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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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JZHJ 028-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C

Q_JZHJ 028-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C

Q/JZHJ 江西珍好佳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ZHJ028—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2019-12-21发布2019-12-31实施前 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珍好佳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宴晓珍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产品加沸石粉、玉米淀粉或无水葡萄糖等载体按一定比例混合制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6435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T7303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L-抗坏血酸)GB10648饲料标签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14699.1饲料采样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68号(2001)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76号(2002)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002)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806号(2007)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2009)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2010)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2012)《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38号(2013)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2013)饲料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2018)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3要求3.1感官指标粉状,色泽一致,无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Q_NYZX 004-2020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牛磺酸

Q_NYZX 004-2020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牛磺酸

Q/NYZX 南阳藏玺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YZX004-2020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牛磺酸2020-01-01发布2020-01-08实施Q/NYZX004-2020前言本标准起草单位:南阳藏玺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牛磺酸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牛磺酸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饲料添加剂牛磺酸为主要原料,以蒙脱石或沸石粉、玉米芯粉等为载体,经混合加工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牛磺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5918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6435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10648饲料标签GB14759食品添加剂牛磺酸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699.1饲料采样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20195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3原料要求生产产品所用原料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规定,所用添加物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和化学制品。

4技术要求4.1感官粉状物,色泽均匀一致,无结块、发霉变质及异味、异嗅。

4.2成品粒度全部通过2.50mm编织筛。

4.3混合均匀度混合应均匀,经测试后其均匀度之变异系数(CV)不大于7%。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月桂酸单甘油酯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月桂酸单甘油酯

Q/HNKD 河南康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企业标准Q/HNKD 041-2019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月桂酸单甘油酯2019-03-10发布 2019-03-25 实施河南康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发布Q/HNKD 041-2019前言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康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亚伟、霍青松。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月桂酸单甘油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料加剂月柱酸单甘油酯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月桂酸单甘油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饭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的测定GB/T 606 化学试剂水分测定通用方法卡尔·费休法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3079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月桂酸单甘油酯根据其组成可以分为7种规格,见表1表1产品分类4要求4.I外观和性状无结块,无异物无异臭味;流动性颗粒。

4.2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4.3包膜材料氢化脂肪或其他合法载体等.4.4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表2理化指标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进行感官检查.5.2月桂酸单甘油酯含量测定5.2.1试剂与材料5.2.1.1甲醇5.2.1.2水5.2.1.3四氢呋喃5.2.1.4月桂酸甘油酯标准品(≥99%)5.2.2仪器和设备5.2.2.1液相色谱仪5.2.3色谱条件5.2.3.1流动相:甲醇(v):水(v)80:205.2.3.2进样量:15u15.2.3.3波长:220nm5.2.4分析步骤Q/HNKD 041-20195.2.4.1标样的制备将单月桂酸甘油酯的标样溶解于四氢呋喃中,配置80g/L含量的标准液,测定在220nm波长的出峰面积A。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葡萄糖氧化酶企业标准2020版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葡萄糖氧化酶企业标准2020版

Q/LMSW 龙牧(焦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MSW007-2020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2020-04-10发布2020-04-20实施龙牧(焦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LMSW007-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龙牧(焦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本龙、张夏夏、赵伟卫。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产品加饲料原料葡萄糖、蒙脱石、沸石粉等载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648饲料标签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5918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6435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699.1饲料采样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20195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3要求3.1原料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和《饲料原料目录》的要求。

3.2感官粉状,色泽一致,无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3.3成品粒度全部通过3.00mm编织筛。

3.4混合均匀度混合应均匀,经测试后其均匀度之变异系数(CV)不大于5%。

3.5水分水分含量不大于20.0%3.6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Q_JHSW 006-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Q_JHSW 006-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ICS65.120B 46 Q/JHSW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HSW 006—2019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报批稿)2019-11-26发布2019-12-26实施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兴明、张明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L-赖氨酸盐酸盐为原料,以单硬脂酸甘油酯为载体加工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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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T 14699.1 饲料 采样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 34466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3 要求3.1 感官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颗粒状物。

