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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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会导致治疗失败、不良反应增加,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给患者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培训、考核,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对不合理应用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

3、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疑难、复杂感染性疾病的会诊,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临床微生物室负责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5、护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护理观察和反馈。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细菌耐药性的不断增加,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要求等方面,全面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二、制度目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和优化抗菌药物的应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达到以下目标:1. 提高治疗效果:确保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合理应用,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减少治疗失败和复发率。

2. 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通过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减少细菌对药物的抗药性的产生,延缓细菌耐药性的出现和扩散。

3. 降低药物费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避免滥用和浪费,降低患者和医疗机构的药物费用。

三、适用范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和病区中对患者进行抗菌药物治疗的医务人员。

2. 与抗菌药物治疗相关的药店和药房的管理人员。

3. 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质控科室、药事部门等。

四、管理要求为了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管理,以下管理要求需要得到严格执行:1. 抗菌药物需经临床合理使用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医嘱和使用。

临床合理使用委员会由医院药事、感染管理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审核标准和审批流程。

2. 根据不同的感染类型和病原菌特征,采用指导性用药方案,包括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疗程等。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医嘱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用药指南和用药方案。

3. 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经过预后评估和病原学检测,明确感染类型和病原菌的药敏结果,以便选择最佳的抗菌药物。

4.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医嘱时,需填写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并在医嘱中注明病原菌标本检测结果和药敏试验结果。

5. 医生必须严格按照用药方案和治疗疗程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不得私自停药、更换药物或者延长疗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四、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五、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六、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七、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八、医院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九、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十、医院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十一、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十二、医院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不得采购.十三、严格控制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50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十四、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十五、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十六、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十七、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十八、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十九、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一医院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二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三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二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医院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二十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十二、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二十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二十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二十五、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二十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二十七、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临床医师可根据当地和本院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二十八、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二十九、建立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一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前十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二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三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三十一、医院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三十二、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三十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十四、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三十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院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在院内网公布;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临床科室的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三十六、按时上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的数据,根据“二网”监测情况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三十七、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临床科室考核指标体系.三十八、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三十九、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四十、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四十一、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四十二、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一、分级原则根据我院现有抗菌药物的情况,结合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可获得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一非限制使用: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一非限制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由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二限制使用:此类抗菌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由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三特殊管理此类抗菌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三、三类药物的划分参见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目录.四、要求及说明一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力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体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对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在使用时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必须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后使用.二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一级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在48小时内向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并在用药医嘱或处方上办理补签字手续.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该类药物.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选择,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抗菌药物遴选、引进、清退或更换的票决制度一、为确保临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新药引入及药品清退与更换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三、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四、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管理一根据卫生部200938号文精神,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二加强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我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三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制定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并落实,所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经会诊后才能使用.四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二、加强抗菌药物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一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二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三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四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五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五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六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七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八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允许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一、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结合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二、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三、监测管理一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二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并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三定期汇总药敏试验结果,每季度发布一次药敏试验结果的分析报告,以便临床有针对性的选择抗菌药物.四定期通报药敏试验结果耐药情况发生较多的抗菌药物,限制其使用,必要时可采取暂停使用的方法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四、细菌耐药监测一每季度根据细菌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情况做出细菌耐药监测报告.二细菌耐药监测报告刊登在药讯中供医生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制度一、抗菌药物使用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二、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每个季度应对本院消耗金额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监控评价,并作好记录,监控记录在医院OA系统中公布.4.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对用量明显增加的品种,应在药讯上提出警示.特殊情况如:新进入的药品使用未满三个月的、药品价格调整引起的用量变化、特殊原因引起的病人数变化等除外.五、重视细菌耐药监测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对药敏试验的结果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把分析结果在药讯上公布.一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将预警信息通报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二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三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四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 造成药品资源巨大浪费,加重国家和人 民群众经济负担。
➢ 过分使用给患者造成药品性损害。 ➢ 细菌耐药现象日趋严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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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品不合理应用原因分析
➢ 政策失当和管理不力 ➢ 教育和培训不足 ➢ 市场误导 ➢ 不良医疗环境和舆论使医生误认药品“安全系
数”增加 ➢ 医生行为惯性和惰性 ➢ 诊疗不确定性,临床微生物学发展滞后
二、实施抗菌药品分级管理
3.特殊使用抗菌药品 • 不良反应显著 • 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
菌过快产生耐药而造成严重后果抗菌药品 • 新上市抗菌药品。 • 疗效或安全性任何首先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
不优于现用药品者; • 药品价格昂贵。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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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抗菌药品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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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抗菌药品临床用药基础情况
➢ 我国抗菌药品销售量、门诊和住院处方用药 量远远超出文明国家水平
➢ 使用抗菌药品新、贵品种、强效、广谱品种 居多
➢ 不适当联适用药或联合使用具种过多 ➢ 抗菌药品滥用势头严峻,存在滥用误区。 ➢ 按病人要求开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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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用抗菌药品后果
第35页
四、实施耐药监测
药学部门: ➢ 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和临床用药情况调查,以帮助医院制订
合理应用抗菌药品政策 ➢ 帮助制订干预办法,从总体上控制和限制抗菌药品用量,
防止因一些抗菌药品使用过多而造成选择性压力。 ➢ 对“病原微生物检测与药敏试验要求”提出提议
(规范、流程、操作规程、药敏试验药品品种等) ➢ 主动做好几个部门协调工作
• 经临床长久应用证实安全、有效 •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 价格相对较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南在医疗领域,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细菌耐药问题日益严重,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南。

