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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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

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

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校教〔2014〕42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的指导工作,确保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质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与安排1、全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

2、各学院(部)成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1)制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计划;(2)遴选与组织指导教师;(3)审定选题;(4)进展情况检查;(5)组织论文答辩;(6)审定论文成绩;(7)总结、反馈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

3.选题及指导教师的安排工作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初完成(五年制专业为第八学期末)。

选题确定后,由各学院(部)向每位学生下达书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任务书。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完成时间为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十学期),一般不少于八周(不含答辩时间)。

5.各学院(部)负责汇总并存档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的有关表格、原件(或者保存电子版),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与工作总结。

6.各学院(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专业情况制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指导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工作1.选题应符合各自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与发挥本学科专业优势,应能够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2009年9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指导思想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学院“国际化、实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受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训练,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取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部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管理、检查。

各系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系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以前,各系要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主持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各系要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培训工作,具体说明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写作要求和评分规定,并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格式和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

三、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各系要提供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便利条件。

四、各系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准确了解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五、各系要在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二) 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三) 在选题上有何改进?(四)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五)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六) 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对教学工作有何建议?(七)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第七学期初,各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安排,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审定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尤其是新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吉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吉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吉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研究、专业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核,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

因此,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科学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

科学研究工作的训练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l、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即如何考虑研究方案,搜集和阅读各种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使用工具书,总结表达和撰写论文等.2、培养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科学作风。

3、培养刻苦钻研、顽强奋发的科学精神。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所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本专业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或课件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教学部门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

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质量监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在各教学部门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论文(设计)教学检查与成绩评定等工作,各教学部门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答辩后一周内收齐,编号登记,造册归档.教务处负责协调各教学部门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管理工作。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端正学术思想,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4.综合训练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重点掌握三个方面的能力:获取分析资料、信息的能力;实验、动手和数据处理的能力;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L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与设计进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且成绩合格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2.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学术性,要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并将研究成果进行有逻辑的系统表述。

3•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创新性,作者在对某一个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要有新概括、新发现、新构想、新发展。

4•毕业论文(设计)要有科学性,要求作者在对所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到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5•毕业论文(设计)要有规范性,应做到结构完整、论据充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要有必要的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全面的、综合的检验,是对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均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代表学校主管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组织和管理,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问题。

(二)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估、考核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

第五条各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是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部署,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三)检查和督促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工作进度。

(四)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五)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评奖工作。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2013年修订定版)》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院土木工程系和交通工程系近年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总则1. 本文件是在《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制定的。

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具体要求按《河海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执行。

2. 学生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应保证每周主动与指导教师当面联系,汇报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及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并进行网上登录和材料填写(网址:),否则毕业答辩时,将视具体情况扣减答辩成绩,直至不及格。

3.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指导教师协同辅导员和班导师负责。

指导教师需组织和检查学生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学生的无故缺勤、设计(论文)进度严重滞后、请假外出逾期未归等情况及时向系主任汇报。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将和年终考核及职称评定挂钩,学院将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二、具体规定1. 对学生的考核(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第七学期开始选题。

学生在第七学期的主要任务是搜集资料,熟悉所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理性思考,提出初步思路和总体框架,有条件的要参与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第八学期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工作期间,学生一般不准请假,如因生病或遇紧急事情等需要请假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视请假天数经指导教师、辅导员、系、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期满须向指导教师销假,指导教师应做好登记管理。

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大学本科生四年专业学习水平的全面检验,是其申请和被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人才培养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科研素养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系共同管理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1.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组织申报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状态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系职责1.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系主任担任组长。

2.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参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六),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成绩评定细则等制度。

3.确定指导教师。

(九) 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

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十),说明变更原由,经指导教师、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一)对指导教师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

原则上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任务。

2. 如有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由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等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校内教师负责联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3.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篇数一般不超过8篇。

