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绩效工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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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绩效工资制度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岗位效益工资制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运行更好的发挥工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工资分配的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效益工资制的基本原则(一)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二)突出岗位、价值导向责、权、利相一致(三)以能定岗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四)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持续稳定(五)在确保上缴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作业层实行承包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

第二章岗位效益工资制的设定第三条岗位效益工资制是以员工技能、岗位责任、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和风险大小为基础以岗位评价、职位分类为依据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岗位效益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特殊工资、效益工资等四个单元组成。

(一)岗位工资是岗位效益工资制的主体是根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责任大小贡献多少、技术含量、技能高低、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确定的基本劳动报酬(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二)年功工资是对员工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充报酬年功工资从员工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记载为准)并随连续工龄逐年增长于每年月日起调整标准为每年元。

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企业跨越式发展初期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薪酬管理,强化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调动广大一线参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规范岗位,增设档次,注重员工绩效考核,实现工资动态调整,建立对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对内具有较强激励性、约束性和保障性的薪酬分配制度。 第三条薪酬系统力求简明化与科学化,薪酬设计和管理向一线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及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倾斜,体现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薪酬制度实行分层分类管理模式: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项目薪金制;管服人员实行岗位薪酬制。本办法所指薪酬均为经济性报酬。 第二章项目薪金制 第五条各单位列入项目承包的班子成员仍执行项目薪金制,包括基本生活费和效益年薪两部分。 项目经理助理与三总师副职作为项目副职及三总师的后

备人选培养,纳入项目薪金制管理范畴。 第6条基本生活费按照工程规模大小(暂以中标金额为准)和项目类型(地铁与非地铁项目)确定标准,按附件1 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程规模发生变更调增而出现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时,自次季度首月开始执行新标准。 区域项目班子成员兼任2个及以上项目,当工程规模累计额度达到2亿元及以上且其中单项工程达1亿元及以上的,班子成员的基本生活费在附件1单项工程规模2亿元及以上对应标准上增加2000元/月;班子成员未兼任(兼管)区域 内其他项目班子职务的,按其所分管项目规模确定生活费标准。区域项目班子成员兼任2个及以上项目,但工程规模累计额度未达到2亿元的或达到2亿元但其中单项工程均为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按实际累计额度对应的单项工程规模确定生活费标准,未兼任(兼管)区域内其他项目班子职务的,按其所分管项目规模确定生活费标准。区域项目其他岗薪制人员,按所在项目工程规模核定工资。 第七条效益年薪兑现标准按公司办法执行,项目副经理及三总师按党政正职的80%兑现,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按党政正职的70%兑现。 第八条公司职业项目经理兼任项目经理职务期间,基本生活费参照本章第六条标准执行,效益年薪按公司办法执行。 因工作需要,从事其他管理,不再兼任项目经理职务期间,按 照中铁四党组〔2008〕39号《中铁四局集团非领导职务管理及-2-

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员工绩效工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2、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担当职务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3、保障组织有效运行。 4、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公司管理的公正和民主。 第二条 考核用途 人员考核的评定结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用途: 1、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 2、职务升降; 3、提薪与奖罚; 4、员工的教育培训、自我开发与职业生涯设计。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2、工作结果与岗位目标相结合原则;

3、不同岗位与不同权重相结合原则; 4、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5、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月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6、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7、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8、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标准后,在本年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9、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公司领导以及各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10、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11、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12、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13、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4、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15、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16、强调执行结果原则: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对不配合的部门进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word版本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电子商务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二)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三)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四)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汇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员工除外),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在职位分类、评估和绩效管理基础上根据岗位的相对价值和任职者胜任能力、绩效表现支付薪酬。 第四条确立依据 (一)依据岗位综合评价,确定岗位级别。 (二)依据个人知识、能力和资历等确定个人所在级别档次。 (三)依据工作业绩确定个人绩效工资。 (四)依据公司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情况、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社会物价指数以及同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等,确定公司员工总体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五条公司的薪酬制度为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六条薪酬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二)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三)浮动工资包括效益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等。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 (四)基本工资是指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经验、学历、价值核定的薪资。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 (五)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支付的工资。 (六)效益工资是指按企业经济效益状况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在效益考核实施前可统一按C等效益工资与其他工资构成的岗位标准工资进行定薪

