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线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编号:AQ-BH-06817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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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线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Safety sharing agreement of special line railway transportation

专用线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

乙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专用线库区四道办理农资类产品到发业务,为切实做到安全营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1、乙方货物到达甲方专用线进行装卸作业,需向甲方交纳按物价部门规定的过轨使用费,每吨按六元收取,过轨费如有变动,需按州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仓储费按年支付,先交后用。每平方米按八元收取。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货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铁路技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作业开始与完毕积极与专用线值班室联系,办理货票交接手续。

4、严禁乙方用汽车运输将产品从外地拉入堆放在专用线场地内,要保持铁路专用线运输中转性质,如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共用运输协议。

5、乙方在甲方专用线货场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协调铁路各部门,为乙方办理完善相关铁路运输手续。

6、乙方在库区作业时,应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遵守铁路货物安全装卸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运输,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7、本协议自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一年一签,如有变动需向双方协商办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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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铁路专用线共用运输协议

年度编号:第号铁路专用线共用运输协议站专用线《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第页序号 为了挖掘专用线运输潜力,充分发挥专用线的使用效 能,哈尔滨铁路局站(以下简称甲方)与专用 线产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专用线使用单位 等共家企业(以下简称丙方)就乙方专用线共 用运输问题,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甲、乙 方同意丙方在开办共用的专用线上装卸车,有关运输 和收缴共用费用事宜,按铁道部和国家经贸委下发的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铁 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二、开展 共用到发的货物,一律按专用线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卸或发送签订共用协议以 外单位的货物,更不得以本单位的名义到发其他单位 的货物。三、按铁路有关规定,甲方凭《货车调 送单》和货车现状与乙方办理共用到发货物、车辆及 货车用具的交接,乙方凭货物运单和货物现状与丙方 办理货物交接。四、各方应严格执行运输计划, 对无共用运输协议企业的车辆不得送车。对开展共用 运输货物的车辆取送、交接、装卸车组织及安全责任,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路产专

用线租用)协议》管理。五、乙方应具备丙方到发货物相适应的场地、货位、装卸机械、场地照明和通讯设备。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装卸作业组织应由铁路专业装卸队伍承担,做到车辆随到随作业,快装快卸,货不压车,并及时腾空货位;保证卸货距离,提高装卸车质量;及时清扫货车,关闭车门、车窗,折叠回送篷布。甲方有责任对乙、丙方做好货物运输的业务指导。 1 六、对卸下的货物,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丙方领取。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货物搬出,不得因无订货合同或货物质量问题拒领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货损、货差时,由乙方负责赔偿。七、到达的货物,经催领,丙方超过规定时间而不领取的,乙方须通知车站,车站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按无法交付货物办理。八、丙方发送货物时,应按乙方指定的货位备货,做好货物包装,提供装载加固材料。九、丙方在乙方专用线取送货物时,应听从乙方人员的指挥、管理,并遵守乙方的有关规定。十、丙方应及时向乙方交纳各项费用,乙方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并于月初将划转给车站和其它单位的费用,一次性交站区共用办公室。(建议明确收费标准)十一、协议有效期内发生铁路线路、设备设施和市政工程改造以及铁路运输组织方式、政策变化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一方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可终止,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拟

铁路专用线合同

专用线使用(装卸)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原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并以甲方的名义到达钢材。为更好地合作与明确双方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场地、装卸车以及与火车站进行专用线交接车有偿服务,并负责材料代收、代保、代发,综合服务费计价:每节车皮收取1360元(钢材单件重量不超12吨)。 2、结算方式:月底按双方已签证到达的车皮数量和发出材料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 3、车皮到达后,甲方提供优质的装卸车服务,乙方应在日内清空卸在甲方货场内的钢材。超过日,甲方将根据货场的实际情况,有权拒绝乙方车皮进入甲方专用线。同时,按货场内乙方钢材的实际吨位元/吨每天收取场地费。 4、乙方在计划车皮发出前,应及时将车皮号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与火车站交接,安排货位及组织卸车。 5、乙方发货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发货规格、数量、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6、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各类到达、签证业务,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铁路专用线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乙方终止钢材到达,均应

