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导论 第九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四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一、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契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三)违法行为及产生法律责任的其他原因1.违法行为:违法是指违反现行法的规定从而侵犯了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的行为。
2.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
除了违法行为以外,主要还有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违法行为是产生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叫严格责任,即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四)法律责任的目的与功能1.法律责任的目的法律责任的目的主要是保障法律上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收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使得受损的权利得到恢复或补救,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
2.法律责任的功能(1)惩罚功能(2)救济功能(3)预防功能(五)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1.法律责任与权力的关系(1)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2)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力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义务的关系(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
(2)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
(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使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4)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律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综合课-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三)

综合课-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三)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9,分数:48.00)1.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承受违宪制裁的主体主要是______。
A.国家机关公职人员B.国家机关领导人员C.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D.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2.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______。
A.行政主体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行政相对人D.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或公职人员,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都是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3.在下列惩戒措施中,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共同适用的有______。
A.罚款B.开除C.警告√D.拘留开除是行政处分的独有方式,罚款和拘留是行政处罚的独有方式。
警告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共同适用的方式。
4.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正确说法是______。
(分数:1.50)A.法律责任都是过错责任B.惩罚是法律责任的最主要功能C.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D.法律责任总是导致法律制裁法律责任也有无过错责任。
不同的法律责任其功能不相同,民事责任以补偿为主要功能,刑事责任以预防和惩罚犯罪为主要功能,但都没有以惩罚为主要功能。
故A、B错误。
法律责任也不必然导致法律制裁。
只有在责任人不主动履行责任的情况下,才需要国家强制其履行,这才是法律制裁。
故C正确,D错误。
5.下列关于法律制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______。
(分数:1.50)A.罚金与罚款没有性质上的区别B.行政处分不属于法律制裁C.民事制裁都是财产制裁D.法人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罚款、行政处分都是行政制裁的主要方式,罚金是刑事制裁的方式,与罚款有性质上的区别,A、B选项错误。
民事制裁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因此并不都是财产制裁,C选项错误。
法人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如果实行双罚制,则法人就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
法理学导论完全版

引论 (5)第一节法学 (5)第二节法学思维与法学法 (5)第三节法理学 (6)第一章法 (6)第二节法概念的争议 (6)第三节法的特征 (7)第四节法的作用 (9)第二章法的容与形式 (9)第二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9)第三节法的成文形式与不成文形式 (11)第四节法系 (13)第三章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14)第一节法的渊源的概念 (14)第二节正式法源 (14)第三节非正式法源 (16)第四节法的分类 (16)第四章法的效力 (18)第一节法的效力概述 (18)第二节法的时间效力 (18)第三节法的空间效力 (20)第四节法的对人效力 (20)第五章法律规(重中之重重,可能有15——20分题) (20)第一节法律规则 (21)第二节法律原则 (23)第六章法律体系 (24)第一节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24)第二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24)第七章法律行为与法律意识 (25)第一节法律行为 (25)第二节法律意识 (25)第八章法律关系(重点章节) (25)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述 (25)第二节法律关系主体 (26)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容 (26)第四节法律关系客体 (27)第五节法律事实 (27)第九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27)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 (27)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分类与竞合 (28)第三节法律责任的归结和免除 (29)第四节法律制裁 (30)第十章立法(不在考试围) (31)第一节立法与立法体制 (31)第二节立法程序 (33)第三节规性文件的系统化 (33)第十一章法的实施 (34)第一节执法 (34)第二节司法(小重点) (34)第三节守法 (35)第四节法律监督 (35)第十二章法律推理 (38)第一节法律推理概述 (38)第二节演绎法律推理 (38)第三节类比推理 (38)第十三章法律解释 (39)第一节法律解释的概述 (39)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与法 (39)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41)第十四章法的实现与法律秩序 (43)第一节法的实现 (43)第三节法律秩序 (43)目录引论第一节法学:概念性质研究对象第二节法学思维与法学法:思维法第三节法理学:词源体系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学习的意义第一编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章法第二节法概念的争议:应然法与实然法自然法与实在法国法及其外延第三节法的特征:规性意志性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第四节法的作用:含义规作用(要求熟练掌握)社会作用局限性第二章法的容与形式第二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重中之重):概念分类相互关系第三节法的成文形式与不成文形式(重点):概念第四节法系:概念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两者比较(重点)第三章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第一节法的渊源的概念第二节正式法源:概念中国的正式法源一般效力原则(非常重要,重点)第三节非正式法源:概念中国的非正式法源第四节法的分类:概念一般分类特殊分类第四章法的效力第一节法的效力的概述:概念法的效力的围法的效力的层次第二节法的时间效力:概念法的生效时间法的失效时间法的溯及力第三节法的空间效力:概念法的域效力法的域外效力第四节法的对人效力:概念对人效力的原则第五章法律规(重中之重重重,可能有15——20分题!!!)第一节法律规则:概念辨析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的关系分类第二节法律原则:概念分类与规则的区别功能适用条件和式第六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第二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第七章法律行为与法律意识第一节法律行为:概念第二节法律意识:概念结构第八章法律关系(非常重要)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概念特征分类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分类资格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容:概念界限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分类第五节法律事实:概念分类第九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分类与竞合:分类竞合第三节法律责任的归结和免除:构成归结原则免除第四节法律制裁:概念种类第十章立法(不在考试围)第十一章法的实施概述概念实质式第一节执法:概念第二节司法: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第三节守法:概念第四节法律监督:概念构成要素分类监督体系第十二章法律推理第一节法律推理概述:第二节演绎法律推理:第三节类比法律推理:第四节法律推理的价值:第十三章法律解释(非常非常重要,重点章)第一节法律解释的概念:概念必要性特点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与法:目标法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第十章法的实现与法律秩序第一节法的实现:概念与实施的区别与效果的区别第二节影响法的实现的因素:第三节法律秩序:概念引论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是司法考试法理学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
