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学一A
国际税收学的基本概念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
地域税收管辖权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 域管辖权
分类所得税制下: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一般财产税 :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管辖 权
特别财产税 :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国家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和类型 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地域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和类型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税收管辖权的具体实施情况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属人原则
以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和住所为 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原则
国际税收协调
所得税和财产税方面: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商品税方面:关贸总协定
国际税收分配--国际税收协调的结果
跨国商品、所得和财产课税中 的重复征税
跨国所得课税中的重复征税 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例)
跨国财产课税中的重复征税 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例)
跨国商品课税中的重复征税 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例)
所得税重复课税
财产税重复课税
商品税重复课税
国际税收协调如何导致国际税收分配
跨国所得课税 例
跨国财产课税 例
跨国商品课税 国内商品税 关税
国际税收的概念
关于国际税收概念的主要观点
国际税收体现的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涉外税收和国际税收的关系如何?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关系 国际税收的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
《国际税收学》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税收学》目录一、课程简介二、教学目标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四、教材与参考书目五、教学课时分配六、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方法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第六章国际避税的主要防范措施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九章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第十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国际税收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国际税收学》是大学财政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它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一门新学科。
它是随着国家间经济往来的发展和扩大而出现的。
它是国家之间由于征税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其本质反映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主要研究所得与财产收益的课说问题,涉及税收管辖权、国家重复征税、国际避税和逃税、国际税收协定等主要问题。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宗旨在于:要求学生学习、研究、了解和掌握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国际税收惯例和国际反避逃税等问题,并能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态势,懂得妥善处理一些频繁出现的国际税收问题。
本课程教学时数共32课时。
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1、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国际税收学的先修课是财政学,后续课包括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相关课程是预算会计、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
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2、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
国际税收学与实际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学应密切联系实际,可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方法,必要时可以组织学生实习。
该课程实用性强,理论性复杂,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指导实践,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理论问题要理解透彻;对业务方法要熟练掌握。
四、教材与参考书目授课教材: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参考书目:1. 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董再平(主编),2013:《国际税收》,东北财大出版社3. 葛惟熹(主编)2007:《国际税收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4. 黄衍电(著),2010:《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5. 王铁军,苑新丽(著),2009:《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6. 2012中国税收发展报告-中国国际税收发展战略研究,2013,中国税务出版社。
国际税收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税收》课程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编写依据: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中英文):国际税收In ternatio nal Tax课程编号:105212714学时学分:32/2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分配:32 : 0课程类别:专业课程课程性质:必修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学期:7先修课程:《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学》开课单位:商学院二、课程教学目标《国际税收》是国际贸易本科类学生的专业选修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国际税收有关基本概念及原理,包括导论、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办法、国际避税及反避税的概念与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以及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等。
国际税收并不是国际社会凭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权力取得收入的工具,不涉及国内税收以外的新的税种,因此本课程不注重于国内税收课程讲授过的税收的基本概念条款等的解释,而是着力介绍了其作为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在国与国的税收分配和税收协调过程中表现出的不同之处。
三、课程教学要求《国际税收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课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培养学生专业素质:(1)使学生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2)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中的避税和反避税的方法;(3)使学生了解国际税收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各国的主要做法。
