照明。视力表的高度应使1.0的一行与被检眼高度相近。被检者距离视力表5米。 三、正常儿童的视力发育 视力是随着儿童的成长逐步发育完善的。儿童出生后视觉处在发育阶段,并不能马上达到正常视力。因此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正常视力是不一样的。不了解这一点就容易把正常视力的儿童误诊为弱视。也关系到弱视治疗中疗效的判断,所以我们应当了解不同年龄儿童的正常视力。 根据文献报告,我国儿童不同年龄正常视力是:2岁0.5--0.6;3岁为0.9;4岁为0.9--1.0;5岁和5岁以上为1.0或1.0以上 四、弱视是怎么回事 弱视是儿童发育过程中常见病、多发病。它的本质是双眼视觉发育紊乱,不仅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没有完善的立体视觉,甚至是立体视盲。 弱视的定义是: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 五、弱视是先天吗 在临床工作中,不少的家长这样问医生:“弱视是先天的吗?“我们认为,家长这样提问是出于对弱视儿童预后的关心,他们以为先天性弱视的治疗效果不好,如果不是先天性的,治疗就有信心了。 1987年我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定的弱视分类标准中以及1994年卫妇幼发第17号文《儿童弱视防治技术服务规范》中,均没有“先天性弱视“,这一名称。所以可以这样理解,弱视主要是出生后视功能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是后天性的,其中最常见的是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在我国弱视分类标准中,先天性弱视已不提了,所以弱视儿童的家长当理解到,真正的儿童弱视先天性是极少见的。 六、弱视有哪些危害 弱视的最大危害是患儿不仅双眼或单眼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专家们认为弱视的危害大于近视,因为患有单纯近视的儿童,看远模糊,看近还清楚,视觉细胞和神经还能受到外界物象的刺激而不会衰退;弱视则不同,由于患眼的视觉细胞和神经长期受不到外界物象的准确刺激而衰退,远视力低于0.8,如果不及时防治,患眼的视力便会永久低下,成为单眼视觉。长此以往,必然会加重健眼的负担,健眼的视力也会逐渐衰退。因此,弱视眼对于患者来说,将影响一辈子生活、学习和工作,在他们的眼里,立体视觉模糊,因面不能准确地判断物体的方位,位置和远近。对于弱视儿童来说,弱视眼如果得不到及时防治,将严得影响他们的学习。 七、弱视儿童比过去增多了吗 有家长提出,弱视儿童比过去增多了。根据之一是,现在由于青少年近视眼增多了,戴眼镜的人增加了,这是事实。但是青少年近视与弱视儿童都配戴不同的眼镜,弱视儿童所配戴的眼镜一般都是远视眼镜(也有一部分是散光或近视性弱视);青少年近视者配戴眼镜后矫正视力是达到正常的,弱视儿童戴眼镜后矫正视力是达不到正常的。 综合文献资料,还没有根据说明弱视发病率比过去增加了。各地报告的弱视发病率是有差异的,这一方面由于过去对儿童弱视的重视程度或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不能说过去弱视儿童少,发病率低。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医疗技术的提高,尤其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少生优育,家长们重视儿童的健康发育,幼儿园定期检查视力,及时地去医院就诊,这样弱视儿童就容易被发现,弱视治疗也就重视了,就容易在社会上造成弱视儿童增多了的印象。 八、弱视是如何形成的 关于弱视形成的机理,目前国内外尚未有统一的认识。但是在近二十年来,国际上对弱视的发病机理方面研究进展很快,它已涉及到神经生理学、生物学、形态学、电生理学、药理学、分子生物学及免疫细胞化学等诸多的学科领域。 目前弱视的发病机理主要有中枢发生说和外周发生说两种不同的观点。 中枢发生说认为,弱视的受损部位在大脑视皮层。视皮层中对双眼传入发生反应的细胞,即双眼驱动细胞显著减少,导致了两眼视通路传入相互作用的消失,或者为视系统直接受废用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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