适合大小公司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含各级别多岗位考核表-商学院修订版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微网商学院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薪酬制度框架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结构 第四章岗位工资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六章各种津贴 第七章员工贡献金及收益红利 第八章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动态管理 第九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十章年薪制 第十一章协议工资制 第十二章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十三章新进人员工资待遇 第十四章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五章附则 附表1 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工资系数表 附表2 管理及技术岗位工资系数表 附表3 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表附表4 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表 附表5 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结构表 附表6 某生产操作(服务)系列员工岗位定级表附表7 某管理技术系列员工岗位定级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改变现有的薪酬分配模式,建立内部公平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进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取心,加快公司经济效益水平稳步提高和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公司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公司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合理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公司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公司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在公司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度,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驻外分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人员。公司聘用的短期劳务工和临时外聘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制度框架 第五条公司根据所属部门、岗位、人员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公司部门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急需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新聘的简单劳动岗位人员实行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公司主体工资制度,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市场价位工资制是辅助工资制度。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结构 第七条员工收入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各种津贴、员工贡献金红利等三部分。 (一)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工资系数 岗位绩效工资基数是各岗级工资标准的计价基数,由公司结合企业经营及市场情况确定。管理及技术岗位绩效基数2000 元,生产及服务类岗位绩效工资基数1500元。

项目部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中铁六太人[]号

中铁六太人〔2011〕47号 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 《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经公司二届二次职代会第五次职工代表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和经营创效能力,加大薪酬管理力度,根据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体现“按劳取薪、按效取酬”,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收入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层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范围 公司所属项目部、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全体在岗人员(领导班子除外)均纳入岗位绩效工资实行的范围之内。 第三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绩效考核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必须做到“考核有标准、发放有依据”,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收入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岗位绩效工资 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绩效工资由四个单元构成,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技术(能)津贴、绩效工资。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岗位的劳动差别,包含岗位责任、贡献、技术含量等。具体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作业和辅助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员工对企业的积累劳动贡献。其标准为连续工龄每年10元。工龄工资按年计算,从每年一月一日起增发。计算工龄时,以员工参加工作见习期满的当年为第一年。实际计算工龄时为当年减去参加工作年份。

(三)技术(能)津贴 项目部技术津贴实行范围: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岗位(含试验检测技术岗位)、经营核算岗位、安全质量环保、财务管理岗位取得工程和财务专业系列技术资格,并聘任为相应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的人员。 技能津贴实行范围:项目部作业层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从事本专业的员工。 技术(能)津贴标准表 (四)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责任奖、安全生产奖与上级奖组成。 1、责任奖 责任奖是项目部根据责任目标、施工生产、经营结果、安全、质量和排除隐患等具体指标,对员工完成个人责任目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和节约成本等浮动计发的劳动报酬。 责任奖原则按以下比例分配,也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由项目领导班子研究调整奖金比例。

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1.绩效工资是公司为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而设立。公司对员工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周期性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原则是“月度考核、季度汇总、季度兑现”,如下表所示,具体请参见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2.绩效考核成绩等级的评定,依据所在单位的不同性质和考核周期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等级强制分布比例,具体办法参见《绩效管理制度》。 业务提成 1.参考各公司现行的提成办法(包括拥金以及项目提成),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同时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 年终利润分享计划 1.奖金的来源: 1.1.公司作为决策机构与资源支持机构,根据公司所有成员完成的经营指 标情况,按完成利润的相关比例提取部分利润,具体参见公司当年的经

营管理方案。 2. 年终奖的内部分配原则:不同员工区别对待,以员工行政级别、年终考核成绩与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为主要参考。 3. 年终奖具体分配计算公式: 说明: 3.1 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为该员工四个季度的考核分数的平 均分; 3.2 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是指《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中的等级数字; 3.3 实际在册月数为员工当年实际工作的月数之和,当月15号(含) 以后入职计0.5月;15号以前入职的计为1个月。 福利 1. 福利是指公司为吸引员工到企业来工作或根据需要而设计的作为改善员工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或作为员工基本收入补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实物的总和。各职等层次员工因工作岗位与责任不同,具体享受的项目与标准会有所不同。 2. 以下具体项目和标准仅供参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2.1. 年功津贴: 2.1.1. 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企业,体现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企业的贡献,并希望员工能与公司长期地共同发展而设立。根据公司的实该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该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该员工当年度 实际在册工作月数∑所在分配单位:每位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员工的行政级别 系数*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X 年终奖分配总额 某员工的年终奖收入=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中铁16局

