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有关政策问答
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公务员聘任制改⾰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戏剧之家》2017年第14期总第254期公务员聘任制改⾰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宋丙英,隋英霞(长春⼯业⼤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00)【摘要】近年来,为提⾼⾏政效率,引⼊专业性⼈才,我国⼀些地⽅政府开始推⾏公务员聘任制。
公务员聘任制改⾰是我国政府⼈事制度发展的⼀个重要⽅向,但在推⾏过程中,绩效评估困难与薪酬⽬标模糊、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应配套制度的缺乏等问题凸显。
基于此,从加强理论研究、建⽴薪酬保障制度、建⽴健全法律体系、建⽴绩效评估等⽅⾯提出深化公务员聘任制的路径。
【关键词】聘任制改⾰;难点改⾰;公务员中图分类号:D 630 ⽂献标志码:A ⽂章编号:1007-0125(2017)14-0278-01⼀、公务员聘任制改⾰存在的问题(⼀)聘任型公务员薪酬福利保障不⾜。
公务员聘任制度在国内建⽴实践时间不长,薪酬保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
《公务员法》的颁布虽然在法律上保障了聘任制在我国实施的合法性’但其对协议⼯资及福利待遇保险待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聘任型公务员和终⾝制公务员之间的公平却没有法律上的保障。
相同或类似的职位之间,聘任型公务员与终⾝制公务员,在⼯资待遇和任职后的晋职中都有不能公平对待的问题,这些都给聘任型公务员带来⼯作情绪上的落差,缺乏归属感。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先,对聘任环节规则的设定,《公务员法》对其内容的规定的不够全⾯,相关解释不够明确。
对于聘任合同的签订限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更改、怎样解聘等情况公务员法没有具体规定。
各地的聘任制公务员⼤部分依据聘任合同上的规定进⾏管理,在推⾏实践中也不尽相同。
[1]其次,《公务员法》对于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的标准制定有待健全。
公务员法规定建⽴⼈事争议仲裁制度,但却有很多规定不够明确,⽐如⼈事仲裁机关是作为常设机关存在,还是根据具体需求设⽴这⽅⾯⽐较模糊。
(三)绩效评估困难。
试论中国公务员聘任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年第5期试论中国公务员聘任制刘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新制度。
公务员聘任制不同于普通公务员制度,也不同于我国部分地区推行的政府雇员制度。
公务员聘任制顺应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组织理论的要求。
公务员聘任制有着重大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公务员聘任制;政府雇员制;聘任合同已于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在第十六章中专门规定了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聘任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正式在法律上确认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
早在1993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规定了对公务员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①, 2002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规定了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②,但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办法。
在实践中,我国在20多年前就有地方实行了公务员聘任制。
在80年代初期,为了解决原干部人事制度不能从农村直接招收干部,以致乡镇干部来源不足的问题,很多地区开始在乡镇实行干部聘任制,通过契约合同来管理干部。
甘肃省分别于1984年和1987年为乡镇党政机关补充近4800余名招聘干部,还有一些地、县自行招聘了一部分干部。
[1]1996年,辽宁省为了调整乡镇机关人员结构的,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在全省乡镇机关实行了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2]各地、各部门对公务员聘任制作出的探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都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在实践中也现了很多问题。
一、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具体内容(一)公务员聘任制的含义《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在我国,公务员聘任制是指机关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拔的方式,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国家公务员选拔与任用制度解析

国家公务员选拔与任用制度解析国家公务员选拔与任用制度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的选拔与任用制度对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公务员选拔与任用的目的、程序、标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解析。
一、公务员选拔与任用的目的公务员选拔与任用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与能力,以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实现国家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其主要目的包括:1. 提高政府效能:通过选拔与任用制度,确保优秀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提升政府管理水平与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和服务。
2. 保证公平公正:公务员选拔与任用制度能够公正、公平地选拔合适的人才,避免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国家机关的权力不被滥用或侵犯。
3. 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通过选拔与任用制度,不断完善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公务员,提高其整体素质,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
二、公务员选拔与任用的程序公务员选拔与任用的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具体程序如下:1. 报名:招考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通过指定渠道进行报名,提供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符合报考条件。
3. 笔试:通过笔试对考生的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4. 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其应变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综合素质。
5. 考察:对面试通过者进行考察,包括查询个人背景、社会关系等。
6. 体检:对考察通过者进行身体检查,以保证其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7. 公示:将考核通过者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 聘用:经过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最终由主管部门进行聘用。