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及如期利润。 8、乙方经铁路发运到甲方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具体格式如下: 到站:马鞍山 专用线: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收货人: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专用线(####公司) 9、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马鞍山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乙方: 代表:代表: 二O一一年月日 说明: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因公司整合,现在易名为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公司易名后,我公司就通知铁路部门将收货单位更换,到现在仍未办妥,故而收货单位仍用原名,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铁路专用线。特此说明。

5铁路专用线共用运输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铁路专用线共用运输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编号:第号 铁路专用线共用运输协议 站专用线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第_页序号 为了挖掘专用线运输潜力,充分发挥专用线的使用效能,哈尔滨铁路局站(以下简称甲方)与专用线产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专用线使用单位等共 家企业(以下简称丙方)就乙方专用线共用运输问题,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同意丙方在开办共用的专用线上装卸车,有关运输和收缴共用费用事宜,按铁道 部和国家经贸委下发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开展共用到发的货物,一律按专用线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卸或发送签订共用协议以外单位的货物,更不得以本单位的名义到发其他单位的货物。 三、按铁路有关规定,甲方凭〈〈货车调送单》和货车现状与乙方办理共用到发货物、车辆及货车用具的交接,乙方凭货物运单和货物现状与丙方办理货物交接。 四、各方应严格执行运输计划,对无共用运输协议企业的车辆不得送车。对开展共用运输货物的车辆取送、交接、装卸车组织及安全责任,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路产专用线租用)协议》管理。 五、乙方应具备丙方到发货物相适应的场地、货位、装卸机械、场地照明和通讯设备。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装卸作业组织应由铁路专业装卸队伍承担,做到车辆随到随作业,快装快卸,货不压车,并及时腾空货位;保证卸货距离,提高装卸车质量;及时清扫货车,关闭车门、车窗,折叠 回送篷布。甲方有责任对乙、丙方做好货物运输的业务指导。 六、对卸下的货物,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丙方领取。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货物搬 出,不得因无订货合同或货物质量问题拒领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货损、货差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到达的货物,经催领,丙方超过规定时间而不领取的,乙方须通知车站,车站按有关规定, 经批准后按无法交付货物办理。 八、丙方发送货物时,应按乙方指定的货位备货,做好货物包装,提供装载加固材料。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修改稿)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甲方:锦州高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加强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保证专用线安全、高效使用,发挥最大能力,实现合作共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物价部门等有关规定,经锦州高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公司专用线(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签订《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包括运输协议、安全协议、线路维修协议、费用结算协议)如下:第一部分运输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高桥镇站至在乙方专用线内指定装(卸)车地点的货车取送、对好货位服务。 2.甲方可依据乙方书面请求,提供变更收货人或卸车地点服务。 3.甲方提供货物装载加固、危货运输、货车满载、改善货物包装及相关货物运输常识咨询服务。 上述服务收费,按本协议《费用结算协议》表1规定执行。 4. 甲方有提前向乙方做送车预报,便于乙方做好装卸车准备工作的义务。 5.甲方有派员与乙方进行货车及票据的交接的义务。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铁路专用线管理、做好企业运输员培训、提高专用线管理水平的责任。 2.乙方要配备足够的装卸机具、设备、劳力,做到夜间、节假日、风、雪、雨、雾天不间断地装卸车作业(恶劣气候不适宜机具作业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负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引伸规则规定,保证发送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的真实性,按照国家铁路相关规定装载的责任。 4.乙方应按照《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规定,负有开关专用线大门、派员接车对好货位;检查待装空车、待卸重车现状;装载货物符合铁路规章及相关文电规定;检查货物堆码、关闭车门及阀盖;卸空货车清理残留物;将铁路货车篷布送至规定地点;与甲方人员办理货车及票据交接等责任。 5.乙方有在送车完了后,向甲方报告装卸车进度和装车到站、品名、件数、车号等相关货运业务的责任。 6.乙方有在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到达和发送计划的义务。 7.乙方有向甲方提供专用线内货源、货位、装卸劳力和设备情况等涉及铁路运输相关数据的义务。 三、交接方法 货车调入专用线后,乙方人员应会同甲方人员对货车车辆技术状态及到达货车的施封、装载、篷布苫盖等进行认真交接检查。 1.交接时间:调入车辆为将货车送到装卸地点时间。调出车辆为