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这一节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法律关系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法的效力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法的价值2014司考法理学讲义:“国法”及其外延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征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即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3.法律责任的强制力只有在责任人不主动履行责任时才使用。
二、法律责任的分类(一)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二)以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三、法律责任的竞合(一)法律责任竞合的含义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法律责任竞合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
(二)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三)法律责任竟合的处理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按重者处之。
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经被迫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
目前在实践中,法律责任的竞合较多的是指民事上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法律敎育网四、归责(一)归责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归结,又称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二)归责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一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56学时/3学分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树立法治信仰。
使学生认识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价值,包括正义、公平、自由等,并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
课程目标2:掌握法理知识体系。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
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
理解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遵守等环节的特点、原则、程序等知识。
课程目标3:掌握法理分析方法。
形成运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比较等分析方法的初步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将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形成跨学科的思维视角。
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 =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6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4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一)教材《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二)主要参考书目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付子堂:《法理学初阶》(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
1997。
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7。
法理学法律责任

法理学法律责任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性学科,研究法的本质、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在法律实践中,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界定和认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法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理论。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
它是法律规范作用下的必然产物,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具现化。
它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手段。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违法行为、主体能力、过失与故意等几个方面。
1.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的先决条件,是指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违反法律义务性规定两种情形。
2. 主体能力主体能力是指作为法律责任主体的人具备的一种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主体能力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
只有具备主体能力的人才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3. 过失与故意过失与故意是法律责任的形成条件之一。
过失是指主体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没有达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故意是指主体有意识地进行违法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度,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故意责任、过失责任和严格责任三种不同类型。
三、相关理论在法律责任的研究中,法理学提出了不同的理论来解释和认定法律责任的性质和范围。
1. 相关因果理论相关因果理论认为,法律责任的形成必须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
即主体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造成某种后果的直接原因,才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因果理论强调对主观能动因素的考虑,有利于保护主体的合法权益。
2. 社会危害理论社会危害理论认为,法律责任的形成是基于对社会危害的预防和惩罚。
它将法律责任看作一种社会机制,通过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社会危害理论强调对违法行为的后果和社会影响的重视。
3. 公平正义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关注的是法律责任的公正和公平性。
根据公平正义理论,法律责任的追究应当建立在合理的罪过原则和公正的程序之上,确保违法行为人受到公正的制裁,同时也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阐释

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阐释法律责任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法律义务履行的保障机制和法律义务违反的矫正机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深入研究法律责任问题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切实的关系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
本文从法律责任的概念谈起,按照从本质到形式,从一般到个别的整体脉络,对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
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
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包括法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汉语中,“责任”一词有两个互相联系的基本词义:①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②因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我们一般从第二种意义上将法律责任定义为: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应该承担的第二性义务。
引起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有三类,即: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法律特别规定。
在法律责任系统中,由违反义务(法定和约定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责任,居于主导地位;而基于法律特别规定形成的其他法律责任与义务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严格,居于从属地位。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
我们将法律责任的构成概括为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五个方面。
1.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