中铁十六局集团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风险和利益相平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明晰、管理科学的工程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助推项目创效创誉能力不断提升,促进企业发展方式由数量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的快速转变;进一步统一全集团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评价项目工作业绩,最大限度地调动项目参建员工的工作激情,切实实现“强大十六局、幸福员工”的目标,根据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几点意见》(中国铁建财【2015】53号)的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部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含集团公司直管项目、托管项目和工程公司的自揽项目。 对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类项目部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对由项目部承担而本办法没有明确的工作,法人单位可补充相应的考核奖惩条款;对于铁路运输、物贸、机械制造类项目的考核,由铁运公司、物贸公司、机械制造公司另行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项目部班子成员、三总师副职人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其中:项目主管领导(含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由法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实施考核;班子其他成员、三总师副职人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由项目部按照本办法和工程公司、项目部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组织体系: 一、集团公司是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组织监督机关。主要负责贯彻

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决定;研究制定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监督工程公司全覆盖开展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负责对直管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工程公司是项目绩效考核的实施主体。主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按照本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进行项目全覆盖考核;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项目、直管项目各工区和自揽项目的绩效考核, 三、工程项目部是被考核对象。负责项目绩效考核责任目标的分解落实;制定项目部副职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和其他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定期组织绩效考核;做好法人单位对项目绩效考核的配合工作。 四、各法人单位、项目部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能分工,并确定绩效考核主管部门,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项目绩效目标责任书 一、工程项目责任成本预算审批后的1个月内,各法人单位必须组织签订项目全周期绩效目标责任书,每年初签订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分别明确项目总体、年度绩效考核责任目标。 二、项目总体绩效责任目标一经确定,必须严格履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工期重大调整、设计重大变更、施工方案重大变更、施工组织重大变化、责任预算编制出现重大差错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项目部或上级单位提出调整方案,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按程序予以调整。 三、项目年度绩效责任目标可以结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得突破项目总体绩效责任目标。 第五条项目绩效薪酬管理 项目部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法人单位的相关规定。除绩效考核奖和法人单位确定的奖项外,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名目发放奖励

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季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第四条本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基础项目考核。其中KPI 考核是主导项目,CPI考核是辅助项目。 第五条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根据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第七条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由KPI成绩和CPI成绩组成,两者为乘积关系。 第八条根据各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强行排序,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业绩系数决定部门的绩效薪酬。 第九条考核总体原则 1 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和CPI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2 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根据行程各部门及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绩效工资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依据。 3 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4 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5 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6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 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 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第十条KPI的考核原则 1 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2 强调执行结果原则:部门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部门应及时向负责CPI考核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CPI考核中关于内部服务质量的评定,对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处罚。 3 层级考核原则:部门经理由分管公司领导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如此类推,形成鲜明的成绩考核关系。 第十一条CPI的考核原则 1 促进改进原则:CPI的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只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KPI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考核中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方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方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治理人员。 治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方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员工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方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一般工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般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治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别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刻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别计考核等次或别合格的年限。别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刻,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刻(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别涉及工龄计算咨询题)。在校学习的时刻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年6月30日。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文件【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文件【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通 知】 关于实施绩效工资暂行规定 为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做到公正、公平,确保员工权益,特做如下规定: 一、质量(详见质量管理考核暂行规定) 二、效率考核 一、效率理念原则: 1.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是并举要求原则,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保证效率,不可视为矛盾; 2.工作效率与安全生产是并举要求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3.工作效率的提高改进允许采用技术革新和先进工程方法结合; 4.采取积极的工作态度,遇事进行有效沟通,不隐不瞒不误工。 二、按时完成工程目标 根据合同要求编排合理完成时间,具体如下: 1.按时完成任务 2.提前完成任务 3.规定时间未完成任务的说明原因(分外界因素、内在因素,不论哪一种因素,都要有积极态度,想法设法完成任务。) 4.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与上级共同快速、准确解决问题,达到问题不过夜,从而达到按时间完成任务。

