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作者:马海涛,肖鹏时间:2009-01-18 浏览次数:599 次

[摘要]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回顾了30年来我国在上述三大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总结归纳了我国30年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五大经验:改革与政府职能转换同步进行、坚持走渐进式改革道路、改革中强化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财税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协调推进、预算管理内部的改革也需要坚持同步推进。结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提出了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在财政体制、工商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领域的进一步改革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回顾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发展中,财税体制几经变革,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律的财税体制,基本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关系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30年改革成就有目共睹,但是,财税体制改革仍需在总体框架、运行机制、法制建设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中国3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总结改革得失,并对新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进行前瞻性描述。

一、30年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回顾

(一)30年中国财政管理体制变迁

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是明确各级政府间职责划分和财力分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

财政体制于1980年、1985年和1994年进行了重大调整。

1.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从1980年起,国家下放财权,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俗称“分灶吃饭”体制。

2.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经过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改革后,税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因此,中央决定从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

3.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财政“分灶吃饭”体制推行到1993年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下降至不足30%的水平,严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之原有体制中“基数比例法”并非处理政府间财力分配的规范做法,于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在1994年启动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分一转一返还”来概括: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同时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筹集收入;明确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数额和过渡时期的转移支付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体制的频繁变动,是与国家整体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政治形势变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财权在“放”与“收”、“集中”与“分散”之间屡经周折,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持续的对于“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探索。

(二)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平行的税收体制改革

1978年以来,税收体制的改革主要集中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作用。按改革的关键时间点划分,可分为以下三个改革时间段:

1.1978年至1982年的税制改革。1978年至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准备时期。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五届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初步形成了一套涉外税收制度,适应了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需要。

2.1983年至1994年的税制改革。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将建国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1984年10月起,国务院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等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前身为1983年开征的建筑税,1999年减半征收,2000年暂停征收)、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法规。1991年,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这些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七大类(参见表1)。

表11993年我国税收体系结构

类别税种类型

流转税类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

财产税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

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盐税

特定目的税类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烧油特别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特别消费税涉外税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

资料来源:本研究归纳。

3.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税制改革。改革内容包括: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个人所得税,取消原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实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调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和工资调节税;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盐税并入资源税,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改革之后的我国税制,税种设置由原来的37个减少为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规范和高效的统一。

(三)1998年以来预算管理领域的改革

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了中央与地方之间规范的事权与财力划分关系,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确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财政支出监管,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被提上改革日程。

1.2000年开始推行部门预算改革。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一个部门没有一个完整的预算,而是各部门的经费按功能分成若干类,同时编制多个预算分别向财政业务部门申报。由于经费管理渠道的分散,各类经费预算编报程序和编报途径各有不同,不可避免地出现预算编报的时间不统一和编制内容、形式不规范的问题,在资金使用上也无法统筹安排。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后,将一个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按照统一的编报内容和形式在一本预算中完整地反映出来,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自2000年财政年度开始,财政部开始推行中央部门预算改革,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是政府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执行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预算。

2.2001年“收支两条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200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以综合预算编制为出发点,以预算外资金管理为重点,以强调收支脱钩为中心,以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为保障,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步骤与相关措施,成为新时期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纲领性文件。以这个文件为指导,2002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和深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对中央部门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或实行收支脱钩管理等办法。

3.2003年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实施。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入了全面推行阶段。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4.2001年国库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整个财政管理的基础性改革,贯穿于预算管理改革的全过程。2001年2月28日,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了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我国财

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内容、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发展30年的基本经验

(一)财政职能的转变必须与政府职责的转换同步进行

1994年分税制前的财政包干制,事先确定中央和地方各自的预算收支范围,以及地方预算收支包干基数,地方依照基数收支包干,在划定的范围内,自求平衡。政府职能未能突破计划经济的框架,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划分含混不清。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传统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在初步划分中央与地方各自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尽管为了使改革顺利推进,不得不保持了地方的既得利益格局,在存量上依然存在包干制的痕迹,但在增量的安排上,则倾向于向新的体制过渡,这标志着财政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因此,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处理好财政职能转变与政府职责转换的协调性问题。

