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廉洁自律:维护廉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纪律,不参与违法违纪行为,不收受贿赂,不搞权钱交易,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严守机密:保守工作秘密,不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组织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信息,维护国家和组织的利益。
3.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推诿、不敷衍,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公正正直:公正对待每个人,不搞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坚持原则,公正处理各种事务。
5.服务精神:热情周到地为群众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积极解决问题,回应各类咨询和反映,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
6.廉洁从政:严守选人用人原则,不搞任人唯亲、任人唯资,公正、公平、公开选拔使用干部。
7.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按照工作要求做事,不违反工作程序,不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方针。
8.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互相监督,自觉约束,及时纠正错误,坚决纠正不良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具体规定还需根据不同情况和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制定。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区社保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处理公务行为规范l、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坚持工作程序,不越权,不越位,工作交叉时应主动协调,积极沟通,禁止推诿扯皮。
2、工作雷厉风行,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3、汇报工作准备充分,注意抓住要点,突出重点,语言简洁,意见明确,节省时间。
4、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会,注意记录。
会前应将急办事项妥善安排,会中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擅自离会。
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
5、机关行文格式规范,语言简洁,语法通顺,说理明白,意见准确。
送主要领导审阅一般要用打印稿。
二、工作纪律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组织,服从领导。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上班不串岗,不擅自离岗,不闲谈喧哗,不会私客,不办私事。
不在走廊大声叫人。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行政策不走样,政令畅通不梗阻。
5、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吃请,不收礼,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6、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公务接待从简,外出办事不搞特殊。
三、接待行为规范1、坚持优质服务,对来局办事人员,起身笑脸相迎,热情让座、倒水。
2、微笑问答,礼貌待客,不厌烦急躁,不东张西望,有问必答,讲解清楚。
能办的事项马上办理。
不知道或不甚了解的问题,转告客人待问清情况后再作答复。
3、接待来访人员,应热诚相待,认真听取反映问题,详细记录,妥善处理。
4、客人离去,要热情相送并礼貌道别。
四、接打电话行为规范l、打电话要用文明用语,吐字清晰,声音温和,先主动问好,报出单位、姓名,然后回答。
2、接电话时,一般在电话铃响三声以内拿起话筒,若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应主动征询是否有事要转告,最好将来话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留下,以便转告。
3、接电话时,要认真听取对方讲话,不时应和对方,讲到最后,应让对方结束通话,道声“再见”后再轻轻把话筒放回原处。
机关行为规范制度

机关行为规范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班,必须着装整洁,仪表大方,用语规范,服务周到。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执行考勤制度,做到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不串岗溜岗,工作时间不闲谈营私,不大专喧哗。
三、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一切公务,做到办事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对文件资料的管理。
在处理文件时,认真遵循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努力做到简捷、高效。
五、注意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和果皮,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办公室内摆设整齐美观,窗明几净,达到机关办公室文明卫生标准。
七、接待来访热情、耐心,详细记录,妥善处理。
严禁使用不良用语,克服简单粗暴的态度。
八、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的阳光制度,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接受宴请和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等。
九、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勤政为民,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把我校组织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过硬队伍,根据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求、中组部《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特制定本规范。
全体组工干部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新形象。
一、政治坚定,立场鲜明。
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思想上成熟、政治上可靠的组工干部形象。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原则,坚持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旗帜鲜明地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公道正派的组工干部形象。
三、钻研业务,勇于实践。
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党的组织工作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和组工干部的思想实际,把学习理论文化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策运用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学习型、研究型的组工干部形象。
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反映情况真实可靠,考察干部客观公正,思想工作深入细致。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务精湛,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激情,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争创一流业绩,树立实干型的组工干部形象。
五、联系基层,服务群众。
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和党员干部服务。
依靠基层,了解群众,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和人才,做党员、干部和人才的贴心人。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各项政绩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树立组工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形象。
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注重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党的纪律,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坚持“五不准”(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跑风漏气、泄漏组织人事工作秘密;不准盛气凌人,口大气粗),克己奉公,拒腐防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树立廉洁型的组工干部形象。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第一篇: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礼貌行为,树立良好的机关新形象,制定如下规范:一、文明礼貌用语规范1、说普通话,语调自然、柔和、亲切,诚恳,音量适度。
2、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 不开粗俗不雅、侮辱他人的玩笑。
3、尽量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4、不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
5、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同志/女士、同志。
6、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1)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2)请人做事,应使用“请”、“麻烦您”等词语;(3)表示歉意,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词语;(4)表示感谢,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词语;(5)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7、有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来访者走时要讲“再见/您慢走”等。
8、同事之间见面,外单位办事人员或群众来访见面,要主动向对方问好。
知道姓氏和职务的,尊称“您好,×××”。
9、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热情接待。
二、日常仪表仪态规范1、仪表规范(1)上班着装要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2)不卷起衣袖和裤脚。
(3)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外表的整洁美观。
(4)上岗时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按规定佩带。
(5)不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同志不留过长的头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异发,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仪态规范(1)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
(2)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玩弄物品等。
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不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
不要在他人面前经常看手表。
(3)与人交谈时应全神贯注,注视对方,适时点头称是或应答。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塑造机关文明的新形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节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第一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间提倡穿正装,不能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第二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
第三条男士不准留长胡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男女皆不准留奇异发型。
1第四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五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及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二节待人礼貌优质服务第六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
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七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2可适当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八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