同时,教师还要培养学生非专业素质:(1 )理性人的思维及行为方式;(2)严谨细致的作风;(3)国际法及国际运营的思维;(4)要增加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的比重,要突出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归纳,同时安排必要的作业,以巩固教学效果;(5)适度开展课外阅读,积极引导学生在阅读的基础上,理解国际税收的相关政策。
对于学生必须按照开发内化教学模式,落实预习、练习和复习的每一个环节,要适应该课程应用性强的特点,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原理,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二)教学内容第一单元国际税收导论【单元教学目标】1•了解开放经济下国际税收现象背后所隐含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的含义和本质;2•掌握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单元教学要求】在本单元教学过程中,通过课堂讲授和案例讨论,使学生能了解开放经济下国际税收现象背后所隐含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的含义和本质;通过组织学生课堂讨论,使学生掌握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第一章国际税收的含义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1.国际税收的含义:1)宽口径的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窄口径的国际税收: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或地区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2.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际税收的本质通常体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当一国征税而导致另一国不能征税,或者当一国多征税而造成另一国少征税时,两国之间便会发生税收分配关系。
2)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各个国家在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上必须考虑与其他利益相关国家的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与政策上进行协调,从而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二、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1.联系(从国际税收的本质入手):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没有国家税收,就没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与税制协调,就不可能出现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国际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2)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与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受到国际税收的影响。
本国与他国达成的税收协定以及国际上公认的国际税收规范与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税收中有所体现。
2.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国际税收虽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关系,但其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
(形式特征)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
国际税收教学方案(一)

国际税收教学方案(一)国际税收教学方案资料一、方案简介•本方案旨在提供一套全面而系统的国际税收教学内容,涵盖税法基础知识、国际税收政策、税收规划等方面。
•主要面向会计、税务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学生,帮助他们掌握国际税收知识,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二、课程设置1.税法基础知识–税收原理与分类–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2.国际税收政策–双重征税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跨境商品与服务税收3.案例分析与实践–税收规划与优化–跨国企业税收筹划4.考试与评估–期中考试–期末综合评估三、教学方法•理论授课:通过讲解税法理论,帮助学生理解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案例分析:引入实际案例,让学生通过分析与讨论,掌握税收规划和应对策略。
•讨论与互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出问题与思考,增强学习效果。
•实践操作:提供实际模拟操作环境,让学生进行税务申报与筹划实践,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资源•教材:精选编写的国际税收教材,内容详实、权威性强。
•课件:配备精美的电子课件,便于学生课后复习和巩固知识。
•案例库:丰富的案例库,涵盖不同行业和领域,提供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机会。
•计算机设备:配备先进的电脑和相关软件,确保学生能够进行实践操作。
五、评估方式•期中考试:对学生对于税法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测试。
•期末综合评估:通过综合案例分析、实践操作和学生表现等方式,综合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六、预期效果•学习者将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政策规定,具备税务计算和筹划能力。
•学习者将能够应对不同的税务问题,提供合规性和优化性的税收解决方案。
•学习者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独立分析和解决税务问题,提升自身职业竞争力。
以上是关于“国际税收教学”方案的简要资料,欢迎对我们的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际税收学之税收管辖权及其实践(PPT85张)

第二讲 税收管辖权及其实践
• 我国属人管辖权实行居民管辖权.将在我国 连续居住满一年或具有固定住所为依据.认 定居民纳税人,并规定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 纳税义务.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均需要在 中国申报纳税. • 但对于连续居住不满一年且没有固定住所 的非居民纳税人.仍然需要对中国境内取得 的收入申报纳税.
第二讲 税收管辖权及其实践
• 属地管辖权则产生于国家领地和治所意识. 并最早运用于对封建领地范围内的政治管 辖.在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农耕民族的国家有 很强的国土文化. • 中国等东方国家最早实行属地法管理. 强调 对本国领土内的公民与财物的管理.这固然 有利于对外来民族的吸收和同化管理.但对 人和物的对外流动具有排斥性,对华侨利益 保护和对外开放有一定消极作用.
第二讲 税收管辖权及其实践
• 处理国家间的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原则有: • 第一.相互尊重主权原则.主权是各拥有主权 的国家对辖区内的人和物的各事件行使有 效管理的权力.尊重主权被写入联合国宪章, 是建立战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 • 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都属于国家主权 范围.但由于人和物的流动会形成国家间的 权力重叠.解决冲突需要有相互尊重主权并 协议解决冲突.
第二讲 税收管辖权及其实践
• 二.税收管辖权冲突与解决原则. • 税收管辖权的法律渊源是治所与税源一致 性.政治管辖权与税收管辖权一致.税收管辖 权从属于政治管辖权.并因为税收管辖而产 生政治义务. • 国内税收管辖权的法律渊源及调节对象看, 应被视着公法,虽然涉及私人利益的调节,但 是以国家为主体,并调节保护国家公共利益. • 在国内税收管辖权中体现公民遵守并尊重 国家公共利益的关系.