(二)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与现实国情结合,走渐进式改革道路

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改革只能走渐进式的道路,以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在改革的探索期,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有利于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带给企业、农村、农民和地方政府的重重束缚,逐渐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塑造多元利益主体,增强微观经济主体和国民经济的活力。尤其是在改革初期,这对于打开改革的突破口至关重要。在利益激励之下,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压抑的创造力瞬间释放出来,创造了国民经济长足发展的奇迹。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后,则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内涵要求,明确政府放权让利的界限和度,走渐进式改革道路。

(三)改革过程中必须强化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市场经济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时,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活动范围以弥补市场失效为界限。事实证明,符合这一要求,即可收到政策功能与机制作用双向协调、共同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但对于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改革过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改革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改革尚未创造出新增利益之前,改革的初始成本,也就是对改革的利益受损害的价值补偿,只能由财政来负担。另外,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也是需要加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原因。总之,无论从改革,还是从发展、稳定的角度看,加强以充足、强大的财政实力为后盾的国家宏观调控,都是免于使改革限于被动的重要举措。

(四)财税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协调推进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财政单兵推进的改革,需要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时,必须以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步推进为前提,构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经营实体,国家以对国有企业的出资额享有经营管理权限。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财政体制改革并非否定财政的调控地位,强化金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财政职能的不健全和宏观调控的功能“缺位”,不仅极大地限制了财政政策的选择空间,同时又反过来对银行信用造成了畸形的依赖,对货币政策产生了“缠绕性”的干扰与冲击,必然使财政、货币政策各自作用的正常发挥及二者的协同配合出现困难。

(五)财税体制内部的改革也需要坚持同步推进的原则,提高改革的效果

预算管理领域的部门预算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预算支出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改革效果,也需要坚持同步推进的原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贯穿预算编制到资金支付的全过程,政府采购预算的细化编

制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前提,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直接拨付是推行政府采购的制度保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整个财政管理的基础性改革,贯穿于财政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因此,为提高财政支出改革的综合效益,相关支出领域的改革必须坚持同步推进、协调配套的原则。

三、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从整体配套的角度考虑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使财税体制的目标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定性,依据不断变化的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强化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三大职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推动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进一步完善

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不单纯是财政管理体制的自我完善,还受制于行政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以及诸多国情因素,因此,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1.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原则性地划分了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但在体制运行过程中,中央政府又通过一系列行政性法规对中央与省级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范围做了较为频繁的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中央政府一直处于绝对主动的、主导的地位,而下级政府则比较被动和尴尬。调整的结果则是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层层下移和财权财力的层层上移。这种频繁的、极不规则的变动,导致了地方政府的无所适从,也助长了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规范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看,中央(联邦)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都是首先以宪法或财政基本法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的,并与事权的大小相对应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和财力。这样,由于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是确定并相对稳定的,所以它能给市场主体以明确的信息,能够有效地引导其投资和经营决策。

2.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主要解决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财

权划分的问题,而对于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划分的比例、规范等问题,却远未涉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省级政府多模仿中央与省级政府的财权划分比例,处理省级政府与地市级政府的财力划分。而中国长期以来的官场政治“潜规则”,也使得下级政府在与上一级政府在财力划分比例、税种归属等问题上,根本不可能有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余地,被动地接受上级政府的财力分配,这样也就造成了财力不断上移,事权却不断下放,基层政府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建议财政部总结归纳各地省以下财政体制框架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制定出一个相对统一的省以下的财政体制改革思路与方案,供各地参考使用,具体做法则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改革的内容应包括省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财力分配、税种分配、转移支付的办法等内容。

3.适当下放财权,形成政府间税权、费权和债权的合理配置。就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而言,地方政府明显是优于中央政府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权利意识的强化,地方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特别是在向当地居民提供所需要的公共服务中,日益扮演着一个中央政府无法取代的重要角色,客观上要求赋予其在自行组织收入方面的灵活性。税收、收费、举债作为政府取得收入的三种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没有开征新税种的权力和举债的权力,此两项权力全部由中央政府享有。我国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立法权是造成各地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可考虑赋予地方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允许有条件的省级政府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债,使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合法化。

4.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对于均衡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性、实现区域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要建立起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从目标、机制、实施方法等方面来加以明确。进一步明确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导向,规范转移支付方式,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办法。

(二)适应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推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

