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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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营改增)

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营改增)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及配套定额。

二、费用组成内容1.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与各专业原费用定额内容一致。

2.企业管理费包括各专业原组成内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增加的管理费用等。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税前工程造价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三、有关说明1.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的,不改变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及费用计价程序等。

计价定额依据“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的相关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

2.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对应定额编制期的除税价格及费率。

3.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体现在本办法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里。

4.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28)总说明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28)总说明

总说明一、《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七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装饰工程。

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吉建造〔2018〕6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吉建造〔2018〕6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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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吉建造〔2018〕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吉林
(JLJD-GD-2017)及配套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5日
——结束——。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册说明.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屋面及防水、保温工程.装饰工程. 维修加固措施册说明一、编制依据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维修加固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和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的计价。

维修工程指房屋建筑局部的维修和改造,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执行范围的区别具体详见本册各章节的说明。

抗震加固工程指因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建筑结构损坏的修复,也可用于房屋建筑结构的改造、加固工程。

三、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考虑了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狭窄、零星分散、运输困难,需要保护原有建筑物等因素。

因此,除定额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查后方可调整。

四、项目的借用本定额未编制维修、抗震加固的拆除项目,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但部分维修项目将拆除工作已综合在了维修工作当中,具体详见各章节说明和定额工作内容。

已含拆除工作的维修项目包含废渣运至室外内地点堆放,有残值的材料其残值的回收由发承包人协商确定。

本册除拆除工作外,如遇定额缺项,可按《四川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机械乘以系数,综合费乘以系数。

2016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2016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上篇:建筑工程篇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拆除、维修、抗震加固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平方米以内)添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

不适用于扩建、新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操作等规范、规程及标准。

2、现行标准图集和典型设计图纸资料。

3、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方面的文献资料。

4、有关的全国统一及地区统一定额。

四、本定额以建筑物高在20米以下为准。

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五、在确定本定额水平时,已考虑了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保护原有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六、本定额除章、节另有规定外,均以手工操作或配合中小型施工机械作业为准。

七、本定额各子目,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或工作内容虽未一一列出,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中:1、所列的综合工日,已包括基本用工和人工幅度差、现场材料加工和材料运输等其它用工,人工单价为120元。

2、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主要材料消耗量,次要零星材料以"其它材料费"按主要材料费百分比计算,含在材料费内计入基价,材料价格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14年)及2015年部分材料市场价格确定。

3、机械台班单价按现行《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2014年)及2015年油燃料市场价格确定。

2019吉林省市政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市政定额说明

《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路灯工程,钢筋工程,措施项目共九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涉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八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装饰工程。

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模板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模板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公主岭市柳杨乡敬老院2号生活用房改造修缮工程;2.工程概况:公主岭市柳杨乡敬老院2号生活用房改造修缮工程,建筑面积331.54平方米,共1层,建筑高度3米,包括内墙面原有大白铲除,改造后部分墙面新增墙裙,刮乳胶漆,原有水刷石地面拆除,改造后为防滑地砖地面,原有天棚为扣板天棚拆除,改造后为轻钢龙骨A级防火矿棉板,外墙面涂料刮至基层,重新喷刷涂料;电气强电部分原有配电箱、配管和6平方毫米配线不拆除,不刨槽,原有照明回路的BV-2*2.5电线和原有插座回路的BV-2*4电线拆除并更换成新电线,开关、插座、灯具拆除并重新安装。

电气消防部分为新增工程,需要刨槽,消防控制柜不进入本次计价。

水暖系统原有散热器改为地采暖,消防系统为新增工程。

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柳杨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图纸内所有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电气工程。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4.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5.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6.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7.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8.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6);9.材料价格参照2017年9月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主岭市发布价格;10.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工日为130元/工日,装饰工程工日为150/工日。

2.材料风险费5%、机械风险费10%。

3.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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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工程册说明一、《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分项工程按规定计量单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用量的消耗标准。

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确定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亦可作为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拆除、维修、抗震加固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平方米以内)添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

