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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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成绩量化考核评定表(二)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成绩量化考核评定表(二)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成绩量化考核评定表(二)
(适用岗前培训实习、国境外实习、校内实训实习和自主创业实习) 学院: 序号 一 实习形式 岗前培训实习 姓名: 学号: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或其他 实习出勤率 二 国(境)外实习 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实习总体表现情况 国 (境) 外单位指导教师 签名(盖章) 三 校内实训实习 业务流程操作、考试或其他 创办实体注册情况 创办实体管理情况 四 自主创业实习 创办实体经营规模 创办实体经营效益 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在 5 分范围内调整 毕业实习总得分 1、根据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浙商大(2011)124 号] 文件中规定,岗前培训、校内实训实习经考核后取得实习成绩。

2、学生实习考核最终得分由实习指导教师调整后得出,由实习指导教师 按班级汇总给出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单。

3、毕业实习最终得分应小于等于 100。

4、如果选择 2 种实习方式,毕业实习总成绩按各 50%加权计算。

30 20
±5
班级: 分值 100 30 30 40 得分
100 30 20
备注
实习指导教师签名:
1/7





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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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培养方案3-人力资源管理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培养方案3-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2013级本科)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全球化趋势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并能独立分析和解决企业运营实际问题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高级专业人才,满足各类工商企业和其他组织对人力资源专业人才的需求。

二、培养要求根据“基础扎实、口径拓宽、注重应用、提高素质”原则,经过学习达到如下要求:1、品格素养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方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专业素养。

2、专业知识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分析、职业生涯、人员选聘与测评、培训与发展、绩效与薪酬管理等基本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劳动人事政策与法规,以及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最新动态。

3、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专业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调研活动,具备基本的研究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一门外语的基本听、说、读、写能力。

三、主要课程设置企业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英文原版)、组织行为学(英文原版)、组织与职位管理、绩效与薪酬管理、人力资源选评与开发、人事心理学、跨国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软件应用等。

四、学制四年。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1、模拟实验与软件应用:在人力资源管理实验室中进行招聘面试、个性测验、管理沟通等情景模拟式实验,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应用的实际操作。

2、社会实践:结合教学,组织模拟实验、调查、咨询等实践活动。

3、毕业实习:第四学年安排为期12周的毕业实习。

六、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学计划时间分配表(以周计)注:①实践1:军训(第一学期)(2周,1学分)②实践2:《组织行为学(英)》课程实践——企业专题调研(2周,1学分)③实践3:独立研究——专题调研或学术论文训练(2周,1学分)④实践4:《薪酬与绩效管理》课程实践——企业综合调研(2周,1学分)毕业实习:共12周,其中第七学期5周,第八学期7周,6学分;毕业论文在第8学期共8周,8学分。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信电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2 年4 月)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贯彻实施学校“加速发展、创新强校”的发展战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各班成立素质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

1、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成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学院团委书记、学院教务秘书、各班辅导员2、班级素质评价小组在各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的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评价记实工作,一般由班委组成。

具体工作有:接受同学申报,项目核实,班内公示数据等。

二、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2、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以考核与评价学生全面素质为目标,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以及能力进行测评,以德、智、体、美的评价作为学生成长的基本达标性评价,以综合能力作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突出能力的评价,形成两个层面的素质评价成绩;3、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4、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三、素质评价的内容及方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由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其中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构成基本评价指标。

(一)品德素质评价品德素质评价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评议成绩占70%、记实考核占30%。

即品德素质分=评议成绩*70%+记实成绩*30% 。

浙江工商大学奖金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奖金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5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与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第三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我校还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权。

第四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各等级的金额和比例分别为:一等奖2500元,3%;二等奖1200元,6%;三等奖800元,12%。

第五条能力突出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创新、综合能力方面表现突出者,或为学校发展作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的学生。

能力突出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学生数的8%,奖金800元/人。

第六条专项奖学金是指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校友等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和奖学基金设立与管理暂行办法》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其奖励等级、金额、比例(或名额)由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规定。

第七条考研奖学金奖励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考或联考)表现突出者。

考研奖学金设二档: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300元。

第八条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体、社会工作、学习进步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单项奖学金具体项目可由各学院自行设立。

