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及主要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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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7篇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7篇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7篇第一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1目前存有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主要问题1.1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作为一种与财政和经济有直接联系的工作,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利益诱惑,而要约束工作人员,使其能够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来支撑。

而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很多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失去了其监督职能作用。

1.2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

财政税收应当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财政收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这样有利于民众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能够促进财政税收的顺利开展。

但是很多地方和基层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并为真正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众的监督地位被完全忽视。

1.3规范化转移支付问题较多。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转移往往不够公开透明,其中存有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包括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时间较长、转移模式落后、转移资金利用率较低以及贪污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

财政税收在从社会基层收取上来之后,要通过一定的转移来实现税收的合理运用。

但尽管中央已经采取了分税制的改革措施,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中依然存有很多问题。

这就说明了当前我国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流程仍然不够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仍然不够健全,转移支付中存有的多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4财政税收名目较为混乱。

因为财政税收所涉及到的税收项目较多,因此其税收名目也相对较为繁杂琐碎,极易出现重复收费和乱收费的现象。

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来取消部分税种,如农业税,个体户工商税等。

但是很多不知所以的税收名目依然在各地基层中存有。

这就严重破坏了国家好不容易获得的税制改革成果,为财政税收的顺利开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极大不利影响。

而目前我国对于财政税收乱收费的管理机制还未形成,很多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到基层,这也是存有于当前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2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措施与创新对策基于财政税收对国家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财政税收体制管理中存有的多种问题,我们必须要深刻的认识到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还负有艰巨的任务。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与问题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与问题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与问题财税体制是国家财政管理的基础,关系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宏观经济稳定、地方发展均衡等方面。

近年来,中国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进展1、资源匹配机制的改革:推进“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筹资,探索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筹措资金,加强特定项目的自筹和融资,使财政收支更加平衡稳定。

2、财政分权改革:全面实行中央与地方财税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和自主权。

3、税制改革:实施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缓解小微企业税负重,有利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4、预算改革:建立国家财政预算制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国有资产预算制度等,统一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程序,加强预算公开。

5、税收征管改革:整合税务机构,建立税收征管一体化服务平台,推进财税体系数字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二、问题1、税收调节功能有待提升: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应进一步完善。

财税体制改革应考虑更加客观地反映个人、家庭和企业的权益分配,提高税负公平度。

2、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尚未解决: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需求与财政收入不匹配,存在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地方政府应加强财政权力自主性,同时注意预算规划和财政控制。

3、财税资金使用效果有待提高:虽然资金量增长迅速,但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依然存在。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财政投入结构需要优化:目前,财政投入结构偏重于基础设施建设、大项目投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调整。

应注重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加强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支持,使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三、展望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财政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

未来,应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注重各方面的协调稳定,促进全国财政协调和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财政管理体系,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同时,也需要关注社会公众的诉求和期望,发挥公众对财税体制改革的积极作用,推进能够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由于税收制度的不完善,税收征管的不规范等原因,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税收征管成本高、税收体制不完善等。

深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提升税收征管水平是当前财政税收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进行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1.逃税漏税现象严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部分纳税人为谋取私利,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导致逃税漏税现象严重。

一方面是部分企业通过虚假合同、假贷款、漏报销售额等方式规避税款;另一方面是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往往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收入的情况。

2.税收征管成本高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人力成本高、信息技术滞后、监管手段不全面等。

高成本的税收征管也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较大的负担,同时也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制约。

3.税收体制不完善我国税收体制存在着部门重叠、税种繁杂、征管分散等问题,这不仅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而且税收征收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执法不统一等问题,税收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

二、深化改革建议1.加强税收征管力度针对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的问题,应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首先应加大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有偷漏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逃税行为;同时应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提高征管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纳税人的申报成本。

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监管,提高征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2.简化税收体制针对税收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应进一步简化税收体制,减少税种和税目,简化税收征收的程序。

还应加强各税收征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统一,实现税收管理的整合。

这样,不仅可以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也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收征管成本。

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的分析

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的分析

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的分析当前我国财税制度改革面临着众多的问题与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研究,本篇文章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进行深入探讨。

一、财税制度改革的背景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思路,以逐步构建体现现代化治理的财税制度为核心。

但是,财税体制改革仍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挑战。

其中,对财税体制中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深层次的改革、顺利推行增值税改革等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点。

二、财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1. 财政收入与支出不平衡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非税收入以及财政外资金等渠道,其中税收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然而,税收稳定性较差,同时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也较快,导致财政收支不平衡。

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良资产增加、原材料和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都使得企业税负加重。

