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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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 改革 对象 和总 体 目标
( 明晰 森林资源产权 , 新管理体制。各 六) 创
地要 进一 步 明晰 国有林 场产 权 , 强化 国有 森林 资源
1 8
省政 府文件
保护管理 , 保障国有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要按 林 、 抚育 、 采伐 以及其他生产性活动 , 要引入市场机 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 , 逐步建 制 , 采取承包或向社会招标等形式进行 。要科学合
国有林场改革步伐 , 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 国有林 场 的生 态 公 益林 , 者原 来 属 于 事 市 区) 或 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 业性 质 、 以生 态公 益 林 保 护 为 主 的 国有 林 场 , 合 整 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 资源培 为 1 生 态公 益型林 场 , 个 整合 后 的生态 公 益型林 场 育中的重要作用 ,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试点 , 、 市 县人 民政府受省人 民 发 展 的活力 。
政 府 委托 , 负责 本 辖 区 国有 森 林 资 源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享有 经 营者权 益 。
( ) 九 完善 社 会 保 障 , 护职 工 合 法 权 益 。要 维
坚 持 以人 为本 , 实解 决 林 场 职 工养 老 、 切 医疗 保 险
重 要 思想 为指 导 ,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紧 场进行整合重组 , 深 紧 分别组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 围绕 “ 科学 发 展 、 位 赶 超 、 色 崛 起 ” 展 战 略 , 经 营型 林 场 , 个 县林 场 个 数 一 般控 制 在 1— 个 , 进 绿 发 每 3 按 照 “ 人 为 本 、 型 定 位 、 定 权 属 、 决 社 保 、 实现 林场 数量 、 业 编制 、 以 转 稳 解 事 富余 人员 减少 , 展活 力 发 化 解债 务 、 整合 资 源 、 大 做 强 ” 总体 思 路 , 做 的 加快 增强 的 “ 三减 一 增 ”目标 。具 体 办 法 是 : 每 个 县 把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林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其中,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短板突出,效益不高,运营模式陈旧,限制了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动国有林场的改革和转型,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我国决定在部分国有林场进行改革试点。

## 二、改革目标本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目标如下:1. 改善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2. 推动林场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置;3. 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和增加经济效益;4. 加强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 三、试点范围和内容### 3.1 试点范围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将在我国若干地区进行,覆盖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

具体试点地区将由各地自行确定,但需符合试点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

### 3.2 试点内容1. 建立现代化的林业管理体制:推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的创新,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优化决策机构,提高管理效能。

2. 推进林场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国有林场产权多元化,实行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置,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经营。

3. 引入市场机制,改善经营效益:鼓励国有林场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拓展经营领域,增加林业产值,并通过市场化经营提高林场经济效益。

4.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强化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推进森林保护和生态修复,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

## 四、试点实施方案1. 建立试点督导机制:中央、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督导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实施和推进。

2. 制定试点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中央相关部门将制定试点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明确改革的原则、目标和具体措施,为试点提供指导和支持。

3. 加强宣传和培训: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宣传和推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16〕116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16〕116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16〕116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15〕2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和监管体制创新,进一步强化生态修复和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生态服务功能,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鄂尔多斯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

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林地用途不改变、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

立足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完善保障体系,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职工收入,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林场国有改革也成为当前林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推动林场国有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林场国有改革的实施方案展开讨论,为相关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改革目标。

林场国有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经营效率,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改革,实现林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改革原则。

1.市场化原则。

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国有林场的改革,引入社会资本,促进林业经营的市场化。

2.法治原则。

改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工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科学原则。

改革方案要科学合理,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改革内容。

1.国有林场划拨经营。

将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划拨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

2.国有林场股份合作。

鼓励国有林场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股份合作、合作联营等方式,共同经营国有林场,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

3.国有林场资产重组。

对于一些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国有林场,可以考虑进行资产重组,引入优质资源,提升林场的经营水平。

四、改革保障。

1.政策支持。

加大对林场国有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等方式,为林场国有改革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林场国有改革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不正当行为。

五、改革效果。

通过以上改革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和社会效益,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

林场国有改革是当前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推动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为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国有林场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提高,国有林场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经营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

因此,实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旨在优化国有林场的管理机制,提升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优化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林场管理体制,明确国有林场的权责边界和经营管理权限,完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拓宽经营渠道。

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和参与经营。

通过与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供需对接。

鼓励国有林场开展生态旅游、采摘养殖等多元化经营,提高经营收入。

3.加强资源保护。

完善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和规划管理,制定详细的林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

4.改善劳动条件。

配备合适的劳动设备和工具,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

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5.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国有林场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鼓励林场员工参与学习和研究,推动林业科技进步。

三、实施进程和时限安排1.选定试点林场。

根据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选定10个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较差的国有林场作为试点。