铁路专用线装卸作业合作协议

铁路专用线装卸作业合作协议 永州市振兴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共同简称甲方)永州市黄阳司骄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黄阳司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铁路专用线内火车车皮货物装卸作业任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铁路专用线内所有火车货运装、卸业务全部交给乙方, 其装、卸单价为:装、卸敞车(即高边车)3.2元/吨,装、卸盖车3.2元/吨,装、卸车皮不管多少均按每列62吨结算。二、装卸费用结算日期为次月5号以前,由乙方财务申报当月作业 任务,经甲方财务核实并经审批后,及时足额付清当月装卸费用。 三、乙方应聘用足够的作业人员,满足甲方货物及时装卸的需要, 必须在铁路部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装卸任务。若违反以上规定,铁路部门按规定收取甲方的车皮使用费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同时,若因甲方货物不能及时装车,延误甲方货物发运时间,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从事装卸作业的,应服从铁路货运员、甲方储运员的调 度和指挥,同时应委派现场管理人员到场协调。货物装卸必须按照铁路部门规定完成作业任务,该加固的要加固(加固材料

由甲方提供),该调整的要调整。若乙方作业人员违反规定,导 致列车出现偏载等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作业人员在从事装卸作业时,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09年9月日起至2010年9月日 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共同甲方各执一份,乙方存一份,送黄阳司 车站一份。 甲方:永州市振兴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永州市冷水滩黄阳司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永州市黄阳司骄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9年9月日

铁路专用线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

铁路专用线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甲方: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公司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甲方: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加强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保证专用线安全、高效使用,发挥最大能力,实现合作共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物价部门等有关规定,经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专用线(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签订《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包括运输协议、安全协议、线路维修协议、费用结算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运输协议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高桥镇站至在乙方专用线内指定装(卸)车地点的货车取送、对好货位服务。 2.甲方可依据乙方书面请求,提供变更收货人或卸车地点服务。 3.甲方提供货物装载加固、危货运输、货车满载、改善货物包装及相关货物运输常识咨询服务。 上述服务收费,按本协议《费用结算协议》表1规定执行。 4. 甲方有提前向乙方做送车预报,便于乙方做好装卸车准备工

作的义务。 5.甲方有派员与乙方进行货车及票据的交接的义务。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铁路专用线管理、做好企业运输员培训、提高专用线管理水平的责任。 2.乙方要配备足够的装卸机具、设备、劳力,做到夜间、节假日、风、雪、雨、雾天不间断地装卸车作业(恶劣气候不适宜机具作业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负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引伸规则规定,保证发送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的真实性,按照国家铁路相关规定装载的责任。 4.乙方应按照《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规定,负有开关专用线大门、派员接车对好货位; 检查待装空车、待卸重车现状; 装载货物符合铁路规章及相关文电规定; 检查货物堆码、关闭车门及阀盖; 卸空货车清理残留物; 将铁路货车篷布送至规定地点; 与甲方人员办理货车及票据交接等责任。 5.乙方有在送车完了后,向甲方报告装卸车进度和装车到站、品名、件数、车号等相关货运业务的责任。 6.乙方有在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到达和发送计划的义务。 7.乙方有向甲方提供专用线内货源、货位、装卸劳力和设备情况

铁路专用线共用协议

铁路专用线共用协议 编号: 专用线共用协议 为充分发挥铁路专用线的作用,缓解铁路货场的压力,根据铁道部《关于公布专用线共用组织暂行办法》(铁运[1986]345号)和《广西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实施办法》(桂经贸字[1996]188号)的精神,南宁铁路局南宁南站(甲方)与产权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乙方)和共用单位贺州市金利佳农资有限公司(丙方)就开展专用线共用有关事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专用线共用,是将部分非专用线产权单位到、发货物组织到专用线装卸。因此,必须是在车站货场能力不足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用线运能的富余资源,以扩大车站到、发货物消化能力,保证货场畅通,使共用单位的货物安全、迅速、便利的进行运输。 二、根据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线共用组织暂行办法》(铁运[1986]345号)第八条的规定:“专用线共用的取送车作业和货物(车)交接,视同专用线单位的到发货物,按照铁路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共用单位到、发货物的交接,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专用线铁路运输协议》中有关交接内容和要求办理,安全责任划分按甲、乙方签订的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办理,安全协议中乙方责任是因丙方原因造成的,由丙方负责。 三、未签定共用协议的非专用线单位,不准在专用线办理货物运输业务。临时余姚办理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临时共用办理并签订临时共用协议。 四、为正确区分专用与共用,乙方不得以本单位名称为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货物运输,特殊情况应向甲方说明,取得甲方同意,按共用办理。

