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政府采购是一项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采购,它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政府采购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人们的生活条件、综合国力,甚至还关系到党风廉政、反腐建设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让采购制度更好的发挥其影响力,我们应该善于发现我国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使其在对我国社会、经济等方面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关键词:政府采购采购制度监督体系

政府采购的涵义

一政府及采购的概念

政府,她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目前政府有两种性质,一种是民主一种是专制,性质的不同也决定着政府所代表的利益不同,我国走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意味着政府颁布的任何制度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为政府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也就决定着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秉承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综合运用好司法、立法、行政等权利使得人民生活的迈向更高的台阶,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得以全面的发展建设。

原始时期的物物交换是采购最早的形式,通过交换人们获得自己所需物品,随着货币的出现采购也从原来的物物交换变成了物-货币-物的交易方式,采购是人们为了满足其自身对资源的需求而发生的一种行为,她是指资源从资源市场的供应者手中转移到需求者的手里。采购人或采购单位是基于生产、销售、消费等目的而对所需商品或劳务的采购。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有的时候我们会觉得政府采购制度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共采购,与我们日常生活所发生的采购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可言,其实并不然,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说是每天都在受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她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无时无刻影响着我们的在日常生活中的采购选择。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的便捷让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世界各国在交流的同时,本国先进的制度、政策会被我国所借鉴学习,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必然会出台一些新的政策去应对社会新局势的出现,并把原有老政策中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条例删除,以此更好的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但是因为世界各国的经济体制、社会制度、经济发展速度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这也恰恰注定世界各国的采购制度存在着差异。中国走的是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意味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有着鲜明的特征。

政府采购是一个国家的公共采购,它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财政资金预算的范围之内对他们所需货物、服务和工程进行购买、租赁或雇佣的行为。政府采购不旦旦是指商品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一具体的交易过程,而且包括政府为了保证采购顺利的进行颁布的一系列的采购政策、采购管理相关准则,还有采购过程中的具体流程和采购所要遵循的一定的程序。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且政府采购制度的认真贯彻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实现又提供了一道保障,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颁布是在对我国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开放程度,社会发展趋势及世界发展潮流等综合分析下,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前提,依靠强有力的国家权利机关所营运而生的,使得我国采购制度明显区别于西方代表少数资本主义的采购制度又于其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支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种较为先进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有较长的历史,无论是其制度的理论还是制度的具体实践都已经相当的完美成熟,而我国的采购制度相对于他们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采购制度进行试点运行,因为在试点中人们发现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使得该地区的的经济进步、社会发展的速度远远大于其他地区,所以政府决定采购制度在我国方面内全面推广, 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我国在采购制度实际实施过程中也获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人民对采购制度的理解始终停留在以前的水平,对采购的观念没有改变,配套措施并不完全,我国政府的采购制度仍有许多待以改进的地方。

政府采购制度的简介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成熟完整的采购制度而言,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虽不及其成熟完善,但是相比于以前我国在采购制度方面已经取得较大的进步。

一采购制度的法制化

我国政府的采购制度经历三个阶段,试点阶段、推广阶段、立法规范阶段、国际化阶段。对于当今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推行法制化、现代化的采购制度是一种新的要求,《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使得我国采购制度有了自己的基本大法,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深入,法律制度不断地健全,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的采购制度主要是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而且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我国现在有比较完整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以财务部为采购的主要部分,负责采购的拟定和执行。

二采购形式内容的多样化

采购形式不仅仅局限于以前单一的形式,我国现在政府采购的形式主要是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两种类型,根据采购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哪种采购方式,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也从以前单一的货物采购扩大到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多种商品的采购,使得越来越多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到这个采购的大队伍中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电子商务随之兴起,人们对不仅可以进行实体交易,也可以利用网络进行线上交易,网络采购节省了采购的流程而且使得采购的成本得以降低,使得采购更好的发展。

三采购制度的规范化

与以前相比,我们现在有专门负责采购的部门,明确的采购章程,政府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也初步的建立,政府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的三管齐下,实现杂志、报刊、网络的同时运行,让人们可以从多方面了解采购的信息。政府采购的公开性透明性要求政府在每次招标后要把中标的单位进行公布,以便于人们的监督考察,使得采购能真正的服务与民。

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采购制度的实施的确给我国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带来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存在着不少的缺陷。

一政府采购制度自有的缺陷

1.在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先天不足,我国虽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我国的市场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的开放,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改革开放号角的响起,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我国经济体制也发生改变,股份制、国有企业的改革使我们经济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趋势。但是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老思想并没有剔除出去,造成现行的采购制度不完全适应现有的市场经济的发展。