第二讲 税收管辖权及其实践
• 现代属人管辖权已经从公民管辖权延伸为 居民管辖权,本身即体现了一些属地意识.而 且由于各国疆域确定性增加和公民或居民 的流动.在实践中属人管辖权也开始逊于属 地管理权. • 在税收管辖权上的体现就是对本国公民或 居民进行税收管辖,称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 辖权.大多数国家使用居民管辖权,并有明确 的居民纳税人认定标准.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国际税收是一个()。
A.经济范畴B.历史范围C.社会范畴D.制度范畴2.国际税收是关于( )。
A.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一切税务关系B.本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C.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D.对某些外国税制所进行的比较研究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
A。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4。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是( )。
A.所得税问题B.土地税问题C.关税问题D.消费税问题5.下列关于国际税收与国际税务关系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A.前者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后者协调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B.前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关税,后者主要涉及所得税和财产税C.前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后者涉及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D.前者涉及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后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各项属于国际税收含义的有()。
A.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B.国际税收是指发生在国家间的一切税收关系C.国际税收是对跨国所得的征税D.国际税收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E.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2.下列税种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有( )。
A.增值税C.公司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E.遗产税3.下列税种中,不会引起国家间财权利益分配问题的有()。
A.所得税B.商品税C.遗产税D.关税E.增值税4.下列关于国际税务关系与国际税收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有()。
西财《国际税收》教学资料 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

第二章税收管辖权一、名词解释1.税收管辖权: 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具体表现为税收立法权和征收管理权。
2.属地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地域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原则。
以该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或地域税收管辖权。
3.属人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人员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原则。
以该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居民税收管辖权或公民税收管辖权。
4.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又称地域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要对来源本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所得以及存在于本国境内的一切应税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其取得者是否为该国的公民或居民。
5.营业所得: 又称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林牧渔、商业、金融和服务性行业等活动取得的所得。
6.常设机构: 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7.归属原则: 即常设机构所在国只能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跨国营业所得为应税范围,而不能扩大对该常设机构所依附的对方国家企业,来自本国的一切跨国营业所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征税。
8.引力原则: 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对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所得要征税,对虽没有直接通过常设机构,但与常设机构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也要牵引到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9.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是指个人独立地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包括独立的科学、文化、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以及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会计师等独立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10.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受聘或受雇于他人的劳动而取得的所得,一般为工资、薪金所得。
11.投资所得: 是指投资者将其资金、财产、或技术提供给他人使用所获取的报酬所得。
12.居民税收管辖权: 是属人原则在国际税收上的反映。
居民管辖权(resident jurisdiction),又称居住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拥有征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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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美协定:1975年非加太地区46国和欧共体 9国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目前已经谈判签 订了洛美第四协定.《洛美协定》的基本目 标是“援助------贸易”,即发达国家通过单 边的关税及贸易优惠,争取与发展中国家的 自由贸易。
• 洛美协定对于世界政治经济秩序、南北关 系以及国际贸易规则,产生了重大而深远 的影响。
• 国际税收产生于国际经济活动:
• 自然经济古老的直接税,土地税人头税,不会 形成跨国征税对象,国际商品和人员的流动 也很少.不会形成国际税收关系.
• 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兴起,各国产生以商品 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间接税.商品跨国界流 动成为经常现象,同时产生各国以关税协调 为主的广义国际税收关系.
• 现代所得税和跨国公司产生和发展,引起纳税人 的跨国流动,促成了复杂的国际税收关系.
• 然后是国家间的关税协调:著名的1703年英 葡梅屈恩协定.1860年英法科布登-谢瓦利埃 条约.1865年法摩关税同盟.
• 1919年帝国关税优惠最早开始多边关税协 调,二战后1947年关贸总协定/1975年洛美 协定/1968欧洲关税同盟.
• 1947年23国签订关贸总协定,协调缔约国 之间的关税及贸易关系,促进贸易自由化 和世界贸易环境的稳定与透明,主要有互 减关税等原则,并为各国关税及贸易主谈 判提供平台。在2019年建立世界贸易组织。 目前已组织包括多哈回合在内的九个回合 贸易谈判,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 银行并列的世界经济支柱。
•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
• 第十款: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 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 税、饷银,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 晓示,以便英产按例交;今又议定,英国 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 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 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 分。
• 国家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税收活动.有完 善立法和完整的税制体系.法律强制力是主 权国家的司法制度.