1.加大税制对自主创新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引导力度。流转税方面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与当今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潮流不相符,不利于对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的投资,阻碍了科技进步。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一方面可以与国际惯例接轨,减少重复课税,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增值税的链条机制,真正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所得税方面,梳理现行的鼓励自主创新的所得税优惠,改变当前的园区型优惠为产业型优惠,改变当前的直接的税基减免式所得税优惠为间接的税额扣除式的所得税优惠,提高税制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效果。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比较明显的背景下,研究鼓励循环经济发展和环保税制改革的一些税收措施。

2.充分运用财税手段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以充分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纳税能力。拓宽税基,合理确定费用扣除标准,使法定扣除标准与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相接近,同时可以考虑家庭人员的不同构成以及基本生活需求的实际情况,增加专项扣除,使其更有利于低收入阶层的纳税人;统一累进税率,减少税率级次,降低名义税率。在税收征收管理上要提高征管水平,建立严格的双向申报和交叉稽核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和财产申报制度。逐步完善财产税,调整收入分配存量。可以对不同财产如土地、房屋、车辆以及一些其他特定类型的财产课征财产税。规范、完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对存量房产开征物业税。在财产转让环节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调整收入存量的转移。对高收入者征收遗产税,同时为防止财产所有人在生前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继承人而偷逃税款,应配合征收赠予税。

3.完善地方税体系,确定地方税主体税种。建立较为独立的地方税体系,就要科学地划分地方主体税种、辅助税种,我国地方税以营业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三税鼎立构成,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以财产税类为辅助税种,一般说来,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没有一个固定

的模式,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税种的变化而有所变化,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税制结构的变化,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税收政策的变化,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地位也会有所改变。根据我国的税收经济实际,结合国外的经验,在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时,对营业税应本着“局部调整,扩大税源”的思路,仍维持其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财产税在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

4.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开征一些新的税种。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以税收形式解决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问题。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筹资方式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方式。为了使社会统筹方式规范化、法治化,提高社会统筹方式的管理效率,确保这部分资金及时、足额收缴上来,在适当的时机,可将现行的社会统筹方式改为征税方式,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税制度。开征物业税,强化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推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开征燃油税等。

(三)完善预算管理领域改革,综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尝试编制中长期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传统的预算理念往往侧重于强调预算的年度性,然而,从增强政府承诺的可信度方面考虑,年度预算是不够的,需要中长期预算框架作为补充。因此,需要从国家和部门的长远目标着眼,构建中长期预算框架,实现真正的“滚动预算”。中长期预算框架的基本功能在于建立中期财政约束基准,具体包括了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开支需求的预算决策。编制中长期预算,打破预算编制以一年为期限的局限,为政府全面掌握财政未来的走势提供了初步资料,为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保证。提高预算的可预见性,减少测算的盲目性,避免部门预算忽高忽低的情况,也有利于细化预算管理。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考虑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国家经济政策及发展目标、财政收支状况及发展趋势,分别政策性因素、经济性因素和管理性因素,对以后年度的收支预

算进行分类分析预测,先试编两到三年的中长期部门预算框架,待时机进一步成熟后,再逐步延伸预测的前瞻性。

2.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随着效率观念的深入人心,公众也开始用效率的眼光来看待政府部门的活动,不仅关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而且关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这就要求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更多地关注公共资源使用的影响和效果,在加强投入控制的同时,不断探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新途径。

3.继续推进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在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改革。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可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立足于中国国情,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状况、资金运行情况的政府会计管理体系,为财政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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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8月,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改革部署,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6号); 2.《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 三、政策用途 《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分解落实2017年度各项具体改革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包含五个方面内容,具体是: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含六项工作,分别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具体含四项工作,分别是:抓好收入预算执行,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和约谈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3.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4.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具体含三项工作,分别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落实其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5.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研究市以下财政收支划分改