2.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政策、制度的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的霸行,人浮于事等现象使得政府办事效率低下,“软政权”依然存在各级政府的工作中,缺乏立信和具体的法律遵守与实施,各级政府官员对其应该遵守执行的指令与规章从不听从,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现象较为严重。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树立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前提,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而且人民群众也缺乏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识,我国采购制度的核心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我国经济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保护其利益的体制也不健全。本应通过市场竞争来进行的采购却因为“官本位”思想的盛行、采购单位自发的谋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采购职能分工的不同造成处理事情的态度不同。

3.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使得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配置,而且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追求经济最大化,也就容易导致政府在采购的时候为了满足自身利益为目的进行采购,以至于无形中产生消极腐败的现象。综上,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执行的缺陷造成我国采购制度的先天性不足。

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为了使得政府采购得以顺利实施,必须出台一些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促使政府采购的目标实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必要,于是我国制定了《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措施,但是相比于西方科学完整的采购法律体系而言,我国的采购制定的法律制度还有着一定程度的不足。

1.立法层次低

除了《政府采购法》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外,其他的法律法规都是一些约束性较低的部门章程,对政府采购的行为规范没有强制性不能对其有着较为明显的规范效用,各地区政府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经过地方人大的审核通过,法律效用低。

2.各法律之间不配套,法律内容不详细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对其采购制度进行一定的规范,但是各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的不同,制度法律制度的目标不同使得其制定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是从我国整体出发,尚未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各

地区政府的采购制度的法律只是从自身实际出发,为其自身发展谋福利并没有考虑其他甚至全国的利益,使得采购法律整体系统性差不配套。有些法律内容直接依据现行的行政法规,有些法律内容还在讨论之中尚未出台,就连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的处罚措施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财政制度与采购制度的不匹配

采购需要金钱的支撑,我国财政制度改革的速度进展十分缓慢,财政预算和财政支付等其配套措施改革也不到位,导致我国采购制度发展的动力不足。

1.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缓慢

在我国,财政支出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是指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内容,三者相辅相成,只有并驾齐驱的发展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政府采购制度实质是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方式进行变革,最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这种改革使原有的财政分配体系中各级各部门的根本利益发生了动荡,于是改革遭遇到重重阻力。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是因为我国部门预算没有真正的形成,政府采购预算不能形成一种统一的系统,这让政府的采购工作是在无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到实际,政府采购资金没有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使得财政对政府的监督难以进行。而且现行的预算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不适应,以上原因使得政府采购机制运行不畅,采购制度发展的动力不足。

2.财政机构设置不规范

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为了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其还下设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对地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但是财政部门不能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的具体活动中,但是在我们全面推广采购制度中,往往出现财政部门既是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也是采购活动的监督者,以至于出现“买”“管”不分的现象,导致在采购过程中监督和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容易在采购过程中出现贿赂、串通、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

3.地区发展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得以迅速的发展起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虽然政府也提出中部崛起、扶持西部经济的政策,但我国经济发展仍存在着地区差异,使得政府采购也有着地区差异,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采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各地政府对采购的认识存在着不同,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计划思想越浓厚,这种主观性的认识阻碍使得政府采购制度有效实施有着一定的阻力,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对于采购数量和金额也有着天壤之别,资金紧缺是制约着政府采购的关键性因素。

四采购程序的不规范

1.信息发布的不全面

我们采购的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虽然我们采购方式有多种选择,但是通过以往调查来看,公开招标在全国采购规模中却不能占到一半,除了因为有其他采购方式的竞争之外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对其所需采购的信息没有通过大众媒体上发布广泛的公布的采购信息,有些地方政府只在本地区的媒体、报纸、网站上发布并不面向全国招标,人们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需求,不能参与政府的采购活动使得应标的供应商不能达到招标标准,这违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公平竞争性的原则。。

2.审核机制的不规范

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地方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的现象,导致一些尚未达到竞标标准的供应商参与到政府的采购活动中,有些地方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资质审核较为简单,容易出现没有达到竞标标准的供应商蒙混过关的现象,致使其在中标后没有能力去履行采购合同,完成不了或者是降低标准的完成政府采购的任务,甚至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不仅影响力政府采购的效果,而且对资源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机制的不规范让不法商家有机可乘,官商为了彼此的利益,官商交易。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使得社会不良之风盛行,不利于社会全面健康的发展。

3.评标、定标的程序不规范

评标、定标的人为操作使得政府采购的公正性有所缺乏,负责政府评标的团队缺乏真正的采购方面的专业人员,不能在评标过程中提出专业性意见,也不能制定出一个专业的评标的标准,而且在最后定标的时候容易受到自身感情或者是上级领导的影响,导致最终结果的不公正。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

在我国政府采购过程中虽然对采购的监督有着一定程度的规定,但是只是大范围的笼统的叙述,尚未对其具体说明,在采购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的发现现行的监督体系存在着许多缺陷。

