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细则

学校学籍管理细则
学校学籍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本校学生学籍管理,责任部门为教务处,并指定专门学籍管理员,建立健全落实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学籍管理和相关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校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负责抓好学籍管理工作,统筹学籍管理职能。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凡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或结业)、普通高中毕业(或结业)、历届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均可报读中国四冶技校。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六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本校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并得到校方同意。填写《增补学生学籍申请表》提交学生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能补注册。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二个月内,由学校总务科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影响他人健康的,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经县级及以上医

院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延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教务处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及其他相关材料,一旦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立即上报校委会,相关部门再进行复核,确认后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务处负责建立和完善学生的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入学通知书;由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提供;

2.基本信息,由教务处负责提供;

3.体检表,由总务科负责提供;

4.思想品德评价材料,由教务处负责提供;

5.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教务处负责提供;

6.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由教务处负责提供;

7.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由政教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提供;

8.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由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提供。

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上述材料由教务处统筹收集,并负责整理归档。

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学籍档案,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十条学校资助中心负责将新生基本信息及时上报并输入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办理电子注册手续。春季入学的学生(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秋季入学的学生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完成上述手续后将学生基本信息移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及学籍管理员和学生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生学籍,同一学生不得在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分别注册学籍,教务处科长、学籍管理员严

格审核、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

第十二条学生升学、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及注销学籍属于学籍变动,教务处应及时将每学期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及时输入本校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务处负责每个月25日之前核实学生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学生基本信息情况并上报校部。

第十三条学生在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或不及格课程两门及以下者,准予升级。

同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三门及三门以上者,应予留级。若第一学期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留级门数规定时,第二学期课程经补考后仅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才能申请对第一学期补考未及格的课程再补考一次,但取消该课程毕业前的补考机会。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为一个学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

2.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独立设置的各种实践性课程,均应单独考核,按一门课程计算;

3. 凡连续性课程,在同一学年内按一门课程计算。

凡重修的学生,须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四条转学: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学生在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的原则,严格把握好转学的程序和尺。具体转学程序如下:

1.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同意;

2. 学生和监护人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

3. 经双方学校主管部门核准;

4. 由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并报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5.凡是要求转入我校的学生,需提供本人的健康证明,并向对方学校了解无违纪处分的,再经过招毕办和教务处的面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第十五条转专业:因正当理由可以提出转学其他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教务部门依照江西省人保厅的相关文件中的具体细则进行审核、报校部批准同意,方可转专业:

1. 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及生涯规划;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

3. 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第十六条休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准予休学: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困难不能继续学习者;

2.学生因依法服兵役者;

3.学生在学期间申请出国者;

4.学生因停学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者。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在学期间以三次为限。

学生因病需要申请休学,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因依法服兵役而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兵役期限相当;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出国,可按休学一次处理,保留学籍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管理由监护人负责,学校应与其签订协议,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进行约定。

学生休学须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年或学期前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学生复学后原则上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经学校审查确能坚持学习者,方可复学。

第十八条退学: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作自动退学处理: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 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3.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退学不属于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报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成绩考核

第十九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与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本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及学生选修情况,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通过平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核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应及时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二十条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有关标准和技能要求组织考试、考查。考试、考查结果是学生升留级或取得学分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按照《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

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结束,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

第二十二条对学生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以及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可以折合成相应的学分。

第二十三条学生一学期内不及格的课程,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前后统一安排补考一次。补考及格者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后须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选修课补考不及格可重修或改修其它课程。

第二十四条每学期末对学生进行操行评价,基本方法是评定操行等级和写操行评语,学生操行评定以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要求为主要依据,制定出本校的学生操行评定实施办法,每学期评定一次,分成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语要从学生的实际表现出发,采用写实性评语形式,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五条根据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学生奖惩条例》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予以公示。

学生奖励分为全国、市、区(县)、行业、学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实行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撤销其处分。

第二十八条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而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开除学籍处分可以设立听证程序,充分听

取本人申辩。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议。对争议较大的决定,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凡触犯国家宪法和刑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生,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有关资料应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

第六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学校学制为3年。学校实行学分制后,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三十三条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达到以下要求的,准予毕业:

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完成了本专业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成绩合格,得到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由教务部门统一颁发。

第三十五条对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以及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只取得规定学分75%以上的学生可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学生可以在允许的年限内(五年)向学校申请补考或补修学分,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学分后可换取毕业证书。毕业时间