• 而国际税收只是国家间的税收协定,虽然国 际法在大多数国家高于国内法,但国际税收 协定没有司法层面的法律强制力.
• 而且国际税收只是针对某一特定的跨国税 收问题.并不是完整的税收体系.
• 国别税收都是主权税收.有国家税收和外国 税收.本国税收和外国税收相对应.一国税收 相对于外国纳税人就是形成外国税收.
• 二.国际税收与国内税外国税涉外税的关系
• 国际税收是各国课征税收的国际影响及各 国间的税收协调.狭义的国际税收仅指各国 间的税收协调.
• 国际税收形式就是各国间的税收协定.由此 形成的国际税收有三大特点.国际税收是各 国间税收利益分配.国际税收强制力不同.国 际税收协调税收问题但没有特定税种征税 对象和纳税人.
• 一,国际税收关系及其产生
• 国际税收,就是因为跨国活动引起的国家 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 顾老师赴美讲学取得5000美元收入的纳税 问题:A,因为在美国取得的收入,应该在 美纳税;B,因为顾老师为中国公民,应该 在中国纳税;C,顾老师只取得一笔收入, 只应该交纳一份税收。
• 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就是国际税收。
• 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 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在80年发表.联合国范 本与经合组织范本结构是一致的,都由七章 构成.
• 联合国范本应发展中国家要求.保护受资国 的权益.范本强调了收入来源国的利益即属 地管辖权.受到发展中国家较广泛的欢迎.
• 各国双边与多边税收协定基本上都是前两 大范本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内容的.而范本主 要是提供国际税收协定的标准样式和主要 原则.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上构成国际惯例.
• 所得税产生前对遗产双重征税问题,有1872年英瑞 税收协定和1899德奥税收协定.
• 所得税产生后,二战前的国际联盟财政委员会在28 年提出订立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逃税的税收 协定的主张.并在43年和46年提出墨西哥协定范本 草案和伦敦协定范本草案.
• 而这一阶段各国所得税制差异大,协调困难,只有很 少的一些国家建立了双边的税收协定.29年英爱订 立了较全面的双边税收协定.
• 国际税收主要协调三个问题:
• 一是重复征税问题,由此商品人员和跨国公 司活动.各国奉行独立的征税权.会造成重复 征税问题,阻碍国际间经济活动.
• 二是国际避税逃税问题.由于各国税制的差 异.纳税人通过调整经营活动和财务会计处 理方式.规避纳税义务.扭曲国际经济活动.
• 三是国际税收技术与信息合作.
• 联合国范本应发展中国家要求.保护受资国 的权益.范本强调了收入来源国的利益即属 地管辖权.受到发展中国家较广泛的欢迎.
• 美国在76年也公布了美国避免双得征税协 定范本.目前使用96年的修订本.美国范本是 单边性文件,只反映美国立场.
• 美国范本也是在经合组织范本的基础上按 美国利益进行了一些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是 针对发展中国家税收竞争,有两处:处理税收 协定滥用和限制税收饶让.同时强调美国国 内法优先原则.
• 我国主要应用联合国范本.由于我国有较多 的外资优惠政策.在具体的协定中较强调税 收饶让权.以保证税收优惠的实际作用.
• 中国1978年开始同外国缔结税收协定。 1979年1月最早签订单项税收协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 免航空运输企业税捐的协定》。1981年起, 中国对外开始进行缔结综合税收协定的谈 判工作。最早签订的综合税收协定是1983 年9月6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 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86年美国税制改革,新的税收法案与欧盟税 收协定有冲突.但美国高院进行新法优于旧 法的仲裁,引起与欧盟的冲突.
• 英国50年财政法案和59年所得税修正案也 引起与多个国家适用税收优惠协定的冲突. 英国高院也进行了新法优于旧法的仲裁,也 引起矛盾.
• 美英无视国际协定义务,有特殊的国力背景.