5.领任务后,到现场要做工作量分析,编排简单工艺及时间,提前发现问题。 三、纪律 1.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 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办公室内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3.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不准在工作场所吐痰,乱扔杂物等。 4.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 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5.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6.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7.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和办公设备。 9.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0.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 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考勤纪律 2.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并处以200元/天罚款。当月旷工累 计7天者,扣

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 制度名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AR-92 编制部门人事行政部 修订信息 修订日期修订版本修订描述修订人2017.04.15 0.1 初始版 2017.04.28 1.0 正式版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xxx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激发和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岗位员工贯彻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考核为员工晋升、奖励与调薪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除外),但不包括以下人员: 2.1 因休假、放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的员工; 2.2 新入职人员(当月20日后入职的)、兼职人员、临时工; 2.3 采用特殊绩效考评方法的岗位员工。 3.考核内容 3.1 考核周期 3.1.1销售类部门采用月度考核,非销售类部门采用季度考核。 3.2 考核方式 3.2.1个人绩效采用部门负责人评估、人事行政部审核的方式; 3.2.2部门绩效采用总经办评估的方式,由部门自评、总经办核评、总经理审核评估确定。 3.3 考核指标 3.3.1部门指标由总经办根据各部门年度目标年初确定并执行,确定后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的由部门通过流程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3.3.2 考核指标分月度、季度与年度指标,按比例加权。 3.4 考核实施流程 3.4.1部门考核 A、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上月工作自评,并将各考核指标数据提报至人事行政部; B、总经办对部门进行评分,确定后提交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汇总各部门考核信息并将汇总结果上报总经理; D、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将结果公示; E、公示结束后人事行政部将依据结果审核各部门员工绩效。 3.4.2员工考核(除部门负责人): A、部门负责人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部门绩效信息数据及强制比例分布要求给予评分及排名; B、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无误后,提交至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薪酬绩效模块审核绩效结果强制分布、绩效结果异常等情况,若审核有问题的部门则反馈到相关部门重新评定,若审核无问题则形成《员工绩效结果汇总表》公示后核算各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3.4.3季度考核部门及员工每季度初开展上季度考核工作。 3.5 考核结果及应用 3.5.1考核结果采用阶梯制 绩效结果直接与本月工资挂钩,见下表。 绩效等级优秀(S) 良好(A) 合格(B) 待改进(C) 差(D) 绩效分值X≥100 90≤X<100 75≤X<90 60≤X<75 X < 60 3.5.2 绩效结果等级限制 员工绩效等级的比例与部门绩效等级挂钩,并按强制比例分布法进行上限控制,不设下限控制(部门负责人、销售类岗位人员及实习生不参与强制分配,人事行政部定期审查销售类人员考评情况)。 A.若部门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则该部门员工绩效结果等级强制分布比例见下表: 员工部门 部门内员工绩效等级比例分布(%) S A B C D 部门绩效等级S <=20 <=10 70 0 0 A <=10 <=20 70 0 0 B 0 <=20 70 >=10 0 C 0 <=10 70 >=10 >=10 D 0 0 70 >=20 >=10 注:如上表中,某部门绩效考评为B,则如果有10~20%为A,则必须有>=10%为C;若不超过10%为A,则可无C。 B.若部门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人数少于10人但不少于5人(含5人),则该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二人… 2016?95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2016年4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 1 -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工资结构,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根据集团公司《中铁十局集团各子(分)公司薪酬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铁十人[2016]52号)有关规定及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分配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员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经济效益挂钩。 三、坚持以岗定酬原则。员工的劳动报酬与所在岗位、所任职务的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工作繁简紧密结合,充分体现岗位的差别。 四、坚持易岗易薪、薪随岗动的原则。员工的岗位工资随员工岗位变动而调整。 五、坚持工资总额使用控制的原则。 六、坚持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分配形式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薪酬分配实行分类分层考核和管理。集团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薪制;社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比照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实行岗薪制;社管中心内部科室及基层网点比照公司机关部门所属内部科室实行岗薪制;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期薪制);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生产、服务员工(不含实行年薪制人员)实行岗薪制。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执行局有关规定; 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薪制:即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工资)、辅助工资(工龄工资、生活保障工资、政策性补贴、特殊奖励)三个单元组成; 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期薪制):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年薪制管理办法》(中铁十二人[2014]21号)规定。 公司所属机械化施工分公司、铁路分公司、郑州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者年薪制管理办法》(中铁十二人…2015?90号)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生产、服务员工(不含实行年薪制(期薪制)人员)岗薪工资制:即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奖)、辅助工资(工龄工资、生活保障工资、政策性补贴、特殊奖励)三个单元组成; 作业层具备条件时,公司将另行制定办法,逐步推行计件、 - 3 -