本文将从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抗菌药物采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监测、抗菌药物培训等方面,详细阐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南的内容。

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处方权、审方权和用药监督权,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采购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关键环节。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临床需求、用药习惯和细菌耐药状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采购抗菌药物时,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购合格的产品。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定期对采购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方面,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正确、适量、安全、经济”的原则。

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阶梯治疗原则,优先选择疗效确切、耐药率低、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同时,医师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监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内容。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监测制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抗菌药物的用量、用法、不良反应、细菌耐药等信息。

通过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培训是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的关键。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培训,提高医师、药师、护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随着抗菌药物滥用引发的抗药性问题日益严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成为医疗行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建立健全的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1.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为了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提交使用申请,并由专业药师或药学专家进行审批的流程。

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患者病情、药物选择、用药剂量等因素,并记录下审批结果和理由。

2.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清单制度医疗机构应及时更新抗菌药物清单,明确规定每种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以及推荐的规范使用剂量。

清单应具体明确每种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和剂量,以便医生参考,并避免滥用和错误使用。

3. 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制度,该制度可包括临床应用指南、用药参考手册等。

这些指导文件应由专业的药学或医疗专家编写,明确不同疾病和病原体的首选抗菌药物,并推荐适当的用药方案和疗程。

4.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该制度通过收集分析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数据,评价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监测指标可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使用频度、使用原因等,以及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以提高医生的抗菌药物应用水平和临床决策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抗菌药物的药理学、临床应用指南、药物相互作用等,以及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药性防控的知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机制1.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抗菌药物的规范应用。

这包括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查评价标准、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常用的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误用会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因此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1. 临床诊疗指南1.1 遵循指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专科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科学合理地选择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频率和疗程进行治疗。

1.2 确保准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当尽可能明确患者的病原菌种类、药敏情况,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2.1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2 药敏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 用药后评估3.1 疗效评估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记录,以便今后用药时参考。

4. 抗菌药物使用人员培训4.1 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

4.2 培训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有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2.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确保抗菌药物质量。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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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规范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要点:
1. 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方针和指南: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地抗菌药物敏感性及抗菌药物耐药性情况,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方针和指南,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及疗程等。

2. 医生合理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病原学资料及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及其剂量。

3. 强化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获取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进行监测与评估,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频度、种类、疗程等。

4. 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关于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正确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5. 开展抗菌药物管控与评价: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管控与评价体系,设置合理的审核制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评价,及时对不合理使用进行纠正和改
进。

6. 强化与患者的沟通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教育,告知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增强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的认识。

7. 促进多学科协作:医疗机构应加强多学科协作,包括临床微生物学、感染科等多学科的合作,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水平。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合理、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提高治疗效果,保护患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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