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交流学生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为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学校与境外多所高校开展了学生交流学习活动。
为规范学生境外交流学习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基于校际协议,被派往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
第二条选派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第三条学生在境外院校所修课程与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相衔接。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工作审批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事务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的负责人。
第五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拓展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渠道、制定派出计划、统筹选派工作,并协助学生办理境外院校录取和出国(境)手续。
第六条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分别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培养机制、组织选拔学生,为学生办理保留学籍和赴境外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的认定等手续。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学生在境外期间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掌握学生在外紧急联络方式。
第八条各学院(部)指派专人负责协助学生制定赴境外交流学习研修计划、准备申报材料,定期向在境外的学生了解其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
第二章选派第九条选派条件1.思想品德好,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2.满足具体项目的要求,能完成接收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第十条选拔程序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赴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信息。
2.教务处、研究生院通过相关学院(部)组织学生报名。
3.相关学院(部)确定初选名单,连同学生研修计划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并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学生家长签字同意赴境外交流学习的保证书进行备案。
4.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初选名单和学生研修计划进行审核后按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报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工作审批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派出人选。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随着学校与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不断拓展和派出交流学习人数日益增加,为规范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仅适用于XX大学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大学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经学校同意派出学习的在校注册本科学生,简称协议交流生。
一、协议交流生的选拔1.选派对象涉及多个学院的交流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当年落实的协议学校交流生名额,以及校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选拔。
具体派出工作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和学生处统安排办理;2.选派对象仅涉及单一学院的交流项目,由该学院负责组织选拔工作,并报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处备案。
具体派出工作由该学院根据协议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会同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统办理;3.交流生的、选拔过程应按照相应协议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学校(院)对当年各项目选派方案预先公告;学生按方案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学校(院)对确定派出名单进行公示;4.学生须在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办理对外联系事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
凡自行与对方学校联系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列入协议交流生计划。
二、协议交流生的相关手续1.报名选拔阶段,学生本人填写“XX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学院审核。
经过院、校两级选拔、审批、公示,确定派出交流名单;2.学生按照有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交学院,学院交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与对方学校联系;3.学生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后,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指导下,由学生本人办理护照、申领签证(或入境)手续等;4.学生出国(境)前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署“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并按照协议书有关条款,办理好相关手续;5.学生经所在学院指导,明确本人在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目的和课业框架要求;6.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按协议规定返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其课业及学分进行认定,并交教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学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

学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随着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出国进行学习交流。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出国交流事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
一、申请程序学生出国交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首先,学生应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信、语言成绩单等。
其次,学校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出国交流的要求。
最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是否通过审核,并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二、交流计划学生出国交流需要制定详细的交流计划。
交流计划应包括学习目标、交流时间、交流地点等内容。
学生应与导师或指导教师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学习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
同时,学生还应考虑到个人的时间和经济状况,合理安排交流时间和地点。
三、经费保障学生出国交流需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学校应提供相关的奖学金和资助计划,帮助学生解决经济问题。
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勤工俭学等方式筹集经费。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学生在经济上能够顺利完成出国交流计划。
四、语言培训学生出国交流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语言培训课程,帮助学生提升语言水平。
语言培训应包括听、说、读、写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交流和学习。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语言考试,对学生的语言能力进行评估,为学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训。
五、文化适应学生出国交流需要适应不同的文化环境。
学校应提供文化适应培训,帮助学生了解目标国家的文化特点和社会习惯。
学生可以通过学习目标国家的历史、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增加对目标国家的了解。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学生与当地学生的交流,促进文化融合。
