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仓库)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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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防火规范

厂房防火规范

厂房防火规范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3 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3.2.1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表3.2.1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的规定提高:1 甲、乙类厂房;2 甲、乙、丙类仓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首先,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建筑材料的选择、防爆设备的设置和防火分区的划定。

一、建筑材料的选择在厂房和仓库的设计中,应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建筑材料。

首先,屋顶和墙体应采用防火、防爆性能良好的材料,如不燃烧材料或阻燃材料。

大面积使用易燃材料、爆炸物质不稳定的场所,也可采用耐火砖等耐高温材料进行衬垫。

另外,地板材料也应选择非易燃材料,以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

二、防爆设备的设置在厂房和仓库的设计中,应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安全隐患,设置相应的防爆设备。

首先,对于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爆炸灭火装置,如爆炸防火门、爆炸防火墙等。

其次,对于存在爆炸性粉尘或气体的场所,应设置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具、防爆电气开关等。

同时,还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如制定静电地线、设置静电安全阀等,以防止静电引发爆炸事故。

三、防火分区的划定在厂房和仓库的设计中,应根据不同的危险性和防护要求,划定相应的防火分区。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有易燃物质贮存的场所,应划定防火分区,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墙和防火门。

防火分区的划定应根据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程度,合理设置防火距离和划分安全通道,以确保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和扑救。

此外,在厂房和仓库的设计中,还应对建筑消防系统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

包括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水池、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设置适当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材等。

消防设施应安装在易燃易爆货物储存、使用处的附近,并设有醒目的标志和操作指示,以方便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进行扑救和疏散。

综上所述,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防爆设备的设置和防火分区的划定。

通过优化设计和合理设置,可有效降低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厂房和仓库的安全性。

在实际设计中,还应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安全隐患,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细化和完善。

库房防火制度与规定范本

库房防火制度与规定范本

库房防火制度与规定范本一、总则1.库房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防火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防火意识,提高防火技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库房内的火源、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得到严格管理,做到分类储存,避免火灾隐患。

3.库房日常巡查、设备检查和维护应按规定进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4.库房内部应装有防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以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二、火源管理1.严禁在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照明和加热设备,使用易燃物品等。

2.库房内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避免电器设备产生火源。

3.库房内的电缆、电线应铺设整齐牢固,防止出现电线老化、短路等情况。

4.库房内的电气设备、电线、插座等应定期清洁,防止积灰或脏物引起火灾。

三、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管理1.库房内的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存放,避免相互接触和混放。

2.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的存放位置应远离火源和高温区域,保持通风畅通,避免积存热量。

3.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定期检查,避免造成过期失效或产生其他安全隐患。

4.库房内的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标明名称和规格,做好定期盘点和台账记录。

四、消防设施管理1.库房内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库房内的消防器材应摆放整齐,易取用,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可靠性和可用性。

3.库房内的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或占用疏散出口。

4.库房内的消防设施使用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五、库房巡查与维护1.库房巡查应按照制定的计划和要求进行,包括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确保库房安全。

2.库房巡查应重点关注火源、易燃物和可燃物的存放情况,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以及防火通道和疏散出口的畅通情况等。

3.库房设备的维护应按照制定的维护计划进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车间库房防火制度

车间库房防火制度

车间库房防火制度一、引言车间库房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制定和执行一套严格的车间库房防火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车间库房防火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车间库房布局与设计1. 车间库房的布局需合理,避免堆放过密、通道堵塞等情况。

2. 库房应设有必要的防火墙,以隔离火源并阻止火势蔓延。

3. 库房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等设备,确保及时响应火灾。

三、仓储物品管理1. 企业应对车间库房的仓储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将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2. 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过多或过热的设备,避免引发火灾。

3. 定期检查库房内的仓储物品,清理过期、损坏或不必要的物品,以避免火灾隐患。

四、电气设备管理1. 车间库房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

2.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保证线路的正常运行,避免短路引发火灾。

3.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漏电情况,并及时修理,以保证电器设备的安全性。

五、明火与吸烟管制1. 车间库房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烟火和吸烟行为。

2. 配备专门的吸烟区域,并设置专用的烟灰缸,避免烟蒂引发火灾。

3. 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安全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六、紧急疏散和应急措施1. 建立完善的紧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知疏散路线和应急措施。