单项奖学金获奖总比例不得低于学生总数的18%,奖学金总金额每百名学生5000元。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是为奖励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是为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而特别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第三章奖学金申报条件第十条在奖学金评比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必修课及限定专业选修课最低选修课程(学分)全部合格且成绩平均在75分(含)或良好以上。

2010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生情况

2010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生情况
江龙泉 浙江东阳 浙江平湖 浙江杭州 浙江金华 湖北孝感 浙江金华 浙江金华 甘肃庆阳 广西贵港 四川达州 重庆綦江 山东烟台 安徽岳西 浙江乐清 湖北洪湖 浙江宁波 云南昆明 山东淄博 山东威海 山东威海 福建大田 广东揭阳 浙江青田 浙江嘉兴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光荣榜
向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的915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热烈祝贺! 向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的915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热烈祝贺! 915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热烈祝贺
一、2010届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2010届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姓名 吴晓菲 谢超波 高科达 周建波 陈 楚 何双伶 张梦欣 汪 萍 毛益民 丁高洁 褚铅波 周 陈 张 玲 璐 伦 焦海峰 学院 旅游学院 环境学院 经济学院 信电学院 信电学院 人文学院 公管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旅游学院 旅游学院 财会学院 统计学院 统计学院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班级 旅游0601 环境0602 经济0602 测仪0601 通信0601 汉语0601 社会0601 营销0602 工程0602 工商0601 工程0602 规划0601 规划0602 注会0601 计算0601 数学0602 数学0602 经济0603 国贸0601 国贸0602 国贸0602 金融0603 生源地 山东烟台 浙江温州 浙江杭州 湖北十堰 浙江丽水 浙江衢州 山东新泰 浙江宁波 浙江湖州 浙江温州 浙江宁波 江苏常州 浙江宁波 浙江杭州 湖北天门 浙江海宁 湖北洪湖 浙江平湖 福建南平 浙江温州 浙江上虞 浙江上虞 录取学校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 录取专业 法律硕士 环境工程 新闻学 应用电子学 电子与通信工程 外交学 老年学 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专业 市政工程 城市规划与设计 城市规划与设计 法律硕士 金融学 软件与服务工程 材料学

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

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

XX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24号第一条为了保证毕业实习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能力,对毕业实习的管理与考核,同时鼓励采用多种毕业实习形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根据“形式多样、分类管理、考核、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毕业实习.第三条毕业实习形式主要有:(一)集中实习。

即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去校外实习进行集中实习。

(二)岗前培训实习。

即由学院聘请有实务经验的实际工作者进校为毕业班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实务部门进行集中岗前培训.(三)自主分散实习。

即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

(四)国(境)外专业实习。

即由学生自主或通过中介联系到国(境)外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习.(五)校内实训实习.即学生在校内实验实训中心模拟完成与专业相关的整套业务操作流程或工艺操作流程等并达到考核要求的实习。

(六)学生创业.即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举办实体并实际运行,可以替代毕业实习.第四条毕业实习形式由学生根据自身需要及专业特点选择1-2种,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第五条不同的实习方式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一)集中实习由指导教师和学校带队教师共同负责评分,指导教师评分占60%,带队教师评分占40%。

(二)岗前培训实习课时数按每学分15课时计算,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实习学分.(三)自主分散实习由实习所在单位负责评分,出勤率和实习表现为评分主要依据。

(四)国(境)外实习须提供国(境)外单位接收实习生的证明,由国(境)外实习单位评分。

(五)校内实训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考核评分。

(六)学生自主创业实习须提供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根据创业成效评分。

第六条毕业实习的具体考核办法及指标由XX学院根据专业实习性质不同,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评分均采用百分制。

第七条实习前准备(一)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分管实习工作的学院**、专业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学院办(或学生办)人员和指导教师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标准

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标准

浙江工商大学“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努力进取,刻苦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使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根据《中石化销售企业、浙江工商大学关于设立“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基金”的协议》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额和设立期限1.“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面向本校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经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的本科在校生设立;2.“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每年评选5名,每名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元;3.“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永久设立。