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
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第九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
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三节维护公德遵纪守法第十一条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3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政治行为规范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于党、忠于国家,拥护政府。
不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悖的言论,不散布有损于党和政府声誉的言论。
3、认真执行各项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政令。
4、服从组织、服从领导,遵守组织纪律。
二、业务行为规范1、坚持一线工作法,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程序办事,讲究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勤奋学习,不断用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自己,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单位的有关办事程序,通晓业务,加强语言、文字修养,提高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依法办事,公道正派。
三、职业道德规范1、树立“敬、竟、竞、静、净”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敬,即敬业爱业、认真做事、精益求精;竟,即用心尽力,殚精竭虑,绝不偷懒;竞,即争先创优,敢于竞争,不甘人后;静,即不浮躁、不虚华,心无旁骛,专心做事;净,即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2、加强科学道德修养,保持严格、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尊重事实、尊重实践、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当日事当日结。
4、增强全局观念,平等待人,严于律己,不计较个人恩怨。
工作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谅互让,互相补台。
5、增强节约意识,生活朴素,不从事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四、工作纪律规范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2、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3、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严禁浏览不良网站。
4、严格执行饮酒六不准,即: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喝耍酒、不准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不准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不准劝驾驶车辆者饮酒、不准饮酒后到工地现场。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0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2004年3月22日)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保持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编制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编办)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现予公布,竭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91—6832743 6824349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2004年3月22日)为了把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编办机关建设成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人才之家,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政治坚定的模范、对己清正的模范、对人公正的模范、对内严格的模范、对外平等的模范,特制定如下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第一条始终刻苦学习党的基本理论。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条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
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深入研究组织、人事、编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选拔干部注重政治表现,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严把政治标准,发展党员严格政治条件。
第三条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第四条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四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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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中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在日常工作中,他们需要严格遵守行为规范,保持职业操守和道德操守,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一、服务宗旨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宗旨是高度负责、公正、严谨、勤勉、开放、创新,为党、国家和人民服务,为干部选拔任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我国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高度负责: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政治
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 公正: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
组织纪律,依据公正、客观和权威的标准进行干部选拔,坚决反对人情、权钱交易和其他不正之风。
3. 严谨: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必须
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把握准确、严谨地处理干部工作和人才培养,维护国家机关高度的纪律性和制度性。
4. 勤勉: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机关工作创新和发展,为党和人民做出贡献。
5. 开放: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开放意识,不断
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理念,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6. 创新: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关工作
和干部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为国家现代化治理提供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原则是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培养,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公开透明,考察全面,科学评价,加强岗位培训等。
1. 干部选拔任用: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中,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干部择优录用,做到
实现人尽其才,关键时刻提拔给力干部。
2. 人才培养: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才培养中,坚持
以培养发展为主,取长补短,注重发挥个人潜力,加强岗位培训,实现培训方案和目标的科学化。
3. 公平竞争: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过程中,
要注重公平竞争,保证干部选拔过程中的机会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干部选拔过程中的人情、权钱交易等现象。
4. 择优录用: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中,要从
各个层面和角度进行考察,综合分析,择优录用干部,坚决遏制权款相互勾结、以权谋利的现象。
5. 公开透明: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干部选拔过程中
落实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地向各方面合法权益提供信息,使招聘申请者有权利获取公开信息,知道干部选拔和任命程序的具体情况。
6. 考察全面: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考察干部的全面情况,包括政治品质、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7. 科学评价: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过程中,
按照干部选拔评价细则进行科学评价,以确保干部选拔及岗位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8. 加强岗位培训: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干部选拔工
作后,加强岗位培训,使干部逐步适应新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创造力,真正做到岗位匹配。
三、执纪必严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始终坚持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法律法规和组织部门规定,以严明的纪律执行情况,接受人民的监督。
1. 严格遵守纪律: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个人行
为符合组织部门职责和纪律,坚决禁止干部在工作中触犯党纪法规和组织部门职责。
坚决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干部替换工作工资合法性和保密性。
2. 提高工作质量: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确保按工作
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工作,互相协调和支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确保在工作中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秘密文件的处理、转印、盖印,规范开展干部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
3. 加强资料管理: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需要确保各类资
料防火墙、保密,并落实经费监管制度。
确保各项资料的存放安全,保护国家机关相关工作的保密和安全。
4. 接受人民监督: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接受人
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公开工作情况,回应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四、工作作风
1. 正确履职: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将工作放在第一位,树立正确的履职意识,切实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在组织部门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干部选拔和管理原则,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部署工作: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履行及时和负责任
的职责,积极主动组织部门工作,确保工作目标贯彻落实。
3. 加强学习: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不断提
升自我素质和岗位能力。
4. 团结合作: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同志之间的团
结和合作,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给予干部充分尊重、爱护的情感。
5. 确保廉政: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确保在一切工作中
保持廉洁,加强监督,预防腐败现象,保障国家机关的治理能力和权威性。
总之,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始终保持职业操守和道德操守,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只有在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为党、国家、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