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样品的采集、制备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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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样品的采集、制备与保存
(一)、采样要求进行食品检验,是在整批被检食品中抽取一部分
作为检验样品,而对样品进行检验的结果用来说明整批食品的性状。因此,采样时必需留意样品的代表性和匀称性。要仔细填写采样记录。写明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采样条件、包装状况等,外地调
入的食品应结合运货单、兽医卫生人员证明、商品检验机关或卫生
部门的化验单、厂方化验单了解起运日期、来源地点、数量、品质
状况,并填写检验项目及采样人。
(二)、采样数量和方法
采样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意检验项目对试样量的
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
不少于0.5Kg。
鉴于采样的数量和规章各有不同,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1)液体、半流体饮食品。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它饮料,如用
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行充分混匀后采样。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
个洁净的容器中,盛放样品的容器不得含有待测物质及干扰物质。
(2)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的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
分别实行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
终取有代表性样品。
(3)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实行不同部位的样品
或混合后采样。
(4)罐头、瓶装食品或其它小包装食品,应依据批号随机取样。同
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6个,250g以下的包装不得少于10个。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由于食品数量较大,而且目前的检测方法大多数具有破坏作用,
故不能对全部食品进行校验,必需从整批食品中实行肯定比例的样
品进行校验。从大量的分析对象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样品作
为分析化验样品,这项工作即称为样品的收集或采样。食品的种类
繁多,成分简单。同一种类的食品,其成分及其含量也会因品种、
产地、成熟期、加工或保藏条件不同而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同一分
析对象的不同部位,其成分和含量也可能有较大差异。从大量的、
组成成分不匀称的被检物质中采集能代表全部被检物质的分析样品(平均样品),必需采纳正确的采样方法。假如实行的样品不足以代
表全部物料的组成成分,即使以后的样品处理、检测等一系列环节
特别精密、精确,其检测的结果亦毫无价值,甚至导出
错误的结论。可见,采样是食品分析工作特别重要的环节。
正确采样,必需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采集的样品要匀称全都、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被分析食品的整体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其次,在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
或带入杂质。
1.采样步骤
样品通常可分为检样、原始样品和平均样品。采集样品的步骤一
般分五步,依次如下。
(1)获得检样由分析的整批物料的各个部分采集的少量物料成为
检样。
(2)形成原始样品很多份检验综合在一起称为原始样品。假如采
得的检验互不全都,则不能把它们放在一起做成一份原始样品,而
只能把质量相同的检样混在一起,作成若干份原始样品。
(3)得到平均样品原始样品经过技术处理后,再抽取其中一部分
供分析检验用的样品称为平均样品。
(4)平均样品三分将平均样品平分为三份,分别作为检验样品(供
分析检测使用)、复验样品(供复验使用)和保留样品(供备查或查用)。
(5)填写采样记录采样记录要求具体填写采样的单位、地址、日期、样品的批号、采样的条件、采样时的包装状况、采样的数量、
要求检验的项目以及采样人等资料。
2.采样的一般方法
采样通常有两种方法:随机抽样和代表性取样。随机抽样是根据
随机的原则,从分析的整批物料中抽取出一部分样品。随机抽样时,要求使整批物料的各个部分都有被抽到的机会。代表性取样则是用
系统抽样法进行采样,即已经把握了样品随空间(位置)和时间变化
的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实行样品,从而使采集到的样品能代表其相
应部分的组成和质量,如对整批物料进行分层取样、在生产过程的
各个环节取样、定期从货架上实行陈设不同时间的食品的取样等。
两种方法各有利弊。随机抽样可以避开人为的倾向性,但是,在
有些状况下,如难以混匀的食品(如黏稠液体、蔬菜等)的采样,仅
仅使用随机抽样法是不行的,不如结合代表性取样,从有代表性的
各个部分分别取样。因此,采样通常采纳随机抽样与代表性取样相
结合的方式。详细的取样方法,因分析对象性质的不同而异。
(1)匀称固体物料(如粮食、粉状食品)
① 有完整包装(袋、桶、箱等)的物料可先按(总件数/2)1/2确
定采样件数,然后从样品堆放的不同部位,按采样件数确定详细采
样袋(桶、箱),再用双套回转取样管插入包装容器中采样,回转一
百八十度取出样品;再用"四分法'将原始样品做成平均样品,即将
原始样品充分混合匀称后堆集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压平成厚度在
3cm以下的外形,并划成对角线或"十'字线,将样品分成四份,取
对角线的两份混合,再加上分为四份,取对角的两份。这样操作直
至取得所需数量为止,此即是平均样品。
② 无包装的散堆样品先划分若干等体积层,然后在每层的四角
和中心点用双套回转取样器各实行少量检样,再按上述方法处理,
得到平均样品。
(2)较稠的半固体物料(如稀奶油、动物油脂、果酱等)这类物料不
易充分混匀,可先按(总件数/2)1/2确定采样件(桶、罐)数,打开
包装,用采样器从各桶(罐)中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出检样,然
后将检样混合匀称,在按上述方法分别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
样品。
(3)液体物料(如植物油、鲜乳等)
① 包装体积不太大的物料可先按(总件数/2)1/2确定采样件数。开启包装,用混合器充分混合(假如容器内被检物不多,可用由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