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制经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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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沪府机管[2011]204号•【施行日期】201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机管〔2011〕204号)市级机关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实效,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实效,按照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原则,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以及《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包括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工商局、地税局、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市级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行为。

第三条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府机管局)对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定期对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综合评价,对其管理目标进行考核。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组织形式。

市政府机管局负责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考核评价工作。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徐政办发[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一日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管理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起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纳入集中管理范围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配置、维修和管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的管理工作;指导市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定范围的市级领导、已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级领导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9.10.23•【字号】•【施行日期】200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省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负责省政府序列部分单位的行政财务管理,制订有关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的职责。

(二)增加在省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制定省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

指导省级各部门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工作。

负责管理省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

(二)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的保障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做好省级机关有关办公用房建设和分配工作。

承担省级机关有关房产产权、产籍申报登记和与确权有关的工作,以及房屋修缮工作。

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省级机关有关土地使用实行归口管理。

监督管理局基建项目。

(三)在省级节能管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开展省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经济责任制考核

经济责任制考核

经济责任制考核经济责任制考核是指根据经济活动的性质和特点,通过各项指标的过程来评估和衡量工作单位或个人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责任履行情况。

经济责任制考核在现代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旨在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本文将对经济责任制考核的概念、目的以及实施方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经济责任制考核的概念与目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是一种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衡量和评估工作单位或个人在经济管理中承担的责任,以此来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工作绩效的评估,经济责任制考核能够促使工作单位或个人更加注重经济效益,从而以更高效的方式开展工作。

2.激发工作积极性:经济责任制考核将工作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与其工作绩效挂钩,从而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其更加努力地工作。

3.实现经济发展目标:通过经济责任制考核,可以明确工作单位或个人需要实现的具体经济目标,从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方法经济责任制考核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方法:1.投入产出法:通过对投入和产出指标进行对比,评估工作单位或个人在资源利用和产出效率上的表现,来衡量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2.绩效评估法:通过对工作单位或个人的绩效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来评估其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责任履行情况。

3.目标管理法:通过与工作单位或个人确定的具体经济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其完成目标的情况,从而评估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4.奖励制度:通过建立奖励制度,根据工作单位或个人的经济绩效来分配奖励,从而激励其更加积极地履行经济责任。

三、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优势与挑战经济责任制考核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明确责任:经济责任制考核可以明确工作单位或个人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促使其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

2.激发积极性:通过将经济利益与工作绩效挂钩,经济责任制考核能够激发工作单位或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原则1. 依法依规。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平公正。

对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进行考核。

3. 客观公正。

根据工作实际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表现。

4. 量化标准。

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量化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在年度内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工作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在年度内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

2. 考核方式(1)定期汇报。

机关各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定期向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2)考核评分。

根据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评分,并给予相应的排名。

(3)综合评价。

根据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效率等因素,综合评价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表现。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1. 绩效奖励。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 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和整改,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3. 职称晋升。

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监督1. 考核组织(1)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领导考核工作。

(2)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事项的执行和评估工作。

2. 考核监督(1)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申诉机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申诉,经核实属实的,予以调整并进行重新考核。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

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

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于利润的追求已经成为了企业管理中最基本的目标之一。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经济责任制应该如何进行考核。

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是指企业在制定经济责任制计划的基础上,确定责任人,制定考核标准,评估经济责任制的执行效果,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这一方案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水平,影响企业的效益和利润,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

具体来讲,制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确定经济责任制的核心目标。

这一步骤非常关键,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增加销售额、提高毛利率、削减成本等。

第二、确定责任人和分配责任比例。

在这一步骤中,可以根据员工的不同职业位阶、岗位属性、工资待遇以及工作量来确定责任人和责任比例。

若能确定责任比例,一方面可以激励员工的斗志与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

第三、制定考核标准。

这一步骤可以分为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

定性考核主要是用以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态度、细心程度、工作效率等表现,以及员工对团队、公司的贡献度。

定量考核主要是用以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产出、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等。

第四、实施考核。

这一步骤注意要与员工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员工的实际情况和目前困境,协助员工解决问题和提高绩效。

第五、评估考核结果。

这一步骤需要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比较实际执行方案与理论方案的差异。

如果存在出现某些问题,应及时查找问题所在,分析问题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

还需评估考核方案的效果,对于存在弊端的考核方案要及时做出修改和完善。

在这样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下,企业内部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都将得到极大的改变与提高,进而对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产生良好的影响。

另外,要注意的是,制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时,应该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尽可能地基于客观的数据分析和点评。

不能单纯依靠存在偏差的主观打分,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制定出发现局面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案,才能更有效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个企事业单位,旨在将经济责任明确地分配给不同的人员,促进组织的效益提升和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的定义、实施步骤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的定义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方法,通过明确经济责任,对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目的。

该制度主要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奖励机制和追责等相关流程。

二、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的实施步骤1. 目标设定:明确经济目标并制定衡量指标。

根据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具体的经济指标,如销售额、利润率、市场份额等。

2. 绩效评估:对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定期评估。

可按月、季度或年度对各个岗位的经济责任进行量化评估,以量化的数据来考核员工表现。

3. 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激励。

优秀表现的员工将得到相应的奖励,比如工资提升、奖金发放或其他非经济性奖励,以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4. 追责机制:对未能达到经济目标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能完成经济责任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调整,以保证整个组织内部的经济责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的影响1. 提高个人积极性: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将个人和组织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追求个人和组织的利益最大化。