不适用于扩建、新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操作等规范、规程及标准。

2、现行标准图集和典型设计图纸资料。

3、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方面的文献资料。

4、有关的全国统一及地区统一定额。

四、本定额以建筑物高在20米以下为准。

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五、在确定本定额水平时,已考虑了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保护原有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六、本定额除章、节另有规定外,均以手工操作或配合中小型施工机械作业为准。

七、本定额各子目,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或工作内容虽未一一列出,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中:1、所列的综合工日,已包括基本用工和人工幅度差、现场材料加工和材料运输等其它用工,人工单价为58元。

2、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主要材料消耗量,次要零星材料以\其它材料费\按主要材料费百分比计算,含在材料费内计入基价,材料价格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21年)确定。

3、机械台班单价按现行《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及相关规定(2021年)确定。

4、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配合比,仅为确定预算价值使用,不作为实际施工用料的配合比。

半成品中,已包括了配制的材料损耗。

5、属于周转性料具,定额用量均为摊销量。

八、垂直运输如使用卷扬机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根据施工使用卷扬机的规格型号,以约定工期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台班费,列入结算。

九、定额项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与实际不符时,允许换算。

十、本定额凡注明\以内、XXX以下\者含本身在内;\以外、XXX以上\者不含本身。

第一章拆除工程说明一、凡符合全房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中式楼房拆除工程执行相应平房拆除定额;其他结构楼房的拆除工程,执行分项拆除定额;楼房拆除所需的外檐脚手架,另执行相应的脚手架定额。

二、全房拆除及分项拆除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执行相应定额。

单项拆除不包括对水电线路。

设备及其他部位的保护措施;发生时另计。

三、屋面板、屋架、梁、柁等大构件的拆除,如需搭拆绞磨抱杆等吊装工具,另执行相应定额。

四、中式屋架拆除包括拆除柱子,执行半屋架拆除项目;拆除木檩包括拆檩的附件。

五、各类地面面层的拆除不包括地面垫层的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檐高在5m以内的平房的全房拆除工程量均按建筑面积计算;檐高超过5m的全房拆除项目执行分项拆除定额。

二、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计算;屋架、半层架拆除按跨度分类按榀计算;檩椽的拆除按实拆的根数计算,所附的檩亦按根数计算;望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计算。

三、天棚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四、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计算,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砍灰皮、铲油皮按实拆墙体的面积计算。

人工剔砖墙槽按延长米计算;人工凿墙洞按个计算。

五、门、窗拆除按个计算;拆门、窗扇按扇计算;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拆除按延长米计算。

六、地面垫层按垫层的体积计算;地面面层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算,木楼梯按座计算;栏杆按延长米计算。

七、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计算;人工剔混凝土槽按延长米计算;人工剔除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表面凿毛按混凝土表面积计算。

八、汽车运建筑垃圾按松散体积计算。

第二章加固工程说明一、现浇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及点焊考虑,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不调整。

新旧钢筋焊接是以新加的钢筋与原结构的钢筋之间的连接和因工艺需要整体钢筋无法安装而必需拆开后通过焊接完成的连接成型。

二、各种钢筋搭接用量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

三、加固中所增加的钢梁、钢柱、钢板等执行相应的钢结构子目;钢结构零星焊接加固按相应铁件定额执行。

四、加固施工中的托换支撑,根据施工方案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构件均未考虑早强剂、缓凝剂等特殊添加剂费用,经允许掺入外加剂,外加剂费用另计。

七、现浇柱、梁如室内净高超过3.6米,在6米内时,混凝土加固定额内的合计人工乘1.1系数;在9.6米内时,定额内的合计人工乘1.25系数。

八、新增抗震柱、转角柱均按增设柱子目执行;新增壁柱按柱扩大截面(单面)相应子目执行。

九、定额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允许换算。

十、砌体钢筋网加固中,窗间墙(面宽≤1000mm)按柱计算。

十一、聚合物砂浆加固构件中,聚合物砂浆和钢绞线设计与定额不同规格时,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十二、粘钢加固中的钢板按5mm厚考虑,实际施工中,钢板厚度及粘结剂与定额不同时,钢板含量及粘结剂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十三、碳纤维按厚度0.167mm(300g/�O)考虑,实际施工中碳纤维及粘结剂材料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四、粘钢板、碳纤维布时,被加固体的剔除保护层及表面缺陷修复不包括在定额内容中,发生时另计。