中国税制的全部计算公式

1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 本级速算扣除数=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 算扣除数 全率累进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收入额×销售利润率)×税率 按超率累进计算的税额=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速算扣除率) 速算扣除率也可以用公式的方法计算,即本级速算扣除率=上一级最高销售利润率×(本级税率-上一级的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率。 2增值税:增值额=本期发生的工资+利润+租金+其他属于增值项目的数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0%)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档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吊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进料加工免税购进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3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方法的应纳税额=消费税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数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 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挥舞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委托加工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消费品报关进口后,按下列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用于本企业基建的自制消费品、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和福利设施等方面的自制消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4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完税价格(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5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深化税收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和加深,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各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在应对危机中,各国都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增长,通过财税体制的调整,特别是通过不同规模地减税、适度提高出口退税率等税收举措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扩大出口成为各国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复杂经济背景下,“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保持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与此同时如何通过深化税收体制改革,使税收反作用于经济,更为持久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成为我国当前应对危机的重要课题。 一、金融危机对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政策创新之路 从当前全球经济形势看,目前这场金融危机是从美国迅速发展到全球,从发达国家传导到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其影响程度之深、波及范围之大,使我国经济难以在全球性经济回落中独善其身。 从直接受冲击的投资领域来看,外资资产贬损,中资机构、企业在外投资资产减记损失;外商直接在华投资明显趋降,撤资现象明显上升。从间接受影响的实体经济来看,2008年四季度以来,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企业出口大幅下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出现大量倒闭;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交易量急剧萎缩;农民工集中返乡,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等,对我国经济民生造成了较大冲击。2008年12月,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将此次危机评估为:历史罕见、冲击力很强,波及范围很广。同时对其发展趋势的判断是:本身尚未见底、影响正进一步深化、严重后果还会进一步显现。因此,当前我国经济政策的调整、创新的要求十分迫切。 非常之时须用非常之策,非常之时须有非常之为。为了应对危机,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确定了包括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内的十项措施,共计4万亿投资来扩大内需,并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在2009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又提出了全年经济增长的“保8”目标,通过采取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需求,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和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措施增强内需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通过出台汽车、钢铁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科技创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继续实施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来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性战略调整。 (二)税制改革历来在应对危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我国经济发展历史上看,税收体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一直在熨平经济波动、应对突发危机方面备受倚重。如1998年,我国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通过停止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企业设备投资实行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系列措施,有效刺激了国内需求,增加了就业机会,实现了经济持续稳步增长。2003年,为应对非典,国

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

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

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 (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讲座) 大家都知道,1994年那一轮财税改革提出的新的改革。二十年前中国历史上进行了一场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财税体制改革。分税制改变了中央和地方的种种关系,形成了当今财政运行的基础。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的大幕刚刚开启,营改增就是我们参与其中的一项重要财税体制改革,也是我们这批税政业务从事者的责任和光荣。。 一、财税体制的概念 大家对财政及财税体制的概念应当并不陌生,但并不意味着我们非常熟悉它的严谨定义。说到财政,我们是在讲政府的收入与支出,或者是政府的收支活动,好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收入与支出,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收入与支出一样,政府也有自己的收入与支出。所以,但凡涉及到政府的收支活动,通常用财政这个概念来表述。说到财税体制,无非是围绕着政府收支而形成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予了对财政、财税体制一个纯属回归