自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

第三十六条对未完成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七条毕业证书遗失由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江西省教育委员会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根据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各相关部门再制定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如与《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

理实施办法》相抵触,以江西省教委文件为执行依据。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制定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分析

《数据库系统原理及应用》课程设计 题目: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院系:基础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姓名: 年级: 指导教师: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在管理上越来越深入而广泛的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在技术上已逐步成熟。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任何一个单位要生存要发展,要高效率地把内部活动有机地组织起来,就必须建立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面对大量的学生数据、报表,手工处理方式已经很难跟上现代化的步伐,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网络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学校已经有了较好的计算机应用甚至网络硬件基础建设。因此为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保证信息处理的即时化、准确化,开发一套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软件是极其重要的。 本文介绍了在Microsoft Visual Basic和Microsoft SQL Server环境下采用“自上而下地总体规划,自下而上地应用开发”的策略开发一个管理信息系统的过程。通过分析访客管理的不足,创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计算机管理学生的方案。文章介绍了访客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部分,包括可行性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等;系统设计部分主要介绍了系统功能设计和数据库设计及代码设计。 关键词:SQL Server、Visual Basic

1 设计内容和要求 1.1设计背景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教育系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学生管理正在逐步迈向管理信息现代化。但是我国的学生管理信息化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的交费管理、学生的档案管理还是采用原有的人工管理方式。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由于大学生类别和专业的设置的多样化,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历来是非常繁琐和复杂的的工作。面对庞大的信息量, 这时的人工管理几乎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用数据库进行管理变的尤为必要,这可以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就需要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的查询,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和减少人为的错误。 1.2开发环境 本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的开发与运行环境如下: 开发环境:Windows XP 辅助工具:Microsoft Visual Basic 6.0 中文版 数据库管理系统:SQL Server 运行环境:Windows 2000/XP/2003 1.3内容和要求 1.3.1系统目标设计 (1)使得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更加清晰、条理化、自动化。 (2)很容易地完成新生信息的输入、老生信息的备份、毕业学生的信息可以很容易地 保存。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新版)92614

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类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在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 第二章学籍建立

第四条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 第五条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要收集、完善、审核学生已有学籍信息,并在开学2个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学籍,由接收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将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学籍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负责建立。 第六条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 第七条学校应当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 第八条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第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

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万冲镇三柏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及户口复印件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并编制花名册,报送万冲镇中心学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学校领导审核转学手续,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万冲镇中心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

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学校学籍管理员如何对学生信息进行采集和整理

学校学籍管理员如何对学生信息进 行采集管理及相关建议 沿河县沙子镇第一初级中学冉国龙建设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教育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育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迫切需要。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可以实现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学、毕业、成长记录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学生学籍信息共享,有利于为学生资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事业统计、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客观、真实的数据,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学生的学籍信息采集应该做到准确无误,上报应做到及时有效。对于学生信息的采集,我谈谈自己的做法。 一、采集学生学籍信息及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般学校的学籍信息的采集主要是针对新生和异动学生,较复杂的是新生入学,因为一个学校的新生来自于各个地方不同区域,而对这一部分学生的招生工作常常采取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的方式,特别是不在统一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的学籍信息常常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是问题学籍,学籍号与一般不同(正常的贵州学籍是G+身份证号),如果不加

注意,或按照常理来处理,到时候就会给学籍工作带来麻烦,所以,学籍管理员在采集信息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开学新生入学时,学籍管理员要根据你所需要的信息内容设计好新生入学报名册,其内容包括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籍号码(这个学生不一定知道)、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原就读学校、学校联系电话、是否留守儿童等,并提供学生及家庭父母的户口复印件,这样便于核实学生的信息是否准确,也可以为没有学籍号的学生重新注册做好备份工作。 2、异动学生的信息要填写完整的异动学生申请表,在表册一栏应设计有学校标识码的内容(现行转学申请中没有这一栏目),便于学校学籍管理员在操作时能很快地与对方联系。特别是外省转学,操作麻烦,而且转学流程手续多,现在外省转学学生信息准确的基本上快的要一个月,但是针对具体情况,农村孩子随父母在外地打工就读,一般都及不了公立学校,在私立学校,对学生学籍管理又不健全,在我处理的转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学籍,这就对转学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对这部分学生只能申请学籍,因而也需要采集学生及家长的相关信息。 3、对异动学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每一学期,每间学校都有正常的学生异动,要能更好地管理学籍,你就得掌握这一学生动向,为你的学籍完善提高依据。这一统计包括转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系统分析 一、系统开发的目的与意义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综合了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知识的交叉边缘学科。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人和计算机组成的能够进行信息收集、存储、加工、传播与使用的社会--技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规化、标准化与自动化的管理业务流程,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使用效率,从根本上提高运作质量和响应能力。 近年来,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信息化以更快捷更方便为目标来融入各行各业。学校也不能例外。面对庞大的信息量需要有学生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当前,我国的学校正在加紧实施信息化建设,其中学生管理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个功能齐全、简单易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但能有效地减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它的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统计和查询数据,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性差,人工的大量浪费;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来越重要的作