1.监督的主体、客体和措施的缺乏

在我国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我国采购活动的监督,但是在我国三者只是在他们负责的范围内进行监督,实际运行中三者缺乏有效的沟通,也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对采购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或腐败行为不能有效的杜绝,而且有些地方的管买不分的现象,财政部门即负责所需物品的购买,又要对其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即使得财政部门的工作加重,分散其精力,造成其办事效率低下,而且监管力度也不到位,对政府采购的缺乏有效的监督。

2.监督过程的不完善

监督并不光是对采购发生过程的监督而且还包括采购前的准备、采购后的服务的监督,事前监督的缺乏政府采购之前需要对所需的物品的数量、规格进行统计时容易出现虚假,在采购时会把制定采购的标准降低等行为,但是在采购过程的监督是采购监督的主要内容,也就是事中监督,事中监督的缺失会出现以次充好,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现象,在实际采购监督中,我们最容易忽视的是事后监督,在合同签定后出现的违约现象使得采购的效益大打折扣。

3.社会监督的缺乏

虽然我们已经逐步建立起一个法治国家,但是我国公民的法治观念还是不强,公民对涉及自身利益事情的监督意识不强。现在我国大众媒体的娱乐化倾向较强,人们对与大众娱乐的监督甚至超过公共事业的监督,而且有的时候采购活动并不把其结果公布与众,人们想要监督却不知道应该监督什么,从何监督。在社会监督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人们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也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

六采购专业人士的缺乏

在我国负责采购的政府官员一般不是专业采购人员,从而导致政府采购制度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政府采购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它是公共采购所以所需采购的内容较丰富,这就要求进行采购人员不但有一定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知识,而且还要具备经济、法律的素养,对商品的性能及技术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实际采购中对于现行采购方式所需具备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

场调查及服务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社会中对于采购人员的培训也大多是对商业采购的人员的培训,招标人了解招标的相关知识的同时具备政府采购的综合素养的人才很少,导致我们在采购的时候程序不规范、采购的商品质量和数量达不到保证等问题。

解决政府采购制度问题的措施

为了能使政府的采购制度有效的发挥其作用,我们要对其弊端进行改正,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从其的运行环境到运行机制,甚至制度的本身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和不足,我国采购制度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的完善需要走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1.为了使更好的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的目标实现,我们必须进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通过改变政府采购制度运行的环境,我们可以消除阻碍我们三大目标实现的障碍,消除三大障碍,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得采购能够真正的实现在市场竞争中选择。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参政议政的方式和途径。对采购进行监督,规范政府的资源配置的行为,使得政府采购能够真正的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政府的采购制度应于国家政策相结合,政府在采购过程中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她作为我国最大的消费者,其购买对我国的经济影响较为重要,我们可以利用其影响力,来带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科技的快速进步,社会全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建立一整套采购信息体系,使得采购信息得以全面的发布,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要以开放的心态与世界各国交流,学习借鉴他国在采购制度方面的优势来发挥壮大我国的采购制度,促使我国采购壮大能够更好的发展,更加有力的推动社会的进步。

二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在2003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但是它只是作为一种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世界交流越加频繁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越来越暴露,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制度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来适应其发展。

1.加大立法的强度

除了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余下都是通过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相比之下法律性较小,为了使我国采购制度更加有效,必须多颁布一些由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法规。使得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保障更加有力。

2.构建配套的法律体系和内容

建立一些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而且在实际运用中善于发现其不足之处,进一步推动法律体系的建立,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体系,对于法律规定的内容要详细解释说明,使得政府采购工作有据可循,使得在采购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得以解决。

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

1.财政体制改革

为了使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需要对政府财政体制进行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是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其中政府采购是改

革的重要环节,完善采购制度必须是三者的有效结合。部门预算的改革能让编制政府采购的预算落实到实处,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政府采购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预算制度的改革必须与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相适应。

2.采购部门职能明确

为了避免因买管不分现象的存在而造成采购效率的低下,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的出现。对采购机构的各个部门的职能进行明确规定,各尽其责,形成各部门相互制约,促使采购部门采购的效率得以提升,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也能使得一些腐败违法行为减少。

3.规范采购过程

对于所需采购的信息要对全社会进行公布使得有能力的供应商可以参加竞标,使得政府选择的范围扩大,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较多,为了中标供应商在保证成本的前提下,压低收益,降低了政府采购的成本,多个供应商同时竞争又使得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得以提升,完善审核体统,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的资质给予明确的规定,采购之前对于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核十分有必要,即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又使得政府采购的效率得以提升。

四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体系

1.采购内部监督

采购机构监督、采购预算监督、采购合同监督等方面的监督都是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的内容,采购机构监督是从对采购人员的资质认定,采购计划、方式的确定,采购结果检验等几方面进行监督,预算监督主要是从资金上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对于那些在政府预算上没有考虑的事项政府无需进行采购,而且根据政府预算的多少,确定采购的数量。为了保证采购的质量必须建立供应商准入审核标准,专家评标标准、违约处罚制度等,对采购进行内部监督是为了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实现采购主体与监督主体的分离,对于采购机制形成有效的制约。