2. 财税保障的公平性不够现行的财税制度中,存在着收入分配不均、地区差异、产业间不公平等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寻找解决办法。

比如,中西部地区或特色产业的税负较高,应该适当降低相应的负担,以更好地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3. 增值税改革存在问题增值税是我国财税体制中重要的税种,在减轻税收负担、扩大内需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

但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发生漏税问题等,增值税改革面临着诸多难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增值税改革,需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深入浅出的评估。

三、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1. 以减轻企业税负为核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提升企业的优化定位、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支持企业发展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因此,扩大居民收入、降低税负、减少行政成本是扶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2. 改进地方税收体系随着中国国内经济重心不断下移,地方政府也应该适时调整。

要充分发挥地方税种的作用,以地方特色产业为切入点,适当增加地方税负,增强地方税收的可持续性,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发展的双赢。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是必然的选择,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税收工作需求。

本文将就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化改革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存在的问题1.税收征管不完善目前在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税收征管力度不足、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偷漏税、逃避税的现象,导致税收征收效率不高,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

2.税收政策不合理由于我国税收政策较为繁杂,部分税收政策不合理,导致了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活力。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企业的税收合规意识,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税收执法难度。

3.税收征收成本高目前我国税收征收的成本相对较高,包括征管成本、征收成本等。

这不仅增加了税收征收的成本,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负担,造成了不良的税收征收环境。

4.税收征收依靠单一我国税收征收主要依靠间接税,而直接税征收存在不足。

这种征收模式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导致了财政税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财政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制约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财政的健康发展。

必须深化改革,积极破解现有问题,为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化改革分析1.加强税收征管为解决税收征管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增加税收征管人员和技术投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的创新,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征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2.优化税收政策为解决税收政策不合理的问题,可以对税收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通过简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税收政策体系,完善税收政策环境,增强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积极性,从而推动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是指国家收取和管理经济活动中所得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的工作。

税收不仅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和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财政税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化改革。

一、存在问题1.税制不够完善。

我国税收体系虽然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征收范围窄、税种单一、税率过高等问题。

2.征税方式不够灵活。

税法和税收管理方法的限制使征税方式缺乏足够的灵活性,无法适应经济活动快速变化的需求。

3.税收征收过程复杂化。

税收征收的程序繁杂,对纳税人的财务管理和审核增加了额外的压力,也令检查和管理效率低下。

4.行政干预程度严重。

政治压力和社会利益常常会对税务干预产生很大的压力,造成了有些企业被强制缴纳过高的税费。

二、深化改革建议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建立符合市场需求和国际规则的税收体系,完善征税范围并降低税率,以改善企业税负和提高税收的效率。

2.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

加强智能化技术和信息化应用,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和纠缠,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协调,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

3.创新征税方式。

从政府角度出发,应不断完善税负评估、征收服务以及信息公开等服务管控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为灵活的征税政策。

4.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机制性的校核、监督来实现税务机关职能的开展,规范税收征收的行为、操作和流程,从而保障企业与纳税人的权益。

综上,税收作为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当前财政税收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创新征税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措施,以促进税收的平衡和有序发展,提高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财产税是指针对于财产征收的税收。

我国财产税制度历史悠久,但其却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篇文档旨在探讨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行的改革方案。

问题一:征收对象范围狭窄目前我国财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为土地和房产,而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则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拥有大量的资产和股票的个人或企业,其财富实际上可能远远超过仅仅拥有一些房产的个人或企业。

而由于这些财产不纳入征税范围,导致了我们的财产税制度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

解决问题的方案之一是将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也纳入财产税的征收范围内。

这种方案需要掌握精确的财产信息,并需要相关申报流程的设立和完善以确保其规范化的实施。

问题二:税率调整存在困难我国财产税的税率通常是固定的,且较低。

这种税率策略旨在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创建与投资。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富积累愈加迅猛,财富的分配不均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由于税率过低,我国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未能为后者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且其调整存在困难。

尤其是在当全球经济面临新一轮伟大转型的背景下,扩大财产税的优惠范围,将财产的总额进行适当的调整,未来仍将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解决的方案之一,是通过增加财产税税率和财产税赋率的组合来限制高财富人群的避税行为。

这种方案需要建立有关政策和机制,来强化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此外,需要完善税收改革体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训练,以确保财产税代表一种合理和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税收制度。

问题三: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财产税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税种,对于其税收管理制度的要求也相应较高。

在我国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机构较多,但是由于其衔接不好,导致与其他税收征收机构的协作较少。