用。 建立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对学生信息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帮助广大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的系统化、规化和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二、需求分析与详细调查 2.1 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是软件开发过程的初始阶段,是一个系统的推理过程,涉及到领域问题及其组成部分,目的在于理解需要什么和必须做什么,并将用户的需求用书面形成表达出来。软件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进行过系统的需求分析,并是否取得正确、一致和比较完全的需求文档。通过需求分析揭示信息的流程和结构,为软件设计提供基础,通过标识接口细节能提供一个深入的功能说明来描述软件,并确定约束条件和定义软件的有效性。 2.1.1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系统分析阶段的第二项活动,它的主要目是进一步明确系统的目标、规模与功能,对系统开发背景、必要性和意义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开发系统的初步方案与计划。可行性分析是对系统进行全面、概要的分析。通过调查分析,本系统设计主要有以下三个可行性: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新版)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类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在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

第二章学籍建立 第四条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 第五条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要收集、完善、审核学生已有学籍信息,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学籍,由接收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将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学籍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负责建立。 第六条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 第七条学校应当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 第八条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籍管理要点

中小学学籍管理要点 此文件为学籍核查备查文件,请务必留存。 一、日常工作要点 1、配备专用的学籍管理电脑、打印机及专用学籍管理档案资料柜; 2、每周登陆学籍管理系统2-3次,定期更改学籍管理系统密码(90天内); 3、电脑操作系统采用WIN7系统,IE 版本必须保持为IE8或者IE9; 4、学生学籍管理日常联系可通过QQ 群及教育技术服务平台进行。因业务人员众多,原QQ 群已经无法申请加入,现指定458798028群为专用学籍管理群; 5、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如丢失学籍系统密码者,要求提供密码更改申请(纸质并加盖公章); 6、退出学籍管理系统时请点击注销,如直接退出需等半小时后方可登陆; 二、政策要求: 根据河南省学籍管理办法,请各学校切实重视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学籍信息的核查工作;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以及教科书费用人数将紧密结合学籍系统人数; 2、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学校不得接收其入学; 3、禁止留级。 三、各业务办理时间节点及所需要文件 1、转学:学生接收转学学生必须摸清学生的学籍情况,禁止跨年级接收学生。省内转学在学期开学两个月内办理完成,跨省转学申请时间根据省厅要求执行;转学:①县内转学需要提供县内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双方学校加章后再到教体局盖章;②跨(区县)省转学拉跨省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学校章后再到教育局办理;③以上转学申请表需要提供转学学生基本信息,转出学校根据转学申请表提供学籍卡。 2、休复学:必须经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申请方可办理休学,休学需要提供家长申请、休复学申请表、学生户口本页及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复学需要提供医院出院证明、病历等; 3、非一年级无学籍学生学籍注册:每月10-20号办理,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用U 盘或移动硬盘直报教体局,凡通过邮箱及其他方式报送的,对报送结果不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报告 题目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信管10101 指导老师方霞 设计日期 2013.06.24——2013.06.28 指导老师评阅意见: 评阅成绩: 签名:

目录 一、概述 (3) 二、需求分析 (4) 三、概要设计 (5) 四、详细设计 (8) 五、测试结果及分析 (10) 六、参考资料 (12) 七、课程设计总结 (12)