五、丙方到达的货物应委托乙方到甲方办理领货手续,缴纳运杂费。甲方不再受理丙方以“领货凭证”领货手续。 乙方应配足足够的装卸机械及劳力,合理使用货位,加速货物周转;丙方应如实提前向甲方、乙方提供发送、到达货物运量等信息。 六、乙方开展共用的货物运输品类和业务范围,不得超过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货铁路局批准共用的办理范围。 七、丙方发送共用货物品名:化肥。 丙方到达共用货物品名:化肥。 八、甲方货运计划室建立“专用线共用台账”,按月统计共用单位装卸车数,每月5日前向乙方通报,乙方如对共用车数有异议,应及时与甲方核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共用费。 九、专用线开办共用应遵循按品类、按专业分工的原则。为加速车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遇待车严重积压时,车站可根据区经委《关于配合南宁铁路局做好铁路待卸车 业务的通知》和铁路局《南宁等枢纽地区待车积压应急预案施压细则》精神,调整卸车地点。 十、到达乙方装卸车产生的费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合理合法,与其他专用线收费相对统一,严禁擅自哄抬价格,乱加价乱收费,扰乱专用线收费市场,争夺劳力,造成管理混乱等行为。 十一、已开展共用的专用线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取送车作业或共用业务。 1.车站货场能力有富余时; 2.铁路机车能力不足,无法取送车作业时; 3.专用线装卸能力不足时;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编号:AQ-BH-09500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Construction safety agreement of railway special line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 3.工程范围和内容:铁路专用线DK0+300—DK3+127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专用线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编号:AQ-BH-06817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专用线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Safety sharing agreement of special line railway transportation

专用线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 乙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专用线库区四道办理农资类产品到发业务,为切实做到安全营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1、乙方货物到达甲方专用线进行装卸作业,需向甲方交纳按物价部门规定的过轨使用费,每吨按六元收取,过轨费如有变动,需按州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仓储费按年支付,先交后用。每平方米按八元收取。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货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铁路技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作业开始与完毕积极与专用线值班室联系,办理货票交接手续。

4、严禁乙方用汽车运输将产品从外地拉入堆放在专用线场地内,要保持铁路专用线运输中转性质,如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共用运输协议。 5、乙方在甲方专用线货场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协调铁路各部门,为乙方办理完善相关铁路运输手续。 6、乙方在库区作业时,应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遵守铁路货物安全装卸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运输,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7、本协议自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一年一签,如有变动需向双方协商办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可编辑)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可编辑) 精选资料工程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铁路专用线工程发包方: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名称: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MW新建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工程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工程范围和内容:铁路专用线DKDK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二、协议期限本协议与

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安全协议书 工程名称:铁路专用线工程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 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铁路专用线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和内容:铁路专用线—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对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配备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均

铁路专用线共用协议

编号: 专用线共用协议 为充分发挥铁路专用线的作用,缓解铁路货场的压力,根据铁道部《关于公布专用线共用组织暂行办法》(铁运[1986]345号)和《广西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实施办法》(桂经贸字[1996]188号)的精神,南宁铁路局南宁南站(甲方)与产权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乙方)和共用单位贺州市金利佳农资有限公司(丙方)就开展专用线共用有关事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专用线共用,是将部分非专用线产权单位到、发货物组织到专用线装卸。因此,必须是在车站货场能力不足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用线运能的富余资源,以扩大车站到、发货物消化能力,保证货场畅通,使共用单位的货物安全、迅速、便利的进行运输。 二、根据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线共用组织暂行办法》(铁运[1986]345号)第八条的规定:“专用线共用的取送车作业和货物(车)交接,视同专用线单位的到发货物,按照铁路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共用单位到、发货物的交接,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专用线铁路运输协议》中有关交接内容和要求办理,安全责任划分按甲、乙方签订的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办理,安全协议中乙方责任是因丙方原因造成的,由丙方负责。 三、未签定共用协议的非专用线单位,不准在专用线办理货物运输业务。临时余姚办理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临时共用办理并签订临时共用协议。 四、为正确区分专用与共用,乙方不得以本单位名称为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货物运输,特殊情况应向甲方说明,取得甲方同意,按共用办理。 五、丙方到达的货物应委托乙方到甲方办理领货手续,缴纳运杂费。甲方不再受理丙方以“领货凭证”领货手续。 乙方应配足足够的装卸机械及劳力,合理使用货位,加速货物周转;丙方应如实提前向甲方、乙方提供发送、到达货物运量等信息。 六、乙方开展共用的货物运输品类和业务范围,不得超过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货铁路局批准共用的办理范围。 七、丙方发送共用货物品名:化肥。 丙方到达共用货物品名:化肥。 八、甲方货运计划室建立“专用线共用台账”,按月统计共用单位装卸车数,每月5日前向乙方通报,乙方如对共用车数有异议,应及时与甲方核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共用费。 九、专用线开办共用应遵循按品类、按专业分工的原则。为加速车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遇待车严重积压时,车站可根据区经委《关于配合南宁铁路局做好铁路待卸车业务的通知》和铁路局《南宁等枢纽地区待车积压应急预案施压细则》精神,调整卸车地点。

