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新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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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新版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新版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政务公开是人民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民政局是我国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涉及社会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基层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社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等多个方面,对于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推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新版民政局即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以期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增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试点范围新版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范围包括:1. 民政局各级机构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方式等信息的公开。

2. 经费、财务等事项的公开。

3. 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内容的公开。

4. 受理投诉、申诉等事项的公开。

5. 政府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会议议程等文件的公开。

(二)试点内容1.加强对民政局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

民政局应当将各项工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等信息及时公布,推出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APP等便民工具,以方便公民群众获取所需信息。

2.加强政策的信息公开。

民政局应当加强宣传新的政策,解读政策的落实需要使用到的行动计划、标准、程序等相关资料,明确落实责任,令公众了解政府动态和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

3.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监督。

在政府公布各项信息和政策执行方面,网民应当有权利在其下方留言或意见反馈,政府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网民的反馈意见。

4.加强政府数据的公开。

民政局应当将各项统计数据、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同时将政府的大数据合法性、合规性及保护民众隐私等方面做好工作,确保政府数据公开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5.加强政府评估体系的建设。

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定期发布政府效率、公正性等方面的相关评估报告,明确政府工作的优缺点,进一步加强政府的透明度与权责清晰度。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04.05.14•【字号】冀民〔2004〕67号•【施行日期】200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家庭正文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通知冀民〔2004〕67号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通知各市民政局:根据国务院2003年8月8日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经各地申报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设置涉外婚姻登记机关1个,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197个,具体负责各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设置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除本通知明确的婚姻登记机关,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各地增加或减少婚姻登记机关,需经民政部门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要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的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由省辖市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制作时要严格执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式样、内容和标准,下发时据实收取制作费。

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旧的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由省辖市民政部门负责收回销毁。

三、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民政部门设置2个及以上婚姻登记机关的,应当允许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附: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及管辖权。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四日全省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及管辖权(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1个河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负责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涉外国人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201个以下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1、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石家庄市桥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石家庄市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石家庄市裕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辛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晋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藁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鹿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新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深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无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正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栾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高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灵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9、元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井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1、赞皇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2、行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3、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4、平山县民政局县城婚姻登记处;25、平山县民政局下槐镇婚姻登记处;26、唐山市路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7、唐山市路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8、唐山市开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9、唐山市古冶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0、唐山市丰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1、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2、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3、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4、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5、唐山市海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6、迁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7、迁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8、玉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9、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0、遵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1、滦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2、乐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3、唐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4、保定市新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5、保定市北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6、保定市南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7、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8、高碑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9、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0、安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1、易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2、涞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3、高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4、容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5、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6、清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7、徐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8、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9、顺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0、阜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1、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2、定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3、满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4、涞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5、安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6、博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7、望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8、曲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9、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0、邯郸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1、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2、邯郸市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3、邯郸市丛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4、邯郸市复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5、邯郸市峰峰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6、武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7、鸡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8、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79、永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0、曲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1、邯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2、肥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3、馆陶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4、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5、广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6、成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7、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8、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9、临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0、大名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1、邢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92、邢台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3、邢台市桥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4、大曹庄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5、沙河市民政局市区婚姻登记处;96、沙河市民政局白塔镇婚姻登记处97、南宫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8、邢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9、临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0、内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1、宁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2、柏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3、隆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4、巨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5、新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6、广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7、平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8、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09、临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0、清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1、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2、南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3、衡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114、衡水市桃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5、冀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6、枣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7、武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8、深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19、武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0、饶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1、安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2、故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3、景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4、阜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5、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6、沧州市新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7、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8、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9、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0、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1、黄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2、泊头市民政局市区婚姻登记处;133、泊头市民政局交河镇婚姻登记处;134、河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5、任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6、盐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7、海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8、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39、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0、南皮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1、东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2、吴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3、献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4、肃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5、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6、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7、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渤海乡婚姻登记处;148、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49、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0、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1、昌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2、抚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3、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4、卢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5、廊坊市安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6、廊坊市广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7、三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8、香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59、大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0、永清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1、固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2、霸州市民政局市区婚姻登记处;163、霸州市民政局胜芳镇婚姻登记处;164、文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5、大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4、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6、张家口市桥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7、张家口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8、张家口市宣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9、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0、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1、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2、宣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3、尚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4、万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5、涿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6、赤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7、怀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8、康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79、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0、沽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1、崇礼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2、怀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3、张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4、阳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5、承德市双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6、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7、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8、宽城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89、兴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90、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91、平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92、承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93、滦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94、隆化县民政局县城婚姻登记处;195、隆化县民政局七家镇婚姻登记处;196、隆化县民政局张三营镇婚姻登记处;197、隆化县民政局步古沟镇婚姻登记处;198、隆化县民政局郭家屯镇婚姻登记处;199、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县城婚姻登记处;200、丰宁满族自治县黑山嘴镇婚姻登记处;201、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婚姻登记处;202、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婚姻登记处;203、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婚姻登记处。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冀民[2011]60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民〔2011〕60号)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部“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状况“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法制建设、民政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灾害应急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就,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低保政策,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逐年扩大、补差数额逐年增加。