这也导致了财产税征收方式的低效性以及其实施的问题。

为改善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相关的政策,加强财产税的管理和征收工作,有关的机构应该协调协作,确保合法、公正、规范的财产税征收和管理。

财税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财税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财税体制改革调研报告《财税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一、引言财税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它涉及到国家财政收支、税收政策、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为了深入了解财税体制改革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对相关领域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整理如下。

二、现状分析1.国家财政收支:调研结果显示,当前我国国家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财政支出也在大幅增加,导致财政赤字较大。

此外,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良好的城市数量较少,地方财政收入面临压力。

2.税收政策:调研发现,税收体制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目的是降低税负、拓宽税基。

但目前税制改革效果并不明显,仍存在征管不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滥发等问题。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正逐步推进,但由于体制调整需要时间,改革效果尚未充分显现。

此外,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三、问题分析1.财政收支平衡问题:当前我国财政赤字较大,财政支出较高,如何合理平衡财政收支是一个重要问题。

2.税收政策滥发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滥发导致税收减少,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

3.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虽有进展,但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中依旧存在着不规范现象,如财务报表造假等。

四、对策建议1.加大财政收入渠道: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提升征管效率,增加财政收入。

2.优化税收政策: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确定税收起征点,减少税收逃避行为。

3.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五、总结财税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着收支平衡、税收政策优化和财务管理监管等问题。

通过加大监督力度、优化政策和加强管理,我们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实现财税体制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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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及主要问题分析刘晓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比,特别是与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相比,目前财税体制仍然存在着宏观税负偏高、财力事权不对称、税制结构不健全、支出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等重大问题。

财税体制改革滞后,既不利于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不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良性轨道,甚至会进一步固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原有的结构性矛盾,产生逆向调节作用。

推进科学发展,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协调推进。

一、宏观税负偏高,挤压居民收入增长,制约消费需求扩大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它不仅反映一国政府取得收入的多少,也反映一国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

税负的轻重一般以税收负担率来表示,即纳税人实纳税额占其计税依据的比例。

衡量世界各国税负轻重的指标,通常用宏观税收负担来加以比较。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取得的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

基本上有三种统计口径:一是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中口径的宏观税负,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包括税收在内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三是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即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包括税收收入、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采用不同的指标,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中国宏观税负高低判断的结论相去甚远。

鉴于中国预算制度的不完善性,存在着各式各样庞大的政府预算外收入,且这些数据难以获得,以及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的不透明性,要精确测算中国的宏观税负,并以统一口径与世界各国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

但从《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其他可获得的相关资料,还是可以做出大致的测算和比较科学的判断:1、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高达30%以上,比中小口径的宏观税负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

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54219.6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小口径宏观税负,即全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8.03%。

2008年包括税收在内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全国财政收入61316.90亿元,中口径宏观税负,即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比小口径宏观税负高出2.36个百分点。

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9600亿元(比2007年13000亿元有较大缩水),占当年GDP的3.19%;全国社保基金总收入13808亿元,占当年GDP的4.59%;中央和地方预算外资金收入7000亿元(该项收入2007年为6820.32亿元,2008年数据尚未公布,暂按与2007年大致相当的数计),占当年GDP的2.33%,包括此三项在内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即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高达30.51%,比中口径宏观税负高10.11个百分点,比小口径宏观税负高12.47个百分点。

此外,由于制度外财政收入一般是以费的形式缴纳,如果把各种打着政府名义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一些政府部门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屡禁不止、名目繁多的“小金库”等收入都计算进入政府收入,则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甚至会高达40%左右。

2、从分税制开始,财政收入增长迅速,宏观税负快速提高。

2003—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1%,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9.6%,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远快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迅速从1994年的10.8%提高到2008年的20.4%,增长了1.9倍。

与此相对应,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5%,既慢于GDP增长,更慢于财政收入增长。

财政收入增速是城镇居民增速的2.4倍,是农民收入增速的3.6倍。

3、中国宏观税负高于中等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与所处的发展阶段极不相称。

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30%-35%之间,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20%-30%之间,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16%-20%之间。

尽管中国按中小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刚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的门槛,与人均GDP水平大致相当,但反映真实负担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则在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相称。

4、与发达国家实行“高税负、高福利”政策相反,中国是在低福利水平上实行高税负,税负明显偏高。

无论从政府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拿走了多少收入的视角去考量,还是政府从纳税人手中拿走税后为纳税人做了什么的视角去考量,即使按中小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中国的税负负担也是沉重的。

原因在于,高税负国家往往是高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在这些国家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