• 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范畴,由于没有超国家的 司法强制力,必须与缔约国相互信赖和自觉尊守为 基础.
• 南京条约确定协定关税原则。从此中国丧 失关税自主权。并在协定关税原则的基础 上形成值百抽五和子口半税等原则。据说 这是当时世界上最低的进口税率。同时 Nhomakorabea相对国内的苛
捐杂税,子口半税
形成超国民待遇。
• 英国人赫德在第二次鸦 战争后入主中国总税务 司。负责中国关税行政 与官员任免等事务。把 持中国海关长达46年。
• 以关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国家间协调,有明 确的消费主权的属地关系,不形成所得税 那样的重叠征税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 一般认为不属于现代国际税收关系。
• 关税协调因为商品跨国界运动引起,突破 了土地税人头税等古老直接税的封闭性, 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形成国家间税收关系, 我们可以把关税协调看着国际税收起源。
• 辛丑条约后。中国海关 及常关关税被抵押,关 税主权全面丧失。
• 古典经济学家的关税协调思想:
• 配第最早提出进口应该征消费税而出口不 应该征消费税的主张.
• 斯密更认为高关税经济危害大和出口关税 危害更大.并提出退税主张.
• 李加图则是从税负转嫁的角度分析出进口 税和出口税都是由进口国消费者负担的.
• 国际税收两个国家或多个国家的税收关系. 形成国际税收协定后.高于国家税收.
• 一些国家将国际税收协定义务单独进行税 收立法.
•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衔接有三种形式:
• 一直接生效模式.与国家税收相冲突的部份 按新法优于旧法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处理.
• 二是通过专门的税收法律条款安排转换为 国内税法组成部份.
• 现代所得税建立在净收益基础上.与传统的 对静态财产或人口征收的古老的直接税不 同.因为基于收入和财产的所得税与私有财 产权存在宪法的冲突,所以各国所得税产生 就很晚.
• 英国最早在1842年建立所得税,美国1913年 /法国1914年/德国1925年.虽然所得税产生 很晚,但基于关税协调的经验,所得税产生前 后就出现了基于所得税的国际协调.
• 这一系列理论形成了各国关税协调原则.
• 关税涉外性很强。各国确立了尊重主权的 消费国优先的原则和尊重涉外关系的协商 确定原则。
• 由于奖出限进的贸易竞争,各国有免税低 税出口而高关税壁垒限制进口的动机。国 家间协调则强调互减关税促进自由贸易。
• 关税税收分配原则:进口商品关税及其他 流转税由进口国家征收。生产出口商品的 所得税及其他直接税由出口国征收。
• 各国处理国际税收问题的原则: • 单边原则:各国自觉对双重征税进行处理. • 双边原则:两国签订协议处理双重征税问题. • 多边原则:多个国家签订协议处理双重征税. • 区域性原则:区域内国家共同协商处理双重
征税问题. • 国际税收一般规范:目前主要是一些避免双
重征税的国际惯例.
•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是很显然的.
• 由于所得税和财产税征税的复杂性.各国加强了所 得税和财产税征收中的协调与合作.这一时期是国 际税收形成的最重要时期.
• 这一期间产生了《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 本》以及一系列国际税收协议,产生了以所得税 和财产税为核心的狭义国际税收关系。
• 各国首先进行境内关税协调:著名的1640年 英国和1660年法国统一国境关税.1789年北 美十三州/1834年德意志关税同盟.
• 三是国际税收协定经议会批准,独立成法并 生效.并优于国内税法.
•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法律地位也有两种模式.
• 大多数国家承认国际协议的义务.国际税收协定作 为特别法优先于国家税收等普通法.如法德日荷等 发达国家及所有的发展中国家.
• 美英则规定国际税收协定并不因其是国际协定而 具有优先地位.形式上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具有同 等地位.在争议时进行法院仲裁解决.由于国内新法 灵活于国际税收.而司法仲裁新法优先于旧法.实际 上有无视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
• 涉外税收则是从属于国家税收的,是国家税 收中可能涉及到他国利益的部份.如关税就 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同时所得税相对于外国 投资者时也具有涉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