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154.5元/月增加到265元/月,人均月补差从71元提高到163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725元/年增加到1493元/年,人均月补差从21元增加到67元,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由2006年的15%提高到60%。

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从5.97万人次增加到了15.2万人次,支出资金从2224万元增加到1570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从31.3万人次增加到了225.1万人次,支出资金从4295万元增加到35000万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8•【字号】石政办函[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全面抓好“十二五”期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要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40号)中已经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进度与时限,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对主要目标任务再细化分解,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沟通调度,全面掌握进展情况。

各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不遗余力地帮助解决问题,共同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要加强督查,严格责任。

市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牵头单位要及时开展督导活动,准确掌握工作进展,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及时调度反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民政部关于全国地名理论研究征文获奖情况的通报

民政部关于全国地名理论研究征文获奖情况的通报

民政部关于全国地名理论研究征文获奖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奖惩【发布部门】民政部【发布日期】2007.09.03【实施日期】2007.09.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民政部关于全国地名理论研究征文获奖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管理部门:为加强地名理论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地名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2006年下半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地名理论研究征文活动。

共收到应征论文473篇。

经来自全国有关院校、研究机构和地名管理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论文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评出一等奖论文38篇,二等奖论文75篇,优秀论文奖论文152篇;17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为地名理论研究作出新贡献。