关于绩效工资的建议2.0

关于绩效工资体系的建议 一、绩效工资及其优点: 绩效工资针对的是相同岗位不同的任职人员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态度、性格、知识差异、团队意识、敬业精神的方面的差异或是相同岗位同一任职人员在不同工作期内由于本人工作状态(身体状况、情绪等)差异而导致的工作结果与企业要求的符合成度,它是浮动工资制度的一种形式,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它的基本特征是将员工薪酬收入的部分或全部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工作绩效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的主体是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还包括员工对企业其他贡献(包括团队合作、忠诚、奉献精神、创新意识等)。 在工资体系中,绩效工资是岗位价值的一部分,是包含在员工标准工资内的,是员工正常工作应得的报酬。但这部分薪酬不是固定的,是根据个人不同考核期内工作绩效的差异上下浮动的。浮动的基数时员工薪酬的绩效部分,浮动的系数时员工工作绩效系数。绩效系数是员工实际工作与岗位标准要求的比值,是员工绩效的结果。当员工工作超过岗位要求时,绩效系数就会超过“1”,员工收入就会超过标准工资,如果员工工作与公司要求不适应或不满足岗位要求,绩效系数就会小于“1”,其收入就会小于其标准工资,也就是个人应得收入就会受损失。因此绩效工资是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的具有准确核算依据的常规性工资项目,不是效益奖金、不是利润分红。 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

一是有利于员工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工作绩效的联系之中; 二是有利于打破员工以狭隘的工作任务为工作着眼点的传统工作思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岗位界限,加强合作意识。 三是有利于工资向工作绩效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四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企业凝聚力。 二、绩效工资体系 在实践中,绩效工资体系的构建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合理构建员工工资体系,使员工意识的到绩效工资使他们应该得到的收入的一部分,不能拿到全部绩效工资就是自己受到经济损失。超出了工资标准,是因为自己工作出色而应该得到的。 2.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额度。绩效工资不能划同一比例,不能图方便就一刀切,要建立合理的依据体系,使绩效工资体系有利于激励工作、稳定队伍、改善管理。 在确定绩效工资额度时应该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责任、岗位收入的不同来确定绩效工资的比例。

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第3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1条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干股分红+社会保险+其他福利(2)员工薪酬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辅助薪金+社会保险

第2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只发放基本薪金,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绩效工资及辅助薪金和社会保险 第3章具体薪酬体系 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其工资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和辅助薪金构成。 (一)基本薪金的确定。 基本薪金的确定:按照员工所处的工作岗位、承当工作任务来划

分岗级,按照员工的条件来确定薪级。具体的标准如下表: 第1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由总经理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第2条:年终干股分红,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5%。 第3条其他福利包括住房补贴,通讯及交通补贴,差旅补贴,招待补贴等。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0%~15%。 第4条社会保险,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0%~15%。

绩效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绩效薪酬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3762绩效薪酬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s of performance-based pay managemen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的薪酬管理也是企业文化之一,结合企业的实际,让每位员工都有体现自身的价值,所以都要做好绩效薪酬管理,以下是绩效薪酬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有效促进考核激励机制的深入,体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实现企业和个人的既定价值,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公司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一、绩效工资考核目的 1、考核部门及员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为核定实际薪酬提供依据。 2、对上一考核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期间的绩效改进及个人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3、为公司整体和局部薪酬调整、年度员工职等评定、岗