铁路专用线合同

专用线使用(装卸)合作协议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原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并以甲方的名义到达钢材。为更好地合作与明确双方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场地、装卸车以及与火车站进行专用线交接车有偿服务,并负责材料代收、代保、代发,综合服务费计价:每节车皮收取1360元(钢材单件重量不超12吨)。 2、结算方式:月底按双方已签证到达的车皮数量和发出材料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 3、车皮到达后,甲方提供优质的装卸车服务,乙方应在日内清空卸在甲方货场内的钢材。超过日,甲方将根据货场的实际情况,有权拒绝乙方车皮进入甲方专用线。同时,按货场内乙方钢材的实际吨位 元/吨每天收取场地费。 4、乙方在计划车皮发出前,应及时将车皮号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与火车站交接,安排货位及组织卸车。 5、乙方发货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发货规格、数量、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6、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各类到达、签证业务,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铁路专用线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乙方终止钢材到达,均应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及如期利润。 8、乙方经铁路发运到甲方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具体格式如下: 到站:马鞍山 专用线: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收货人: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专用线(####公司) 9、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马鞍山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乙方: 代表:代表: 二O一一年月日说明: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因公司整合,现在易名为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公司易名后,我公司就通知铁路部门将收货单位更换,到现在仍未办妥,故而收货单位仍用原名,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铁路专用线。特此说明。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doc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 甲方:锦州高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公司

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 甲方:锦州高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加强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保证专用线安全、高效使用,发 挥最大能力,实现合作共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物价部门等有关规定,经锦州高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公司专用线(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签订《铁路专用线服务综合协议》(包括运输协议、安全协议、线路维修协议、费用结算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运输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高桥镇站至在乙方专用线内指定装(卸)车地点的货车 取送、对好货位服务。 2.甲方可依据乙方书面请求,提供变更收货人或卸车地点服务。 3.甲方提供货物装载加固、危货运输、货车满载、改善货物包装及 相关货物运输常识咨询服务。 上述服务收费,按本协议《费用结算协议》表 1 规定执行。 4.甲方有提前向乙方做送车预报,便于乙方做好装卸车准备工作 的义务。 5.甲方有派员与乙方进行货车及票据的交接的义务。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铁路专用线管理、做好企业运输员培训、提高专用线管 理水平的责任。 2.乙方要配备足够的装卸机具、设备、劳力,做到夜间、节假日、风、雪、雨、雾天不间断地装卸车作业(恶劣气候不适宜机具作业时应 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负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 程》及引伸规则规定,保证发送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的真实性,按照 国 家铁路相关规定装载的责任。 4.乙方应按照《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规定,负有开关专 用线大门、派员接车对好货位;检查待装空车、待卸重车现状;装载货物 符合铁路规章及相关文电规定;检查货物堆码、关闭车门及阀盖;卸空货 车清理残留物;将铁路货车篷布送至规定地点;与甲方人员办理货 车及票据交接等责任。 5.乙方有在送车完了后,向甲方报告装卸车进度和装车到站、品名、件数、车号等相关货运业务的责任。 6.乙方有在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到达和发送计划的义务。 7.乙方有向甲方提供专用线内货源、货位、装卸劳力和设备情况等 涉及铁路运输相关数据的义务。 三、交接方法 货车调入专用线后,乙方人员应会同甲方人员对货车车辆技术状态 及到达货车的施封、装载、篷布苫盖等进行认真交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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