二、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二作者以上);②被邀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会;③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果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④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3名;⑤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三、评审办法1.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复印件),所在学院推荐,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2.评审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

四、“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中石化销售企业、校学工部组成。

五、本办法自2002年起执行,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勤奋好学、为人正直、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在校学生,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实现“金家麟奖学基金”设立之目的,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基金章程》的规定和《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金家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项及金额1.“金家麟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设立。

浙江工商大学文件-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

浙江工商大学文件-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

浙商大教〔2017〕6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现将《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1月10日— 1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经典性、思想性、知识性、前沿性、可读性和可欣赏性的标准,学校组织专家推荐一批精品书目和经典电影供学生阅读和赏析,统称“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简称“经典赏析”。

各二级学院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专业的特点,补充推荐精品书目和电影。

第三条全日制本科学生(简称学生或本科生,下同)应在第一学年开始选读或选看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和电影。

经典赏析分精读和泛读(赏)2种。

精读由学校通识教育中心管理,泛读(赏)由学院管理。

第四条精读要求学生在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中,精选本专业领域以外8本书籍进行阅读。

每读一本书,要求撰写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笔记或小论文,并参加校内在线考核。

完成8本书籍的考核且每本书的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通识选修课程《经典阅读》2学分。

凡读书笔记或小论文发现抄袭,将取消该门课程学分。

— 2 —第五条泛读(赏)指学生在校期间,读完或观看至少20本(部)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或电影,并参加考核。

经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学校制发的《浙江工商大学经典赏析证书》。

泛读(赏)的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参照学校精读考核组织进行。

第六条学校搭建经典赏析网络平台,支持学生在线阅读书籍、在线观看电影和在线考核。

学生即可以在线阅读书籍、在线观看电影,也可以线下方式阅读书籍或观看电影。

第七条每本书籍或电影的考核由专人负责,学校将根据选读(赏)的学生人数给予课时费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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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
“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
浙商大教〔2017〕6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经典性、思想性、知识性、前沿性、可读性和可欣赏性的标准,学校组织专家推荐一批精品书目和经典电影供学生阅读和赏析,统称“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简称“经典赏析”。

各二级学院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专业的特点,补充推荐精品书目和电影。

第三条全日制本科学生(简称学生或本科生,下同)应在第一学年开始选读或选看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和电影。

经典赏析分精读和泛读(赏)2种。

精读由学校通识教育中心管理,泛读(赏)由学院管理。

第四条精读要求学生在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中,精选本专业领域以外8本书籍进行阅读。

每读一本书,要求撰写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笔记或小论文,并参加校内在线考核。

完成8本书籍的考核且每本书的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通识选修课程《经典阅读》2学分。

凡读书笔记或小论文发现抄袭,将取消该门课程学分。

— 1 —
第五条泛读(赏)指学生在校期间,读完或观看至少20本(部)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或电影,并参加考核。

经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学校制发的《浙江工商大学经典赏析证书》。

泛读(赏)的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参照学校精读考核组织进行。

第六条学校搭建经典赏析网络平台,支持学生在线阅读书籍、在线观看电影和在线考核。

学生即可以在线阅读书籍、在线观看电影,也可以线下方式阅读书籍或观看电影。

第七条每本书籍或电影的考核由专人负责,学校将根据选读(赏)的学生人数给予课时费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经典赏析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处、团委、图书馆等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组织实施。

各学院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长为具体负责人。

第九条各学院应做好经典赏析的组织、检查、实施工作。

根据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定期检查学生经典赏析进展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经典赏析计划。

第十条学校将定期聘请专家开展名著导读、经典赏析专题讲座,帮助学生阅读、理解、欣赏经典的精髓及其深刻内涵。

对学生撰写的优秀笔记或论文、创作的优秀文学作品将优先推荐到《浙江工商大学校报》等学校刊物上发表;学校将不定期印制或出版学生的优秀论文或优秀作品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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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经典阅读”100部书籍推
荐目录
2.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电影赏析”100部推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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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经典阅读”100部书籍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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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电影赏析”100部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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