位调整、资历评价等提供重要依据。 4、提高员工队伍技能和绩效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个人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绩效工资划分: 依据公司总部和门店各岗位职级不同,划分不同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具体金额见工资构成; 四、考核周期 1、公司对门店(部门)的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进行。 2、公司对公司主管级及门店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考核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进行。 3、门店主管级以下人员以营业业绩为主实行月度考核。 五、考核用表内容和方式: 1、按照逐级层层分解原则履行,其中: (1)年度门店(采购部门)目标依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结合不同门店(部门)工作职责,逐项进行分解,并以相

兖矿集团工资改革岗位绩效实施方案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岗位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 (审议稿)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搞活企业内部分配,按照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鲁国资考核…20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突出岗位价值,调整工资结构,理顺分配关系。健全业绩考核体系,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劳动成果挂钩,完善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分配机制,形成能增能减、相对公平的分配新格局,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 二、遵循原则 (一)按劳分配原则 工资分配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贡献。向生产一线,向技能要求高、责任重、贡献大的岗位倾斜。 (二)效益决定工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 (三)效率和公平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协调,保障与激励相匹配,收入分配关系合理有序。

(四)利益兼顾原则 改革力度与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相一致,既保障职工的利益,又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2011年10月1日在册全民合同制、集体合同制、采掘合同制职工以及纳入集团公司管理的从业青年。 四、岗位绩效工资制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职工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等要素评价确定岗级,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以企业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标准,以职工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报酬的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同岗同绩同薪、岗变薪变。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个单元组成: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差别的工资单元,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环境、岗位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确定。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体现职工劳动成果和劳动贡献大小的工资单元,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业绩确定。 (三)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体现职工对企业劳动贡献积累的工资单元,按职工

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建立与企业跨越式发展初期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薪酬管理,强化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调动广大一线参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规范岗位,增设档次,注重员工绩效考核,实现工资动态调整,建立对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对内具有较强激励性、约束性和保障性的薪酬分配制度。 第三条薪酬系统力求简明化与科学化,薪酬设计和管理向一线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及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倾斜,体现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薪酬制度实行分层分类管理模式: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项目薪金制;管服人员实行岗位薪酬制。本办法所指薪酬均为经济性报酬。 第二章项目薪金制 第五条各单位列入项目承包的班子成员仍执行项目薪金制,包括基本生活费和效益年薪两部分。 项目经理助理与三总师副职作为项目副职及三总师的后备人选培养,纳入项目薪金制管理范畴。 第六条基本生活费按照工程规模大小(暂以中标金额为准)和项目类型(地铁与非地铁项目)确定标准,按附件1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程规模发生变更调增而出现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时,自次季度首月开始执行新标准。 区域项目班子成员兼任2个及以上项目,当工程规模累计额度达到2亿元及以上且其中单项工程达1亿元及以上的,班子成员的基本生活费在附件1单项工程规模2亿元及以上对应标准上增加2000元/月;班子成员未兼任(兼管)区域内其他项目班子职务的,按其所分管项目规模确定生活费标准。区域项目班子成员兼任2个及以上项目,但工程规模累计额度未达到2亿元的或达到2亿元但其中单项工程均为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按实际累计额度对应的单项工程规模确定生活费标准,未兼任(兼管)区域内其他项目班子职务的,按其所分管项目规模确定生活费标准。区域项目其他岗薪制人员,按所在项目工程规模核定工资。 第七条效益年薪兑现标准按公司办法执行,项目副经理及三总师按党政正职的80%兑现,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按党政正职的70%兑现。 第八条公司职业项目经理兼任项目经理职务期间,基本生活费参照本章第六条标准执行,效益年薪按公司办法执行。因工作需要,从事其他管理,不再兼任项目经理职务期间,按照中铁四党组〔2008〕39号《中铁四局集团非领导职务管理及领导人员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第九条实行项目薪金制的项目承包人员与项目员工收入相分离,不得再从经理部领取其他额外收入,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奖励除外。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甲方给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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