一、概述 课题目的与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在管理上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在技术上已经逐步成熟。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任何一个单位要生存要发展,要高效率地把内部活动有机地组织起来,就必须建立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籍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的困难。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例如: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成本低等。这些优点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学籍管理的效率,也是企业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条件。 课题要求 本系统是一个典型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学校有效管理学生的相关信息,可以对学生注册、学生成绩、学生调动、学生成绩统计、学生在校奖惩情况、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相应管理,学生也可以对自己的相关信息进行基本管理。 可行性分析 由于本系统管理的对象单一,都是在校学生,且每个数据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涉及的计算过程不是很复杂。因此,比较适合于用采用数据库管理。且学校用于学生管理的计算机在存储量、速度方面都能满足数据库运行的要求。在技术难度方面,由于有指导老师的指导和相关参考文献,特别是网上资料,参考其他程序的功能,因此完全可以实现。 本系统是以SQL Server为应用开发工具,Microsoft access为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SQL Server 是一种可视化的、面对对象和条用事件驱动方式的结构化高级程序设计,可用于开发windows 环境下的一些应用程序。Misrosoft Access 是一个功能强大而且使用方便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中小型数据库提供了良好的创建环境。因此,本系统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一、学籍的取得与保持 1、根据地方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校招收常住户籍在本辖区内达到小学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儿童。 2、新招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按规定程序完清报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 3、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一个由教育局下达的全区统一编排的学籍编号。 4、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假。不请假者,视为旷课。未经请假而无故逾期四周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实施义务教育,凡辍学学生经动员仍不入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单位发出《限期复学通知书》,敦促学生复学。学生自动离校,经 动员仍不能复学者,学籍注销。 6、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同时在其他学校取得学籍。 二、转学、借读 7、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本校就读有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转学,并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书》(需经班主任签字)、变更 后的《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提 出转学申请。 (2)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填写《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并转教务处主任和校长签署意见。 (3)将《中学生转学联系表》报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 (4)持经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征得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原校开具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插入适当的班级学习。

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籍管理制度

XX陶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必须加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在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坚持健全管理制度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的原则,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为此,依据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高职)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我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以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到校报到,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凭交费收据到各院(系)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每学期学生证在加盖“注册章”后方始有效。逾期两周不注册者,参照第三十四条处理。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工处按相关规定审批认定)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五条本科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下同)一般不超过六年。专科(高职)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专升本”学制为二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第六条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以申请缴费延长学习年限。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Array系统 专业班级:ZB信管162 姓名:张彦龙 学号: 2017年12月

一、系统需求分析 (一)功能需求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具有统计,管理学生和老师各种在校相关信息,方便学校对于学生信息的统一管理的系统。学生管理系统是从学生管理现状出发,根据学生管理的新要求进行开发设计的,为了解决学生管理数据信息量大,修改不方便,对一系列数据进行分析时花费时间长等问题,帮助学生管理人员有效管理学生信息。 面向的用户有:学校的系统人员、管理人员、教师、学生。 1.管理员对功能的需求 管理员权限最大,可以对学生的所以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细分如下: (1)超级管理员可增加,修改,删除普通管理员 (2)学生信息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3)学校基本课程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4)学生课程的浏览与统计,可按成绩范围对成绩进行统计 (5)学生选课信息的管理,包括查询,修改与删除 2.学生对功能的需求 学生利用此系统进行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查询与输入,细分如下: (1)浏览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浏览课程信息 (2)浏览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浏览个人学分信息 (3)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查询选修课程基本信息与选修课程的选择和退出 (4)浏览个人选课情况 3.教师对功能的需求 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的信息查询与修改,细分如下: (1)教师可利用此系统查询班级成员的基本信息 (2)教师可查询班级成员在校期间的奖惩 (3)查询、录入与修改班级成员的成绩信息选课情况

