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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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合政办秘[2017]45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5.02【实施日期】2017.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日合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精神,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产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2015年度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合肥市文化产业经过了近十年的快速发展,提升质量效益、加快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日益突出,扩大文化消费既是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出的内在要求,又是当前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路径。

(一)文化产品丰富公共文化设施健全,文化活动多姿多彩。

我市已建成131个设备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乡镇(街道)文化站,18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100个市级农民文化乐园。

近年来持续组织开展了大湖名城·悦读合肥、全民文化周、新春文化庙会、合肥文化大讲堂等主题文化活动,其中“第三届全民文化周”集中安排基层演出、展览展示活动千余项,10万人次直接参与了活动,百万市民近距离享受了这场文化盛宴。

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产品精品层出。

2016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14.08亿元,稳居全省首位,占GDP比重将达到5%以上。

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7.59亿元,同比增长23.3%,全市初步认定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909户,增长22.1%。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奖励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合政办秘[2013]2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1.06【实施日期】2013.0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6日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奖励办法根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2〕92号)精神,为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开拓市场,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坚持“抓主抓重”原则,对2012年度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和销售额、营业额、纳税总额、出口额、执行额超一定限额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不同规模、档次给予奖励。

二、奖励对象(一)工业企业。

1.对2012年度产值超亿元以上企业,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增幅分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增幅且实现盈利的,按照产值规模的不同档次,给予一次性超产贡献奖励。

2.同一投资主体在本市投资设立多家工业企业的,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计算奖励。

(二)商贸流通企业。

1.对2012年度销售额超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和批发商贸企业,销售额、税收增幅分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增幅且实现盈利的,按照销售额的不同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2012年度营业额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营业额、税收增幅分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增幅且实现盈利的,按照营业额的不同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2012年度在合肥市纳税2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税收增幅达到。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合政[2014]62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即1个若干规定、3个管理办法和5项具体政策,简称“1+3+5”政策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7日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为统一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体要求(一)我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五大”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均遵循本规定。

(二)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应按照“由事后为主向事中事前介入为主转变、由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由无偿使用为主向有偿使用为主转变、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转变”的思路,实现“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

(三)坚持政策传承和政策创新相结合、市场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给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使产业扶持政策更好地适应我市产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11•【字号】合政秘〔2016〕6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秘〔2016〕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7月11日《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6〕35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合政〔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民营经济组织,是指依法在本市设立或开展投资、经营的,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之外的内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济组织。

第三条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平等待遇、依法规范的原则,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地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是:(一)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动本区域民营经济发展;(二)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研究制定本区域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四)研究制定本区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区域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办法;(五)细化本区域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六)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并制定具体措施;(七)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及时总结本区域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彰先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八)完成上级政府要求的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任务。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合政[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3〕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扩大有效投入1. 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一批新的重大项目获得国家、省批准。

2013年,争取500个项目纳入省“861”行动计划,市“1346”行动计划储备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4200亿元。

修订完善《合肥市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奖励办法》(合政〔2004〕106号),制定《合肥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和省层面审批的总投资超5亿元的重大项目进行奖补。

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重大项目领导小组调度会,每月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落实分级分类调度,及时跟踪督办事项。

2. 2013年,结合省财政每年资金安排,修订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政策”,设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补贴和担保贴费等。

3. 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不含一人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可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对市认定的各类创业基地,市财政给予资金奖补。

对获得国家、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对供而未建闲置2年以上的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我市项目开、竣工督查制度,依法进行清理和处置,清理出的土地优先保证急需用地的重点项目需求。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皖发改就业〔2023〕501号•【施行日期】202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10月27日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以及国家关于促进消费系列文件部署,促进全省消费需求加快释放,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安徽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重点领域消费1.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省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对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达到建设标准、建成投用并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予以补贴,农村地区补贴标准上浮,支持各市对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充换电服务费给予补助。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鼓励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

(省管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2.升级繁荣文旅消费。

关于加快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优势,现就我市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抓住新经济发展窗口机遇,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平台经济,带动区块链扩展和升级,强化组织引领,健全监管机制,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赋能新载体、释放新潜能、增加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引进服务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和影响力大的综合性平台企业5家,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细分领域平台企业io家,建设跨境平台企业2家,打造2个平台经济特色园区,释放平台经济新动能,构建健康生态新环境,建成省级平台经济示范城市。

二、搭建平台体系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政策引导,强化机制创新,规范发展秩序,科学推动平台经济发展,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1.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装备、石化、原材料、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升规模和质量,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推动关键环节全面数字化的大型制造企业比例达40%.培育综合型和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量达到200家、企业上云数达到50家。

到2025年,力争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延伸、协同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2•农业特色平台。

支持开展数字农业试点示范,推进数字化平台在测土配方施肥、药情监测、质量追溯、土地托管、无人农场等领域推广应用。

推进同江市农村物权资产服务中心数字农业4.0服务系统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智慧“一站式”服务平台。

做大做强“绿谷粮都”“有机桦川”等自建涉农平台,促进寒地五丰、冬梅豆粉、星火大米和百谷食品等优质本地农产品上行。

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目标,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下是我对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加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智能化转型。

2.加强优质产业集群建设,促进资源集约化利用,提高整体竞争力,加大对优质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

3.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财政补贴、减税减费、融资支持等政策,降低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本和融资难度。

二、加强科技创新支持1.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的比重和效率。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提高科技创新项目的财政补贴比例。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力度。

3.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科技创新队伍的素质和数量。

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好的待遇和条件,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

三、加强金融支持1.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获取成本。

促进银行业创新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2.支持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体系,提高创新型企业的融资能力。

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3.加强对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提供专项贷款和风险投资,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人力资源培养和引进1.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企业内部人才培养机制的效率。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培训机制,提供更好的培训条件和资源。

2.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

提供更多的引进人才政策支持,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培养和科研合作。

3.支持外国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待遇和便利。

建立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申请工作和居住的政策,吸引优秀的外国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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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近年来,消费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
消费高质量发展,合肥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鼓励居民增加消费,
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

首先,合肥市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
机制,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合肥市将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
便于消费者及时反应问题和投诉情况。

同时,清理整顿市场乱象,严惩虚
假宣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肥市将鼓励消费升级。

通过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提高
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高品味、个性化消费的需求。

合肥市将增加对创新型企业和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同时,加大对商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品牌,提
升合肥市的消费吸引力。

再次,合肥市将推动居民收入增长。

通过增加居民工资、奖金和福利
待遇等方式,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其消费能力。

合肥市将推动养
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另外,合肥市将鼓励消费的良好习惯。

通过开展消费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文明消费意识和法律意识。

合肥市将重点打造文化消费
品牌,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的发展,丰富市民的消费选择。

最后,合肥市将加强消费市场监督和管理。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
执法力度,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合肥
市将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安全抽检制度,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可靠的商品和食品。

总结起来,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包括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鼓励消费升级、推动居民收入增长、鼓励消费的良好习惯以及加强消费市场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这些政策措施将有效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提升合肥市的消费动力和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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