2.制定改革方案。

各试点林场需在半年内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措施和时间表。

3.试点实施。

根据改革方案,各试点林场需在两年内完成试点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措施。

4.评估和总结。

每年对试点林场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5.推广和复制。

根据试点林场的经验和成果,逐步推广和复制改革模式,实施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林场改革。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将实现经营效益的提高,实现可持续经营。

2.改革将推动林场的转型升级,发展多元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山东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已成为当前林业领域的重要议题。

山东作为我国重要的林业大省,国有林场改革也是当前林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山东国有林场改革,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政策支持。

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2.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确保改革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二、优化经营体制。

1. 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 鼓励国有林场与企业合作,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加强生态保护。

1.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完善森林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政策。

2. 积极开展森林生态工程,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等工作,提高国有林场的生态效益。

四、促进产业升级。

1. 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提高林业附加值。

2. 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林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国有林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国有林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国有林场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2. 激励人才创新创业,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国有林场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六、加强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改革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改革进程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七、加强宣传推广。

1.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的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就是山东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山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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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创新管理机制。

在内部管理上,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实行以岗位绩效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经营性活动实行收支两条线。

公益林管护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可以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明确森林资源监管主体,由国家、省、市林业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

将森林资源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实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启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赵树丛告诉记者,与国有林场类似,国有林区改革的重点也主要有3个方面。

额。

国有林场改革决策建议

国有林场改革决策建议

国有林场改革决策建议国有林场改革决策建议随着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在未来将变得更加重要。

目前,我国的国有森林资源主要由国有林场管理,而国有林场的管理与运营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如何开展国有林场的改革,提高其管理效率和经济价值,建立科学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机制,成为了我们需要深度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优化国有林场管理模式目前,国有林场的管理、运营和经营都主要由政府管理,民营企业不能直接参与。

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林场的管理和经济效益。

因此,应将国有林场管理的职责逐步从政府机构中分担出来,将国有林场改变为不同形式所有制的合作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团队进入。

形成多元化管理和经营的格局。

二、完善国有林场授权经营机制目前,国有林场的经营权受到行政干扰,长期以来导致了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

因此,在改革中应加强国有林场的经营治理,建立科学的授权经营机制,使林场经营活动更加有效地开展。

同时,应加大政府对国有林场的扶持和引导力度,推动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提升。

三、加强国有林场资源保护国有林场的保护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

国有林场改革不仅是要完成其经济价值最大化的转型,同时也需要重视其资源保护。

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控制开采规模,构建完善的生态旅游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四、推进国有林场转型升级国有林场的转型升级是其长期发展的必要途径。

为此,应合理布局和调整原有的国有林场,推进森林资源的高效利用,构建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

同时,可以加强科技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国有林场的生产和经营水平,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

五、推进国有林场公开透明化在改革中,应加强对国有林场的公开透明化,增强国有林场的社会监督。

通过加强公开信息和开展社会监管,提高国有林场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资源利用的权益,以稳定森林资源的长期稳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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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二0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根据国务院2010年第11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0]2187号)要求,为规范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保障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顺利进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2010年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国有林场不同类型的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一搞一刀切。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国有林场改革既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力求在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上取得突破。

(三)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切实解决国有林场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林业职工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中央指导,地方负责。

中央统一指导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并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适当支持;试点地区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改革各项任务。

三、试点内容
(一)改革国有林场领导体制。

结合地方实际,按照有利于国家生态建设和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改革国有林场领导体制,探索新的国有林场领导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二)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在整合重组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划分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探索两类林场划分标准和办法;探索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方式等。

(三)创新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机制。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城乡改革等,创新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机制。

强化公益属性,逐步剥离生态公益型林场直接从事的商品经营性活动。

生态公益型林场的造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森林采伐以及其他生产性活动,也要引入市场机制。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核定事业编制,深化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购买服务,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四)创新商品经营型林场经营机制。

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市场机制运作,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实行服
从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激活发展活力;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等。

(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妥善解决职工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多渠道安置富余职工、化解国有林场债务等。

以下试点内容原则上实行整体推进。

经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同意,也可选择其中部分内容或其他方面进行试点。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原则上要在两年内完成。

四、试点地区的确定
试点地区的确定遵循以下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考虑区域分布和改革需要,选择一部分改革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森林类型、林场类型有代表性的省或市(县、区)先行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的确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以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规定期限内提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申请。

(二)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试点地区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意见精神,研究提出改革试点方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试点申请(附试点方案)。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对试点申请和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讨论通过。

(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试点地区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改革试点申请进行批复。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政策支持。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与试点地区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奖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落实试点责任。

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要组织督查组对试点地区进行检查评估,随时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及时进行纠正。

试点地区要及时检查指导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对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及时总结经验。

试点地区要对改革试点情况定期总结,及时上报,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要对全国试点地区改革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宣传典型做法,推广改革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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