(二)功能要求 1.功能划分和描述 数据查询、数据插入、数据删除、编辑、修改等其相应的功能。 模块名称:学籍管理? 输入数据流:学籍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学籍返回信息 模块名称:成绩管理 输入数据流:成绩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成绩返回信息 2.具体功能介绍如下:? (1)注册? 实现功能:创建一条学生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实现统一管理? (2)用户登录? 实现功能:用户注册后可直接登录,使用查询信息,选课,退课等功能? (3)修改密码? 实现功能:输入旧密码,输入两次新密码,如旧密码正确且两次新密码一致则用新密码覆盖旧密码,否则重新输入旧密码或者两次新密码不一致重新输入新密码? (4)查询个人信息? 实现功能:在此显示学生的个人信息? (5)查询成绩? 实现功能:显示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所有成绩和学分等信息? (6)选课(退课)? 实现功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为学生提供网上选课及退课功能以及查看个人选课信息?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革学校管理,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二、新生入学 第二条初中毕业生经升学考试合格,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第三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两周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且下一年不得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如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在开学后两周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学校不准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学籍: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经毕业的学生。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按市建立统一学号,直到毕业。学生在休学、复学后以及在本市围转者,学号保持不变。学号共九位数,一、二位为入学年度,三、四位为县、市、区代号,五、六位为学校代号,七、八、九位为学生代号。 学生跨省、市转学的,转出学校即注销其学号。在省跨市转学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建立新学号,并注明该生为转学学生。注销和新建学号,都必须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按每班四十五人编班为宜,并按规定建立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新生入学后,学生花名册连同学号一式三份,一份留学校,两份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转学 第六条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 第七条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持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到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办好。会考成绩单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后有效。学生档案由转出学校在一月交转入学校。 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第八条重点高中一般不接收转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同级重点高中的转学生,便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 第九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学生转学必须转入与原校就读时相同的年级,转入低于原校的年级者,取消其学籍。

陵城初级中学籍管理制度

陵城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学制度 1 、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后(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持家长调令、本人的市区居民户口证明,学籍档案到年级负责领导办理转入手续。 2 、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填写《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交存接收学校签意见并益公章。经班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持《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再到学校行政办公室办理转出手续。 不同地区的学生,必须有转出和转入地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或在《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加益公章。九年级学生还须开具八年会考时的地生成绩证明。 3 、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人时间和转出学校;转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入学校。学生转出,初中生学籍卡片与学生随转。 4 、学生的转入必须先办入学手续方能取得学籍。 二、休学、复学制度 1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送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复学时带休学证明到校办理。 2 、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令其休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

学籍管理制度

彭婆镇东高屯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区教体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档案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动时,学生花名册要移交),一份学校存档,上报县教体局一份。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式三份义务教育学籍卡,

分别由学校、区教体局教育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政教处留存,另一份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 、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 、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 1 )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入学通知书; ( 2 )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县教体局学籍章); ( 3 )初中学生卡片; ( 4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 5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 6 )学生体格检查表; ( 7 )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县教体局学籍章); ( 8 )初中档案中所有材料。 3 、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整版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系统分析 一、系统开发的目的与意义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综合了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知识的交叉边缘学科。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人和计算机组成的能够进行信息收集、存储、加工、传播与使用的社会--技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规范化、标准化与自动化的管理业务流程,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使用效率,从根本上提高运作质量和响应能力。 近年来,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信息化以更快捷更方便为目标来融入各行各业。学校也不能例外。面对庞大的信息量需要有学生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当前,我国的学校正在加紧实施信息化建设,其中学生管理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个功能齐全、简单易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但能有效地减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统计和查询数据,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人工的大量浪费;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来越重要的作用。 建立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对学生信息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帮助广大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xx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xx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 (1)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数和招生条件录取新生 (2)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并注册。无故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行政部门。 (3)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组织学生填写《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办理学籍建档 2、学籍变更 学生除升级外,学籍变更情况包括:转入、转出、退学、休学、复学等。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在籍学生学籍变更情况进行登记上报。 (1)转入 凡转入我校的学生须经我校校长同意接收后,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到县教育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各班主任根据教务处开具的接收证明接收转入学生。 (2)转出 需办理转出手续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开具转出证明,并按详尽的转学程序办理,留有相应的记录 (3)退学 因危机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可由本人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由班主任、校长审批后,可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凡退学学生,不再恢复学籍。 (4)辍学

学生一周不到校学习,经班主任和学校家方动员仍不返校上课的按自动退学处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并注销学籍。 (5)休学 学生因危机疾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必须休养或较长时间治疗,由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期为一年。 一年期满仍需继续休学者,应到校办理继续休学手续,不办手续仍不到校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6)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后要求复学的,提出复学申请,经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方可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已恢复健康,可以坚持正常学习,才能复学。 学生复学后,由学校根据其学力水平,决定随原届就读或下届就读。随原届就读的学生若未参加有关学生会考,须补考 3、学籍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立即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记载学生基本情况、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身体情况等。学籍档案管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实记载情况,各时期应反映的项目不留空白,学校、教师盖章、签名俱全。 (2)学生有学籍变更情况,学校在学籍材料中作出记载。 (3)会考成绩根据县中招办制定的详尽办法进行管理。 (4)档案为永久保留的历史资料,学生学籍档案可作学校办学记录之一,也可供日后的需要进行查证,学生离校后,学校仍予以保存。学生被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录取学校带走学籍表正表后,学籍表副表仍留在学校。