2.采购外部监督

社会监督是外部监督最广泛的监督方式,通过设置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电话,定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提供人们群众的监督意识来加强社会监督,随时网络的普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也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方式,让每次招标都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保证其公开性。财政、司法、监察部门的监督要相互结合,运用各种力量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同时也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监督的保障。

五培养政府采购的专业型人才

1.采购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无论是采购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代理机构都要进行采购的专业知识培训,即有采购法律知识的培训也有采购专业知识的教育,我们可以借鉴西方一些专业资格认定,加强政府采购和人员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性。

2.建立有效的用人机制

用人机制无非关于两点,一是用二是弃。用人就是设置入围门槛,对于那些采购专业知识熟悉的人员选拔运用,建立采购人员的培养和考评制度,利用监督机制,刺激采购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促进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政府采购机制的素质得以提升。弃是把那些专业知识、技能不合格的人和自律性不强的人淘汰,增加采购人员的压力,促使他们学习进步,最终适应我国采购的发展需要。

总结

采购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普遍适应,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适合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他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在发展过程中其弊端也会随之出现,我们应该勇于面对问题,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得政府采购制度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推动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必要性

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必要性 摘要: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改变原有计划经济模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才能使财政资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政府采购政策性作用尚未显现、未对国家的产业结构进行有目的的调整等,迫切需要与国际规则接轨,利用国际规则保护民族产业利益等。 关键词:政府采购改革政策执行 引言 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市场经济强调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管理体制必须适应其要求。只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率,才能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我国各地方推行政府采购以来,不仅在节约财政开支上取得了实效;而且通过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政府的消费行为,也有效地抑制了公共采购中出现的个别腐败现象。但这些成果都只限于局部地区和个别领域,由于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建设不够完善,各地方的制度创新也是“各有千秋”,人为地设置跨地区采购障碍等,难以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作为庞大的消费群体,主要由财政部门事先作出财政预算,根据预算和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进度拨给经费,再由各个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进行采购,这种政府采购行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有道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完全不合适的。其本身存在着许多弊端,也是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政府以公开竞买的方式进行统一采购,代替财政拨款后再由预算单位自行分散的采购,这是对预算管理的变革。它要求预算管理从货币供应向实物供应延伸,改进预算监督方式。 1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面 在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面,主要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规范。首先,形成完善的政府采购方式体系。一个完善的政府采购法中所包含的采购方式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种采购方式是有机结合,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因此,我国应对《政府采购法》中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进行必要梳理与调整,形成相互融洽与配合的关系。如对公开招标设计其他采购方式予以补充的适用条件。 其次,必须就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以指导和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根据特定的采购要求和市场条件选择适用特定的采购方式。否则采购人就可能不能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甚至还会为采购人规避公开招标提供条件,使他们采用其“偏爱”的方式,从而为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和不正当交易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和机会。最后,必须对采购程序做出详尽合理的规定。从一定的意义上讲,采购方式与采购程序是密不可分的、互为表里的。选择了特定的采购方式,也就意味着选择了特定的采购程序。但在政府采购法的实态上,却并非尽然。例

GPA下救济与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完善下

GPA下救济与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完善下 (二)履约争议救济 我国台湾地区政府采购法及其行政院发布的《采购契约要项》规定,厂商与机关因履约争议未能达成协议者,可以向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项调解属厂商申请者,机关不得拒绝;工程采购经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提出调解建议或调解方案,因机关不同意致调解不成立者,厂商提付仲裁,机关不得拒绝。 (三)总结 我国台湾地区缔约争议救济,异议为申诉的前置程序,这点似与GPA要求不完全一致。 在质疑处理程序多种快速临时配套措施中,除必须暂停采购措施外,还可以在争议处理期间撤销、变更原处理结果。但这些措施都由招标机关自行裁决,即在缔约争议处理期间是否暂停采购进程,由招标机关与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自行决定,这点与GPA的要求和美国的做法也有所不同。 赔偿范围明确为准备投标、异议及申诉所支出之必要费用。 与美国对履约争议救济的限制不同,美国联邦政府采购履约争议实行供应商与采购员协商前置程序,这一限制是对合同双方的限制。而我国台湾地区对履约争议救济的限制,则是对机关单方面的限制,即在双方就履约争议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供应商可以选择向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机关的选择则有所限制,即供应商申请调解的,机关不得拒绝;工程采购经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提出调解建议或调解方案,因机关不同意致调解不成立者,厂商提付仲裁,机关不得拒绝。