3.2 加工质量指标3.2.1 水分水分不大于10%。

3.2.2 粒度95%通过孔径为850μm的试验筛。

3.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产品L型L-赖氨酸(以盐酸盐计)含量不低于35.0%;产品M型L-赖氨酸(以盐酸盐计)含量不低于40.0%;产品H型L-赖氨酸(以盐酸盐计)含量不低于45.0%。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以下是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1. 具备符合生产需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 具备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的能力。

3. 有针对生产的品质管理体系。

4. 知晓有关法规、法律和行规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

5. 有厂区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

6. 有验收报告及其它必要的批准文件。

7. 在职工培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有相关员工。

8. 具备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的生产仓储和运输设施。

9. 有样品保存体系及检测机构。

10. 根据国家规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杜仲叶提取物企业标准2020版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杜仲叶提取物企业标准2020版

Q/370282QRD企业标准Q/370282QRD012-2020代替Q/370282QRD012-2016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2020-10-20发布2020-10-20实施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的产品分类和代号、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购进的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加饲料添加剂硫酸钠按一定比例混合制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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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6435饲料中水分含量的测定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10648饲料标签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3083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14699.1饲料采样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和代号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和代号通用名称商品名称产品代号适用动物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康宝017生长肥育猪、鱼、虾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杜仲叶提取物金仲子018生长肥育猪、鱼、虾4要求4.1感官指标棕褐色粉末,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4.2水分不高于10%。

4.3粉碎粒度全部通过2.5㎜分析筛,1.25㎜分析筛筛上物不大于10%。

4.4卫生指标重金属(以Pb计)不大于30mg/kg;总砷不大于10mg/kg;氟不大于1000mg/kg。

4.5技术指标技术指标见表2。

Q_HHH01-2017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酸度调节剂

Q_HHH01-2017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酸度调节剂

ICS Q/HHH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酸度调节剂2017-12-01发布2017-12-10实施湖北浩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替代Q/HHH01-2014,与Q/HHH01-2014的主要差异为:——在引用规范性文件中引用了最新版本;——新增了两个产品及新增成分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湖北浩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群兵、杨玲。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HH01-201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酸度调节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酸度调节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贮存、运输与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饲料级磷酸、苯甲酸、乳酸、富马酸、柠檬酸、酒石酸、甲酸等为主要原料与二氧化硅或水等载体一起混合加工制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酸度调节剂,可用于生产畜禽配合饲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930 饲料级甲酸NY/T 1447 饲料添加剂苯甲酸GB 188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GB 1886.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酒石酸GB 1886.17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14699.1 饲料采样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 255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富马酸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产品按主要成分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种类,具体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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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X X X X X X X 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

本标准由XXXXX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X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

本标准于XXXX年XXXX月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XXX+XXX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由XXXXXXXXXXX混合制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局检验检疫总局(2005)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感官性状
本品为白色粉末,略有刺激性味。

3.2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3.3 卫生指标
符合GB 13078的规定。

3.4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性状的检验
采用目测及嗅觉检验。

4.2 XXX的测定
按GB/T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3 XXX的测定
按GB/T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4 干燥失重的测定
按GB/T 6435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5 粉碎粒度的测定
按GB/T 5917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6 总砷的测定
按GB/T 13079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7 铅的测定
按GB/T 13080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8 卫生指标
按GB 13078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9 净含量
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采样
按GB/T 14699.1进行。

5.2 出厂检验
5.2.1 组批:以同班、同原料、同配方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

5.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性状、干燥失重、粉碎粒度、XXX含量、XXX含量。

5.2.3 判定方法
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要求为依据,对抽取样品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不能出厂。

5.3型式检验
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改变配方或生产工艺;
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
c)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3.2型式检验项目
为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

5.3.3判定方法
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要求为依据,对抽取样品按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
果的允许误差按GB/T 18823执行。

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6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签
标签标志应符合GB 10648-2013中的规定。

6.2 包装
本产品内包装采用食品级聚乙烯薄膜,外包装采用纸箱、纸桶或聚丙烯塑料袋包装。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和有放射性的物质混放混载,防止日晒雨淋。

6.4 贮存
6.4.1本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无污染、无有害物质的仓库中。

6.4.2 在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下,本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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