十五、钢筋植筋孔深按15d(钢筋最大外径),孔径见下表。

设计孔径、深度不同时,同比例换算。

钢筋直径d (mm) 6 8 10 12十六、植筋胶按国产胶考虑,设计要求采用的胶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钢筋价格未包含在内,应并入钢筋子目计算。

十七、定额中钢筋植筋是按垂直向下钻孔的方向综合考虑的,水平方向钻孔植筋其结构胶和人工乘1.1系数;垂直向上方向钻孔植筋,人、材、机均乘1.5系数。

十八、化学螺栓施工按同规格植筋计算,深度与上表不同时,同比例换算。

其中:材料费应扣除植筋胶,但同时加入化学螺栓材料费。

十九、现场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超过3.6m在6m以内乘以1.1系数,在9.6m以内乘以1.25系数。

钻孔直径设计值(mm) 10 12 14 16 钢筋直径d (mm) 14 16 18 20 钻孔直径设计值(mm) 18 20 22 25 钢筋直径d (mm) 22 25 28 30 钻孔直径设计值 (mm) 28 32 36 40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各种构件,均需根据图示尺寸以构件的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铁件所占的体积。

(一)柱:1、柱基、柱墩的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图示无明确表示时,可算至基础扩大面。

2、有现浇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扩大面的上表面(或和楼板上表面)至楼板的下表面计算。

3、有预制板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扩大面算至梁的上表面计算。

4、无楼隔层框架柱高,按柱基扩大顶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5、依附于柱上的牛腿体积,应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6、后浇柱及原柱扩大按竣工实体积计算,为增加混凝土密实度浇捣后需凿除的混凝土体积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含量内。

(二)梁:1、混凝土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按体积计算。

2、梁与柱交接时,梁长按柱与柱间的净距离计算。

3、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按主梁间净距离计算。

4、梁与墙或砖柱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现浇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5、梁高自梁底算至梁顶面。

6、后加梁按上述规则按竣工实体积计算,为增加密实度浇捣后需凿除的体积已综合在定额含量内,不另计算。

(三)墙及板:1、墙及板扩大增大截面(或叠合)加固,以实际加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砌体钢筋网水泥砂浆:1、钢筋网墙面加固以单面考虑,如设计有双面加固者,工程量为两面总和。

遇有门窗洞口,应扣除单个面积0.03�O以上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以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2、工程量计算按墙面间的净长乘楼板与天棚间的净高以面积计算。

3、墙体、楼面钻孔及凿洞,按设计要求布置,以个计算。

四、粘钢、粘碳纤维布工作量计算,以粘贴物净面积计算。

五、聚合物砂浆钢绞线,以聚合物砂浆加固的净面积套用相应厚度子目以面积计算。

六、构件裂缝处理,按构件单面裂缝延长米分别套用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七、钢筋植筋锚固,以单根被锚固钢筋头计算,不含钢筋,其钢筋并入钢筋工程计算。

八、植筋必需的连接、新旧钢筋连接及特殊组合箍筋焊接,均套用新旧钢筋焊接子目,以接头数计算。

九、外包钢根据设计图纸分别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型钢和钢板为多边形的按矩形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重。

包钢注胶及打毛按钢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十、钢筋工程量以施工图纸设计量按重量计算。

十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4.人工挖桩间土方桩间净距小于四倍桩径(桩边长)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6.土方项目划分:平整场地:厚度在±30厘米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找平为平整场地。

竖向布置:厚度超过±30厘米以外的土方挖、填、运、找平为竖向布置。

土方:凡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厘米以外,沟槽底宽3米以外,基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挖土的为挖土方。

沟槽: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挖土为挖沟槽。

基坑:凡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挖土为挖基坑。

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指当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底面和侧面随地下水一起涌出的流动状态的土方。

二、土石方回填1.房心回填土与基础回填土的划分:室内外高差在0.6米以内时,以室外地坪标为界;室内外高差超过0.6米以外时,以-0.6米标高为界,以上为房心回填土以下为基础回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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