2. 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以备发生火灾时的紧急灭火。

3. 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七、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1. 指定专人负责车间库房的防火工作,建立防火值班制度。

2. 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进行追责,切实加强员工的防火意识。

3. 建立定期检查和巡视机制,对车间库房的防火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2. 制作宣传资料,通过悬挂海报、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员工传达防火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物资仓库防火工作规范

物资仓库防火工作规范

物资仓库防火工作规范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L5米。

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的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鸨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

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型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

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防雨、防潮保护、管理人员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几年)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5任何情况下,员工不能在布草房和货仓内吸烟,使用电炉和未经许可的其他动火操作
6房内不得过量储备汽油、天那水等特别易燃品,对这些物品的管理必须特别注意
7布草房和货物的堆放必须按安全规定执行,并注意保
持室内环境的清洁、干燥和通风
8发生火灾时,注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现场,并对火区
进行必要的隔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防爆设备和材料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的区域,应采取防爆设备,如爆炸压力释放装置、爆炸隔离管道、防爆电器等,以防止火灾时发生爆炸。

在建筑设计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分级标准的防爆材料,如防火板、阻燃涂料等,以保证建筑物整体的防爆性能。

其次,空间规划与隔离是防爆的重要措施。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域,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空间规划和隔离,将易燃易爆物品与其他区域有效地隔离开来,以减少火灾扩散和爆炸的可能性。

同时,建筑设计中应合理设置逃生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再次,通风和消防设备的设置也是防爆的重要措施。

建筑设计中应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保证厂房和仓库内空气的流通,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积聚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条件。

此外,消防设备的设置也是必不可少的,如合理布置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独立烟感探测器等,以及合理设置喷淋系统、沟槽和消防水源等,以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最后,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也是防爆的重要环节。

在建筑设计中,应合理设置安全标识和安全通道,明确指示员工的逃生路线和安全区域。

此外,还应进行员工的防爆培训,如防爆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演练等,提高员工的防爆意识和应急能力。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技术要求主要包括防爆设备和材料的选择、空间规划与隔离、通风和消防设备的设置以及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和科学的防爆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一、引言火灾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故之一,尤其在工业厂房中,由于仪器设备、电线电缆、化学药品等物质的存在,火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因此,为了保障工业厂房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厂房建筑设计必须遵守一定的防火规范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

二、防火规范标准1.建筑结构:(1)使用不燃性材料作为主要建筑材料,如钢铁、混凝土等。

(2)严格控制燃烧特性较高的材料使用,如木材、塑料等。

(3)建筑墙体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避免火势扩散。

(4)墙体、楼板等开洞设置应符合防火要求,需设置防火盖板或防火窗。

2.电气设施:(1)电线电缆必须选用阻燃性能好的材料,对高温环境下的电线电缆使用应特别注意。

(2)电焊设备应设置在专用的防火室内,防止火花引发火灾。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布线和接线。

3.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应该设置良好的排烟装置,及时将排除火灾产生的烟雾和毒气。

(2)通风道、风管等应使用阻燃材料制作,防止火势传播。

4.灭火设备:(1)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2)使用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探测器,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

5.安全疏散:(1)设置合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应设置防火门,能够有效隔离火势蔓延。

6.废弃物处理:(1)废弃物应定期清运,避免堆积过多引发火灾。

(2)对于易燃废弃物,应采取专门的存储和处理方法,防止引发火灾。

7.消防培训:(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2)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提前制定灭火计划。

三、总结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是保障厂房安全的基本要求,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标准,可以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从建筑结构、电气设施、通风系统、灭火设备、安全疏散、废弃物处理和消防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设计,能够有效提高厂房的防火性能和人员安全。