同时,希望各级民政部门和地名管理部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地名理论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发展全局,勇于探索,不断开拓地名工作视野,丰富地名工作内涵,推动地名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全国地名理论研究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奖名单二○○七年九月三日全国地名理论研究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奖名单一等奖(38篇)关于构建地名工作总体框架的设想河北张子洋张亚杰城市实体空间变化与历史地名保护的关系研究北京周尚意吴莉萍杨飞郭杰浅述地名管理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山西石荣内蒙古农业聚落的形成和主要类型北京哈丹朝鲁孝文化对中国地名的影响湖北余学明谈在地名管理中如何发扬民主黑龙江吕静城市地名精细分类与编码方法研究北京李汝雯李成名刘东琴疏导与规范的地名和谐之路北京商伟凡试议无居民冲积沙质海岛的地名研究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海洋局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华东师大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地名管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江苏沈熙缪友俊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绝不能误入“英语化”的怪圈江苏薛光对现有地名法规中建筑物名称管理方式的反思及建议广东韩娇建立地名信息登记发布制度做好地名工作北京刘连安关于地名资源市场运作的几点思考湖南黄智谋如何处置“城中村”名称河北张亚杰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区地名命名更名专家审查制度的实践与思考浙江金玉林注重城市地名文化传承慎重进行地名命名与更名辽宁黄伟对无居民海岛地名标准化若干问题的思考浙江王建富建筑物(群)名称管理问题与对策安徽张年长颜立兰数字地球与地名信息化北京浦善新LED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中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前景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标志标识课题组临港新城地名规划与保护研究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地名学研究会城市门牌编码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新疆赵新平蔡莉浅议县城地名规划工作江苏朱礼炳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天津李蓓试论中山市地名规划广东韩延星李振地名信息智能空间决策支持系统构建初探北京阮文斌以建立地名数据库为契机建立数字地名档案馆黑龙江梁玉梅辽宁省地名数据库的建设构想辽宁倪淑洁任向阳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势在必行北京刘保全陕西地名实录考析陕西秦三民中国北方典型古镇振头村地名溯源河北张聚锋民族地区地名工作应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内蒙古布和“窝堡”析辽宁王颖从行政村地名探究雷山苗族农耕文化的尚水习俗贵州侯昌杰论河南地名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河南庞恩国街道名称彰显城市文化河北马宁保护老地名的现实意义山东郑光胜二等奖(75篇)对修改《地名管理条例》的粗浅看法江苏胡勇地名公共服务必须建立一支会服务的队伍安徽李靖修地名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河北新河县民政局完善地名导向系统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北京张清华吉林地名语词文化特征吉林杨昊星试论旅游地名的功能与建设对策福建袁书琪彭俊芳李文婷地名的守旧与创新浙江陈海明城市地名系统构成的定性分析与研究广东刘昕夏商周时期传世地名的字义探索北京朱昌春心态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辽宁袁辉浅议当前开展地名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几点对策湖北程良波强化五种意识全面推进地名服务工程建设辽宁薛恒论地名工作自主创新与科学发展河北任乃堂谈地名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科学性福建万希海浅谈地名工作为现实服务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重庆周积勇浅谈地名管理的现状与思考天津于子松浅析地名演变趋向及其现实意义四川杜阳论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黑龙江王东华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构建和谐新疆新疆柳拯对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思考与对策吉林李晓明唐志军关于建立县级以上政区名称命名更名审核论证制度的建议北京庞森权地名的潜在价值与经济特征江西余知鹏住宅区名称管理的思考山东董珂董建文赵玉萍浅谈完善深圳地名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广东吴晓莉关于对天津市地名有偿命名的思考天津房志国试论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对策浙江严斯敏地名有偿冠名:“经营城。

石家庄市民政局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民政局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民政局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正文:---------------------------------------------------------------------------------------------------------------------------------------------------- 石家庄市民政局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民服务解难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五个目标之一。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预热升温开始就把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重要内容,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为深入开展好我局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我局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局成立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力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慧贤、常俊华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常俊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财务处负责人组成。

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二、目标任务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履职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为切入点,对照部门、机关和单位职能、岗位职责、群众需求,深刻检视为民服务解难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损坏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点滴问题,进一步理顺与其他部门间、机关处室间、机关与局属单位间以及单位间的职能,优化工作流程,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真正赢得人民群众认可,达到人民群众满意,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民政保障力量。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15]19号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15]19号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15]19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2015年省民政厅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民政厅2015年7月1日2015年省民政厅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民政标准化是将标准化的理念、原则、方法运用到民政管理与服务中,通过制定标准并付诸实施,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精细化,从而获得最佳服务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是构建现代民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民政部门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厅党组工作部署,现制定2015年省民政厅标准化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系统梳理本领域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处室标准(工作规范),成熟的上升为厅级标准(工作规范),成效明显的申报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同时开展试点示范,组织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在实践中检验、完善标准,初步形成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的机制,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研究制定民政业务管理标准(工作规范)1.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湖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指引》《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湖北省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全省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标准》。