其本意的特殊定义。在讲到财政的时候,三中全会文件表述的是,它系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此为基础,还对财税体制的功能给予了更宽范围的定义。比如讲到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原先财税的功能定位无非讲的是三件事: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对比三中全会文件关于财税体制定位,我们看到的要远远超出通常所认识到的那样一种定义,它不仅仅涉及到经济领域,而且跃出经济领域延伸到了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其它相关的领域。这是一种从更广范围、更深意义上的一种重新认识。 三中全会定义的改革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还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建设,甚至包括党的建设制度在内。这次三中全会文件破天荒地第一次提出了改革总目标的概念。那么,改革的总目标是什么呢?完整的表述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中全会文件中第一次把财政视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第一次使用了“现代财政制度”这个字眼。将财税体制的功能定位得到大大的拓展,不仅仅涉及资源配置,而且包括市场统一、社会公平、国家的长治久安等几个方面,把它视为重要的制度保障。在这一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浪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作者:马海涛,肖鹏时间:2009-01-18 浏览次数:599 次 [摘要]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回顾了30年来我国在上述三大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总结归纳了我国30年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五大经验:改革与政府职能转换同步进行、坚持走渐进式改革道路、改革中强化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财税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协调推进、预算管理内部的改革也需要坚持同步推进。结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提出了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在财政体制、工商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领域的进一步改革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回顾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发展中,财税体制几经变革,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律的财税体制,基本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关系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30年改革成就有目共睹,但是,财税体制改革仍需在总体框架、运行机制、法制建设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中国3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总结改革得失,并对新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进行前瞻性描述。 一、30年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回顾 (一)30年中国财政管理体制变迁 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是明确各级政府间职责划分和财力分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我县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从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税收制度入手,着力构建体系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实现了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加大“四本”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坚决把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安排,对大项目等支出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及相关非税收入,如有不足再通过公共财政预算解决。同时,做好将全口径政府预算提交县人大审议准备工作。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出台了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预算未安排的 。 资金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并将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努力消化和压减结余结转规模。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着力抓好支出调度,及时保障重点支出。督促各预算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深层次剖析,及时查找根本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采取通报、调研或约谈等方式,推动其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注重结果利用,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项目,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取消项目经费;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财政绩效管理新路子,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从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入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和绩效管理办法、县本级财政绩效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同时,以重点项目和部门支出管理为突破口,组织预算、投资评审、财政监督、会计科等组成专门班子,建立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加大预算绩效考核。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扩面试点工作进度,明确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每个预算单位,并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如基本公共卫生、文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财政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围绕做好营改增工作,对已明确的改革事项坚持做到早着手、早研究,及时研判税收制度改革对地方产生的影响。2013年初,组织人员开展了“营改增”工作专题调研,对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业户进行全面调查,深入分析税负变化和收入增减情况,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9月底,全县共有营改增纳税人登记1378户,占我县增值税户数的26.6%,其中小规模纳税人845户,占比91%,一般纳税人133户,累计入库增值税1430万元,顺利实现了新旧税制的转换。二是做好资源税改革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改革精神,组织专门人员对行政辖区内的三家煤炭企业2011年以来的产销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据实测算企业税负,为上级拟定资源税改革政策提供了详实资料。 二、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实提高省直管县财政资金分配调控能力。自去年起,省财政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83272080.html,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陈会霞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3期 摘要:文章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的现状,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基于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落实情况来看,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稳定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需要着力解决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充分协同各方力量,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实践工作,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关键词: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实践性 现阶段,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具有传承性、制度性、导向性特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努力完成各项任务。“营改增”正式开始是2012年,到现在已有5年,就改革的成效来看较为乐观,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财税体制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导向,更是人们观察深化改革的风向标,因此必须要做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确定要将财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的优先位置,并且通过的《决定》中,有32条决定和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基于此能够看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在2014年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了有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案。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比如“营改增”全面启动:推进了资源税改革进程;消费税征税范围不断扩展等。 二、财税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直接税改革成效不高 就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间接税改革不断推进,而直接税改革未得到有效的推进。直接税在我国整体税收结构中,所占据的比例近30%,与间接税相比相差较多。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重视调整与优化当前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将重点加强对个人所得说以及房地产税等直接税的改革力度。就2016年财税体制改革情况来看,“营改增”全面推行,但是直接税改革进程不明显。 (二)税收立法需要细化 就我国现行的实体税种体系来看,仅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有正式立法,其余税种实施的依旧是暂行条例,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这是财税体制深化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营改增”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化,使得各界也重点关注税种立法问题。

党校心得体会:学习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现状趋势及深化改革的思维有感

学习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现状趋势及深化改革的思维有感 今天听了XX教授关于财税体制改革课后,明白了财税体制改革本质上就是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的分配问题。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确定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但由于相关方面的改革没跟上,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一直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中央与地方出现了严重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地方政府以54%的财权收入承担了85%的事权支出,中央政府以45%的财权收入仅承担14%的事权支出。因此,在过去二十多年,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各种其他手段进行“开源”:一是卖地收入,二是通过融资平台的举债作为收入。前者形成的“土地财政”,是持续推升中国房地产价格的根本因素之一,也是多年来房地产调控重需求、轻供给的主要原因。后者是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不能直接发债融资而催生的替代产物(2014年预算法修订之后地方政府才可以发债),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国有公司)等等平台发债融资,并对其进行隐性担保,是造成当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急剧膨胀的历史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只有通过财税体

制改革给地方政府开源,纠正央地财权与事权的错配,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泡沫困局和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从而解决当前存在的行政运行效率偏低、国家政策目标难以实现等问题,为建立全国市场统一、司法公正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根本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两大目标: 一是健立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 体系上要统一规范,即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功能上要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机制上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包括权责对等、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二是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以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在