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

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范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范(08修订版)为加强毕业设计(论⽂)⼯作的⽬标管理和过程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论⽂)的教学质量,特编制《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作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毕业设计(论⽂)的⽬的毕业设计(论⽂)是本科最后⼀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对学⽣综合运⽤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集中训练⼯程设计能⼒、科学研究能⼒以及创新创业能⼒的全⾯检查,是有效地培养学⽣理论联系实际,独⽴完成⼯作的能⼒,养成团队协作精神,使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得到全⾯锻炼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毕业设计(论⽂)的教学⽬标培养学⽣的科学道德、科学素养、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作作风;培养学⽣综合运⽤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地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培养并提⾼学⽣应⽤计算机的能⼒、利⽤⽹络资源的能⼒和翻译、查阅⽂献的能⼒;培养学⽣运算与设计、测试与实验、数据处理、综合调研、正确运⽤国家标准、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制图及图形表达、撰写报告等基本技能;培养学⽣收集、加⼯信息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培养学⽣⾃我认识、⾃我控制、⾃我激励和⼈际交往等能⼒。

三、毕业设计(论⽂)⼯作程序在毕业设计(论⽂)教学环节中,学⽣是实施主体,辅导教师起指导、帮助作⽤,院、部两级教学管理部门起领导、管理、督察作⽤。

三⽅⾯缺⼀不可,各司其职,共同保证毕业设计(论⽂)教学环节的运⾏和质量。

毕业设计(论⽂)有如下主要⼯作程序:1、建⽴领导和管理机构,对整个过程进⾏管理和督查;2、确定指导教师,命题与选题,需要的学科向学⽣下达任务书;3、学⽣进⾏课题调查,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学⽣进⾏开题报告;4、以学部为单位进⾏中期检查;5、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6、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7、学⽣答辩,答辩⼩组评定成绩;8、教务科核定综合成绩;9、归档与⼯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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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独立进行工程设计、应用设计、经营策划组织、科学研究和专业基本训练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1.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训练,巩固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应用、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工程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中初步进行组织、分析研究的能力。

2.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3. 使学生在方案设计、材料调查与搜集、工程绘图、计算、实验、数据处理、外文阅读、使用计算机、查阅文献、工具书的使用、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方面得到基本的训练。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原则1. 从本专业核心技能培养目标出发,体现职业教育基本训练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先进性和一定难度的特点。

2. 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结合生产实际(工程设计、应用设计、经营组织管理、经营策划、生产管理),呈现出多样性、应用性和一定的特色。

3. 具体要求是:(1)一般情况下,工科、艺术类专业学生应以工程设计、应用设计为主,参加设计的学生数应占80%以上;文、理科类学生以策划方案或论文为主,尽可能多地选择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相结合的实际应用题目,可以是工程设计类的题目,也可以是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和设备调试性的题目。

不论何种题目,都要求学生能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注意切不能把文献综述、资料索引或收集处理实验数据作为论文任务布置给学生。

(2)要考虑到完成设计(论文)所需要的费用和其它客观条件,既要满足教学要求,又要切实可行。

(3)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

课题内容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等差异而有所不同,使各类学生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

对学有专长的学生,允许其自选题目,但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系主任批准。

(4)课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5)对于一个课题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有明确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题目,内容有所侧重。

注意使每个学生都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

设计(论文)题目需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一定设计和科研经验,对该课题内容熟悉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任课2年以上的教师担任(特殊情况的指导教师经教务处批准后,才能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数量一般不能超过20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者,必须通过教务处批准),每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般不得超过6人。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指导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确需出差者,须经系主任批准。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1. 编制设计(论文)指导书或任务书。

做好设计(论文)前的准备工作,如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设备、器材等;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2. 指导学生熟悉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

对学生的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或调查方案的选择、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的结论等做必要的审查,给予认真指导。

3. 检查学生完成论文的进度及质量。

4.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每份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写出评审意见,指导论文答辩。

5. 坚持教书育人,从严要求,加强包括考勤、安全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并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6. 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

7. 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每周安排学生进行一次答疑。

四、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1.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数,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2.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可根据个人的特长和实际,提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求,系或教研室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 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及进度计划。

