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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第四版)第11章——国际税收管理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11章——国际税收管理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管理
➢ 本章要点
➢ 1 国际税收协定 ➢ 2 国际反避税方法 ➢ 3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 4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 5 BEPS行动计划 ➢ 6 双支柱方案
C目 录 ONTENTS
11.1国际税收概述 11.2国际税收协定 11.3国际反避税法规与措施 11.4国际反避税合作
➢ 20世纪20年代以来,联合国的前身——国际联盟即开始组织世界各国的经济专家和税 务专家对双边税收协定进行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 定范本》(以下简称《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以下简称《联 合国范本》)相继产生,几经修改成为目前具有最广泛影响力的两个税收协定范本, 这标志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活动进入了规范化的阶段。
11.1国际税收概述
➢ 11.1.1国际税收的概念
➢ 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 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 象。
➢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 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 11.1.1国际税收的概念
➢ 11.3.1针对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 单边预约定价协议是一国税务部门与本国企业就其与境外关联企业进行 受控交易所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等达成的协议。跨国企业首先根据其自 身经营战略和内部管理要求,向本国税务部门提出本企业的转让定价方 法,税务部门则对此进行审批,若双方达成一致,即可签订预约定价协 议。单边预约定价协议的签署使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双方都在转让定价问 题上做到了心中有数,可以稳定纳税人与主管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但 是,单边预约定价协议没有对方国家税务部门的参与,一旦该转让定价 方法不被对方认可,很可能造成国际双重征税问题。

国际税收2

国际税收2

《国际税收》一各位同学,现在我们开始第一阶段内容的学习,在这阶段的学习中,希望大家能认真学习课件中的相关内容,在理解的基础上,认真复习本阶段的练习题,学习中如有不明白或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到课程论坛里提问交流。

一、本阶段学习内容概述1-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等相关学科的关系。

1-2、国际税收的概念。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有三层重要的含义:1、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2、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3、它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1-3、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1-4、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国际税收主要是研究所得税以及一般财产税方面的问题。

1-5、国际税收的研究内容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及其防范、国际税收协定1-6、国际税收的研究方法。

2-1、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2-2、国际税收形成的历史过程国际税收的形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历了史前期、雏形期、形成期三个阶段。

2-3、国际税收的非规范化阶段。

2-4、国际税收的规范化阶段。

3-1、管辖与管辖权3-2、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各个国家根据本国利益制定本国税法,使得有关国家的涉外税收部分产生冲突,并在国际税收关系上引起不协调。

这是研究税收管辖权的重要原因。

在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中要注意理解税收管辖权具有的两个重要的特性:独立性和排他性。

3-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概念。

3-4、应税所得的含义。

3-5、收入来源地的确定3-6、居民管辖权的概念3-7、居民身份的确定3-8、双重身份的确定3-9、国际海运企业居民身份的判定3-10、公民管辖权的概念3-11、公民身份的确定3-12、国际变动与双重国籍的处理3-13、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3-14、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实施多数国家都是以其中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而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辅。

4-1、重复征税的概念4-2、狭义的和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4-3、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产生4-4、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必要性4-5、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范围从“人”和“税”两方面来确定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处理范围4-6、单边方式二、重难点讲解重难点一: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1、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与纳税人收入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形成的经济前提。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26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4)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26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4)

第一章之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一、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深入发展,国际税收问题也随之增多。

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加强国家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以及协调各国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缔结国际税收协定十分必要。

(一)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

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也有所不同。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

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

在地域管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

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国际税收支柱一支柱二的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支柱一支柱二的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支柱一支柱二的主要内容一、国际税收支柱一1.1 全球税收体系的演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税收体系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最初的单一税收制度,逐渐发展到现在的多层次、多领域的税收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国际税收支柱一(全球税收体系)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国际税收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1)税收主权原则:各国有权在其领土范围内征收税款,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这是国际税收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各国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2)避免重复征税原则:各国在征收跨国企业的所得税时,应遵循避免重复征税的原则,确保各国税收收入的稳定。

(3)税收协调与合作原则:各国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避免重复征税的基础上,加强税收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税收问题。

二、国际税收支柱二2.1 国际税收条约的作用为了解决国际税收体系中的诸多问题,各国通过签订国际税收条约,建立了一套统一的税收规则。

这些条约不仅规范了各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还为国际税收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2 国际税收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1)纳税人识别原则:各国应确保其公民、企业和组织在其他国家享有与其他纳税人相同的待遇。