财政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为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财政部2日发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 财政部表示,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新机制基本建立,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但是年初预算到位率低、预算执行进度慢、项目支出管理不够严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要增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调整预算工作,强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建立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 财政部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执行中下达投资计划或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当年10月底。预算调整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1日至10月底。除据实结算类项目等特殊指标外,各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指标批复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当年11月底。属于动支预备费和财政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指标的特殊项目,发文截止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12月20日。 此外,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初预留的投资计划应当在年度执行中及时下达,最晚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相应的支出预算于当年11月底下达完毕。项目预算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审批。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要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巩固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新机制,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工作质量。 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决算管理。要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效制度,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强化决算管理。 六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及主要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及主要问题分析 刘晓萍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比,特别是与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相比,目前财税体制仍然存在着宏观税负偏高、财力事权不对称、税制结构不健全、支出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等重大问题。财税体制改革滞后,既不利于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不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良性轨道,甚至会进一步固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原有的结构性矛盾,产生逆向调节作用。推进科学发展,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协调推进。 一、宏观税负偏高,挤压居民收入增长,制约消费需求扩大 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它不仅反映一国政府取得收入的多少,也反映一国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税负的轻重一般以税收负担率来表示,即纳税人实纳税额占其计税依据的比例。衡量世界各国税负轻重的指标,通常用宏观税收负担来加以比较。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取得的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基本上有三种统计口径:一是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中口径的宏观税负,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包括税收在内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三是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即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包括税收收入、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采用不同的指标,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中国宏观税负高低判断的结论相去甚远。鉴于中国预算制度的不完善性,存在着各式各样庞大的政府预算外收入,且这些数据难以获得,以及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的不透明性,要精确测算中国的宏观税负,并以统一口径与世界各国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但从《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其他可获得的相关资料,还是可以做出大致的测算和比较科学的判断: 1、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高达30%以上,比中小口径的宏观税负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54219.6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小口径宏观税负,即

财税体制改革

摘要: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中国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十二五’期间改革的重点。未来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财税体制改革是一个前提。所以,没有财税体制的改革,就没有中国改革的未来,也很难建设成一个公平、正义、善治的现代国家。因此,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关键字:财税体制改革十二五 随着“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我们迎来了我们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十二五”时期,我们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十二五”规划重点中的重点,我们更加应该予以重视和完善,所以新世纪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着重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做好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相关工作。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探索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继续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清理政府非税收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019最新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六项举措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明令取消停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2018年国家及自治区陆续出台了9个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调整政府性基金政策,涉及**直4项收费,预计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614万元。州财政局通过组织召开非税及票据业务培训会、安排各县市开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降费减负自查工作、深入企业调研、下县市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是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自治州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并适时动态更新收费项目。州财政局根据2018年国家自治区收费相关政策,对取消的收费及时更新目录,分别于4月13日、8月7日已将相关文件及2017年**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2017年**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2017年**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2017年**自治区考试考务目录清单(更新)四项目录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务公开”下的的“公告公示”栏中予以公布公示,明确规定,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国务院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根据《会计法》的修订及自治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局已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许可事项,下放代理记账机构设立许可事项。 四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严格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完善了《**财政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根据《自治州推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三报三回”的要求,对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梳理上报,共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13项,以上内容装订成册并已在**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六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州级专项资金清单,完善并公布清单,并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2018年编制州本级部门预算,整合项目16个,资金7350万元,其中“放

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土地出让金征收秩序,强化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财税征管,打击违法建设,保护房地产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房地产行业公平、有序、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财税收入缴纳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财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小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小中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何文龙、县政府调研员范正义、县公安局政委龙永红、县监察局局长刘峥、县地税局局长刘正强任副组长,县国税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住建局、财政局、招投标局、公安局、监察局、督查局、云阳街道办事处、下东街道办事处、思聪街道办事处、洣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由范正义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宁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郭建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清查摸底组、财税征管组、执法保障组。