贵州省学籍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员)

贵州学籍管理系统 (校管理员) 操 作 手 册 深圳卓帆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Zhuofan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目录 一、系统概述 (3) 二、系统功能概要 (3) 三、功能模块详细介绍 (4) 1、日常教务管理 (4) 1.1班级管理 (4) 1.2新生分班 (5) 1.3调换班级 (6) 2、学籍管理 (8) 2.1学籍变更 (8) 2.1.1休学 (8) 2.1.2退学 (9) 2.1.3转往省内 (10) 2.1.4转往省外 (11) 2.1.5复学 (12) 2.1.6省内转入 (13) 2.1.7省外转入 (14) 2.1.8留级 (15) 2.1.9跳级 (16) 2.2奖励信息 (17) 2.3处分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毕业登记 (20) 3、学生管理 (21) 3.1新生管理 (21) 3.2在籍生管理 (24) 3.3往届生管理 (25) 4.个人信息维护 (26)

一、系统概述 学籍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员)主要负责的是:录入新生信息,对新生进行分班,提交新生审核,进行学籍变更操作等。 二、系统功能概要 本系统主要包括三大部分:日常教务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其中各部分包含的功能模块介绍如下: 2.1日常教务管理 1)消息查询 2)班级管理 3)学生分班 4)学生修改信息查询 5)调换班级 2.2学籍管理 1)学籍变更 2)学籍变更查询 3)奖励与处罚信息管理 4)毕业登记 2.3学生管理 1)新生管理 2)在籍生查询 3)往届生查询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C语言课程设计 综合实习报告 题目: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姓名:黄凯 学号:20081000153 班级号:052081 院(系):工程学院 专业:土木工程 指导教师:曹弘

一,题目要求 1.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设计 [要求] 使用下面的数据设计一个简单的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基本信息文件(A.TXT)极其内容: 学号姓名性别宿舍号码电话号码 01 张成成男501 87732111 02 李成华女101 87723112 03 王成凤女101 87723112 04 张明明男502 87734333 05 陈东男501 87732111 06 李果男502 87734333 07 张园园女102 87756112 学生成绩基本信息文件(B.TXT)极其内容: ..................................................................................................................... 学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卷面成绩综合成绩实得学分 01 A01 大学物理 3 66 78 82 02 B03 高等数学 4 78 -1 90 01 B03 高等数学 4 45 -1 88 02 C01 VF 3 65 76 66 ................................................................................................................ 功能要求极其说明: (1)数据录入功能:录入每个学生的学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卷面成绩共7个数据。实得成绩、实得学分根据条件自动运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 a.如果本课程的实验成绩为-1,则表无实验成绩,综合成绩=平时成绩*30%+卷面成绩 *70% b.如果实验成绩不为-1,表示本课程有实验成绩,综合成绩=平时成绩*15%+实验成绩 *15%+卷面成绩*70% 实得学分的计算:采用等级学分制。 综合成绩在90~10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100% 综合成绩在80~9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80% 综合成绩在70~8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75% 综合成绩在60~7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60% 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应得学分=学分*0% (2)查询功能:分为学生基本情况查询和成绩查询两种 学生基本情况查询: 输入一个学号或姓名(可实现选择)查出此学生的基本信息并显示输出。 输入一个宿舍号码,可查出本室所有学生的基本信息并显示输出。 称号查询: 输入一个学号时,查出此学生所有课程情况,格式如下: 学号:XX 课程名称:XXXX综合成绩:XX实得学分:XXX

山东省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东省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山东省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普通中小学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第四条学籍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宏观管理下的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段学籍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员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及学习。学籍管理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熟悉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

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或被监护人属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应依法主动与暂住地所属学校联系,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区(或招生服务区,下同)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六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八条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在接收正常入学、转学、复学的学生后,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不超过50人。 第九条学校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集学生学籍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高中新生注册学籍时,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属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高中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注册的,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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