责任单位:厅民间组织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5年底之前。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县民政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Biblioteka 02问题分析工作短板
工作流程不够规范
在某些工作环节,流程不够清晰 、规范,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容
易出现疏漏。
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部分员工对工作业务不够熟悉,专 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同时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也需要加强 。
信息化水平较低
目前,县民政局的信息化水平相对 较低,部分工作仍采用传统方式处 理,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推进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
4. 强化社会组织管理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深 入开展,树立文明新风。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促进其规 范、有序、健康发展。
工作策略
1. 精准救助策略
通过精准识别、分类施策,提 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社区自治策略
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 积极性,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3. 改革创新策略
在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领域 ,勇于探索,推动工作取得实 质性进展。
4. 培育引导策略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 ,支持其发挥积极作用。
行动计划
01
02
03
04
05
1. 开展困难群众 2. 举办社区治理 3. 推进婚姻登记 4. 开展殡葬改革 5. 实施社会组织
排查…
培训班
信息…
宣传…
04
预期成果和影响
成果展望
社区建设进展
期望在下半年中,推动社 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提 升居民生活品质,增强社 区凝聚力。
民政服务优化
通过改进服务流程、提升 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 度,实现民政服务的全面 优化。
精准扶贫成效
深入贯彻国家精准扶贫政 策,确保精准识别、精准 帮扶,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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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15个工作日
受灾人员
不收费
074003
优抚对象补助金、抚恤金发放
行政给付
《关于推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
民政局
每月15日前
优抚股
优抚对象
不收费
076001
参战人员申报
行政确认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退役军人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076002
收养人
不收费
079001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理
其他类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民政局
即时办理
优抚股
优抚对象
不收费
下放乡镇
079002
高龄补贴审批
其他类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民[2012]63号)
民政局
即时办理
社会事务股
100周岁以上老人
不收费
079003
孤儿认定
其他类
民政局
即时办理
婚姻登记处
登记人员
不收费
已下放乡镇
076009
婚姻登记(离婚)
行政确认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第387号令)
民政局
即时办理
婚姻登记处
登记人员
不收费
已下放乡镇
076010
收养子女登记
行政确认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第14号令)
民政局
30个工作日(公告期60日不计算在内)
社会事务股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民政局
军人安置办
退役士兵
不收费
076006
复原军人审批
行政确认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二条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复员军人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076007
带病回乡复原军人审报
行政确认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二条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复原军人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076008
婚姻登记(结婚、补领、补办)
行政确认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第387号令)
民政局
5个工作日
社会事务股
070049
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核、审批
非行政许可
文件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649号);国发[2012]45号;冀政[2012]101号等相关政策
民政局
15个工作日
社会保障股
07005
农村“五保户”的审核、审批
非行政许可
文件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649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56号令)
实施主体:新河县民政局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政权力类别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办理时限
承办机构
实施对象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07001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筹备、及成立(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涉核人员申报
行政确认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退役军人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076003
烈士子女申报
行政确认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烈士子女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076004
农村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审批
行政确认
民政局
20
社会保障股
07002
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民政局
4日
社会保障股
07003
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河北省地名管理条例》(冀民[2010]第7号)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冀民[2013]67号)
民政局
即时办理
社会事务股
孤儿抚养人
不收费
079004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

其他类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冀政函[2005]7号)
民政局
即时办理
社会事务股
60周岁以上老人
不收费
079005
退役士兵接收、安

其他类
》(冀政〔1985〕24号)
民政局
地名办
074001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行政给付
《关于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民政局
每年“八一”前
优抚股
现役军人
不收费
074002
救灾救济款发放
行政给付
1、民发〔2009〕137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2
、冀财社〔2013〕14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发办[2011]11号)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076005
三属审批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十一条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申请人
不收费
初审下放乡镇
民政局
15个工作日
社会保障股
07006
伤残军人评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提

非行政许可
内务部关于执行《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内优字第69号)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07007
烈士评审
非行政许可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民政局
1年
优抚股
07008
行政区划管理
非行政许可
《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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