OECD国家中,社会保障税收入都是税收收入中的头号税种,如法国社会保障税占总税收收入和GDP的比重分别为43%和19.3%、德国为39%和15.5%、日本为36%10.4%、意大利为32%和13.1%、希腊为31%和12.6%。

按照中国目前财政收入中不含社会保障税的税负加以比较,这些国家扣除社会保障税后的宏观税负,法国为24.7%,德国为23%,日本18%,意大利为28.1%,希腊为19.5%。

显然,这些高收入国家的宏观税负同中国20.4%的中口径宏观税负水平相比不见得高,有的甚至比中国的税负还要低(如日本和希腊)。

从社会保障支出比较视角,更能反映出问题的实质,2008年中国全国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的费用9492.47亿元,仅占当年GDP的3.157%,而发达国家的国家社会保障支出一般要占到GDP的10%左右。

宏观税负过高,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切取的蛋糕过大,必然挤占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加重企业负担和居民负担,不仅不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更不利于居民收入的提高。

这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远低于GDP增长速度,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的主要根源。

消费增长是收入增长的函数,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必然带来消费增长缓慢,因此,宏观税负过高,政府所得比重过大,必然影响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的扩大,造成长期以来居民消费率一路下滑,使得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方针难以取得成效,导致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的战略取向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迫使地方政府不计代价地扩大财源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重点规范中央和地方间收入划分的同时,对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并没有进行大的调整,逐渐形成了收入重在中央、支出重在地方的收支格局,或通俗的“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现象,各级政府事权财权配置存在明显的不匹配。

1、财力快速上移。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迅速提高。

1993年,中央财政占比22%,地方财政占比78%。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当年中央财政占比迅速提高到55.7%,地方财政占比下降到44.3%。

此后的1995年至2006年的12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平均为52%,地方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平均为48%。

到2008年,中央财政所占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到53.3%,地方财政所占的比重进一步降至46.7%。

2、事权下移。

由于事权配置重心偏低、各级政府的事权责任与其收入和行政能力不对称。

中央政府承担的事权尤其是直接支出责任相对不足,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的实际支出责任。

尽管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中占54%以上,但在财政支出构成中的比例并不高。

1993年,中央财政支出占比28.3%,地方财政支出占比71.1%。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当年中央财政支出占比并没有随着收入占比的明显提高而提高,仅为30.3%,而地方财政支出占比仍高达69.7%。

此后的1995年至2006年的12年间,中央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平均为29%,地方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平均为71%。

到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进一步降低到21.4%,地方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仍高达78.6%。

3、“中央请客、地方埋单”。

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职责范围界定不够明确,含糊不清的支出大多被分配给下级政府,有些事务虽然明确归中央或省级地方,但在实际执行中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部分却下放给了基层。

更由于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范围配置的随意性很大,在垂直体制下,一些上级的法定事权往往成为下级的当然事权,往往通过所谓的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等将本级责任分解成下级的责任,使“上级请客、下级埋单”的状况十分风行。

如,中央政府不断将教育达标、卫生达标等具体指标下达到省一级政府,省级政府再层层向下分解,而且通常是向下各级政府掌握的财源越少,负担也就越重。

目前我国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只占20%左右,却承担了近80%的义务教育支出和55%-60%左右的公共卫生支出。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明确划定,但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模糊,地方政府在财力被上收而事权不变的困境下,为履行好事权,必须千方百计地扩大财源。

途径之一就是做大蛋糕,尽可能多地分享25%增值税的总量,这必然激发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加大投资上项目的力度以加速经济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以增加财政收入的冲动。

途径之二就是扩大地方可独享的收入来源,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这些收入大部分与土地有关,导致地方政府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经营城市”等口号下,大量征用集体土地和进行旧城改造拆迁,不断扩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发展城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大量违法圈地,以土地生财;与房地产开发商共同推高房价,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中开辟高增长税收。

许多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占财政收入的70%,土地收入成了名符其实的第一财政。

三、税制结构不合理,导致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转变合理的税制结构是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首要前提,既影响到政府收入、企业负担、民生改善,也关系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的调动。

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多轮改革,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发展,现行税制结构的不完整性、不适应性和不公平性等问题也越来越明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税种结构失衡。

虽然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建立了流转税(间接税)和所得税(直接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实际上仍是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单主体税制结构。

1994年以来,在税收总量中,所得税收入占比虽然有所上升,从1994年的17%提高到2007年的26%;流转税收入占比虽然有所下降,从1994年的74.2%降至2007年的61.8%;但现行税制结构中,流转税(间接税)比重过高,所得税(直接税)比重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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