六、安全保障学生出国交流需要有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出国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的紧急联系方式。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在出国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大学本科国际交流(交换)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国际交流(交换)学生教学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生国(境)外交流学习,规范交流学习学生的选课、学分互认、成绩管理及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等管理,提高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国际交流(交换)学生范围第三条国际交流(交换)学生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参加我校同国(境)外大学合作建立的双校园模式联合培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四年中前半期在XX大学学习,后半期在国(境)外合作大学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XX大学和国(境)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
(2)参加我校同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办学机构的双学位项目。
2.短期校际交流(交换)项目(1)参加我校与国(境)外大学正式签署校际协议并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正式办理留学手续的校际交流(交换)项目,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参加由学校或学院选派,前往与我校有校际或院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境)外大学学习的交流(交换)项目,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假期短期项目参加学校批准的国(境)外大学的短期学习项目,时间一般为学生在读期间的寒暑假期,如暑期学校等。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教学管理第四条成绩管理1.学生在校内阶段的学习成绩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录入教务系统,由教务处统管理,统出具成绩单。
2.学生获得的国(境)外大学成绩应委托国外大学直接邮寄或由学生本人将密封后的成绩单密封后邮寄或带回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提供成绩查询网址和查询方法。
经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存档。
学生在国(境)外大学取得的成绩不录入教务系统,不计入平均分计算,仅用于毕业资格审查。
3.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须达到项目规定的外语水平、平均成绩及完成培养方案等要求后,方可出国(具体要求以合作项目最新规定为准)。
第五条学籍管理1.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入学学籍及学籍异动情况,以学生处正式下发的学籍变更单为准。
大学优秀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大学优秀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国际化办学目标,全面提升学生国际化培养水平,鼓励和支持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国际交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设立XX大学优秀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资助经费,用于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换学习。
第二条资助范围包括学校与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签署的校际交换生项目(交换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出国(境)攻读学位、短期实习和游学类项目等,不在本办法资助之列。
第三条资助对象为已入选学校校际交换生项目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入选研修生(自费生)项目的学生不予资助。
第四条资助标准一类标准:6000元币/人,主要资助赴国(境)外一流院校(专业)交换学习的学生。
二类标准:4000元币/人,主要资助赴国(境)外一般类院校交换学习,且往返国际旅费较高的学生。
三类标准:3000元币/人,主要资助赴国(境)外一般类院校交换学习,或赴台交换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五条每年资助的学生人数根据当年经费规模确定。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海外交流项目资助。
第六条国(境)外交换生接收院校提供除免除学费之外任何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或已享受、学校提供的其他任何形式海外项目资助的校际交换项目不予资助。
第七条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在申请校际交换生项目同时提交资助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由学校教务处、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资助人员及资助标准,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九条获得资助的学生派出前与学校签署资助协议,学生结束交换学习返校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学习总结报告、成绩单及往返机票等材料。
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按标准一次性发放资助经费。
第十条获得资助的学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资助:(一)在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二)未按时参加项目或擅自中止项目;(三)未经批准逾期不归;(四)未按要求获得所需学分或成绩不合格;(五)违反接收学校校规校纪或交流协议。
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国际化战略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鼓励更多本科生参与海外经历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学校海外学习经历项目按照项目来源,分为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际交流项目、自费留学项目;按照项目期限,分为长期交流项目(三个月及以上)和短期交流项目(三个月以下)。
第四条选派标准(一)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二)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海外学习生活;(四)符合海外交流项目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选派程序(一)学校签署的交流项目,由学校发布项目选派通知,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项目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长期交流项目报送本科生院,短期交流项目报送学生工作部。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为依据,择优确定初选名单,经国际事务部与接收高校落实后,公示最终派出名单。
派出学生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派出手续,并参加行前培训。
(二)学院签署的交流项目,由学院负责选派交流学生,选拔结果按项目类型报送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备案后,办理派出手续,并进行行前培训。
(三)学生个人联系的自费留学项目,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学习计划,经学院审核同意,按项目类型报送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备案后,办理派出手续,并进行行前培训。
第六条选课及学分认定(一)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在派出前结合我校和交流学校的培养方案,填写《学校本科学生海外学习计划表》,由所在学院审核备案。
(二)学生到交流学校确定最终选课结果后,应及时与学籍所在学院联系,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初步学分认定方案。
(三)学生在外交流所修课程由对方学校出具正式成绩单、学习证明等。
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学校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学分认定申请表》、交流期间成绩单、课程描述、交流总结等,由所在学院根据我校专业培养方案和海外学习成绩,在该学期内及时完成学分认定,确定是否需要补修或者重修相关课程,并明确告知学生本人。
湘潭大学与国外大学校际交流学生管理办法

湘潭大学与国外大学校际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总 则第一条 湘潭大学与国外大学建立学生交流项目的宗旨在于通过为部分优秀学生提供走出国门、开拓视野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的国际化进程。
第二条 所有学生交流事宜均采用项目管理形式,由专人负责、跟踪。
第三条 所有项目交流学生均需按项目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学校将为此成立专门的选拔委员会,由国际交流处具体组织实施。
交流学生的责任、义务第四条 交流学生务必遵守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出国前校际交流学生本人及家长须签订个人承诺书(见附件);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校际交流学生必须按时返回湘潭大学。