违法、违约首先是一种行为,没有行为就没有违法或违约,而行为是由人的意志支配的活动,因此,实施违法或违约必须有行为人。
法理学背诵薄讲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理学背诵薄讲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法律责任(一)简答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拓展: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其惩罚、救济和预防三个功能的发挥来实现的。
特征(1)法律责任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
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等所谓的第一性义务而导致的第二性义务。
(2)法律责任表明侵害行为的应受谴责性。
行为的应受谴责性是责任的核心概念,它基于义务的违反,又是确定不利负担的基本依据,三者有前后相继的连贯性。
(3)法律责任的必为性。
法律责任是一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责任,具有不可逃避性。
(4)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负担。
法律责任对于担责主体而言是一种不利负担,即要使担责主体承担一定的损害或者损失。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2010年分析)刑事责任概念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性质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法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的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
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
民事责任概念是指行为人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性质(1)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其功能主要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当然,民事责任也有惩罚的功能,比如违约金、定金责任等。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都是以财产为内容的。
(3)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行政责任概念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性质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相比,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较为多样,可以是行为责任、精神责任、财产责任,甚至还可以是人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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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格言
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 的机会和承受选择的重负,它还意 味着他必须承担行动的后果,接受 对其行为的赞扬或谴责。自由与责 任实不可分。
——哈耶克
学习目标
• 1.理解法律责任的涵义; • 2.分清法律责任的种类; • 3.掌握归责与免责的概念,以及归责的
基本原则、免责的基本情形。
二、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
• (一)责任法定原则 • (二)责任相称原则 • (三)责任自负原则
三、法律责任的免除
• 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由于出现某种法律上规定的条件 或法律上允许的条件,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行为人的 法律责任。
• 法定的免责条件包括:(1)时效免责。 (2)人道主义免 责。 (3)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免责。
• 6.法律责任的归结须遵循责任法定、责任相称、责任 自负等原则。
• 7. 由于出现某种法律上规定的条件或法律上允许的条 件,可以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本章思考题
• 根据我国1997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刑法》(又被称为新刑 法)第270条的规定,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 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可以 处以一定的刑罚。但是,在1997年10月1日之前,在我国具有法 律效力的刑事法律是1979年7月1日通过的《刑法》(又被称为旧 刑法)。旧刑法并未设置侵占罪。某甲于1997年2月28日拾得他 人遗忘的手提包,手提包内有巨款。在失主某乙向其讨要时,某 甲却拒不归还。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
•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 导致多种法律责任的并存或相互冲突。
• 法律责任竞合来自于法律规范竞合。实质上责 任竞合也是规范竞合的表现形态。
• 对于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责任竞合,不 同责任并存,可以同时追究。对于发生在同一 法律部门的责任竞合,不同责任的并存与冲突 如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由受害人任选一种。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归结和免除
• 一、一般法律责任的构成 • 二、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 • 三、法律责任的免除
一、一般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对因违法行为所引 起的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及减 免的活动。
法律责任的构成
• (一)违法行为 • (二)损害事实 • (三)因果关系 • (四)过错
• 问题讨论:法院是否可以对某甲追究侵占罪的法律责任?为什么?
本章推荐阅读书目
• 1. 王勇飞、王启富主编:《中国法理纵 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 2.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 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 私法的意定免责条件包括:(1)自愿协议。(2)受害人 放弃。(3)有效补救。
• 公法的免责条件中有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和超过时效,此外还有自首或立功等。
第四节 法律制裁
•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 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位的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主观过错的存 在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它是从19世纪开始逐渐形 成的。
• 4.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可能导致多种法律责任 的并存或相互冲突。对于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 责任竞合,不同责任并存,可以同时追究。
• 5.违法行为人承担过错责任应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 实、因果关系和过错等必要条件;无过错责任不存在 过错要件。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 法律责任作为社会责任的一种,与其他 社会责任相比,其特点在于:一是法律 责任的法定性。二是法律责任的国家强 制性。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分类与竞合
• 一、法律责任的分类 •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
一、法律责任的分类
• (一)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和违宪责任
• (二)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 (三)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本章讲授内容
•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分类与竞合 •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归结和免除 • 第四节 法律制裁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 •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
• 所谓法律责任就是行为主体因为违法行 为或违约行为,即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 约定义务,或主体虽未违反法律义务、 但仅仅因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某种不 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一)民事制裁 (二)刑事制裁 (三)行政制裁 (四)违宪制裁
本章要点
• 1.从法律的角度看,法律责任是行为主体因为违法行 为或违约行为,或主体虽未违反法律义务、但仅仅因 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 2.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和国家强制性。 • 3.过错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普遍的形式,是占主导地
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
• 法律责任产生原因有三种,一是违法行 为;二是违约行为;三是仅仅因为法律 特别规定。
事例
• 台湾地区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因突然发生 的恶劣天气而失事。后来,该航空公司 对旅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台湾地区 民用航空法第89条的规定:“航空器失 事致人死亡,或毁损他人财物时,不论 故意或过失,航空器所有人应负损害赔 偿责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损害,亦 应负责。自航空器上落下或投下物品, 致生损害时,亦同。”