考虑到我国台湾地区为GPA新加入成员,此后其与GPA要求不完全相符的相关法律规定之修改还有一定期限,相信这些与GPA要求不符之处,并不代表排斥GPA要求。 四、我国政府采购救济 (一)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含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争议,无论是政府采购合同缔约争议,还是履约争议,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均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文主要讲供应商的救济,但并不表明采购人没有救济权,此方面内容将在后续文章中涉及)。 同时,政府采购法还专门规定了缔约争议中供应商专有的救济途径,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质疑,对质疑结果不满意或逾期未作出质疑回复的,可以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意或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投诉处理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就缔约争议,供应商可选择的救济途径有:1、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采购活动违法,建议采购机构纠正违法情形,赔偿供应商的损失;2、质疑-投诉-复议-行政诉讼。向采购机构质疑,对质疑结果不满或逾期未作出质疑决定,向财政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向逾期未作出投诉决定的,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或逾期未作复议决定,可提起行政诉讼;3、质疑-投诉-行政诉讼。向采购机构质疑,对质疑结果不满或逾期未作出质疑决定,向财政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向逾期未作出投诉决定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萍乡市皮肤病防治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招标采购规定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萍乡市相关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文件,医院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应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程序公正、环节透明;遵循竞争、择优、价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功能与质量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招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科研等的仪器设备。 二、招标步骤: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十个步骤:(一)医院临床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采购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申请报告。 (二)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季度会议上审核商讨,通过要采购的设备。 (三)后勤科工作人员填写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书,报萍乡市卫计委审批。

(四)萍乡市卫计委组织萍乡市医疗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萍乡市卫计委还将邀请萍乡市的医疗专家前来论证。 (五)通过专家论证后,如果设备是进口设备,设备科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交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审批和公示。 (六)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公示无异议后,设备科递交申请报告给萍乡市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批。 (七)萍乡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八)医院和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 (九)医院建立医疗设备验收制度。医疗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后,医院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十)验收完毕后,医院根据合同条款,按医院有关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四)、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 (五)、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监督机制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物流管理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监督机制问题研究 一、引言 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一环。政府采购监管对于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采购监督制度既是政府采购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又是实现政府采购法制的重要保障。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就没有真正的政府采购法制。 西方国家已在200多年前就开始了政府采购活动,这使得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研究更加成熟。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在部分省、市试行政府采购。因此,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制度还不完善,有关理论滞后,不能适应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要求。所以,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正、合理、有效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已成为目前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在长达200多年的时间中,国外有关政府采购的专家、学者对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作了详尽的研究,在理论上取得了很多开拓性的成果,并在实践上也收获颇丰。 结合各方面的资料,可以归纳出以下的概念: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Public procurement),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实体为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满足自身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法定程序和方式从国内、国际市场上购买所需商品、工程和劳务的经常性活动。 本人大量查阅、浏览了中国期刊网上当前已收录的相关文献资料,发现对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方面的研究文章有很多,但本文会结合我国新的市场经济条件,写出一篇与众不同的文章。 二、主题 国外西方国家对政府采购的研究比较早,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理论和方法。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美国著名采购专家菲朗(.The Purchasing Handbook,5thed,M c一Graw一Hill,1993)认为,“采购之根本目标在于识别所需材料的来源,并在需要的时候以尽可能经济的方式按可接受的质量标准获得这些商品。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1988)认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必须制定周密而严格的采购程序,尽可能实行公开招标,以便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采购中贪污浪费等腐败现

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西安培华学院 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姓名: 院系: 专业: 学号: 指导教师: 摘要? 随着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成为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高风险的高科技项目,旨在促进高科技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它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一个资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本文主要研究了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并提出发展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的策略。 关键词:风险投资;投资主体;投资资本 目录 摘要 (1) 目录 (2) 1绪论 (2) 2风险投资概述 (3)

3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 3.1?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风险投资主体 (5) 3.2?风险资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5) 3.3?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 (5) 3.4?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滞后 (6) 3.5?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 (6) 4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7) 4.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7) 4.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8) 4.3优化风险投资环境,加快制定相关法令法规 (8) 4.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8) 4.5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8) 5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1绪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成为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风险投资实质上是一种高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将资金投入风险极大的高新技术开发生产中,从而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商品的新型投资机制。它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一个资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风险投资这方面做得很不够,我国风险投资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的运作,使高新技术产业大规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许多方面还需完善。 2风险投资概述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被译为创业投资。根据美国全面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具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

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 全市系统统一采购或代区、县局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市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业务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监察室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第五条市局成立采购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主任由分管财务装备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

单位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三)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六)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局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采购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生活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家具用具、生活用电器、石油制品、电子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 第八条信息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配置和预算价;