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自觉地宣传湘潭大学,回校后,积极宣传自己在国外学习的心得体会,与老师和同学分享自己的学习经历,并积极协助国际交流处作好下一批交流学生出国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交流学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应和学校保持联系,定期、如实地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
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人身安全,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
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应及时向当地中国使领馆和学校报告。
第六条 交流学生必须购买前往留学国家的境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费 用第七条 交流学生在办理出国学习手续时,应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校缴纳交流学费,同时缴纳本年度学费及1万元的归国保证金。
归国保证金在交流学生返校后予以退回。
第八条 交流学生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均由交流学生自理(包括国际往返机票和境外保险等) 。
奖 励第九条 凡在国外修满一学年的学生,成绩优异者,学校将给予奖励。
学院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 交流学生所在学院应熟悉本办法规定的各项交流学生政策,根据交流学生提供的国外学校的开课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做到定期了解交流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其学习情况并随时给予指导。
加强对交流学生的诚信教育,督促他们按时返回学校继续学业。
本科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本科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为更好的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和《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师院校办发〔2019〕1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化我校本科学生的合作培养,拓展人才培养空间,开阔学生的视野,鼓励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促进学生知识的交叉、融合、渗透,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国(境)外交流学习”是指我校本科生经学校、学院选拔,组织到国(境)外其他高校进行一定时间的交流学习活动,其中“国(境)外”是指国外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
第二条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学生须成绩优良、综合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且符合对方学校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由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和相关学院负责选拔。
被国(境)外高校选拔参加其组织的暑期学校学习的同学将优先考虑。
第四条在交流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费等相关费用按校际交流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
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出境前需填写《师范学院外派学生教学与学籍处理意见表》(附件),提交二级学院教学办审核签字盖章,再交教务处和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签字盖章并留存;出境前需向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提交《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及《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出国留学协议书》,并按对方高校要求准备相应书面材料。
第五条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文化、遵守当地法律及对方学校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并通过购买人身保险等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间,如中途放弃校际交流计划,须事先向双方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提前返校参加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其自入学起至毕业时止不能超过弹性学制的最高年限。
第七条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满应按时回校复学,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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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交流学生管理办法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海外留学已成为许多学生追求国际化教育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现留学生们的学术和个人发展目标背后,需要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学习。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海外交流学生管理办法,为保障留学生们的权益和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一、招生与选拔
高校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结合特点和发展需求,确定海外交
流学生的计划数量。
在招生环节,应当进行严格的信息收集、筛选和面试,确保选择合适的学生参与交流计划。
学校还应提供详细的申请要求和审核标准,确保透明和公正。
二、课程安排
为满足留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应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
这包括提供海外学生
友好的英语授课环境、开设与他们专业相关的课程和提供文化交流课程等。
合理分配学习时间,充分考虑留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兴趣需求。
三、学业指导与辅导
海外交流学生作为陌生文化背景下的群体,他们面临的学习困难和心理压力相
对较大。
学校应当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学业指导和辅导,包括专业课程的辅导和英语水平的提升培训等。
另外,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学校还应提供生活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四、住宿与生活
住宿是海外留学生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留学生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学校应提供舒适、安全、干净的宿舍。
同时,提供24小时的接待和应急服务,
定期检查卫生和安全设施。
此外,学校还可以帮助留学生解决交通、购物、医疗等生活问题,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
五、社交和文化活动
为了促进留学生与当地学生和社会的交流,学校应鼓励并组织各类社交和文化活动。
这有助于留学生增加交流机会,了解和融入当地文化,丰富他们的个人体验和视野。
学校可以组织文化讲座、旅行考察和志愿者活动等,拓展留学生们的视野和社交圈子。
六、学术支持与机会
学术支持是保障海外交流学生学业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术支持体系,包括提供学术导师、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学习资源,为留学生提供科研机会和参与学术活动的渠道。
通过提供充足的学术支持和机会,帮助留学生提高学术能力和实践经验,拓宽发展领域。
七、考核与奖励
为了激励留学生努力学习,并保证他们的学业质量,学校必须建立有效的考核与奖励机制。
这包括制定公正的评分标准,定期评审和考核留学生的学术表现和行为纪律。
同时,学校也应表彰和奖励那些取得优异成绩的留学生,以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帮助就业与职业发展
为了帮助留学生更好地就业和职业发展,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这包括职业规划指导、实习机会、就业辅导和校友关系的建立等。
通过与企业和社会资源的对接,为留学生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助推他们顺利步入社会。
九、安全与紧急情况处理
在海外学习过程中,安全问题是必须要关注的重要方面。
学校应建立紧急预警和安全处理机制,确保留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学校还要为留学生提供安全教育和紧急情况应急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处理能力。
十、管理评估与改进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评估体系,进行定期的管理评估与改进。
通过对留学生反馈的了解和对管理工作的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升管理工作质量。
总结:
海外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是确保留学生们顺利完成学业和保障他们权益的重要支持。
在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同时,学校还需提供全方面的指导、辅导、支持和机会,促进留学生的学术、个人和职业发展。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评估体系,不断改进管理工作,学校能够更好地满足留学生的需求与期望,为海外留学交流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