4. 独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研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按时完成任务。

5.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

6. 准确绘制设计图纸,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做到图面正确清晰,设计合理经济,说明书简明扼要、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计算准确。

7.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试验纪录、原始数据、调研记录本、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录像带、设计手册、打印本、样品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对有价值的资料需要整理归档。

有关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寄出校外发表,如需发表,必须在严守国家机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同意方能发表。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系主任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1. 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提前一学期进行毕业班学生情况调查,确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力量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填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和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2. 主持召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安排工作会议,审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

3. 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应在毕业答辩前完成,形式审查合格者由系主任签字后方能参加答辩。

4. 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应令其重做,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 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论文的形式审查一律回校后进行。

6. 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审议指导教师的评语,并聘请部分专家审阅,审查完毕,在毕业设计(论文)封面上签名。

7. 组织答辩小组,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工作,向系提交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装订并保管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资料。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1.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应经过资格审查、审阅、评阅和答辩四个环节,综合评定并写出意见,考核的程序大致为:(1)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指导教师评阅,教研室主任批准,获取参加答辩资格。

(2)审阅: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附件按期交给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评定审阅成绩,写出审阅意见。

同时,按规定评定平时成绩,写出评语。

(3)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一周交答辩小组负责人,由答辩小组负责人组织教师进行评阅。

评阅教师应认真评阅,评定评阅成绩,写出评语。

(4)答辩:(见以下第七条)2. 凡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请假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必须补做方能参加答辩、考核及成绩评定。

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果展示毕业答辩和成果展示是对学生毕业设计效果的的一次集中检验,对优秀学生起到表扬的作用,是整个毕业设计工作的高潮,各系应引起高度重视。

鼓励工科类学生进行技能成果或作品展示,文科类学生以项目推介或方案演示进行毕业设计成果展示。

1. 答辩由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统一安排和负责。

系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直接主持毕业生的答辩。

2. 答辩一律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约占学生总数的30%)进行答辩,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应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同时也在答辩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3. 答辩前两天,指导教师应把毕业设计(论文)发还给学生,由学生写好答辩报告提纲。

学生的答辩报告包括:①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②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③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④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情况的评价。

报告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4. 答辩提问一般十五分钟左右。

提问包括: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有关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原理,鉴别其实践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等。

5. 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栏内写出评语,评定学生答辩成绩。

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三部分成绩(平时成绩、审阅和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合计并按五级计分制(见第八条)折算,上报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经审核同意后,由系统一向学生公布。

有关教师不得在成绩公布前将评分情况告诉学生。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1. 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时,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

一般来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获得优秀的学生只能占学生中20%及以下。

凡经过全面考核,确实达不到及格标准的学生,应坚持原则,作不及格处理,不及格率控制在2%以内。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要把好关,对优秀和不及格的学生要认真审查,评审小组讨论,保证准确。

2.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审阅与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百分数制或五级记分制记分,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九、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1. 平时成绩(3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

项目包括:出勤,学习和工作态度,查阅资料水平,灵活运用各种知识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完成任务情况,工艺论证及设计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工程绘图技能,数据处理能力等。

2. 毕业设计(论文)水平(60分),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评分,取平均数。

项目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独立见解与创新,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或辅助设计的份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计算(论文)正确性,方案先进性,推理严密性,图纸质量,数据处理,是否具有一定的技能特色、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水平等。

3. 答辩成绩(10分),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

项目包括:答辩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作报告的完满程度,基本问题、综合问题与补充提高问题三方面回答正确,表达清楚的程度等。

十、毕业设计(论文)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评为不及格1. 态度不认真,违反考勤纪律,缺勤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数三分之一者。

2. 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如找人代绘图,抄袭他人论文报告等)。

3.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差,或有原则性错误。

4. 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图纸、数据处理达不到基本要求。

5. 答辩时论点表达模糊,不能回答基本问题,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技术知识。

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一年内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

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十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附:毕业设计评审标准毕业设计评审标准上述标准供参考,各系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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