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思考

目录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 (1) 1、我国政府采购的起源及发展 (1) 2、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2) 3、我国政府采购模式 (2) 4、我国政府采购的方式 (3) 5、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 (4) 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5) 1、政府采购的规模问题 (5) 2、政府采购的队伍建设问题 (5) 3、政府采购的信息问题 (6) 4、政府采购的标准问题 (6) 5、政府采购的管理问题 (6) 6、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滞后问题 (6) 7、政府采购的预算问题 (7) 8、政府采购的监督问题 (7) 9.采购纠纷的仲裁 (8) 10. 地方垄断性问题 (9)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对策以及建议 (9) 1、政府采购规模、范围的扩大 (9) 2、政府采购人才的选拔和培训 (10) 3、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畅通 (11) 4、政府采购标准的统一制定 (11) 5、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12) 6、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的建立 (12) 7. 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放 (13) 参考文献 (14)

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08级财政二班佘庆澜 指导老师:何万波 摘要: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政府采购资金的公共性以及政府采购范围的广泛性和采购规模的巨大,政府采购的影响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它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合作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但是其所取得的成效是相当明显的。但是目前在政府采购制度中仍存在较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相关对策 Abstract:Government procurement, also known as public procurement, refers to the State organs, 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 use of fiscal funds purchase by law established centralized purchasing or procurement within the directory quota standard of behavior of the above goods, works and services. Due to government procurement of funds of public as well as the breadth of the scope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nd the procurement scale of a hug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has more than purely financial expenditure management, on the regulation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plays a great role i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Short of establishing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in China, but its effectiveness is achieved is obvious. But there are still more questions in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Solve these problems contribute to improving efficiency and quality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Key Words:Government procurement,System,Related countermeasures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 1、我国政府采购的起源及发展 按照市场公开竞争方法进行政府采购,在中国是90年代中期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过程中从国外引进的。在推行招投标制度的同时,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保险、家用电器、专用设备、高档办公用品和计算机网络等的采购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29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7年7月 Vol. 29 No.4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uly 2007 ────────── 收稿日期:2007-03-16 作者简介:周春梅(1966-),女,河北唐山人,唐山学院财务处高级会计师。 - 110 -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周春梅 (唐山学院 财务处,河北 唐山 063000) 摘 要: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十年探索,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运作经济项目的效果及其功能的思考。通过分析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提出健全采购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法制建设;规模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7)04-0110-02 一、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95年,我国政府采购从上海开始试点,1998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2000年,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带来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推进。十年的发展历程,采购制度从无到有、采购规模由小到大,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与西方政府采购制度200多年的历史相比,从制度建设、规模数量等总体情况来看,我国尚处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初级阶段,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误区 “无为论”,即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搞招标,做起来劳神费力,干起来难有作 为。“本位论”,即对政府采购的职能划分认识不清,对下级而言,认为上级实行集中采购是越俎代庖,把下级的事抢着干了;对同级而言,实行政府采购,打破了原有的格局,职能部门还不适应。“单一论”,即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认识不清,在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中,单一注重有形货物采购,忽视了服务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片面论”,即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方式和程序认识不足,不能辨证地看待规范与效率的矛盾,片面认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程序复杂,手续繁琐,降低了工作效率。 2.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扩大,但未实现规模效益 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其调控经济的力度。通常,国外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占当年GDP 的10~15%以上,占财政总支出的30%。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发展迅猛,但是采购规模小,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所占比例有相当差距(见表1)。 表1 2000-2005年政府采购数据统计 2000 89 468.1 15 886.5 327.9 0.37 2.06 2001 97 314.8 18 902.58 653.2 0.67 3.46 2002 105 172.3 22 053.15 1 009.6 0.96 4.58 2003 117 390.2 24 649.65 1 650.4 1.41 6.70 2004 136 875.9 28 496.89 2 135.7 1.56 7.5 2005 182 975 33 650.57 2 927.6 1.6 8.7 此外,采购范围应涵盖政府所有购买性支出预算项目, 从我国目前各省市的采购情况看,采购范围狭窄、品种较为单一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局限于一些财政专项拨款的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管理、接待办会、少数市政工程及房屋修缮和采购限额以上的一些易于操作且较为标准化的产 品上。 从表2的统计数据看,2005年政府采购中货物类占的比重最大,工程类作为财政支出的大项,所占比重仍偏低,而服务类项目几乎很少。而发达国家一般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所占比重较大。如“法国每年用于公共采购各个部分消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二、采购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 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3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我国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 速,城市社区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社区管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 展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本文在对社区管理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 上通过对馨园小区在社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全而分析,提出了如何做 好社区管理中角色转换及定位思路,并探讨了新的社区管理办法,完 善社区管理体制。 abstract: as china has continually carried out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ystem reform and accelerated urbanization, urban community is 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as a result, community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strategic problem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through the thorough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in xinyuan community managemen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how to change roles and strategy and explores new methods to improve community management system on the basis of analysis of theories relevant to community management.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key words: community management;problems;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4311(2012)11-0322-02

