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系统基本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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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系统基本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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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则(1)

第一章劳动合同制度(2)

第二章薪资管理制度(6)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8)

第四章员工道德规范(12)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14)

第六章会议管理制度(16)

第七章接待管理制度(18)

第八章文件管理制度(20)

第九章档案管理制度(21)

第十章印证使用管理制度(23)

第十一章采购管理制度(24)

第十二章报刊书籍订阅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通信管理制度(26)

第十四章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27) 第十五章办公环境管理制度(30)

第十六章对外形象管理制度(31)

第十七章安全管理制度(32)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倡导“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利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对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

第六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章劳动合同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暂行)。劳动合同制是指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制度。凡本公司招聘的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一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暂行),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员工与法人代表办理劳动合同签约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2.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5. 劳动纪律;

6.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7.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8.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二个月试用期(特指新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签订1-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两年一签,并根据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

合同期限可延长至规定的假期结束为止。

三、因工负伤的员工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停工医疗期,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停工医疗期结束。

四、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或道德品质不符合要求的。

2. 在合同期内,不服从调动工作岗位的;

3. 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已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 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5. 公司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需要减员的;

6. 符合国家规定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

2.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的;

3. 实行计划生育,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间的女员工;

4.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 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

3. 符合有关规定主动要求辞职的;

4.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四、员工被辞退、开除,或被司法机关判刑关押或劳动教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员工被判缓刑、管制、免予起诉和免予

刑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六、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

公司管理系统基本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第2

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第四条劳动合同中止和解除的补充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 违反员工职业道德守则中任意一条。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干扰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

3. 未准假擅自不来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年累计五天的;

4. 窃取、涂改、伪造病假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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