2. 促进团队合作: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强调整个团队的综合成效,促使团队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团队合力,共同实现经济目标。

3. 提高组织绩效:通过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能够及时了解个人和团队的经济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提高组织的整体经济绩效。

4. 优化资源配置: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能够正确认识和评价员工的工作贡献,从而更加科学地优化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

5. 增强企业竞争力:通过对经济责任的考核,企业能够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一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保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而言,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可以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提升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可以规范和规范机关工作中的各项安全操作和管理流程,减少因事故而导致的工作中断和质量问题,提升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可以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管和管理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方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和规章,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意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行政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机构。

为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机构设置和职责1.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设立在行政机关内部,直接隶属于主管领导。

其职责包括:(1)负责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行政办公室、行政后勤、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2)负责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各类文艺活动、知识讲座、体育运动等;(3)负责行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工作;(4)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5)协助主管领导完成其他工作。

2.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设立必要的职能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定和职责分工。

部门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人员管理1.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按照职责需要招聘专业人员,对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和评价。

招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任职资格。

2. 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考核要求等,实行目标管理和结果导向,落实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和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对于职务行为不端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以维护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形象和权威。

三、服务管理1.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服务管理工作应当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充分了解其客户需求和服务水平要求,通过制定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等多种手段实现服务质量的提高。

2.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可通过建立自助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查询等多种方式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3.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实现服务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对业务流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经济责任制及考核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制及考核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使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的基础,是管理工作中的一条重要原则。

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属于基本制度的一种,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具有深远的影响。

经济责任制的基本特征是分权、约束和考核。

企业要做好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必须明确责任、约束措施,并加强考核制度的构建和实施。

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的具体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考核指标经济责任制的考核指标是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事务进行评估和管控的工具。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以达到科学化、有效化管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产出や销售收入、成本控制、资产效率、创新能力、社会责任、合规性等方面。

二、设立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必须是企业建立经济责任制的重要支撑。

企业可以通过树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责任考核+约束机制”的考核机制来促进全员绩效的提高和企业整体效益的提升。

例如,市场化考核机制中的人员绩效考核、基层干部考核、奖惩制度、晋升制度等都是重要的考核机制。

三、技术支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企业大数据管理的不断完善,人员绩效考核逐渐从手工作业向自动化管理转化过程中。

企业要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和引进,打造销售、财务和人力核算等管理系统,以便于对人员绩效的监督、分析和评价。

四、引进先进的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理念企业要经常引进先进的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理念,推动考核指标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比如,可以通过引进“绩效管理”理念并结合“360度评估”,以确保所有考核对象的绩效评价标准科学合理,客观明确。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的关键步骤。

企业要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明确、公平、公正和完善的考核制度,追求考核的合理性、友好性和有效性。

考核制度应通过内部文件的形式规范制度的实施。

总之,经济责任制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制度,考核实施细则是运用经济责任制的重要工具,企业应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法建立和完善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才能真正促进企业持续增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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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秩序,增强全员争先创优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劳动纪律考核
1.全局实行统一考勤,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进行考勤登记和统计。

考勤情况将作为审定发放工资、津贴、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2.执行请销假制度。

职工请假半天内需经科室直接领导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工作日中途无故离岗每一次扣10元,1-2小时扣20元,2小时以上按旷工计,无故旷工每半天扣50元。

本局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3.执行在岗考核制度。

不得以外出办公事为由办私事,须在一线工作的人员若经查不在岗,每次扣50元。

4.执行岗位工作纪律。

工作日酒后上班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50元。

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五条禁令》明文规定禁止事项,如打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玩游戏、聊天等,发现一次处当事人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处理。

5.局值班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以下标准处罚:
值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岗每次扣10元,旷值的每次扣20元;
值班期间,对突发事件未能及时报告,处理不到位的,每次扣100元;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6.因公出差人员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进行考勤。

二、工作能力考核
1.政策业务水平考核。

认真学习和钻研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分工岗位的相关政策规定,正确运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善于探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妥善解决矛盾,每发现一例因不懂政策导致工作失误的扣20元。

2.办事能力考核。

应能独立、规范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发现因人为造成工作失误、考核扣分的,视其严重程度,对相应个人每次扣20-50元。

3.服务态度考核。

在与服务对象接触时态度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如有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情况,每发现一例扣50元。

4.作风廉洁考核。

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看人办事,如发生“吃、拿、卡、要”情况,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三、工作实绩考核
1.未执行局工作计划,影响工作进度,有一次扣20元。

2.各类工作台帐、工作手册等相关工作资料不符合要求,抽查或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无正当理由,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局要求事项、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有一次未完成者罚20元。

4.因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5.凡被局以上领导在检查、督查、抽查中,检查出上述情况且影响局声誉将处以加倍罚款。

四、配套单位考核
1.配套服务单位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相关配套单位工作考核标准予以处罚。

2.会务、保洁、设备维护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物管工作考核有关标准予以处罚。

3.安保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安保工作考核有关标准予以处罚。

4.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餐厅管理有关标准处罚。

五、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局各科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配套服务单位。

2.事由一经核实,罚金将从当事人相关款项中扣除或直接缴纳罚金。

3.本办法解释权在局长室,自公布之日试行。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制经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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