试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试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内容摘要 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在本地区实行政府采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没有法制化,各种配套措施不健全,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作者特撰此文介绍政府采购制度,分析国外政府采购的经验,并对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即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第二部分介绍国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建立我国政府采购的政策建议。 前言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很多国家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仅历史久远,而且采购范围也极其广泛,除了一些费用性支出外,其余的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由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它所达到的规模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而且,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得政府采购在财政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在本地区实行政府采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朗,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已迫在眉睫。 一、建立和推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与特点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了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服务,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相对私人采购而言的,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具体来说: 1、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表现为政府性资金,即由纳税人的税收所形成的公共资金,而不是私人资本。因此,它的支出只能按法律严格进行。 2、采购目的的非盈利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而不是赚取利润。 3、采购原则的公开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和程序都是公开的,采购过程也是在完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要作公共记录,所有的采购信息也是公开的,政府官员、管理机构的活动受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 4、采购范围的广泛性。政府采购对象除了公务用车、大宗办公用品等实物外,还包括工程和服务等各领域。 5、采购规模的巨大性。政府始终是各国国内市场单一消费的最大用户。据统计美国政府在1989—1992年间每年仅用于货物和服务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 6、采购的政策性。政府采购是按一定的意图制定的,这些意图包括保护本国企业和产品以及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等。 、建立和推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建立和推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 1、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政府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建立效益财政是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效益财政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实现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当然,这里

^叶伟巍(2007):激发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

第25卷 增刊2007年6月 科 学 学 研 究Stud ies i n Sc ience of Sc i ence V o.l 25Supp . Jun .2007 文章编号:1003-2053(2007)S1-0101-05 激发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 叶伟巍,郑锦宜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27) 摘 要:从政府采购制度与高新技术企业及产业发展的关系,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现状,政府采购制度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机理等方面分析政府采购的作用,并提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激励自主创新方面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政府采购;自主创新;高技术企业 中图分类号:C93-03;F 124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7-04-20;修回日期:2007-06-04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课题(06AJ Y006) 作者简介:叶伟巍(1969-)男,浙江宁波人,博士,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管理。 郑锦宜(1983-)女,安徽贵池人,硕士,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 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很多国家都把强化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面对国际新形势,我国明确提出把科技进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 动力量,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主体,高技术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但是增长质量近年有所下降。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上升速度较快,然而近几年呈下降趋势;三资企业创新能力最强,成为高技术企业的主角,但是三资企业依赖性特征明显,创新的自主性低。激发高技术企业创新的动力和提高其创新的能力,需要从建立和健全国家创新体系的高度,实施财政、金融、知识产权等多样化政策,本文将重点研究政府采购政策推动自主创新的作用和支持方式,为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1 政府采购制度的调控作用 高技术企业在初创阶段,产品的需求量有限,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而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可以刺激高技术产业需求的扩增,激活市场,政府倾向性采购可以调节高技术产业的产品结构,对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技术产业进行引导和推动,迫使采购供应企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从而提高我国高技术企业的 竞争力,使之进入世界前列。 以政府采购刺激本国企业技术创新已成为较为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都通过有效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本国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投入,激励企业的创新活动,推动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以提高本国的核心竞争力或保持技术领先地位。1.1 政府采购制度促进高技术企业发展 假定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供给规模一定,并且供给大于需求,如图1所示,在没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其市场均衡点为EO ,均衡价格为PO ,此时存在亏损P OP1BEO,照此发展,该产业必将趋于萎缩。若通过政府采购,将需求曲线右移至D+G 线,市场总需求量扩大至OQ 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均衡点为E 1点,均衡价格为P 1,此时正好达到盈亏平衡,有利于该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果政府继续扩大采购支出到D +G .,在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将会出现供给曲线右移现象(由SO 右移到S 1),此时的均衡产量将由OQ 1增至OQ 2均衡点为E 2,由于政府采购的乘数效应,受扶持的高技术产业将得到长足发展,其增量为Q 1Q 2。这是从产业规模角度进行的分析,文章第二部分会对其创新动力和能力进行分析。 同时政府采购一般是通过采购合同方式实现,既可以针对高技术产业的所有产品,也可以是某一类或某一种产品,并且可根据需要分期分批予以采购,因此,支持灵活度很高。

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内部控制在企业的管理上、风险防范及提高资本的获利能力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而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应该重视企业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健全。本文以重庆市腾飞能源有限公司为例,介绍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理论,结合重庆市腾飞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措施,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我国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market competition is more and more fierce, the internal control in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risk prevention and improve the ability to profit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a sound internal control, but the current domestic enterprises'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has many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hich requires that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enterprises. Taking Chongqing cit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theory of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and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asons of Chongqing's soaring energy Co., Ltd.,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internal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Key Words: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s ;issue ;countermeasure