(2)居民管辖原则:对于在某一国家居住超过一定年限的个人和企业,该国有权对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

(3)避免双重征税原则:各国在征收跨国企业的所得税时,应遵循避免重复征税的原则。

(4)税收透明度原则:各国应加强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监管,提高税收透明度。

三、国际税收支柱三3.1 国际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平衡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税收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各国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降低企业税负。

这种竞争也可能导致国际税收体系的不稳定。

因此,如何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

3.2 国际税收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1)降低企业税率:为了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一些国家选择降低企业税率。

税收学复习整理

税收学复习整理

税收学复习整理税收学复习整理第一章一:名词解释:1.税收: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思考题1. 税收特性?答:税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非直接偿还性,强制性和规范性。

(1)非偿还性:税收虽然最终用之于民,但政府征税与具体纳税单位和个人受益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等的交换关系。

(2)强制性: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3)规范性:税收课征的依据是税法,国家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把应开征的税种,征税范围,纳税人,征收比例及违法处罚标准等规定定下来,由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2.税收职能?答:税收具有两大职能: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

(一)财政收入职能:筹集资金或组织收入的职能。

它是国家对税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税收最重要的职能目标。

它有以下三个特点:(1)适用范围广泛性。

(2)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

(3)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二)经济调节职能:现代税收主要有以下三大经济调节职能。

(1)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资源配置指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经济资源的分配与使用。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运行失调或存在某种缺陷时,政府课税能矫正失调或弥补缺陷,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状况,产生增进社会福利的正效应。

(2)调节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及公平与否,既是一个社会价值观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

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既是税收的一个重要经济职能,又是各国经济社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税收作为政府直接掌握的经济工具,在平抑经济波动,体现政府政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税收对宏观经济稳定的调节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税收自动稳定机制。

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

这种机制主要是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表现出来的。

二是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

第30讲_国际税收概述

第30讲_国际税收概述
税收管辖权重叠的形式有: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总结:
高频考点
要点
概念
国际税收实质(税收分配和税收协调关系)
原则
国际税收原则(3项:单一、受益、中性)+国际税法原则(4项:优先、独占、分享、无差异)
税收管辖权
概念+分类(地域、居民、公民)+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自然人标准3项、法人标准5项)+约束来源地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经营所得、劳动所得等)+管辖权重叠方式(3种)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4)控股权标准(又称资本控制标准)
(5)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例题·多选题】在国际税收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2017年)
A.住所标准
B.居所标准
C.停留时间标准
D.家庭所在地标准
E.经济活动中心标准
【答案】ABC
【解析】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从居住国的角度看,就是资本输出中性:资本输出中性要求税法既不鼓励也不阻碍资本的输出,使国内投资者和海外投资者的相同税前所得适用相同的税率
三、国际税法原则
国际税法原则
含义
优先征税原则
在国际税收关系中,确定将某项课税客体划归来源国,由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的一项原则
独占征税原则
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项税收客体排他性地划归某一国,由该国单独行使征税权力的一项原则
按照单一原则和受益原则,所有跨境交易的所得,至少应按照来源国的税率征税,且不应超过居住国的税率
单一课税原则和受益原则是国际税收问题谈判的出发点,是来源国和居民国税收管辖权分配的国际惯例

(完整版)国际税收的形成与发展

(完整版)国际税收的形成与发展

仅供个人参考第二章 国际税收的形成与发展学习目标:P17 本章导读:P17第一节 国际税收的形成一、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经济条件;政治条件 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ⅰ 跨国所得的大量形成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ⅱ 所得税的普遍征收和不同税收管辖权的行使 (一)跨国所得的出现,同国际税收的产生有直接的必然联系 跨国所得:是指来源于一国但为另一国居民或公民纳税人所拥有的所得 跨国所得是国际税收产生的物质基础。

(二)所得税在世界各国的普遍征收和不同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同国际税收的产生有着本质的联系 跨国所得的产生为国际税收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而所得税在全球各国的普遍征收和不同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则最终导致了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发生。

二、国际税收形成的历史过程 (一)国际税收的史前期(没有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自从原始社会末期出现国家并逐渐产生税收以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前期这个相当漫长的历 史时期内,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极少。

这个时期,农业一直是各国的主要生产部门,农产物自然成为这个时期的主要征税对象。

由于农业生产同土地有着紧密的联系,人们的收入仅仅来自于国内,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征纳关系被限制在一国的范围之内。