三、公务员选拔与任用的标准公务员选拔与任用的标准应该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养以及综合能力等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1. 政治素质: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坚定信仰,忠诚于党和国家,服从党的领导。
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所学专业:社会保障学号: **********名:***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整体部署的出台,事业单位改革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其中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上就发生了很大的变革,逐步开始试点并全面实行聘用制的用人制度,聘用制制度改革对于我国沿用了多年的事业单位体制有哪些实质性的改变?聘用制制度改革对于我国政府工作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从几个方面对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对策进行论述分析。
关键词:公务员事业单位改革聘用制度对策一、我国聘用公务员制度的概念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聘用制基本上是三种形式:身份的聘用,如工人身份聘用为干部;岗位的聘用,如聘任到某个领导职位、工作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用人(用工)关系的聘用,有的称之为全员合同聘用制或全员聘用合同制、全员聘用制。
二、公务员的聘用制度实施现状公务员队伍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执行者。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报考队伍不断壮大,“公务员热”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现行公务员聘用机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电逐渐暴露出来。
如何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是当前公务员聘用面临的重大难题和首要任务。
(一)聘用考核内容缺乏科学性、有效性1.聘用考核模式单一,职位与考核相分离。
不同的公务员岗位对报考者的知识与技能的要求是不同的,而单一的笔试与面试模式使职位与聘用考核相分离。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是指在政府部门担任职务的人员,其聘任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聘任标准,通过考试、考察和面试等程序选拔公务员,对其进行聘任并提供相应待遇的一种制度。
然而,在这样一个制度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此,本文将分析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问题概述1. 聘任制存在的弊端聘任制度使得公务员脱离了市场选聘的权力范围,不能像企业员工一样根据市场规律来确定工资和职位晋升。
这一点容易导致公务员队伍过度庞大、效率低下以及腐败问题突出等。
2. 选拔机制不够科学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大多以肢体形态考察和偏重理论知识考察为主,而缺乏实际操作和实践经验方面的考核。
根据“量才而用”的原则,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来选拔不同职位的人才,才是最科学的。
3. 薪资体制不够灵活现在的公务员薪资体制过于死板,不同职位的薪资差距不大,且薪资体系过于稳定。
这会无形中制约了公务员的工作动力,导致缺乏激励,难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二、对策建议1. 开放性的选拔机制为了科学地选拔更多合适的公务员,我们可以把公务员考试分为几个阶段,加强综合素质面试的环节,使得选拔不再是一套固定的流程。
用创新和开放性的思维方式来统筹考试策略,为有能力和素质的人才打开门槛,同时也避免了晋升过程中的政治因素转移,可以更好地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
2. 薪酬制度的灵活性薪资体系的制定应该体现不同职位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相应的调整二级市场,这不仅可以激发公务员工作的激励,更有利于绩效管理,在队伍精简的前提下达到完美的管理效果。
3. 升迁机制的公开化升迁通道应该更加公开,将是否能够升迁和升迁的机会归于竞争概率,让每一个从事公务工作的人都可以参与其中。
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才曝光和认识,使得能力的统计和公务员人才的补充更加活跃,同时也能真正的让政府更为公正公平。
4. 聘任的制度透明化公务员的聘用应该遵循透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开的平台上对考生的情况进行评定和考核。
8、《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

8、《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拓宽选人渠道,健全用人机制,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任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聘任公务员,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地方各级机关聘任公务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同意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务员聘任的组织实施。
聘任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聘任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职位招聘第五条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第六条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向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应当包括聘任的事由、机关编制使用情况、拟聘职位及名额、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期、聘任方法、程序等内容。
第七条公务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第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任:(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五)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应当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从事公共管理职能的人员进行聘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在我国,公务员聘任制是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高素质、高效能、廉洁的政府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不少问题,如选拔标准不严格、职业道德不够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加以解决。
一、问题分析1.选拔标准不严格目前我国公务员选拔标准存在不严格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对公务员的选拔要求不高,以至于不符合条件的人也能进入公务员队伍,导致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低下。
2.职业道德不够规范一些公务员对待工作不够认真,工作态度敷衍了事,甚至有些人存在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3.管理不到位公务员聘任制的管理部门不够专业化、规范化,导致了对公务员的监督和考核不够到位,一些不合格的公务员得以存留在机关内部。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二、对策研究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应该对公务员的选拔标准进行严格的规定和执行。