二、检查年限、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年限:20xx年至201x年。但经查发现有逃避缴纳税款和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不受上述年限限制,可以向以前年度无限期追查。 (二)检查对象: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个人开发、销售、转让的房产和土地项目;城区红线范围内安置房、廉租房、小产权房项目。 (三)检查内容:涉及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由地税局代征的相关规费的申报和缴纳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前):召开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和个人动员大会,开展行业税收、土地出让金政策辅导,组织各企业、个人进行自查自纠。 (二)检查清收阶段(6月30日前):县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住建局、招投标局和4个街道办事处向财税征管组提供各自管理的相关信息和底册。财税征管组根据提供的各项资料,对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纳税,土地出让金缴纳以及有关行政事业

2013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分析报告

2013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分析报告 2013年5月

目录 一、背景脉络 (3) 1、包容性增长 (3) 2、从包干制到分税制 (5) (1)1980-1993 (5) (2)1994-2001 (5) (3)2002 -至今 (7) 3、面对的问题 (8) (1)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等 (8) (2)土地财政 (9) (3)基层财政 (9) (4)转移支付 (10) 二、完善分税制 (10) 1、事权与财权 (10) 2、税种切换 (11) 3、税制改革的理念 (13) 三、国际比较 (14) 1、美国案例 (14) 2、香港案例 (16) 3、德国案例 (16) 四、对行业的分析 (18) 1、流转税与所得税 (18) 2、营业税改增值税 (20) 3、消费税 (23) 3、资源税 (24) 5、房产税 (25) 6、预期与超预期 (26) 五、现时中国各主要税项说明 (27)

一、背景脉络 1、包容性增长 不久前,新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演讲中谈及了“包容性增长”,引起广泛的关注。在他看来,“包容性增长”从广义上说,是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统筹发展;狭义上来讲,就是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的地区,惠及所有的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对于“包容性增长”的实现途径,有三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其一:强调政府职能,国家通过大比例地提取财政收入进行再分配,以此实现结果的公平。其二:国家适当地提取财政收入,适当地进行再分配政策,注重公民发展机会的公平,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其三:国家较少地提取财政收入,通过长期赤字维持大规模的再分配。 楼继伟部长强调第二条路径才是走向“包容性增长”的正确之路。政府适当介入,该管则管,但也要留给市场足够的空间。注重机会均等,平等发展,而不是简单的结果平等。 这应该是接下来的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财税体制牵一发而动全身,被认为是中国市场经济新一轮改革的先行者。 在长远发展的路径选择之外,财税改革一个更为迫切的原因在于: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以流转税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增速也随之放缓。然而财政支出受制于各种刚性费用,其增速下

最新整理财政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

最新整理财政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 我局根据全面深化改革20xx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改革机制 全面深化改革20xx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下发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涉及财政的八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股室,并收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按时上报。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一是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四是按照《预算法》要求将上级下达的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足额列入年初预算。五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稳步推进综合预算管理系统建设。 三、明确公开主体,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一是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一并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县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二是明确公开主体,政府预决算由县财政负责公开,部门预决算由部门负责公开。三是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

决算。四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全县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公开。五是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20xx年县财政局会同县信息中心共同创建了县人民政府网预决算公开板块,有效提升了预决算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方便了社会监督。 四、加强沟通协调,推进PPP项目模式开展 我县根据《关于支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从5个方面努力推进PPP工作:①加大与社会资本对接力度,加快推动相关PPP项目;②进一步策划项目,充实项目库;③完成试点项目可研报告,增强项目的吸引力;④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提高效率;⑤组织招商推介会,邀请有资质、有实力、有诚意的公司和社会资本参与合作。 目前,我县有5个项目确认采用PPP模式,分别为省S548线树木园至过埠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国道G220过埠至西门段公路改建工程,国道G220分水坳至过埠公路改建工程及关田工业园工程,振兴大道、知行公园、阳明社区公园及文竹路景观提升工程和新能源公交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8.76亿元。其中省S548线树木园至过埠镇公路工程、国道G220分水坳至过埠公路改建工程及县关田工业园工程进入执行阶段,新能源公交项目进入采购阶段。 五、其他改革事项情况 一是根据近年来“大平台”的运行情况及预算单位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县财政局精简预算执行流程方案》,持续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二是印发了《县20xx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财政局内部相关业务股室联系人,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不断提高报表编制科学性、完整性。三是继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截止今年8月已累计盘活存量资金9425万元。四是继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范围。20xx年我县政府购买工程预决算审核等中介有偿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五家公司。20xx在原有购买服务项目基础上新增了“一窗式”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警务补助和天网监控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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