丁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要求

丁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要求

丁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要求
一、厂房和仓库的整体规划
1.必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设计要求,保证设施的合理性、完整性以及安全
性。

2.应当根据消防要求,合理规划物品储存位置,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的畅
通,并随时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确保安全。

二、电线、电器的安全使用
1.电线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并采取隔离措施,所有电器应坚固耐用且安
装合理。

2.所有电器均要接入接地线,确保电器使用的安全性。

三、防火规范
1.厂房应有统一的防火控制中心,可对各区域的烟雾、温度等进行监控,
并设有相关灭火设备(如消防栓、喷雾系统、灭火器等)。

2.贮存易燃品时,必须存放在专用柜中,到禁止燃烧物品进入厂房和仓
库。

3.必须落实正确的消防逃生预案,灭火队伍遭遇火灾时,主管领导和相
关人员应能迅速做出反应和应对。

四、人员培训
1.厂房内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标志、资料及装置的使用、
疏散的方法和非常通道的位置、消防设备位置等工作。

让每个人都能有更高的安全使用选择。

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应训练好,各类人员应掌握通用的基本灭火
技能。

3.其他紧急救护技术应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应对火灾、救援、
审查和报装装置等方面的能力。

以上是丁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要求的主要规定,厂房在使用过程中需随时更新
安全措施,以确保每次的生产都是安全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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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厂房(仓库)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生产类别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甲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丙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2 可燃固体丁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 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仓库类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甲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乙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丙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2 可燃固体丁难燃烧物品戊不燃烧物品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3.2.1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3.2.1 的规定。

表3.2.1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难燃烧体0.50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难燃烧体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柱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难燃烧体0.50 梁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0 楼板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75 难燃烧体0.50 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0 燃烧体疏散楼梯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75 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燃烧体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2.1 的规定提高1.00h:1 甲、乙类厂房;2 甲、乙、丙类仓库。

3.2.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规范表3.2.1 的规定降低0.50h 。

3.2.4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 丁、戊类厂房(仓库)。

3.2.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烧体时,不应低于0.50h:2 4 层及 4 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

B1、B2 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 的有关要求。

3.2.6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中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3.2.7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或多层仓库中的楼板,当采用预应力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

3.2.8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 和1.00h 。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中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3.2.9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丁、戊类厂房(仓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但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2.10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3.2.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规定。

3.3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3.3.1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1 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产类别厂房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地下、半地下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甲一级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二级 3000 2000乙一级不限 5000 4000 2000二级 6 4000 3000 1500丙一级不限不限 6000 3000 500二级不限 8000 4000 2000 500三级 2 3000 2000丁一、二级不限不限不限 4000 1000三级 3 4000 2000四级 1 1000戊一、二级不限不限不限 6000 1000三级 3 5000 3000四级 1 1500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的有关规定;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 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采用防火墙分隔;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 倍。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 人时,其层数不限;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墙体和1.00h 的楼板进行分隔。

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分隔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6 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3.3.2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2 的规定。

表3.3.2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储存物品类别仓库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单层仓库多层仓库高层仓库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每座仓库防火分区每座仓库防火分区每座仓库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甲3、4 项一级 1 180 601、2、5、6 项一、二级 1 750 250乙一、二级 3 2000 500 900 3001、3、4 项三级 1 500 250一、二级 5 2800 700 1500 5002、5、6 项三级 1 900 300丙1 项一、二级 5 4000 1000 2800 700 150三级 1 1200 400一、二级不限 6000 1500 48001200 4000 1000 3002 项三级3 2100 700 1200 400丁一、二级不限不限 3000 不限1500 4800 1200 500三级 3 3000 1000 1500 500四级 1戊一、二级不限不限不限不限2000 6000 1500 1000三级 3 3000 1000 2100 700四级 1 2100 700注:1 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2 石油库内桶装油品仓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 的有关规定执行;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煤均化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0m2;4 独立建造的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 倍;5 一、二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2;三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6 一、二级耐火等级冷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 的有关规定执行;7 酒精度为50%(v/v)以上的白酒仓库不宜超过3 层;8 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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