要求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和面试程序进行选拔,严格控制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确保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公务员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念,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3.强化管理监督加大对公务员的管理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全面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公务员队伍的高效运转和工作表现。
以上对策的执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关全力配合,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解决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实现政府机关高效运行和服务大众的目的。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政府应该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究

企业与管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我国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究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柳毅摘要:我国针对公务员的改革一直在不断推进,但改革的成效始终不尽如人意。
随着对公务人员以聘任方式录用的进行,随之呈现出了较为不错的效果,这为改革带来了积极的信号。
但就制度自身发展来看,它仍显不成熟并亟待完善。
要实现向聘任制的转化并发掘出聘任制的真正价值,则还需要进一步克服在实际运用中的不适应性。
关键词: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公务员聘任制的特点在于,它改变了先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局面,使公务员体制变得更加灵活,使机关单位用人机制更为合理,使公务员人事管理和个人职业发展不再冲突。
同时也调动了公务人员积极性、提升了政府管理效率。
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聘任制的界定是,机关单位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再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对与国家秘密无关、有较强专业性及辅助性的职位用签订合同的方式来聘用工作人员的制度[1]。
一、公务员聘任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一)适用范围较窄,针对职位单一聘任制的适用常常伴随着较为有限的条件,既要满足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要求,还要满足专业性和辅助性两个基本要素。
首先,不能适用于与国家秘密有关的职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普适性。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层面的逐步扩大,与国家秘密相关的部门职位呈增多趋势,整体上使得聘任职位的范围进一步缩减。
其次,专业性与辅助性的适用特点容易造成聘任过程的两极分化。
专业性意味着职位本身对“专业知识”有着较高要求,同时对公务人员工作能力要求也很高。
这类职位本就不多,而能够符合要求的人员也相对较少。
辅助性较强则代表了非专业性较强,对职位的人员要求相对较低。
可正因为如此,所选拔人员的水平与层次也受到局限,而这并不利于聘任制的可持续发展。
(二)受重视度不够,作用发挥不足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民众层面,传统公务员制度都已经获得了极高的认可度。
聘任制以极大优势出现,但这种优势并不能马上凸显,聘任制也就不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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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务员有关政策问答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一.公务员有哪几种主要的进入方式?
答:公务员进入方式主要有考任制、委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
从数量上说,我国绝大多数公务员是通过考任制和委任制的方式产生的,选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只占很小部分。
二.我区为什么要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答:第一,党的十九大对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强的紧缺人才到公务员队伍,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第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业性人才需求迫切,通过市场主导的方式为“五大中心”涉及领域招聘人才,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对人才的导向集聚作用,支撑核心区建设协同发展。
第三,2011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先后进行了试点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7年9月3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搭建了通道,也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第四,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
三.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聘任制公务员是按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四、机关哪些职位可以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答: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五.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程序有哪些?
答:机关聘任公务员,一般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办理聘任手续。
对于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机关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六.今年各招聘机关考试测评方式有哪些?
答: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各招聘机关考试测评主要采取履历分析、面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测评。
履历分析和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测评总成绩。
七.聘任制公务员如何管理?
答:招聘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聘任制公务员进行管理。
八.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有多长?聘任期满后是否会续聘?薪资水平如何?
答: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
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的任期明确,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
聘期内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制公务员获得工资、奖励等的依据。
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金标准主要根据聘任职位所需专业水平和所承担任务的重要程度,综合考虑国内市场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的。
九.聘任制公务员能否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答: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