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李玲利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财政专业 内容摘要:政府采购在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节约财政开支, 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涉及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合作领域。鉴于此,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必要研究和探索,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 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反腐倡廉 一、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的寻租行为。政府采购中寻租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按照《政府采购法》的集中采购模式,政府采购行为从审批、采购执行、验收、付款整个过程,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利益,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财政部)集中采购机构、物品使用单位和供应商。政府采购制度通过购买、验收、付款的三者分离, 构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政府采购行为的流程一般是由物品使用单位提出采购计划, 在经过批准得到资金支持后, 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具体采购, 货物由使用单位验收。使用单位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予以接受后, 结算中心才支付货款。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机制,从而保证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规范和高效, 防止不良行为的产生。 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现行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监管力度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使政府采购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与原始意图发生偏差,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物品使用单位和采购主管部门之间的寻租 实行政府采购法后,物品采购的大部分权力要转移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这对物品使用单位的部门利益是削弱。物品使用单位希望能通过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寻租, 提高采购限额标准, 缩小采购范围, 或者变集中采购为分散采购。其目的都在于尽可能维护自己对物品的采购权, 增加自己对供应商和其他部门设租的机会。在实际运行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颁布很不规范, 随意性很大,许多地、市、州没有得到授权就自行发布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这为物品使用单位向采购主管部门进行寻租提供了便利。 (二)采购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寻租 由于采购主管部门有着采购审批权, 能影响到物品使用单位的选择,集中采购机构为了获得采购权会向采购主管机构寻租。另外, 政府集中采购的制度、程序、范围和采购限额标准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制定,与物品使用单位相反,集中采购机构为了增加自身权力范围, 会向采购主管部门寻租以降低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采购范围。并且我国的采购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往往是一个部门(财政部门)存在着监管漏洞,共同利益的驱使,也使它们之间可能存在寻租行为。 (三)供应商和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寻租 尽管《政府采购法》中规定采购机构在执行采购计划时可以选择采用多种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防止寻租行为的发生。但《政府采购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开招标程序和适用情形; 并且竞争性谈判方式也存在着许多的“黑洞”,“陪标”事件时有发生,法律的不完善为采购机构的寻租行为提供了便利。由于集中采购多是大额订单,利益的驱使也让许多供应商愿意寻租以获取高额利润。 (四)供应商和物品使用单位之间的寻租

《政府采购制度》作业集答案

参考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 A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B,C,D 3.A,B,C,D,E 4. A,B,C,D,E 三、问答题: 1. 所谓采购,简单地说,就是购买者以支付为代价,获得其所需要的功能和服务,并使功能与服务所有权发生转移或暂时转让的过程。采购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采购行为的产生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二是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 2. 采购管理直接决定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内容和生活质量;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直接关系企业生死存亡;对于政府而言,同样是关乎政府危亡的大问题。社会分工越细,科学技术越发达,市场交易环境越差,采购管理就越需要加强。 3. 采购管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确立科学的采购目标。在现代采购理论中,可以将采购目标综合归纳为五个方面,即满足需要、符合要求、降低成本、去害存利、合法高效。实现采购的科学化管理,必须遵循、贯彻以下若干原则:供应原则、批量原则、竞争原则、时机原则、范围原则、内行原则、方式原则。 第二章 一、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 3.A,B,C,D 4.A,B,C,D,E 5.A,B,C,D,E 二、问答题: 1.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对于政府采购概念的完整、准确地把握,

应该重点理解这样几点: (1)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的采购活动; (2)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政府采购运用的主要是财政性资金; (4)政府采购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5)政府采购的采购对象涵盖广泛。 2. 政府采购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体采购的特征:政府采购支出数额巨大,对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政府采购具有市场性,必须遵循市场规则;政府采购具有行政性,必须依法行政,贯彻政府的政策意图;政府采购具有社会公众性,必须向社会公众负责。 3. 政府采购制度是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与相关管理部门,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以后,政府采购将在以下八个方面产生更大变化:政府财政供给方式将发生重要变化;由分散采购、分散管理转变为适当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由零星采购转变为批量、规模采购;由狭窄范围的采购转变为广泛范围的采购;由“一”对“一”的简单采购转变为“一”对“众”的竞争采购;由私下采购转变为公开、公正、透明的采购;由外行采购转变为内行采购、专家采购;由无序的采购转变为按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的采购。 4. 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为社会公众创造更高的价值;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商业公正和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贯彻政府的政策意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反对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走向世界的重要步骤。 5.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必须遵循这样一些重要原则,这就是,既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又必须坚持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6. 政府采购所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应该是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应该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的需求应该公开透明;评估的方法与标准应该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的结果应该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的记录应该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纠纷的处理结果应该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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