所以史前期没有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二)国际税收的雏形期: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导致国际税 收的产生 当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商品流通范围也由国内延伸到国外,私 人财产不断增加。

在此情况下,各国课税对象的范围也扩大了---除农产物外,还有手工艺品、某 些财产和商品流转额。

国际税收第十一版

国际税收第十一版

国际税收第十一版摘要:1.国际税收概述2.国际税收的演进历程3.国际税收的现状与挑战4.国际税收的解决策略与建议5.我国在国际税收中的地位与作用正文:一、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顾名思义,是指涉及到跨国贸易和投资的税收问题。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跨国贸易和投资活动频繁,国际税收问题也日益凸显。

国际税收不仅关系到各国的财政利益,而且影响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国际税收的演进历程国际税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跨国贸易和投资的税收重复征税问题,避免双重征税和减轻国际贸易税收负担。

随着国际税收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各国开始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设立国际税收组织和制定国际税收规则等方式,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

三、国际税收的现状与挑战当前,国际税收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税收基地侵蚀和利润转移、跨境数字服务税收、国际税收避税和逃税等。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各国财政收入流失,加剧贫富差距,而且影响到全球经济治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在此背景下,各国亟需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

四、国际税收的解决策略与建议针对国际税收的现状与挑战,建议采取以下策略与措施:1.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国际税收避税和逃税行为;2.完善国际税收规则,推动国际税收制度改革,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和有效;3.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4.优化税收政策,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税收负担,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五、我国在国际税收中的地位与作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在国际税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国际税收制度改革,致力于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税收秩序。

同时,我国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参加国际税收组织等方式,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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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五、简答题
1.简述构成常设机构营业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
(2)必须是固定的。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具有永久性。
(3)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不是为本企业从事营业性质的准备活
动或辅助活动,如仓储或样品陈列等的场所。

2.简述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的比较价格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即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
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2)再销售价格法(RPM) ——比照市场标准的具体运用
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再销售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
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如关税)后的余额为依据,借以确定或调整关联
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3)成本加利润(CPLM)——组成市场标准的具体运用
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组成市场价格)为依据,借以确定关联企
业间合理的转让价格。

3.简述各国在实施税收管辖权时共同遵循的原则。
(1)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辅,即属地兼属人原则共同使用。收
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依据为从源征税,居民身份。
(2)不同国家的各有侧重。发达国家侧重于居民管辖权,发展中国家侧重于来源地管辖权。
(3)大多数国家兼用两种基本税收管辖权的同时,一般都同意并遵循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
的原则。但是优先是有限的,不能完全排斥纳税人居住国的税收管辖权。

4.简述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1) 虚构避税港营业
基本途径: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
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
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2) 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
基本途径:跨国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一个受控的信托公司,然后把高税国财产转移到避税
港,借以躲避有关税收。
(3)转让定价
国际转让定价:发生在跨国公司集团内部交易方面的转让定价,一般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
响,关联企业内部为谋求利润最大化,内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5.税收管辖权有哪些主要类型?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是指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
得拥有征税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
(2)居民管辖权
是按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的征税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权。
(3)公民管辖权
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公民来自国内外的全部所得
拥有的征税权。

6.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有哪些?
(1)扶植国外新建公司,增强竞争优势
(2)调节子公司的利润水平,为了某些特殊目的,可以人为的提高或降低其利润率;
(3)转移资金,多得补贴与退税
(4)避免外汇风险,避免外国货币贬值,套汇的方式
(5)加速成本回收和利润汇回

7.简述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1)总利润原则
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将跨国公司的总利润分配给各关联企业。即并不要求相关国家的税务当
局直接审核关联企业公司彼此间发生的每一笔收入与费用,而是听任他们按内部指定的转让
价格来分配,只在年终把该集团公司内各关联企业的利润汇总相加,然后按照相关国家税务
局采取的标准,重新分配各关联企业的利润,据以征税。
(2)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也称公平原则或独立核算原则,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应按照无关联关系的独
立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进行分配,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能影响利润在二者之间的合理分
配。

8.国际税收协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1)国际税收协定适用的范围
(2)协定的基本用语
(3)所得税权的划分
(4)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5)有关特别规定:无差别待遇,建立相互协商程序,情报交换

9.如何理解税收无差别待遇?
税收无差别待遇: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避免纳税人受到歧视
(1)国籍无差别待遇
(2)常设机构无差别待遇
(3)费用扣除无差别待遇
(4)对外资企业税收待遇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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